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的两重性与集成化开发对策

2014-11-07 06:27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4年8期
关键词:集约国土资源勘探

■ 徐 焘

国土资源经济学中的任何命题都处在多层次和多方面的相互关系中,对立各方要以另一方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如果忽略这种多层次的两重性,而只是分别论处它的实物性和社会价值,往往会不由自主地切换二者,其中的一例是把不可再造因而是无价之宝的地球资源折算为货币额,然而仅从地球资源早于货币来说,它们就不可“对价”。另一例是有的探索者越深入个别节点就越远离全局,比如把土地和矿藏当作单纯的自然实体,而忽略其随社会条件而变的经济属性。我们且以若干命题为例来分析对立统一律在国土资源开发业中的作用。

笔者探询过一些房地产中介者:房租与房价是否相关?对方只是说二者大体协同起落,不介意它们的内在联系。又如节约集约开发资源之说已通俗到能够脱口而出,但如果问到它们有什么同一性,往往没有答案。对诸事只求略知者不在少数,更非人人都关切高瞻远瞩的抉择,至少是因为缺少分析问题的思想武器。一旦国土资源开发者进一步意识到对立统一律的重要性,不再对面临的任务作甲乙丙丁式的罗列,并且不满足于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构建集成化开发对策的命题就展现在眼前。

鉴于多种著作已经对国土资源开发业中的各个命题做过详尽的论述,本文只是遵循辩证法思路对此作适当的分析。

1 对自然资源天然价值论的判读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早在17世纪中叶就已提到:“劳动不是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土地是它的母,劳动是它的父。”在前商品社会中,人们通过具体劳动从自然资源中获得自用的物质资料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交换价值,于是能提供使用价值的地质实体就可以定义为矿体。但是在商品社会中矿产品大多不为自用,而是按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交换其它产品,于是土地产品和土地本身就需要按并非不可捉摸的使用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两重性来定义(表1)。比如卖方出价每个苹果一元,买方还价三个苹果二元,就涉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要素。如果不针对苹果的质量和数量,只在交换价值上对仗,那不是做生意而是舍小钱换大利。自然资源天然价值论者漠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别,就会随意切换二者。马克思曾经指摘过由此导致的“认为地租是由土地而不是由社会产生的重农主义幻觉”[1],遗憾的是一个半世纪后这种幻觉仍久挥不去。

表1 从自然资源到商品的两重性

不仅如此,甚至有既不论使用价值也不论交换价值,径直把自然存在的矿化地质体称作矿体,并且试图单纯用作为自然科学的地质学加以分析。这就如同把土壤学当作土地经济学,属于过度的跨越。

马克思关于自然资源开发业说过:“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而只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基础,因为它是特别高的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基础。这就如同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但不是它的原因一样。如果一个使用价值不用劳动也能创造出来,它就不会有交换价值,但作为使用价值,它仍然有其自然的效用。”[2]马克思在这里提到的自然力、自然基础、自然效用、劳动生产力及其提供的使用价值,是自然资源经济学中对立统一体的一方面;而其承载的物化劳动量、交换价值和超额利润,则是所述对立统一体的另一方面。尽管唯有通过作为具体劳动的开发工程才能激活自然资源,这些工程却不可能独立于作为劳动资料的自然资源。不言而喻,氏族社会解体之后,始自开发自然资源直到产出商品,时时都有劳动两重性的轨迹。

2 资源净价值论辨析

土地和矿藏经济丰度的差异性无处不在。丰度不同的资源开发者在单位产品上付出的代价高低有别,于是在同样的市场价格下,较好资源的开发者能获得垄断性超额利润。资本化的超额利润就是所谓净现值或净价值,它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与个别劳动量的差额,也就是私营者“净化”了对社会有益的份额后据为己有的那一部分社会价值,而不是它的全额,更不含开发效果中的使用价值(表2)。所以净现值或净价值是被开发商双重贬低的参量:既剔除其使用价值,也舍弃归社会所有的那部分物化劳动价值。所以社会财富总是比套购国有资源者评估的净现值或净价值要多,二者的差值包含私营者与全社会的矛盾。

所谓资源评价就是对资源开发效果的预期评价,不是对资源本身经济价值的评估,因为不存在不被开发行为激活的资源经济价值。按倾向套购者的评估值让渡国有资源,必定有利于套购者;按贬低的评估值将国有资产剖股上市,近水楼台者得到的原始股大多是低价优惠股,乍一开市股价当即大起,使巨额国有财富瞬间失落。这就是不少国有工厂、矿山和铁路主持者对民营化趋之若骛的原因。可见改制的动力首先不在于国营或民营何者效率高,而在于民营化过程本身就是他们千载难逢的一次性高效益。

由资本化超额利润决定的净现值或净价值与社会财富的增长无关,它只是私营者因垄断丰度较高的资源能分割的那一部分社会价值,所以马克思称它为虚假的社会价值。换句话说,把公有产权变为民间物业权不增加社会价值,只体现产权易手时新主人“净得”的超额利润或剩余价值。

用另一种方式表述:净现值或净价值只是企业的微观效益。但是国土资源开发业需要侧重的恰恰不是这种微观效益,而是社会的宏观效益。偏向何方取决于谁能靠社会关系把机会争取到手。

评估资源开发方案所得净现值或净价值,就是西方通行的可行性研究。这种剩余价值评估法已深刻影响到任何经济领域,揭露其实质必定会惊动大批牟利者。

表2 资源开发方案择优

正是所谓净现值和净价值的魅力促使国土资源开发商挑战道义和法律,逃避资源补偿费和土地增值税以占有超额利润。记录在案的违法乱纪案件竟然大多发生在房地产业和矿业中,而且正蓄势向交通业扩散。即使人们一时忽略净现值或净价值论背后的社会矛盾,攫取公众利益者也会情不自禁地把它展示出来。严格执行公有制政府职能和税务条例是一方面,专业者的智囊作用是另一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求解这一重大课题。

3 按知行统一律作矿量分级

对矿量分级制式的研讨既始于温故知新,就不难做到历史分析和逻辑规范的统一。我们且从矿量分级的起点入手。

伦敦矿冶研究院坎达尔等人在1901至1902年间率先把能够被开发者直接掌握的块段称作可见矿量,把通过坑道从三面揭露的块段定义为圈定矿量,把能够着手开采的块段称作可采矿量,把能够预期的块段称作可能的矿量[3]。这种初创的分级制式虽未免粗略,但依据的是未予明言的矿藏开发程度,因为坑道既是勘探手段也是开采手段。1903年后,欧洲矿业界曾公认,应当按立足于开发程度的用途给矿量分级,伦敦矿冶研究院在1907年还就此发布过矿量分级规范[4]。

然而,胡佛在1909年所提划分证实、可能和远景矿量的制式,紧接着被1910年在瑞典召开的第十一届国际地质学大会采纳,并且约定对各级矿量标以A、B、C符号。于是矿量分级原则就由按立足于开发程度的用途收缩为仅按勘探程度,也就是不计开采准备工程的作用。这是因为钻探工程正成为主要的勘查手段,逐步独立于矿山企业的专业化勘查公司需要对基层的工作成果独立地评级和验收,于是地质专家们就当仁不让地一手接管了矿量分级制式的决定权。仅按勘探程度作矿量分级的原则如此延续到美国1943年的资源储量分级制,进而过渡到1997年以来的联合国资源储量分级框架。实际上资源只是备用的开发目标,它还处在有待分级的矿产储量范围之外。

矿量分级既不是地质专家也不是采矿专家一己职责,因为勘探与开采就像“知”与“行”一样不可各行其是,不与开采程序协调的储量分级制式只是勘探专业者的自我规范。他们在对此多年的艰难探索中,远非人人皆知真正难在何处。另一方面,如果矿山的开拓、采准和备采矿量不包含延续至今并与之紧密配合的探矿和取样的作用,就不是完整的工作制。

矿藏之所以脱颖于矿化地质体,是因为它至少有可用性或用途,这是矿产资源白皮书确认的要点。如果忽略其逐步升级的可用性或使用价值,就模糊了矿藏的含义,更谈何矿量分级?而且不反映矿藏使用价值的分级框架不可能反映后者承载的社会价值,因此就不便于取舍块段。这不是在联合国矿量分级框架上加注孤悬的可行性研究轴就能盘活的局面。因此,不顾经济上的现实性只注重矿化地质体自然特征的认识程度,至多属于自然科学而不是矿业工程经济学。

对矿量分级制式的研讨多年来侧重于详尽化而未作出实质性的跨越,是由于勘探专业者以为勘探程度不同的矿量就可以各派用场,事先无需在意矿量用途。然而,勘探专业者对资源的认识程度不等于符合开采作业的需要,就好比无论多详尽的地形图都不等于地理知识,因为还缺少人文信息。

图1 实为按开发程度分级名为按勘探程度分级之例

资源勘查者单纯按勘探程度作矿量分级必不顺手,因为勘探工程和开采工程并非时时可分。比如用坑道开发形态复杂的固体矿藏,或者用钻井开发油气等流态资源,每项工程都兼有勘探和开采功能,于是矿量分级就只能按概括二者的开发程度进行。退一步说,即使有单纯的勘探工程或开采工程,那也是开发工程突出一面的特例。图1之例虽实为按开发程度分级,却沿袭按勘探程度分级的称谓。如果勘探专业者执意保留自己的矿量分级传统,图1的例子会反复出现。

由此可见,唯有用辩证的方法处理勘查矿藏与开采矿藏在各个开发阶段的衔接关系,才符合矿量分级的实质[5]。用专业者的话说:为了从游移百年的矿量分级制式中理出头绪,不应再限于按勘探程度分级,而需要正本清源,按照被历史尘封了的,立足于开发程度的用途划分矿量级别的原则,作否定之否定,并且随时代要求演进,无需别出心裁。

4 贫富兼用与集约开发资源互为前提

节约集约开发资源的提法与此同义。通过优化品位指标合理扩大资源开发空间和通过优化集约开发程度加深单位空间里资源的利用率,是充分开发资源中互为前提的两个方面,本应遵循同样的效益准则(表3)。每当用某种方法求一种或多种组分的品位指标,它应当以矿量的最优集约开发程度为前提。所以在标定某项品位指标方案时,它出乎多数人意料也与矿藏的最优集约开发方案相通。于是集约开发这个每每被绕行的任务当即出现在资源开发者面前。所以在并列节约和集约开发资源的提法之后,还需要把握它们的对立统一性,以避免两头落空。

表3 贫富兼用与集约开发的对立统一性

勘查部门热衷于在找矿上搞突破,这无疑很重要。但是多数中小矿山的回采率已降低到百分之二十上下,且不论选矿和冶炼实收率。有待优化的这三率并非相互独立,需要统一核定。但如果没有建立在经济分析基础上的采矿、选矿和冶炼实收率,就无法确定要节约的范围有多大,包括无法确定贫矿的下界,也不可能把握集约开发资源的尺度。列举三者属于过渡性的措施。如果不及早把它们建立在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经验性的技术标准就会被任意解释。

协同优化品位指标和集约开发程度的办法是:在最佳集约化程度的平台上求解既定级别矿量的下限品位。或者说,开发某级别矿量的集约化程度恰到好处时,仅达该级别品位指标的矿量应当提供最低限度的开发效益。归结而言,最佳经济效益既是调节品位指标的关键,也是优化集约开发程度的要领。如要严格核定品位指标,它就包含在资源集约开发程度中;如要严格核定资源集约开发程度,它也包含在品位指标中。这就是二者的辩证关系。

5 构建集成化国土资源开发对策

在西方被奉为行为经典的对策论尽管力求用数字制的程序处理复杂的格局,但因失于顺应社会和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势,以致其经济、政治、外交和军事界感到所取对策的结果总是与原定的目标大相径庭。

国土资源开发者面对的既然是多层次的对立统一体,就不能寄望于叠加一系列“单打一”的举措,必须把经过筛选的多种举措集成化为系统的对策。(参见表4)

表4 国土资源及其开发对策

由纺织面料生产多少什么样的时装和便服,可以更多靠市场导向。原料和市场相对宽裕的其它制造业和服务业也是如此。但是农业和矿业对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性,使它们不能任由应时的市场支配,必须对市场作前瞻性的的督导。这在实质上是协调个别生产者与全社会的长远关系,是遵循高于应时性价值规律的持久性社会规律。也就是说,不可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非此即彼”的截然取舍,需要把二者当作辩证的统一体。

有作者把市场法则突出到只能追随不可驾驭的程度,认为这是尊重客观规律和公平竞争的需要。客观规律有局部与整体之分,有近期与长远之别,需要明确是何所指。市场格局对各个社会群体的倾向性是不均衡的,也需要慎取为谁把握公平性,而不只是在民营者与公营者之间找平衡点。东西方各国都时时调整市场走向,然而调整的倾向性颇不相同。如果倾向投资商眼前的利益,而不顾竞争格局之外大多数平民百姓的长远需要,划红线保耕地将受到明里挑战和暗中侵蚀,要领就在于如何处理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计划与商业性市场竞争的对立统一关系。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01.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728.

[3]Hugh Kirk Taylor.Mineral reserves, mining and profit[J].CIM bulletin,1994,87(983):38-48.

[4]钱抗生,盛桂浓.矿产资源分析[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6:17.

[5]徐焘.矿业对策[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3:107-122.

猜你喜欢
集约国土资源勘探
油气勘探开发三年滚动计划编制的思考
勘探石油
欢迎订阅2020年《国土资源信息化》
立秋
欢迎订阅2018年《国土资源情报》
欢迎订阅2018年《国土资源情报》
2016年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统计分析
芝加哥大数据发展与应用对我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启示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
集约转型 小城镇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