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梦美+++姜宇钟+++刘惠东
摘 要:文章从建设用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入手,研究建设用地总量与二三产值之间的关系,构建两者之间的关系模型,基于边际建设用地利用变化率为零时加上用地增长达到极限这一基本逻辑,计算出江苏省各地级市建设用地到达极限规模时的年份与总量,并据此制定实现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下的区域差别化的调控措施。结果表明:(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经济增长对建设用地的依赖性减弱,边际建设用地增加量越来越小,同时边际土地利用变化率不断趋近于零,区域建设用地增长存在经济上的合理极限;(2)江苏省各地级市达到建设用地极限的年份及规模存在区域差异。其与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的划分大致相同,反映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对建设用地的依赖程度也存在差异,不同区域应根据其达到极限的剩余年限,经济上极限约束下的可利用空间,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理政策,促进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
关键词:经济发展;建设用地;极限规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资源数量的有限性及其经济供给的稀缺性与土地社会需求的增长性之间的不协调,成为区域土地利用的核心问题。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建设用地指标的不断减少引起大量专家学者的关注,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于建设用地指标的配置方式,通常是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来进行调控[1],但是忽略由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极限约束导致建设用地可利用空间越来越少的局限性[2];部分学者研究城市建设用地合理规模[3]、极限规模[4-5]和建设用地规模扩张政策管控[6-7]等方面,而且近年来还有专家提出来总量控制和差别化控制的建设用地管理方式,但是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合理目标仍有待深入研究。
文章以江苏省为实证区域,基于经济学土地要素规模报酬递减规律,通过构建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建设用地规模变化和经济产出变化之间的关系,研究建设用地规模经济上合理的极限规模,并根据不同区域达到经济合理建设用地极限的年限和现有可扩张规模的差异,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策略,为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控提供参考。
1 建设用地管理由增量控制转变为总量控制:建设用地极限测量的依据
1.1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提出背景
目前,我国建设用地供给主要是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来进行调控,建设用地增量控制管理模式通常只考虑了经济发展因素对建设用地指标的影响,缺乏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功能定位、土地开发强度和生态环境容量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建设用地的调控机制。并且现阶段国内建设用地指标的配置方式,通常是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来进行调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长,资源环境承载约束下建设用地规模客观上存在极限,逐渐提出了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理念,研究总量控制的建设用地区域差别化管控。上海城市规划确定其建设用地规模在2020年将达到3226平方公里,并且展望年2040年建设用地总量维持该规模不变,“3226平方公里”即为建设用地的“天花板”,或称上海建设用地的“极限规模”。为促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和江苏省建设用地的总量管控,也有必要测算其经济上合理的建设用地的增长极限。
1.2 总量控制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首先,建设用地总量有助于提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持续进程,延续现有的低效扩张模式不可持续,与资源环境承载约束下建设用地客观极限的内在需求不符。实施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提出将倒逼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使城镇化、工业化的用地需求更加注重内涵挖潜,促进建设用地更加高效集约的利用。
其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是实现耕地保护的必要措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将促进经济发展向重质量的方向转变,降低经济发展对现有农田空间和生态保护空间的侵占和依赖,有助于国家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目标的实现。
2 建设用地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现有研究表明[8-9],一个国家、地区随着经济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伴随着产业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在经济发展初级低级阶段时,农用地比重较高,土地利用相对粗放;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的比重逐步上升,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比重降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当建设用地扩张到一定程度后,其规模增加的边际产出将减少,此时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速度将下降并逐渐趋于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达到极限。美欧等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建设用地需求也经历了先增加后减少的情况,类似于环境经济学家提出的库兹涅兹曲线假说:在快速城市化、工业化初级阶段过渡到高级或后工业化阶段进程中,表现为对建设用地扩张的强依赖转变为弱依赖,即对建设用地需求的强烈程度逐渐减弱[10-11]。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用地规模迅速扩张,但受资源供给约束和建设用地利用边际效益递减规律的影响,其合理规模客观上应存在极限。文章正是基于此建设用地增长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判断,开展实证研究,根据增长极限的年份及可供利用的建设用地合理规模的趋于差异,制定建设用地区域差别化管理政策。
3 模型构建及数据来源
3.1 研究思路和模型构建
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建设用地的增加与经济增长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建设用地规模的适度增加,推动了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是经济发展的代价性损失。参考现有现有成果,建设用地规模与经济产出存在定量关系。基于此,文章构建建设用地规模(LU)与GDP的函数。为消除变量中存在的异方差,对两个变量作对数化处理,公式如下:
(1)
式中:LU为建设用地规模;GDP为二三产业增加值,下同;α、β为待估参数。
对上式求导,得到边际土地利用的函数为:
(2)
对上式再进行求导,得到边际土地利用变化率CMLU的函数:
(3)
随着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经济增长对建设用地扩张的依赖减弱。边际土地利用不断减小,并趋于稳定,当边际土地利用变化率的绝对值等于零时,边际土地利用最小,建设面积最大,此即为经济上合理的建设用地增长极限。endprint
对计算出来的CMLU值进行对数化处后,运用Eviews数据处理软件进行回归分析,预测各地区|CMLU|=0的时间点,公式为:
(4)
各地区达到建设用地极限的年份及可供利用的规模存在差异,为区域建设用地差别化管制提供了理论与数据支撑。
3.2 研究区域及数据来源
研究范围为江苏省13个地级市。考虑到2002年以前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与过渡期土地分类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统计口径的差异性,其水域中水利设施的剥离的困难性,建设用地序列数据为2002-2012年。2002-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数据来源于江苏省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社会经济数据来源于2002-2010 年《江苏统计年鉴》,计算中所用到的二三产增加值均由其当年价结合价格指数,折算其2001年可比价。
4 结果分析
4.1 建设用地规模与经济发展模型结果及检验
运用Eviews对江苏省13个地级市2002-2009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确定相关参数,以江苏全省的数据样本为例将回归结果表述如下:
该回归分析的统计检验如下:
(1)t值用于检验每一个自变量的合理性。|t|大于临界值表示可拒绝系数为0的假设,即系数合理。P值为系数的概率,若其小于置信度(取0.01)则表明|t|大于临界值,即认为系数合理。本次分析中系数合理。
(2)R2为样本决定系数,表示总离差平方和中由回归方程可以解释部分的比例,比例越大说明回归方程可以解释的部分越多。值为0-1,越接近1表示拟合越好,本次分析中R2为0.986477,拟合度好。
(3)F值表示模型拟合样本的效果,即选择的所有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力度。F大于临界值则说明拒绝0假设。若P(F)小于置信度(取0.05)则说明F大于临界值,方程显著性明显。本次分析中P(F)为0.000000, 模型方程显著。
(4)Durbin-Watson 统计值用以检验残差序列的自相关性,其值在0-4之间。本分析符合要求。
4.2 建设用地极限计量模型
由回归分析的结果可得,建设用地与GDP之间的关系如下:
(5)
求导后得到边际土地利用量公式:
(6)
再次对GDP 求导数,得到边际土地利用变化率公式:
(7)
经计算发现MLU值不断减小,CMLU值为负值,均不断向0接近。即建设用地面积随GDP的变化,增加幅度越来越小,使得MLU 值趋向稳定,CMLU向0靠近,当|CMLU|= 0时,MLU 值达到最小极限,此时建设用地停止增加,达到极限规模。
图1 江苏省建设用地边际土地变化量示意图
4.3 建设用地极限年份与极限规模
对|CMLU|值和年份进行Eviews回归分析,得到结果如下:
表2 江苏省建设用地边际土地变化率回归分析
根据该分析表可以得到对|CMLU|值和年份T之间的关系为:
即: (8)
当|CMLU|= 0.00005时,看做|CMLU|无限接近于0,此时T=2037,即在全省层面上,2037年全江苏省的建设用地总量将达到极限量。同理,可得13个地级市建设用地极限年限。
表3 江苏省各地级市建设用地极限年份表
根据江苏省13个地级市十二五规划,同时参照国内城市GDP增长趋势,结合其自身发展趋势,推算江苏省13个地级市GDP年均增长率的变化情况,计算出各地级市到达极限年份时的GDP总量,带入公式(5)中,可得到各地区建设用地极限规模。
表4 江苏省各地级市建设用地极限规模(按年份前后排序)
根据各地区建设用地极限规模与2010年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对比分析,可以计算出各地级市经济上合理的建设用地潜在可利用空间,如表5。
表5 江苏省建设用地经济可拓展空间
4.4 基于极限规模区域分异的建设用地差别化管制
建设用地管制应该视不同地区所处的阶段,结合建设用地利用现状、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综合确定,才能形成高效、有序、合理的建设用地管制体系[12]。文章基于江苏省13个地市建设用地经济合理的极限规模年限及极限规模,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制策略。
优化挖潜区域:该区建设用地可利用空间较少且极限年份较近,应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新增指标(苏州、无锡、常州),促使其对建设用地集约高效的利用,并且增加土地内涵挖潜。
适度扩张区域:该区建设用地可利用空间适中(南京、扬州、徐州),可以基于建设用地的总量的适度扩张建设用地规模,但需强化其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和新增建设用地门槛等集约调控策略。
重点发展区域:该区建设用地存量较多,大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建设用地扩张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较高(连云港、淮安、宿迁),且极限年份较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以重点倾斜扶持,支持其承载产业转移的必要性的代价性损失,以此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利用的关系。
5 结束语
(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经济增长对建设用地的依赖性减弱,边际建设用地增加量越来越小,同时边际土地利用变化率不断趋近于零,区域建设用地增长存在经济上的合理极限。
(2)江苏省各地级市达到建设用地极限的年份及规模存在区域差异。其与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的划分大致相同,反映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对建设用地的依赖程度也存在差异,不同区域应根据其达到极限的剩余年限,经济上极限约束下的可利用空间,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理政策,促进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
参考文献
[1]殷少美,金晓斌,周寅康,等.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和AHP-GEM模型的区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配置--以江苏省为例[J].自然资源学,2007,22(3):372-379.
[2]陈诚,陈雯,吕卫国,等.基于空间开发适宜性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配置--以海安县为例[J].地理科学进展,2009,28(5):775-781.
[3]舒帮荣,刘友兆,李彦,等.城市用地规模扩张合理性研究--以江苏太仓市区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4):88-94.
[4]郑新奇,薛春璐,王伟,等.中国城市用地增长极限规模测算[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23(8):55-61.
[5]石忆邵,吴婕.上海建设用地极限规模估算方法研究[J].经济地理,2013,33(3):1-7,14.
[6]石爱华,范钟铭.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挖潜”的建设用地规模调控[J].城市规划,2011,3(8):88-90,96.
[7]陈利根,陈会广,曲福田,等.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以马鞍山市为例[J].资源科学,2004,26(6):137-144.
[8]曲福田,陈江龙,陈雯,等.农地非农化经济驱动机制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2005,20(2):231-241.
[9]刘庆,陈利根,张凤荣,等.中国1986年至2006年耕地非农化数量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计量分析[J].资源科学,2009,31(5):787-793.
[10]曲福田,吴丽梅.经济增长与耕地非农化的库兹涅茨曲线假说及验证[J].资源科学,2004,26(5):61-67.
[11]张琦.韩国工业化推进过程中的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关系分析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17(3):81-84.
[12]李鑫,欧名豪.建设用地供给创新:总量控制+差别化调控[J].中国土地,2011(8):47.
作者简介:宋梦美(1992- ),女,天津人,学生。
姜宇钟(1993-),女,甘肃会宁人,学生。endprint
对计算出来的CMLU值进行对数化处后,运用Eviews数据处理软件进行回归分析,预测各地区|CMLU|=0的时间点,公式为:
(4)
各地区达到建设用地极限的年份及可供利用的规模存在差异,为区域建设用地差别化管制提供了理论与数据支撑。
3.2 研究区域及数据来源
研究范围为江苏省13个地级市。考虑到2002年以前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与过渡期土地分类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统计口径的差异性,其水域中水利设施的剥离的困难性,建设用地序列数据为2002-2012年。2002-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数据来源于江苏省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社会经济数据来源于2002-2010 年《江苏统计年鉴》,计算中所用到的二三产增加值均由其当年价结合价格指数,折算其2001年可比价。
4 结果分析
4.1 建设用地规模与经济发展模型结果及检验
运用Eviews对江苏省13个地级市2002-2009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确定相关参数,以江苏全省的数据样本为例将回归结果表述如下:
该回归分析的统计检验如下:
(1)t值用于检验每一个自变量的合理性。|t|大于临界值表示可拒绝系数为0的假设,即系数合理。P值为系数的概率,若其小于置信度(取0.01)则表明|t|大于临界值,即认为系数合理。本次分析中系数合理。
(2)R2为样本决定系数,表示总离差平方和中由回归方程可以解释部分的比例,比例越大说明回归方程可以解释的部分越多。值为0-1,越接近1表示拟合越好,本次分析中R2为0.986477,拟合度好。
(3)F值表示模型拟合样本的效果,即选择的所有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力度。F大于临界值则说明拒绝0假设。若P(F)小于置信度(取0.05)则说明F大于临界值,方程显著性明显。本次分析中P(F)为0.000000, 模型方程显著。
(4)Durbin-Watson 统计值用以检验残差序列的自相关性,其值在0-4之间。本分析符合要求。
4.2 建设用地极限计量模型
由回归分析的结果可得,建设用地与GDP之间的关系如下:
(5)
求导后得到边际土地利用量公式:
(6)
再次对GDP 求导数,得到边际土地利用变化率公式:
(7)
经计算发现MLU值不断减小,CMLU值为负值,均不断向0接近。即建设用地面积随GDP的变化,增加幅度越来越小,使得MLU 值趋向稳定,CMLU向0靠近,当|CMLU|= 0时,MLU 值达到最小极限,此时建设用地停止增加,达到极限规模。
图1 江苏省建设用地边际土地变化量示意图
4.3 建设用地极限年份与极限规模
对|CMLU|值和年份进行Eviews回归分析,得到结果如下:
表2 江苏省建设用地边际土地变化率回归分析
根据该分析表可以得到对|CMLU|值和年份T之间的关系为:
即: (8)
当|CMLU|= 0.00005时,看做|CMLU|无限接近于0,此时T=2037,即在全省层面上,2037年全江苏省的建设用地总量将达到极限量。同理,可得13个地级市建设用地极限年限。
表3 江苏省各地级市建设用地极限年份表
根据江苏省13个地级市十二五规划,同时参照国内城市GDP增长趋势,结合其自身发展趋势,推算江苏省13个地级市GDP年均增长率的变化情况,计算出各地级市到达极限年份时的GDP总量,带入公式(5)中,可得到各地区建设用地极限规模。
表4 江苏省各地级市建设用地极限规模(按年份前后排序)
根据各地区建设用地极限规模与2010年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对比分析,可以计算出各地级市经济上合理的建设用地潜在可利用空间,如表5。
表5 江苏省建设用地经济可拓展空间
4.4 基于极限规模区域分异的建设用地差别化管制
建设用地管制应该视不同地区所处的阶段,结合建设用地利用现状、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综合确定,才能形成高效、有序、合理的建设用地管制体系[12]。文章基于江苏省13个地市建设用地经济合理的极限规模年限及极限规模,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制策略。
优化挖潜区域:该区建设用地可利用空间较少且极限年份较近,应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新增指标(苏州、无锡、常州),促使其对建设用地集约高效的利用,并且增加土地内涵挖潜。
适度扩张区域:该区建设用地可利用空间适中(南京、扬州、徐州),可以基于建设用地的总量的适度扩张建设用地规模,但需强化其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和新增建设用地门槛等集约调控策略。
重点发展区域:该区建设用地存量较多,大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建设用地扩张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较高(连云港、淮安、宿迁),且极限年份较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以重点倾斜扶持,支持其承载产业转移的必要性的代价性损失,以此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利用的关系。
5 结束语
(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经济增长对建设用地的依赖性减弱,边际建设用地增加量越来越小,同时边际土地利用变化率不断趋近于零,区域建设用地增长存在经济上的合理极限。
(2)江苏省各地级市达到建设用地极限的年份及规模存在区域差异。其与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的划分大致相同,反映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对建设用地的依赖程度也存在差异,不同区域应根据其达到极限的剩余年限,经济上极限约束下的可利用空间,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理政策,促进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
参考文献
[1]殷少美,金晓斌,周寅康,等.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和AHP-GEM模型的区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配置--以江苏省为例[J].自然资源学,2007,22(3):372-379.
[2]陈诚,陈雯,吕卫国,等.基于空间开发适宜性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配置--以海安县为例[J].地理科学进展,2009,28(5):775-781.
[3]舒帮荣,刘友兆,李彦,等.城市用地规模扩张合理性研究--以江苏太仓市区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4):88-94.
[4]郑新奇,薛春璐,王伟,等.中国城市用地增长极限规模测算[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23(8):55-61.
[5]石忆邵,吴婕.上海建设用地极限规模估算方法研究[J].经济地理,2013,33(3):1-7,14.
[6]石爱华,范钟铭.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挖潜”的建设用地规模调控[J].城市规划,2011,3(8):88-90,96.
[7]陈利根,陈会广,曲福田,等.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以马鞍山市为例[J].资源科学,2004,26(6):137-144.
[8]曲福田,陈江龙,陈雯,等.农地非农化经济驱动机制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2005,20(2):231-241.
[9]刘庆,陈利根,张凤荣,等.中国1986年至2006年耕地非农化数量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计量分析[J].资源科学,2009,31(5):787-793.
[10]曲福田,吴丽梅.经济增长与耕地非农化的库兹涅茨曲线假说及验证[J].资源科学,2004,26(5):61-67.
[11]张琦.韩国工业化推进过程中的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关系分析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17(3):81-84.
[12]李鑫,欧名豪.建设用地供给创新:总量控制+差别化调控[J].中国土地,2011(8):47.
作者简介:宋梦美(1992- ),女,天津人,学生。
姜宇钟(1993-),女,甘肃会宁人,学生。endprint
对计算出来的CMLU值进行对数化处后,运用Eviews数据处理软件进行回归分析,预测各地区|CMLU|=0的时间点,公式为:
(4)
各地区达到建设用地极限的年份及可供利用的规模存在差异,为区域建设用地差别化管制提供了理论与数据支撑。
3.2 研究区域及数据来源
研究范围为江苏省13个地级市。考虑到2002年以前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与过渡期土地分类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统计口径的差异性,其水域中水利设施的剥离的困难性,建设用地序列数据为2002-2012年。2002-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数据来源于江苏省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社会经济数据来源于2002-2010 年《江苏统计年鉴》,计算中所用到的二三产增加值均由其当年价结合价格指数,折算其2001年可比价。
4 结果分析
4.1 建设用地规模与经济发展模型结果及检验
运用Eviews对江苏省13个地级市2002-2009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确定相关参数,以江苏全省的数据样本为例将回归结果表述如下:
该回归分析的统计检验如下:
(1)t值用于检验每一个自变量的合理性。|t|大于临界值表示可拒绝系数为0的假设,即系数合理。P值为系数的概率,若其小于置信度(取0.01)则表明|t|大于临界值,即认为系数合理。本次分析中系数合理。
(2)R2为样本决定系数,表示总离差平方和中由回归方程可以解释部分的比例,比例越大说明回归方程可以解释的部分越多。值为0-1,越接近1表示拟合越好,本次分析中R2为0.986477,拟合度好。
(3)F值表示模型拟合样本的效果,即选择的所有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力度。F大于临界值则说明拒绝0假设。若P(F)小于置信度(取0.05)则说明F大于临界值,方程显著性明显。本次分析中P(F)为0.000000, 模型方程显著。
(4)Durbin-Watson 统计值用以检验残差序列的自相关性,其值在0-4之间。本分析符合要求。
4.2 建设用地极限计量模型
由回归分析的结果可得,建设用地与GDP之间的关系如下:
(5)
求导后得到边际土地利用量公式:
(6)
再次对GDP 求导数,得到边际土地利用变化率公式:
(7)
经计算发现MLU值不断减小,CMLU值为负值,均不断向0接近。即建设用地面积随GDP的变化,增加幅度越来越小,使得MLU 值趋向稳定,CMLU向0靠近,当|CMLU|= 0时,MLU 值达到最小极限,此时建设用地停止增加,达到极限规模。
图1 江苏省建设用地边际土地变化量示意图
4.3 建设用地极限年份与极限规模
对|CMLU|值和年份进行Eviews回归分析,得到结果如下:
表2 江苏省建设用地边际土地变化率回归分析
根据该分析表可以得到对|CMLU|值和年份T之间的关系为:
即: (8)
当|CMLU|= 0.00005时,看做|CMLU|无限接近于0,此时T=2037,即在全省层面上,2037年全江苏省的建设用地总量将达到极限量。同理,可得13个地级市建设用地极限年限。
表3 江苏省各地级市建设用地极限年份表
根据江苏省13个地级市十二五规划,同时参照国内城市GDP增长趋势,结合其自身发展趋势,推算江苏省13个地级市GDP年均增长率的变化情况,计算出各地级市到达极限年份时的GDP总量,带入公式(5)中,可得到各地区建设用地极限规模。
表4 江苏省各地级市建设用地极限规模(按年份前后排序)
根据各地区建设用地极限规模与2010年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对比分析,可以计算出各地级市经济上合理的建设用地潜在可利用空间,如表5。
表5 江苏省建设用地经济可拓展空间
4.4 基于极限规模区域分异的建设用地差别化管制
建设用地管制应该视不同地区所处的阶段,结合建设用地利用现状、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综合确定,才能形成高效、有序、合理的建设用地管制体系[12]。文章基于江苏省13个地市建设用地经济合理的极限规模年限及极限规模,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制策略。
优化挖潜区域:该区建设用地可利用空间较少且极限年份较近,应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新增指标(苏州、无锡、常州),促使其对建设用地集约高效的利用,并且增加土地内涵挖潜。
适度扩张区域:该区建设用地可利用空间适中(南京、扬州、徐州),可以基于建设用地的总量的适度扩张建设用地规模,但需强化其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和新增建设用地门槛等集约调控策略。
重点发展区域:该区建设用地存量较多,大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建设用地扩张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较高(连云港、淮安、宿迁),且极限年份较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以重点倾斜扶持,支持其承载产业转移的必要性的代价性损失,以此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利用的关系。
5 结束语
(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经济增长对建设用地的依赖性减弱,边际建设用地增加量越来越小,同时边际土地利用变化率不断趋近于零,区域建设用地增长存在经济上的合理极限。
(2)江苏省各地级市达到建设用地极限的年份及规模存在区域差异。其与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的划分大致相同,反映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对建设用地的依赖程度也存在差异,不同区域应根据其达到极限的剩余年限,经济上极限约束下的可利用空间,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理政策,促进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
参考文献
[1]殷少美,金晓斌,周寅康,等.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和AHP-GEM模型的区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配置--以江苏省为例[J].自然资源学,2007,22(3):37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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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宋梦美(1992- ),女,天津人,学生。
姜宇钟(1993-),女,甘肃会宁人,学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