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城镇化”之辨析

2014-11-28 22:40刘亭
浙江经济 2014年19期
关键词:市民化农地工业化

刘亭

“人地城镇化”之辨析

刘亭

新型城镇化是一场针对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深刻变革,是一场人地合一、最终“改制”的历史变迁

总说过往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大偏差,是“土地城镇化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党的十八大和习李新政推出“人的城镇化”以来,何谓健康的城镇化,何谓新型的城镇化,大家才算是摸着了点门道——原来症结全在于如何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上。如何实现市民化?国家正在从两个方面发力:一个是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相联系的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或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镇常住人口(即包括了在城镇打工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家庭人口)全覆盖”;另一个是和人口迁徙制度完善相联系的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前不久国务院刚刚出台了相关的正式文件。

但是,理论上和舆论上的“叫好”,似乎在农民兄弟那里并不“叫座”。四川省统计局7月25日发布的《2014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样本为3000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有93.7%的进城务工人员表示习惯城市生活,但愿意落户城市的只有10.7%。其中,“对农村利益的维护和对城市社会保障的顾虑是不愿转户的主要原因”。事情到了这一步,由不得你必须正视这样一个问题了:即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那种单纯的“地的城镇化”固然不可取,但单纯的“人的城镇化”,其实也并不存在。就其实质而言,新型城镇化不过是一种以“人的城镇化”为目标指向,通过改革土地制度、“盘活”地的利益而进行的一场综合性的“人地城镇化”。

“人地城镇化”分开来说,一个是“人的城镇化”,一个是“地的城镇化”。前者特指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的城镇化,后者则特指单纯向农民要地、而把农民向市民的转化弃之不顾的城镇化。这些个提法,都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命题,国际上还真的很难理解。因为从人类社会的一般发展来看,伴随着物的工业化兴起,必定是一个人的城镇化演进。但是,这种天下通行的过程,在中国却上演了一出《变形记》。大家知道,新中国是在一个极其贫穷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口多、底子薄,又想急于实现工业化,于是只好通过扩大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以及城乡分割的户籍、土地和社会福利等一整套计划经济的制度安排,活生生地把工业化和城镇化这样一个天然融合为一体、同步推进的“自然历史的过程(习近平语)”,扭曲为了一个人为打压城镇化以保证工业化的失衡发展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在“且战且退”但始终未能有效根治这些体制病源的同时,又因急于实现现代化,引发了粗放增长、平面扩张,割断文脉、破坏环境等物本主义发展新问题,致使中国的城镇化虽然取得了年均增长一个百分点左右的巨大进步,同时也积累了“见物(GDP+土地)不见人(农民+农民工)”、“要地(农地)不要命(农民及其生命)”、“兴城(造城)不兴业(实业)”、“重形(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不重神(体制+人文+环保)”等种种毛病。其中人为割裂人地关系,可以动人但不准动地的“禁令”,是造成“人的城镇化”半拉子工程的主要原因。“解铃还须系铃人”,没有一个“人地城镇化”的综合推进,城镇化真有点“化”不起来。

由此,我对新型城镇化想到了一个“五化戏说”。第一,城镇化“化”的是什么?“化”的是人!第二,城镇化“化”的是什么人?“化”的是农民!若套用更精准的提法,“化”的是“农业转移人口”。第三,农民怎样才能够“化”得起来?关键是要“化利”!因为在发展市场经济、讲求物质利益的大背景下,不回答好利益的明晰、分配、流转和增值问题,不解决好利益在不同主体间的“赎买”问题,农民是“化”不起来的。第四,对农民怎么“化利”?那就要“化地”!农地是农民身家、财产、利益的最大之所在,不“化地”而“化人”是缘木求鱼,“墙上挂帘子——没门”。第五,农地怎样才能“转化”?关键是要“化制”!也即改革现有土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如此来看,新型城镇化与其说是发展,还不如说是改革,是一场针对计划经济遗产之一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深刻变革,是一场人地合一、最终“改制”的历史变迁。

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学术委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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