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身体才能书写身体。包括它的妖娆,和落落大方。
第九月。
我从先前的忙碌状态中走出来,开始款待自己。一个打扮干净的女孩子,在偌大的菜市场里穿梭,熟悉的小贩各自吆喝,也向我打招呼。他们的笑容家常。不做作,却也不够自然。我拎着一斤对虾,一根黄瓜,一小段猪肉和五毛钱的小葱,径直回家。
禽流感之后,对虾的价格回归到正常,甚至更低些。我折腾了四十分钟后,一道令人享受的油爆虾,和蒜泥白肉拌黄瓜诞生。我喜欢自己做菜,在旁人看来烦琐无奈的生活程序,到这里是一种垂爱。几平方米的厨房,四处游走,洗菜的时间可以思考问题,剁肉的时候会想起小时候大院子里的生活气息。慢慢的,与这个空间,我们互相培养了感情,甚至是占有。朋友到家里来做客,我喜欢自己洗碗,因为我可以按我的喜好,和原则来摆放厨具。像是有轻微的强迫症。
三年来,只要条件允许,我尝试着做各种新的菜。它们不断满足着我的胃,也满足着我的心。或者说我是怕饥饿的人。食物给我安全感。但是我又爱饥饿。饥饿是一种原始的鞭笞。在这种情况下,我更易进入写作的状态。天马行空,不会无助,相反是急切的亢奋。
在云朵的背后,一定藏着一只眼睛。它不失时机地注视着,得以窥见我的种种。漫不经心的失落,撞南墙时的压抑,获赞美时的欢喜。窥见我的四肢,慢慢从年幼时的瘦削,长到二十六岁的有力。它们仅仅是多了一些肉,和不能回避的世事。因为它们是我的四肢,我独一无二的四肢,我要经历的,它们势必不能幸免。从南方,到更南的地方。七年当中,往事不如风。
至今,除了写作能令我持久兴奋,其他的方式皆是匆匆。被现实挖空的心,由长长短短的句子进入。继而生出力和美。
在一首诗中,我写道:每个人都在遗失,一条香槟色项链,或者一粒精子。但遗失是大方。也许在社会这个酒缸里泡久了,也会泡出修养。
从前,我有一个良师益友,每每能成为我诗歌的第一读者。他引导我走向高处,得以晓见平地的荒凉和挺拔。我以为支持诗歌创作的动力,也许包括一个人的肯定。可因为某种疾病,我们断了联系。然后才发现,我是为了自己。我写的诗歌是为了自己。一个人生病需要打针吃药,疲倦了需要睡觉休息,但要活下去,而且活得茂盛,诗歌是我唯一的出路。是最佳的方式。
仿佛是水到渠成。又仿佛是千千万万人中,它选择了我。阿多尼斯说,只有身体才能书写身体。
那么与灵魂靠得最近的,只能是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