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雪雯
摘 要:展示商品所使用的展台、展架、展板、灯光以及为塑造产品形象和营造展示气氛效果设施和用具的综合运用,以及创新合理的设计手法,是一个成功的展示空间决定因素。
关键词:视觉生理特征;视觉载体;语素;最佳视觉
道具原指舞台上为了配合剧情而布置和设置的剧情用具和场景布置用物,为了让观众更进一步的感情融入剧情之中,商业展示道具的设计和布置也是为了让观者的主观感受很好的进入展示者所希望的效果之中。因此,展示道具指为展示商品所使用的展台、展架、展板、灯光以及为塑造产品形象和营造展示气氛效果的其他设置、设施和用具等等。
我们常见的商业空间中,展示道具和展品是构成整个展示空间同等重要的元素,由于人的视觉流程和导向设计要遵循的人的视觉生理特征 (即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先动后静,先对比大后对比小的视觉规律),在进行空间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影响空间展示最终视觉效果的种种因素,设计并放置符合空间需要的多种多样的展示道具。
一、展台
展台指直接放置展品的台子。展台的形式与尺度是根据所展示的商品及展示场所的空间情况而设定。其设计的基本原则:(1)有助于商品的最佳展示尺度,尤其是视线高度及角度,需要让大部分参观者获得观赏及体验的最佳视线,因此展台的高度随着观赏角度和观赏距离的变化在垂直关系上应处在910mm—1210mm之间为佳;(2)安全、稳固。展柜是展品的视觉载体,也是顾客接触频率最高的展品支撑物,尤其对于一些贵重、精细的展品来说,其造型、结构、功能一定要满足商品展示的最基本需求;(3)体现主要设计元素,由于展台往往是展示场所的整体视觉中心,展示的形式设计也是整个空间形式的设计中心和重点,其他展示道具都是围绕中心展台来进行设计的。其形式感和材质以及色彩要素是体现最终设计效果和整体空间感受的主要语素。
二、展架
展架指放置展示商品和其他相关辅助展示物品的架子。与展台相比,展架的形式更为灵活,尤其对于流动展示和临时展示形式更为适合使用。展架一般呈直立或横卧于地面上的,或者置挂在壁面上或悬挂在所需的空间界面上,也可以是根据商品的特点独立于空间界面的单独展架。
随着现代会展活动的活跃和频繁,当前的材料市场上已经出现专门针对展示空间的、可拆卸、组合的模数化展架销售。这种以模数化标准骨架组合的展架特别适合经常外出参加各种商业活动的企业。它可以根据企业对商品展示的要求,自行设计加工。节约时间且经济、方便运输和组装是这种展架应用的最大特点。展架设计的思维原则与展台设计相同,首先以适宜展品展示效果为目的来明确展架的尺寸和规格,另外,安全和稳固也是对展架设计的主要考虑因素。
三、展柜
展柜指放置展品的柜子。一般而言,如果商品的体积和面积不大,或者不宜直接暴露在空间里的贵重商品;或不宜让人直接触摸;或对气体、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商品都必须放入展柜的形式予以展示。
展柜的形式和尺度设计仍以所展示商品的最佳视觉角度和人们最佳视觉效果为首要考虑的因素。展柜的主视面等都是玻璃,因此展柜设计时要注意安全以及灯光照射时可能会产生的反光眩目问题以及展品的展示高度与展柜总体高度的比例关系,以保证在美观的基础上实现最佳的观赏效果。
四、展板
展板是指与展品相关的空间背景、文字、图片、图形等平面设计。许多商品,尤其是体积比较小的商品,往往是通过独特的、艺术的展板设计平面视觉效果,放大并吸引观者眼球。因此,展板设计是商业展示中重要的潜在引导要素,是我们重要的设计关注点之一。
展板的形式与色彩要与整体展示空间布置相联系,展板上的文字表达要精练、清晰;图片布置要精少,平面设计要具有专业的版式效果。在商业展示空间里,展板的形式随着设计手法的多元化而变得越来越灵活,从平面版式到灯箱重点展示,再到光影等技术的综合运用,使得展板这种平面语言在空间中的表达越来越具有趣味性和三维意识。
五、多媒体辅助设施
展示辅助设施指展台、展架、展柜、展板等主要的展示道具外的,为辅助展示效果获得的设置、设施、设备等。展示辅助设施设置内容的大、小、多、寡是由商业展示活动的形式、性质和商品展示要求所决定的。
不同的展示形式,所需要的展示辅助设施的种类、数量、要求各不相同,各种展示商品性质要求对辅助展示设施的设置和要求也相差很大。一般商品展示所用的宣传、广告立牌;活动影像放映或光投影等等,都属于辅助设施。在商业展示活动与商业交易行为时,还要考虑设立业务洽谈区域位置和相关的设施安排。一般而言,商业展示辅助设施主要有三类:一是为了加强展示宣传的设施;二是为了增加展示效果的各种情景道具以及为了增加展示效果的各种声、光、水、电设施设备;三是为商业展示活动的同时实行交易行为的必要设施。另外,指示牌警示牌、栏杆等等也属于商业展示辅助设施。
商业展示辅助设施的设计要注意两点:一是“必需”原则。即在展示活动中确实必需或必要的,可设可不设,则不设为好;二是不能“喧宾夺主”。好的展示辅助设施设计应是能起到突出展示的商品作用,并能成为商业展示空间整体安排的一部分。
六、常用商业展示设计方法
(一)中心强调法。这里的“中心”指的是展示的视觉中心,即采用一切手段、方法将展示商品构成视觉中心。通常构成视觉中心的方法有色彩面积强对比,如冷暖对比(大面积暖色调中的小面积冷色或大面积冷色调中的小面积暖色);明暗强对比(常用大面积深色作背景的小面积亮色突出,这种明暗强对比除拉大色彩明度差之外,还常运用点射强光方式来获得);彩度强对比(大面积灰色中的小面积鲜艳色);动静对比(商品处于某种动态位置,以获视觉注目)等。
(二)场景法。结合商品使用功能、方法、空间、时间的特征、特点,运用一些相关道具,营造商品使用气氛,以强调和突出商品的印象。
(三)秩序法。将商品作某种秩序的排列,形成某种律动的韵律感觉。这种秩序有色彩秩序(从深色到浅色,从浅色到深色;从冷色到暖色,从暖色到冷色;从鲜艳到灰色,从灰色到鲜艳);体、面积秩序(从大到小,从小到大;从高到低,从低到高;从宽到窄,从窄到宽);形态秩序(从方到圆,从圆到方;从直线到曲线,从曲线到直线)等渐变关系的排列。
(四)构成法。运用现代构成艺术方法进行布置。如重复构成方法,反复出现以加强印象;渐变构成和突变构成方法常能获得较好的视觉效果。
(五)对称平衡法。以展示空间垂直或水平中心上下左右的色、形、物作对称安排布置,形成统一.安定、稳重、平衡的整体。
(六)新奇法。以新奇、怪异、使人意想不到的刺激场面、情景,结合商品的功能、性质联想,以获得观者的注意和印象。
商业展示根植于我们的生活中,作为从事商业展示设计的专业人员,学会利用不同的展示道具和综合技术,以及合理有趣的设计手法,才有可能创造出更新、更有实用性和视觉效果的专业展示空间,同时,通过这样不断的总结和呈现,发现展示设计中的规律和学习新的展示设计技术,是设计从业人员以及设计执教人士的必修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