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跃刚
人的成长:从价值自发走向价值自觉
张跃刚
人的存在作为一种价值存在体现在三个方面:人的行为都是价值范导行为、人的活动都是价值追求活动、价值是人把握世界和自我的方式。人在价值方面的认知与践行有一个从价值自发到价值自觉的过程,要达到理论上的价值自觉需要培养关系思维、求实思维和跳出思维,要达到实践上的价值自觉需要宽容、坚守和超越。
价值自发 价值自觉 跳出思维 价值超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既是理论上的突破,也是实践上的重大进步。然而,要深入贯彻和落实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仅仅口号的宣示和自发的行动是不够的,还需要较高层次的价值自觉,本文试图从价值的一般层面论述价值自发通达价值自觉的路径和方法。
人既是物质存在,也是一种文化存在。作为文化存在的内涵之一和最根本维度乃是人的价值存在。人的存在之所以是价值存在,首先在于人的行为都是价值范导行为。人总是遵循特定的价值模式,依照特定的价值规范而行动。俗话说“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一个有教养的人其一言一行都有特定的先在价值规范可循。其次,人的活动都是价值追求活动。人的活动主要是认识和实践两种活动,人们之所以去认识某事物,是因为某事物有价值;人们之所以去实践是为了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最后,价值是人把握世界和自我的方式。人在实践的基础上用价值眼光来审视万事万物,设定事物以好坏善恶美丑等不同形态的价值,设定以价值的正负与大小,人基于价值设定,来处理与外界事物的关系。人的存在建立在对自我生命的价值期许之上,“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没有对生命的价值肯定和期望许人一刻也没有存在下去的理由和勇气。
人虽然都是价值存在物但未必能清醒地意识到这一事实。价值观念并不是人深思熟虑的选择,人从出生起在还没有理性辨析能力的时候就开始从生活中汲取和习得价值观念。很多价值观念似乎是天经地义,不证自明的,被人们不假思索地接受,习以为常地遵循。譬如当今减肥瘦身运动蔚然成风,这一现象出现的价值观念前提是人们普遍接受了“以瘦为美”的价值标准,“以瘦为美”似乎天经地义永远正确,孰不知印度以胖为美,中国唐代也曾以胖为美。诸如此类,人们对大量的价值观念是习而不察,浑而不觉。这是价值自发状态的一个典型体现。价值自发就是人们在不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情况下,不假思索,盲目地追求某种价值的状态。价值自发常表现为价值自我中心、价值盲目、价值执迷。价值自我中心是人在价值判断和价值实践时本能的自我保护。价值盲目是不经深思熟虑的思考就接受一种价值观,并信以为真。价值盲目的极端是价值执迷,接受了一种错误的价值观还执迷不悟。
人对自己的价值存在可以蒙昧盲目,也可以清醒觉知,当人对自己的价值存在达到清醒觉知的水平时,人也就达到了价值自觉的状态。
价值研究学者王玉樑认为“价值自发就是不认识发展的本质与规律,只图眼前价值、局部价值,而忽视长远价值、整体价值的价值追求。所谓价值自觉则是对价值自发的扬弃,是在认识人类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基础上,把眼前价值与长远价值、局部价值与整体价值结合起来的价值追求”①。有学者认为价值自觉就是人们在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基础上,积极、主动深思熟虑和理性地追求功利与真善美的统一,追求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追求有利于人的健康、全面发展的价值。②
文化自觉的最早倡导者费孝通先生对文化自觉有过经典的论述: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要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的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③。换言之,是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价值研究者多基于这一论述切入价值自觉,有人认为:文化自觉的实质是价值自觉。④文化的最深层次是价值观,这是文化的核心。中西文化不同,古今文化不同,最根本的是价值观点的不同。⑤
基于学界对价值研究的论述,笔者认为价值自觉就是在一定文化背景下主体对自身价值存在状况的觉知及对价值自发状态的超越。价值自觉第一层内涵意味着主体对自身价值存在状况有清醒的觉知和清晰的认识,明了自己所秉持的价值追求、价值取向(偏好)、价值观念体系,并对其来龙去脉、特色优劣有充分的认识。价值自觉的第二层内涵意味着对价值自发的不断超越,这是较高层次的内涵。人们所获得的价值观念往往是在自发状态下未经深思熟虑的思考,就作为自明的真理接受下来并信以为真的,这些价值观念未必适合主体。人们进行价值判断必须打破价值自发的盲目性,基于自己的立场和需要做出适合于己的价值判定。
理论上的价值自觉就是在思想认识上做到价值觉知,也就是对自己或他者的价值存在进行审视和反思,澄清价值观念,理解他者价值观念。价值自觉不是凭空幻想,只有具备价值觉知和超越的能力才能达到价值澄明的境界。在理论上真正达到价值自觉需要训练关系思维、求实思维、跳出思维等。
第一,要透彻理解价值本质需要关系思维。关系思维就是从事物与事物的关系中去理解事物,具体地说,就是理解一个事物时,不是从事物自身去理解此事物,而是从与此事物相关的他事物去理解此事物,即从事物的存在去把握相关的他事物,或从他事物的存在去把握相关的一事物。⑥当我们问及价值存在于何处时,我们会发现价值既不是单由客体决定也不是单由主体决定的,价值既不完全在客体中,也不完全在主体中,价值只能存在和呈现于主客体关系中,人们也只有在主客体关系中才能思虑价值。这如同我们说醋是酸的,但酸既不完全在客体中,也不完全在于主体的感觉中,而是在主客体互动关系中。这一函数式简洁无误地表明价值由客体属性和主体需要(生存与发展)共同决定,任何一方变动价值都会变化。
对于价值的本质主要有主观主义价值论、实体价值论、关系属性论三类理解。主观主义价值论具有普遍的唯主体论倾向,把价值看做是由主体的主观因素决定的,否认价值的客观性。实体价值论把价值看做是一种实体,虽然承认了价值的客观性,但这种理解“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⑦,把价值看成与人无关的存在物。关系属性论主张价值是事物的关系属性,其基本内涵至少包含三层涵义。其一,价值是事物的属性,也是事物的性质。其二,价值是关系属性,不是事物的固有属性,“物固无美恶”,它只能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中展现出来,价值不是一个实体存在而是一个关系存在,价值的质与量由关系双方即主体和客体共同决定,人民只能从双边效用关系出发来领会和判定价值。
第二,克服价值紊乱需要树立求实思维。同一事物对不同的主体来说其价值是不同的,这一点通过关系思维可以很清晰地得到说明,但如果说“我以为好就是好的,我以为不好就不好的”,这就走向了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为克服主观主义在价值判断上的随意性,就需要树立求实思维。
进行价值判断首先区分客观价值和主观价值。根据价值的关系属性定义,客体属性对主体生存与发展需要的符合即价值。如果主体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是主体客观的需要,那么该价值即客观价值。主观价值是对客观价值的认识,主观价值既可能符合客观价值,也可能与客观价值相偏离。客体的属性是客观的,主体的需要是客观的,所以必定有一个客观价值,尽管这个价值可能会因人而异,但只要情景确定,主客体确定,那么价值就是确定。
其次要明确价值和事实。价值哲学的诞生是从区分事实与价值、是与应该开始的。不区分事实与价值、是与应该,就不会有价值哲学。⑧事实与价值的问题也称为“是与应该”的问题或“实然和应然”的问题,即能否从事实判断能否推出价值判断的问题。该问题最早由休谟在其《人性论》中提出,所以又称为“休谟问题”;自休谟到当代,在这个问题上始终是众说纷纭。但从价值的关系属性视域看事实判断推出价值判断是明白无误的。譬如:食物含有营养素,人需要营养素,所以食物符合我的需要,所以食物是有价值的。此推理过程明白无误地表明事实可以推出价值,即由客体属性事实和主体需要事实推出价值。此推理也说明仅由客体属性事实或仅由主体需要事实单方面是推不出价值的。价值即事物对某人的价值也是一种事实,是一种与人的需要、欲望、意志有关的关系事实,而非独立的实体、固有的属性。
第三,克服自我中心跳出思维。求实思维就是让事实说话,但由于人的自我中心倾向和自我服务偏见,人会歪曲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做出有利于自己的价值解释。塔尔玛德说“我们并不是客观地看待事物,而是总是从我们自己的角度出发来看待事物”。这种从“我们”出发的认知习惯在纯粹科学领域不会形成太大妨碍,但在价值领域则是一种顽固和严重的障碍,它会使我们形成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妨碍价值认知。每个人犹如井底之蛙在价值认知过程中难免会受到生活经验、意识形态、思维模式的影响,这种力图摆脱此类影响的思维方式不妨称为跳出思维。
当今世界一个突出特征是价值多元,一个人在与其他人交往、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价值碰撞、价值对立和价值冲突,如何去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面对价值多元的局面,正确的对待方式是宽容、坚守和超越,即对待他人要宽容,对待自己要坚守或超越。
宽容是第一美德。价值多元是价值领域的本然状态,那么对待价值的首要态度就是宽容,如其所是地对待多元,“和而不同”地接受多元,“各美其美”地欣赏多元。价值多元的对立面是价值绝对和价值一元,价值的绝对和一元观不过是一种自发的幻想和思想的偏差与偏执,在当今时代,它早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土壤,注定无立锥之地。
宽容首先是平等的态度。承认每个人的价值意见同等重要;价值意见的平等是根本的平等。喜好甜食的人与喜好麻辣的人不分高下,穿西装与穿汉服等量齐观,住洋房与住帐篷各有千秋,大家都是平等的,偏好不同,但没有高低之分。
其次,宽容是一种开放的心态。客观价值是多元的,主观价值更是多元,但主观价值未必符合客观事实,价值判断失误总是难免,所以人们不可能以“我永远不会出错”的态度对待一切,而是要乐于沟通。沟通过程中会有碰撞、分歧,在分歧时关键不是说服和改变对方而是理解对方。
最后,宽容是理性的态度。理性的沟通和分析,无论对方秉持何种价值意见,都不任意地武断否定,不可以先入为主做出“有罪”推定,而是仔细地分析其所处的主客体的效用关系、主体的主客观需要和认识状况,理解对方所处的效用关系和价值观点来源。
坚守是一种品质。虽然价值在整体上是多元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具体到某一主体,价值是一元的且是客观的。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要明确自己价值立场,分析自己所处身其中的价值关系,独立做出价值判断,坚守价值观点,坚持价值追求,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首先,要树立价值标准在我的意识。价值总是事物的价值,而且总是事物对我的价值,其判断标准在我,即我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一个人有什么样的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最清楚的是他本人,所以价值判断的最有权威者就是他本人,所以当事人勇敢地做出价值判定,不必怀疑。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要勇敢地肯定自己。
其次,要坚持客观价值。我们意识到的价值,既可能符合客观价值,也可能偏离客观价值,所以要尽可能使主观价值符合客观价值。主观价值能否符合客观价值取决于能否正确认识客体属性和主体需要,尤其在于认识自我主体的需要。主体的需要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只有客观的、有利于主体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才是合理的需要。
超越是最高境界。价值自觉的最高境界是价值超越。价值超越的本质是对价值自发的超越。价值自发表现为本能的价值反应,盲目的价值习得,唯感性的价值判断,趋利避害的价值标准,工具理性的价值倾向,自以为是的价值偏执。
第一,超越当下的局部的价值,达成长远的整体的价值。动物只活在当下,而人类借助于理性可以超越当下预知未来,从而可以自觉地使当下的价值追求服务于服从于长远的价值追求。事物在价值上往往都具有两面性甚至是两极性,一方面它给人带来巨大满足表现出很高的“正价值”,另一方面它也具有巨大的危害性显示出巨大的负价值。吸毒是这类价值的典型,吸烟酗酒、暴饮暴食、沉溺网络等不良习惯也都属此类。这类事物(或行为)一旦接触或习染便难以自拔,断绝持续发展的可能,是必须远离和节制的。
第二,超越低值低级价值,达到高值高级价值。价值在质上有层级高低之分,从而价值活动分为高级价值活动和低级价值活动。价值的层级结构是由需要的层级结构决定的,与低级需要对应的是低级的价值,与高级需要对应的是高级的价值。人的本能本性是吃喝玩乐等低层次的需要,如果没有高度的修养和外力的干预,人的价值追求的先天倾向是那些令人简单快乐的价值物。正确的做法就是在低级价值的追求上保持适度和节制,提升自身素质,养成追求更高级价值的习惯。
价值有量的大小之分,人的价值追求活动也可以相应地区别为高价值活动和低价值活动,由于人的时间和精力的有限性决定了低值、高值活动相互挤占,这类矛盾和冲突在人们生活中会反复出现,当被人们逐渐体会和认清后,人们便会主动压缩低值追求活动,扩展高值价值追求活动。
(作者为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齐鲁师范学院副教授)
【注释】
①王玉樑:“价值自觉与科学发展观”,《天津社会科学》,2008第1期。
②周国银:“论价值自发和价值自觉”,《学术论坛》,2005年第12期。
③费孝通:“关于‘文化自觉’的一些自白”,《学术研究》,2003年第7期。
④伍义林:“价值观的更新是一种文化自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2期。
⑤袁贵仁:《价值观的理论与实践:价值观若干问题的思考》,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页。
⑥王智:《价值与体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84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页。
⑧王玉樑:《21世界的价值哲学:从自发到自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页。
责编/许国荣(实习)
G410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