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更加注重环保方面的监管,明确要求禁止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等劣质煤炭。
根据办法,凡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或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范围内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煤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用于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不得设在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城市大型储煤场地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设施。若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布局不合理,或在煤炭装卸、储存、加工和运输过程中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批准,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中建钢构主编的《建设工程钢结构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于9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钢结构施工安全防护领域首个地方标准。该《规程》共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操作平台设置、安全网设置、钢爬梯设置、水平通道设置、接火盆设置等9项内容。它的发布,不仅进一步规范了湖北省钢结构施工安全防护标准,为施工人员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施工人员作业过程安全,还填补了我国在钢结构施工安全防护标准领域的空白。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邮政管理局与市安监局联合印发文件,在该市推行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制度。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本市内快递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下属网点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一线员工和新进员工。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及邮路治安、反恐、禁毒、寄递渠道“扫黄打非”、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培训、网络在线学习、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集中组织1-2次考试,经考试合格,由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安监局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颁发安全资格证书,对一线员工和新进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近日,江苏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判处了一起伪造、倒卖特种作业证的案件,涉案的6人有相关企业的安全经理、办公室主任,也有操作人员,均被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3个月至1年、缓刑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为他们伪造证件的是受安监部门委托从事安全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卢某,去年案发,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