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创新研究*

2014-12-02 03:12广西财政厅课题组
经济研究参考 2014年65期
关键词:北部湾经济区专项资金

广西财政厅课题组

自2008年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以来,北部湾经济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快速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对外开放开发等多个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但同时,该专项资金在使用与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创新,确保根据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专项资金投向,更加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下达与管理流程,强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对于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跟进投入,对促进以北部湾经济区为核心将广西打造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创新的重要性

所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创新,主要是指通过不断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下达、管理、绩效考核等流程,并强化专家在资金分配与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绩效与分配挂钩的联动机制,持续优化专项资金分配结构,促进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当前,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创新的重点在于:在前期支持北部湾经济区14个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逐步转向支持符合北部湾经济区中长期发展规划需求及中央与自治区发展导向的支柱产业,真正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与壮大北部湾经济区的产业发展,重点用于解决制约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瓶颈性领域,进一步夯实其经济发展基础,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快于、好于、优于其他地区,在辐射力、带动力、影响力方面重于、强于、特别于其他地区,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在将广西建成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一)有利于全面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使用效益是指资金在投放后取得相应的效果。笔者认为,评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应着重从专项资金在促进园区与产业发展、区域综合经济实力提升、对外开放、财税收入贡献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创新意味着将建立起从资金分配源头至资金使用后的绩效评估的全程监控,全面提升专项资金在促进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体系完善及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优化专项资金的分配结构,使之流向效益更高的领域,更加充分地体现出专项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二)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广西属于后发展、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层次不高,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滞后,财政自给率偏低。2013年,广西的财政自给率仅为41.3%,大部分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而现阶段,广西及北部湾经济区的各种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能用于支持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十分有限。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创新有利于进一步突出投入重点,促进投入方式多样化,放大专项资金杠杆效应,撬动其他社会资本跟进投入,充分发挥和体现“四两拨千斤”的职能作用,确保投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

(三)有利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加明晰了今后一段时期的改革主线,而且有很多新提法、新思路,需要在发展实践中予以贯彻落实。同时,广西结合自身实际,确立了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两个建成”目标,即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从投入结构、投入方式、管理方式、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专项资金创新,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必然选择,将更加突出北部湾经济区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作用,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2008~2013年,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60多亿元用于支持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促进区域发展、提升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实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将从地域分布、项目投向、下达对象、支持方式和项目属性五方面对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一)按地域分布分。

2008~2013年,北部湾经济区各市累计获得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为:钦州市19.5846亿元,占资金总额的31.97%,是获得资金补助最多的城市;北海市12.113亿元,防城港市8.461亿元,南宁市8.357亿元,崇左市4.81亿元,玉林市2.648亿元。此外,区直单位累计获得的专项资金为5.283亿元(见表1)。

(二)按项目投向分。

2008~201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61.6066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1.7816亿元,占资金总额的84.05%,体现了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产业项目资金5.185亿元,保经济增长专项资金2亿元,前期工作经费2.29亿元,物流补贴资金0.21亿元,班轮航线补助资金0.14亿元(见表2)。

表1 专项资金按地域分布情况表 亿元

表2 专项资金项目按投向分布情况表 亿元

(三)按下达对象分。

从专项资金的下达对象来看,2008~2013年,自治区财政下达至南宁市财政局7.673亿元、北海市财政局11.629亿元、钦州市财政局8.998亿元、防城港市财政局5.032亿元、玉林市财政局2.659亿元、崇左市财政局1.739亿元。下达给北部湾投资集团14.7096亿元、北部湾港务集团7.468亿元、其他区直有关单位1.699亿元。

(四)按支持方式分。

几年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支持方式较为灵活,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了有偿使用、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和贷款贴息等不同的支持方式。2008~2013年,按不同支持方式投入的专项资金情况如下:以有偿使用方式投入的专项资金累计为20.145亿元,约占专项资金总额的32.7%,平均每年约3.36亿元;以投资补助方式投入的专项资金累计为25.4848亿元,约占专项资金总额的41.37%,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专项资金累计为14.6358亿元,约占专项资金总额的23.75%,以贷款贴息方式投入的专项资金累计为1.341亿元,约占专项资金总额的2.18%(见表3)。

(五)按项目属性分。

2008~2013年,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投向经营性项目11.995亿元,累计投向非经营性项目49.6116亿元(见表4)。

三、专项资金使用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综合实力快速增强。

在专项资金的大力扶持下,各市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增长,北部湾经济区整体发展实力显著提升,成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核心。经济区14个重点产业园区蓬勃发展,2008~2013年,专项资金累积带动社会资本投入400亿元,经济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高于全区平均近6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高于全区平均3个百分点以上。北部湾经济区以不到全区1/5的土地,不到1/4的人口,创造了1/3的地区生产总值,近四成的财政收入,近一半的进出口额。

(二)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建成投产中石油钦州1000万吨炼油工程、中石化北海炼油异地改造工程,石化产业产值从2008年不到百亿元猛增到2013年的约1000亿元;北海诚德镍业一期、钦州金桂林浆纸一期等重大产业项目相继建成投产;金川集团铜镍冶炼深加工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到2013年,中石化、中石油、中电、富士康、美国百威等世界500强企业、大型跨国公司和一批大型央企和民企落户投资,在北部湾经济区逐步形成了石化、电子信息、浆纸一体化、冶金、新材料、轻纺、粮油食品等特色产业体系,产业的快速发展还在促进就业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吸纳了北部湾经济区不少就业人口实现就近就业。

(三)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几年来,北部湾经济区的公路、铁路和机场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12年年底,北部湾经济区内铁路里程约970公里,约占全区铁路运营里程的30%。南宁市至钦州市、钦州市至防城港市的高速铁路项目开行试验动车。北部湾经济区高速公路里程1048公里,占全区高速公路运营里程的38%。南宁吴圩国际机场2012年旅客吞吐量突破700万人次,机场新建航站楼建设启动。

表3 专项资金按支持方式分布情况表 亿元

表4 专项资金按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布情况表 亿元

(四)港口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通过支持整合沿海三港为广西北部湾港,截至2013年年底,广西北部湾港拥有生产性泊位241个,其中万吨以上泊位62个,综合吞吐能力达到1.6251亿吨,完成吞吐量1.8673亿吨,集装箱100.32万标箱。2013年,广西北部湾港货物吞吐量在全国沿海港口排名15位。

(五)重点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08~2013年,六年共安排60多亿元的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规划建设14个重点产业园区,投资400多亿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园区开发面积近200平方公里,促进园区产业迅猛发展。2013年,14个重点产业园区总产值达到4111.46亿元,有10个园区产值超百亿元,园区的产业聚集效应初步显现,成为广西工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六)保税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港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相继封关运营,填补了广西综合性保税物流体系的空白。北海出口加工区扩建B区获得国务院批准。2013年,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和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实现保税贸易额达到850亿元。

(七)对外开放新格局初步形成。

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获批实施。中越凭祥—同登、东兴—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快推进。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取得新进展,南宁市至新加坡公路通道已经基本全线贯通,建成南宁市至友谊关高速公路,开通10条到越南的国际道路运输线。南宁—崇左经济带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成为中国、马来西亚两国政府合作的第1个产业园区,与马中关丹产业园开创了“两国双园”国际合作新模式。中泰崇左产业园也正在建设中。与云南、四川签订合作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临海产业园框架协议,开创了省际共同开发“飞地园区”的新模式。

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的投向有待进一步优化。

1.基础设施投资多,产业领域投资少。从专项资金投向看:2008~201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61.6066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达到51.7816亿元,占资金总额的84.05%;产业项目资金为5.185亿元,仅占专项资金投资资金总额的8.4%。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为投资产业项目资金的9.99倍。

2.园区投资多,非园区投资少。几年来,专项资金几乎全部用于扶持14个重点产业园区的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其他方面如高新技术人才引进、改善投资软环境、促进园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打通产学研通道等方面的投入极少。

3.国有经济投资多,民营经济投资少。专项资金主要采用投资补助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通过自治区区属投资公司或自治区及市级投融资平台等国有控股投资公司投资于六市的重点产业园区,其直接用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不多,仅有为数很少的民营企业享受过专项资金扶持,且主要集中于电子行业。

4.固定资产投资多,研发和物流等服务型产业投资少。由于北部湾经济区处于经济腾飞与跨越的准备阶段,产业发展所需的固定资产缺口较大。因此,专项资金重点投入到了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而对研发和物流等服务型的软实力、软环境投资偏少。

5.投资项目较多,资金使用分散。截至2012年年底,专项资金共直接支持项目199个,平均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足2500万元,属于“撒胡椒面”式的投资,资金分配与资金投向未能充分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同时,该专项资金与区直其他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的统筹和整合程度不够,资金分配和使用显得较为分散,发展合力不够。

6.资金安排存在同质化、同构化现象。从资金投向看,专项资金在支持六市发展过程中,资金分配与安排结构大致相同,资金投向差异性不显著,基本上都用于与产业园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同质化、同构化现象较为突出,在体现各市产业发展特殊需求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放大。

1.以无偿使用为主,有偿投资少。据统计,自专项资金设立以来,以无偿方式投放的资金达到41.4616亿元(含2012年由有偿使用转化为无偿使用的部分),①2012年安排的有偿使用的专项资金已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不再需要各市偿还,转化为无偿使用资金。无偿使用的资金约占专项资金总额的67.3%。2013年,专项资金仅通过资本注入和投资补助两种方式下达,无偿使用的资金占比达到100%。资金的无偿使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各市政府还款的压力,但全部采用无偿方式分配资金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用款约束,且更容易产生寻租行为,从而影响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2.非经营性投资多,经营性投资少。以2008~2013年为例,专项资金累计投向经营性项目11.995亿元,投向非经营性项目49.6116亿元,投资于非经营性项目的资金占到专项资金总额的80.53%。

3.基础性项目以政府投资多,民间投资少。从各市每年申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看,主要分为三部分:即申请国家补助、申请自治区补助、各市及项目业主配套。而基础设施项目的承建主体多为政府投融资平台或园区管委会,真正带动民间资金投入的比例不大,撬动作用和杠杆效应发挥不明显。

4.投资形式较为单一,以直接拨款为主。2008~2012年,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大致分为有偿使用、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和贷款贴息四种。但由于投入政策调整,2013年开始,仅采用投资补助和资本金注入两种方式,且以直接拨款的投资补助方式为主。即由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各市的申请,结合项目进度,一年分两次(9月份和12月份)将专项资金下拨至各市财政局后,由业务单位申请拨付与使用。

(三)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和严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1.部分申报项目缺乏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年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下发专项资金申请通知时,都要求各市、相关区直单位及两公司①“两公司”是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报项目(含续建、新开工项目)资金申请计划时,必须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及批复文件,新开工项目年内必须具备开工条件。但实际上,各市、相关区直单位及两公司在上报年度资金申请需求计划时,竞相贪多、贪全,部分项目并未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符合资金申报规范。

2.申报资金标准不明确,申报数与下达数差距大。

由于申报标准不是很明显,各市在进行专项资金申报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攀比性。2013年,六市申报的专项资金金额分别为:南宁市6.347亿元、北海市10.701亿元、钦州4.9亿元、防城港4.34亿元、玉林市4.03亿元、崇左市1.5亿元,仅六市(不含区直单位)申报的专项资金金额就超过30亿元。而2013年自治区财政厅安排的专项资金总额仅为11亿元,专项资金的申报数与下达数差距大,下达数仅相当于申报数的1/3左右。

3.资金分配与管理透明度不高,存在寻租风险。当前,专项资金在申请与分配环节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虽然在各市进行专项资金申报后,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会组织调研人员前往各市对所申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项目及前期规划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但由于时间紧、项目多,导致在资金审批和分配环节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无法完全按照项目投入建成后可能对北部湾经济区产生的贡献大小及项目建设的紧急程度进行排序和资金分配,资金分配环节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和寻租空间。

4.专家评审机制在资金安排中运用不够。从当前专项资金的申请上报、分配、下达、使用、管理、监督与绩效评价的整个流程来看,缺乏专家介入环节,专家评审机制在专项资金分配和运用中使用的力度不够,在确保资金使用绩效方面的作用不突出。

5.资金使用进度与方向缺乏监管。虽然目前已建立起项目建设月报表制度,但总体来说,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和方向的动态跟踪监控和资金运用约束不够到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项目的地方自筹资金部分不能按期落实到位,造成不能如期开工或完工,影响了工程总体进度和建设质量,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

6.除基建项目外,其他投资项目缺乏财务管理制度。2008年,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出台的《暂行办法》中关于专项资金管理的各项细则主要是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而言的,而对于支持产业项目的资金和前期经费的财务管理方面缺乏相应的监督与管理规定。

7.配套资金压力大,落实难度较大。从几年来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看,对于纳入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比例约占当年该项目投资金额的25%,保税物流园区补助比例稍高,约35%),大部分资金仍需各市财政与投资公司筹集;而各市还肩负着部分有偿使用专项资金的还款责任。由于面临资金配套与还款的双重压力,导致部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落实不力。

8.项目验收和财务决算执行不严。部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招投标制、公开采购制、质量监理制、预算决算制、验收审计制、资料规范制和质量保证制等规范不严,部分项目完工和验收标准偏低。项目业主提供的工程竣工报告内容不全,工程质量未达到预期的标准。财务决算中数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和编报的时效性不够,超预算的情况普遍存在。

(四)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有待进一步完善。

1.绩效考核组织机构不健全。从当前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实施主体来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主要由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承担,自治区财政厅并未参与这项工作,未将专项资金的所有决策主体纳入资金绩效考核机构,绩效考核组织机构不够健全。

2.考评指标体系不完善。根据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印发的设区市绩效考评“北部湾开放开发”指标考核实施方案来看,其考核指标主要分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两大指标,各市的分值略有不同,介于10~30分之间。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指标是指纳入历年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项目在当年的建设实施情况;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指标是指北部湾经济区各市重大产业项目当年的建设实施情况。总体来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置较为粗糙,尚未建立起包含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前期工作经费在内的分类分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同时,在专项资金绩效考核中对财务管理等考核指标设置不多,未能较好地体现评价指标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3.绩效考评机制不健全。从当前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机制来看,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主要由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组织实施,其具体分工为:由综合处牵头、项目处配合。由于参与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人手少,时间较紧张,对于项目年度完成投资情况和完工项目均采取抽查的方式。以2012年的专项资金绩效考核为例,考核组对六市专项资金的考核时长共为9天(2013年1月10~18日),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勘验等手段进行了相应指标的考核,最后的考核结果为5个市的自评分为满分,最终校验分为满分,仅有防城港市自评分为19.95分,校验分为19.95分。考核结果基本没有差别,说明考核指标设置存在不合理性。同时,所有市的校验分与自评分一致,考核组未能对各市的自评结果提出异议,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指标设置过于粗糙。

同时,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基本属于事后评价模式,缺乏动态考核机制。

4.绩效与资金安排挂钩不紧密。由于专项资金指标设置不够细化,各市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并无显著差异。因此,在下一年度安排专项资金时,之前所获得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信息与其资金分配情况联系并不紧密,尚未形成以使用结果为导向的专项资金分配与使用机制。

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创新的对策研究

(一)投入结构创新。

1.调整投入重点。经济发展实践表明:产业兴则经济稳。经过几年的大幅度投入,当前北部湾经济区14个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得到明显改善,适当调整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已成共识。现阶段,重在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支持淘汰过剩产能。为此,今后一段时期,建议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并注重加强项目整合,确保集中投入,重点减压散碎性项目和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经营性项目,优化布局,全面提升产业发展创新驱动能力,支持延长产业链和产业发展高端化,使得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名副其实。在确定产业扶持重点时,需在综合考虑投资产值、投资强度、生态环保和财税贡献率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加大对石化、电子信息、浆纸一体化、冶金、新材料产业及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领域及物流体系的扶持力度,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带动民间投资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消除制约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瓶颈性因素,促进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聚集效应,加强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提高吸纳就业人口能力,夯实经济发展动力。

2.扩大投资范围。2008年,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和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内的重大产业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几年来,该办法所规定的“从2008年起,至2012年止,自治区本级预算每年安排10亿元,用于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内与重大产业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得到较好地贯彻实施。应该说,几年来,专项资金在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成效显著,并已完成历史性和阶段性任务,重点园区的基础设施已得到明显改善。因此,要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和对外开放。

3.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及财政增收的原动力。现阶段,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今后一段时期,要按照“放水养鱼”的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让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一视同仁地享受国民待遇,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确保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稳步释放各种政策红利,保障中小企业发展权益,提高企业继续在北部湾经济区投资实体经济的积极性,有效激发企业发展动力,持续夯实财源基础。

4.集中财力办大事,减少一般性项目支出。建议将通过对不同部门零星分散安排、使用方向类同、支持对象相近的资金与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并对分散在多个地区间难以发挥作用的资金实施跨区域整合,以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同时,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着力解决支持项目多、支持额度较小的问题,集中财力着力解决制约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发展滞后、研发能力偏低、物流体系滞后、运输成本偏高等几大瓶颈问题,重点支持北部湾临海大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平台,推动对外开放合作再上新台阶,以此提升北部湾经济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以吸引更多知名企业落户北部湾经济区,进一步增强北部湾经济区的产业聚集效应。

(二)投资方式创新。

1.放开投资领域,引导民间投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同时《决定》还指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北部湾经济区同样要顺应这一发展形势,逐步发挥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应从直接投资领域淡出,减少“越位”行为,防止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扭曲,转向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主,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投资导向作用,通过采取创业补助、创新奖励、人才引进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形式,有效调动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开竞争和经济转型升级,并支持和促进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专项资金使用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发展。

2.采取多种形式,放大资金效应。

(1)投资补助。对符合北部湾经济区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目前尚处于成长阶段但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一定的投资补助,促进其加快发展步伐,在可期的一段时期内成长为行业发展龙头,并具有较高的财税贡献率。

(2)贴息。一是继续按照《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对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区直投资公司投资建设且确需政府支持的经营性项目,视情况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按项目实际建设贷款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贴息。”二是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生产龙头型企业在扩大生产时的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

(3)担保。建议按照专项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设立担保基金,用于对处于成长初期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的债权融资方面给予一定的担保,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全面提升北部湾经济区的产业发展整体竞争能力奠定基础。

(4)奖励。加大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的企业的奖励力度,并明确规定奖励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引导其将奖励资金重点用于研发和技术改造,支持提升北部湾经济区企业的整体研发能力。

(5)实行政府采购。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动态监管,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将一定金额以上的原材料、固定资产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全面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程序办理,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化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6)引入竞争性分配方式。为鼓励各市及相关单位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议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或产业发展领域引入竞争性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并引入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与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强化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增强专项资金使用透明性,全面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管理方式创新。

1.建立项目库,提高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创新其管理方式是必然选择。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而言,最重要的管理环节在于加强建设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建设和规划的前瞻性,强化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并及时对到期项目予以取消,确保专项资金申报和项目筛选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2.建立专家库,发挥专家在资金分配与管理中的作用。可在当前自治区财政厅建立的财政资金绩效评审专家库的基础上,结合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的特殊需求,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在专项资金分配中和管理中的作用,重点把好项目建设可行关、资金分配合理关、资金使用效益关,并将专家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真正形成使用结果导向性的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

3.建立项目申报标准,规范项目申报程序。要在当前每年下发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确定的安排方向、安排原则、安排标准、申报条件、项目和资金管理计划等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产业项目扶持普遍性标准,出台扶持项目指导性目录,促进申报标准进一步公开化、标准化,为各市及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提供参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各市资金申报的盲目性。

4.完善资金动态监管,加强资金使用进度和方向跟踪。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主要是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流程及资金流向等方面的合规性和合理性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政策和数据的透明度。一是监控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和设计等管理程序是否规范,决策机制是否科学。二是监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三是重点监控项目的建设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拨付进度与建设进度相统一,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效益。四是监控各地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确保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增强资金管理责任。同时,建议根据发展新形势,完善和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主体与监督主体的责任意识,确保专项资金监督成果,全面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5.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检查和报表报送工作。

(1)出台产业项目财务制度。在当前已建立的基础设施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产业项目扶持资金实际,建立和完善产业扶持资金公示制度,加强对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强化产业项目扶持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建立专项资金台账,促进报表报送规范化、制度化,规范日常财务行为,强化产业投资项目绩效考评,促进提升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效率。

(2)出台前期经费财务制度。建议出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前期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对前期经费的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范围、决算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

6.明确资金配套比例,避免“半拉子”工程。当前,在进行专项资金申报时,自治区层面的配套比例已基本明确。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般按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25%左右予以扶持,保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按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35%左右予以扶持。今后一段时期,建议在基础设施普遍撒网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适度提高自治区的配套比例,确保投资的每一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时发挥效益。

7.加强项目竣工检查验收制度。加强项目竣工验收是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其检查重点在于:建设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合同完成情况;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

8.建立严格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批制度。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基本建设项目概况;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基建结余资金形成等情况;概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主要分析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及原因;尾工及预留费用情况;历次审计、核查、稽查及整改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经验、问题和建议;招投标情况、工程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协议)履行情况;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需说明的其他事项及编表说明。

(四)强化绩效评估。

1.明确绩效考核主体及责任。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率的内在要求。当前,由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主体欠合理,指标设置标准偏低,存在高估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风险。为此,建议由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进行绩效考核,并在资金绩效评价过程中引入专家评价机制;或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形成专项资金使用专题报告,有效增强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2.构建绩效评估常态化机制。主要是指在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一些更加常态化的绩效评估机制,如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监控专项资金的流向、产生的效应、与专项资金申报预期目标的差距等,促进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结果更加科学合理化。

3.细化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设置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进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核心内容之一。但从当前运用的专项资金考核指标来看,指标体系设置十分粗糙,甚至谈不上是完整的指标体系。因为其考核指标仅限于投资是否达到规定金额、项目是否完成这两个方面,不符合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更加符合当前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三级指标体系。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从项目的决策过程、立项依据、建设过程、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建设工期及施工管理水平、概算、各项合同执行情况、投资控制、项目运营、投资概算预算执行情况、预算与决算的差距、台账建立情况、资金管理流程的规范性、遵守财务制度的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资金节约率、对环境的影响、建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更好地体现出资金使用主体在资金使用中的责任及其效益情况。

4.建立项目分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评价需要与可操作性有机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投资项目及前期工作各自的特点,着重从合规性、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四个方面及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投入使用、监督管理、产生效果四个环节,建立起贯穿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并更加符合项目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的专项资金分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项目在社会、经济、财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效益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估,客观分析和判断项目的投资效益、效果和投资风险等,确保对各种项目的考核更加客观公正。

5.建立绩效考评与资金分配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结果反馈与分配下达的联动机制,强化专项资金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使用挂钩机制。在专项资金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切实将各市的专项资金使用考核结果作为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和自治区财政厅分配与下达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中止机制,完善约谈和问责制度,提高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在资金分配中的作用,切实增强专项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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