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立峰
摘 要 经费投入主体多元化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趋势。在这一模式下,“事业收入”是教育经费来源的重要渠道。从统计和会计口径发现,“事业收入”中扣除“学杂费”后的剩余部分,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衡量学校为社会主体提供教学培训和科研服务获得收入的水平。利用ARIMA模型考察该“剩余部分”的影响因素发现,办学声誉和应用型科技服务能力对学校增加事业收入中“剩余部分”有显著影响,因此,高职院校应努力通过提高学校声誉和应用型技术研发能力增加自身的经费收入。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主体多元化;事业收入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4)19-0049-06
办好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增加资源投入是实现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高等教育一个类型的高职教育,在经费投入主体多元化探索方面取得了较多经验,既形成了全面的理论共识,也积累了多种特色模式。投入主体多元化战略模式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机构通过提供教育培训和合作科研,吸引企业等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和投入高等教育。本文通过利用差分自回归移动平均模型,识别出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实施该战略的影响因素,并估计这些影响因素的弹性,为利用该模式扩大投入主体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设计了战略路径和建议。
一、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结构
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更多经费投入和支持,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成为我国各类高等教育机构面临的重大挑战。如,自2006年以来,高等职业教育迎来了改革创新的高潮,教学方法改革、校企合作推进、双师素质培养等举措,极大提升了我国高职教育的质量和社会认知度,同时却遭遇经费瓶颈制约。高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相比其他高等教育严重偏低[1],且在来源结构和地区比例方面严重失调[2]。
(一)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多元化的理论探索
政府在公共教育体系中的角色已经明确,高等教育不再完全依靠政府财政投入。要争取社会实业团体的投入,以克服投入机制上的问题[3]。高等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可以根据利益多赢原则、成本分担与补偿原则、能力支付原则、公平与效率原则等,探索投入主体多元化模式。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和积极举办继续教育或职业培训,能有效补充高等教育办学经费[5]。
学界对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主体多元化的主体范畴和原则达成了共识,但依然有诸多关键问题没有理清。如,各类主体的投入意愿分别受哪些因素影响?高等教育机构该如何针对性地培育相关能力和优势以提高各类主体的投入意愿?还需要研究一种有效的投入主体多元化模式,并对该模式的主体、目标、路径和策略进行细致界定,才能发现可能影响该模式效果的因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如,企业投入高等教育,可以通过捐资、直接独立投资、合作投资等形式,还可以通过积极购买教育服务或科研服务等方式。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高等教育机构,可以通过校办产业,设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单位等方式为社会服务,也可以通过各教学单位派出专家、学者为企业等社会机构进行教育培训和科研合作等形式,开展社会服务。
(二)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经费投入结构的现状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口径,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社会捐赠经费”、“事业收入”和“其他经费收入”五项。
图1显示了2005~2011年高等职业教育五项收入来源占总收入的比重结构。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总收入比重由2005年的32%持续上升到2011年的53.95%。“事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2005年为47.5%,在2007年达到最高,为55.96%,而到2011年,降到40.56%,并首次低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在2005年和2006年在分别为16.29%和17.16%,但从2007年开始,突然下降到2%以下。“社会捐赠经费”一直低于0.5%,“其他经费收入”在4%~5.5%之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是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包括了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以及其他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图1 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来源结构
数据来源:根据2006~2012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整理。
由结构性分析可以看出,要实现投入主体多元化,扩大“事业收入”是一个持续、稳定且有效的渠道。尤其在目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还没有形成趋势或规模,社会捐资不会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可靠经费来源。
二、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收入”的范畴、结构和意义
高等职业教育通过扩大事业收入的一个典型战略举措就是扩大招生规模,发挥办学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效益,但扩招对教育质量的影响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事实上,“事业收入”还包括其他来源,目前并没有引起学界太多的关注。
(一)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收入”的范畴:统计口径和会计制度视角
依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财政部门核准留用的资金,以及经财政专户核拨回的资金,包括教学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事业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技事业收入”两部分。前者核算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后者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通过该科目核算。
从统计口径和会计制度两个层面,可以明确“事业收入”是指高等教育机构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上的企业单位,通过提供教学和科研活动取得的收入,这是学校服务社会的具体方式。需要强调的是,《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涵盖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项目下的“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对应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的“经营收入”。本文以“事业收入”为研究对象,不包括校办产业收入,相应的,在后文模型构建和战略路径分析时,也不包含校办产业活动。
(二)高等教育“事业收入”的结构
统计年鉴除发布“高等教育事业收入”外,也单独列出“学杂费”。将“高等教育事业收入”扣除“学杂费”后得到的余额,就是高等教育机构为企业提供非学历教育和科研合作所取得的收入。因此,高等教育“事业收入”的结构包括两部分,一项是“学杂费”,另一项是事业收入扣除学杂费后的余额(下文简称为“余额”)。“学杂费”是高等教育机构提供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学费收入,按照各类教育的学费标准乘以受教育人数计算得出,反映出学校教学的功能和贡献。“余额”反映出高等教育机构通过教学和科研活动,服务企业所获得的收入水平,是高等教育机构有效利用自身教学和科研资源所获得的收入,完全反映学校在市场竞争中的议价能力。图2显示了2005~2011年高等职业教育余额的规模和比例。需要强调的是,为与图1进行比较,选择展示“余额”在“总收入”中的比例,而非在“事业收入”中的比例。从图2看以看出,“余额”占“总收入”比重在4%以上。
(三)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收入”和“余额”的意义
“余额”的概念是学校办学能力和参与社会服务竞争力的一个显性指标,有着多重意义。
第一,“余额”突出高等教育基于教育主体角色实现的社会创收能力。高职院校有着从社会取得收入的众多途径,包括校办产业、科技服务、教育培训和科研合作等。每一种途径所利用的学校资源是不同的,在为学校创造收入的同时,也为学校带来了各种成本和影响。“余额”概念特指高职院校通过教学培训和科研合作取得的收入,是来自范围经济的效益。在学校层面,提高“余额”不要求学校作为市场主体苦心经营,相反,要求学校更集中精力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将这些工作的成果服务于在校学生的同时,延用到社会。
第二,“余额”突出高等教育机构通过与企业等社会主体的共赢合作而提高后者的投入意愿。高职院校增加“事业收入”中“余额”部分,是基于让企业从这类活动中获得即时受益的能力。因此,“余额”的增加,同时意味着企业员工职业素质的提升和(或)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三、影响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收入“余额”的因素分析
(一)变量选择
高等职业院校为企业提供教学培训和科研合作,取决于学校的声誉和科研能力。社会声誉卓著、某领域的认可度和知名度较高,有助于企业寻求与学校的合作。应用型科研成果显著,有助于高职院校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因此,用反映学校声誉和现有科研技术能力的指标作为自变量,将“余额”作为因变量。在指标选择上,用学生数来表示学校声誉,因为办学声誉越好,学生报考人数越多。用“专利申请受理数”、“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专利申请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等指标衡量学校科技能力,这些指标比论文发表数量更能反映学校对技术的掌握程度。
(二)数据来源
利用上述指标的时间序列数据,整体上估计学校声誉和科技能力对“余额”的影响程度。由于《中国统计年鉴》的科技成果统计只公布高等教育层面数据,无法单独获得高职院校一类的专利数据。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其专利情况完整包括在高等教育统计数据中,因此,在受制于数据可获得性的情况下,本文将模型估计建立在高等教育层面的数据上,即全部变量的数据口径都以高等教育为准,其中涵盖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情况。利用1999~2012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收集“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在校生数”、“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招生数”和“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毕业生数”、“高等学校专利申请受理数(件)”、“高等学校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件)”、“高等学校专利申请授权数(件)”和“高等学校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件)”、“事业收入”和“学杂费”等指标。表1显示了各变量的统计描述与相关系数。
(三)模型与方法
由于应用型技术创新成果的四个指标之间高度相关,分别建立四个模型,如式(1)所示。
(1)
其中,Xt表示t年高等教育层面的“余额”,X1t表示t年招生数,X2t表示t年在校生数,X3t表示t年毕业生数,X4t表示t年专利申请受理数,X5t表示t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X6t表示专利申请授权数,X7t表示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
对全部变量都采用对数化处理,是为了消除量纲的影响,模型中系数的经济含义是:在其他自变量不变的前提下,自变量Xi变动1%,能引起因变量变动βi%。
考虑到因变量“余额”存在一阶自相关性和一阶偏自相关性,如图3所示,采用差分自回归移动平均模型(Autoregressive Integrated Moving Average Model,ARIMA)。
图3 对“余额”序列的自相关检验
(四)计量结果
用STATA 12.0软件对式(1)的四个模型分别采用ARIMA(1,0,1)进行处理,结果如表2所示。表2结果显示,4个差分自回归移动平均模型总体显著。模型第1列是变量代码和模型显著性指标名称。第2到4列是模型1的结果,招生数、在校生数和专利申请受理数统计显著,当招生数增加1%时,余额会提高6.78%,当在校生数增加1%时,余额会提高6.23%,当专利申请受理数增加1%时,余额会提高0.23%。第5到7列是模型2的计量结果,招生数、在校生数和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统计显著,余额对这三个指标的弹性分别是8.24%、8.03%和0.37%。第8到10列是模型3的计量结果,招生数、在校生数和专利申请授权数统计显著,余额对这三个指标的弹性分别是8.15%、7.55%和0.26%。第11到13列是模型4的计量结果,招生数、在校生数和专利申请授权数统计显著,余额对这三个指标的弹性分别是14.89%、15.14%和0.5%。四个模型的拟合度也很理想。毕业生数在四个模型中都不够显著,尽管毕业生是学校非常重要的资源,但当年毕业学生未必能立刻给学校带来声誉效应,而应该考虑累计毕业生的效应,超出了本模型研究的范围。
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收入“余额”的路径与对策建议
上述模型结果表明,学校声誉和应用型技术成果有助于高校为企业等社会主体提供教育培训和科研合作活动,从而增加经费来源。
(一)提高办学声誉
办学声誉就是社会对学校的认知度。相比“985”、“211”或是“全国重点”等高等本科院校的品牌,“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品牌效应和认知度还有较大的挖掘潜力。更重要的是,学校要对自身的办学声誉有更全面的衡量与评价指标。学生是学校培养的成果,因此,学校很容易将学生取得的各类成果作为办学成效和声誉衡量指标。但对于本文所研究的战略模式而言,办学声誉有其他内涵。从三类学生数看出,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对余额影响显著,但毕业生数与余额没有显著关系。因此,本文所涉及的办学声誉,是那些吸引学生入学的声誉因素——得到社会各界认可的学校专业师资队伍。本文认为,学校品牌价值得益于所拥有的资产价值,而学校最宝贵的资产是提供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广大教师。因此,高职院校要注重提高师资队伍的声誉,尊重教师的专业能力与职业发展规划,让教师有充足的空间发展专业能力。特别是,在校企合作过程中,要让企业意识到学校教师专业实力的强大。这就是提高学校品牌、声誉和社会认知度的策略。
(二)提高应用型技术能力
专利和发明专利是学校掌握前沿技术的显性指标。高职院校要与本科院校一样投入资源,以提高应用性技术成果的数量。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为企业提供改进技术和生产流程的创新建议,需要教师对前沿技术的实时掌握和专研。对此,建议高职院校在科研管理方面,不能偏重于教改科研项目,也不能局限于基础理论的探究,而是引导教师结合企业技术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和需要设计应用型专业科研项目。为有能力的教师团队配套横向科研经费,提高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积极性。
(本文得到江苏省教育厅“2011年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