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记者 / 林洁 访谈嘉宾 / 姜学鹏
特邀嘉宾
姜学鹏,山东青岛人,1976年出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消防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中国消防协会会员,紧急救助培训师。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系任教,主要从事地下空间火灾通风排烟、应急救援技术与管理研究。主持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铁道部科技研究开发计划项目、博士后面上基金等科研项目4项、横向课题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7篇,主编《安全系统工程》、《防排烟工程》2部教材。
记者:危险化学品“危”在哪里?危险化学品和一般货物运输相比有哪些特点?
姜学鹏:我国每年运输危化品2亿吨、95%以上为异地运输、80%是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不确定性强,是流动的重大危险源,更具有易扩散、易污染、危害大、损失大、影响大等特点,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危险化学品和一般货物运输相比,危险化学品对运输车辆要求较高,承运危化品运输车辆是流动的重大危险源,相比普通车辆更易发生事故,而且事故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更大危害性。且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不同于一般运输事故,往往会衍生出燃烧、爆炸、泄漏等更严重的后果,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人员伤亡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2014年3月1日,晋煤外运大通道——山西晋城至河南济源的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发生载有易燃易爆品(甲醇)罐式汽车交通事故,导致甲醇泄漏爆炸并引发大火,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2007年7月25日一辆湖北黄石阳新县运输40桶(250公斤/桶)硫酸二甲酯车辆,行驶至京珠高速公路河南漯河市沙河大桥处,因雨天路滑、大雾天气、疲劳驾驶、汽车追尾,引发剧毒化学品泄漏事故,共有13桶破裂,其中9桶抛向地面,1桶坠落河流。大量液体流向地面并不断向四周扩散,造成京珠高速交通中断,情况十分危急。漯河市政府及河南省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救援指挥部,两次实行交通管制,对事故车辆进行喷水、冷却、稀释、拖走等妥善处置,对事故现场进行覆盖、清理、洗消。为搜寻坠人河流1罐剧毒品,调集大量船只、冲锋舟进行人工探测,为确保水质安全,每间隔5公里、每1小时进行1次取样分析。并通知沿河周口市及安徽省部分地市进行探测、搜寻、监控,出动大量人员,投用大量装备器材。事故造成司机及押运员3人全部死亡,救援过程又引发39名消防官兵及医护人员中毒并住院治疗。
记者:我国危化品运输领域事故发生频率较高,主要原因是什么?主要的事故类型是什么?
姜学鹏:我国危化品运输领域事故发生频率较高,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技术水平低;二是运输过程定量风险评价和路径优化技术的研究及应用还不够;三是运输过程应急管理技术和装备落后,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危化品运输安全监控预警和应急救援网络。
危化品运输领域事故类型为翻车、追尾、泄漏、污染等。这些事故都是因为管理不严、维修不良、车况较差、超速行驶、避让不当等因素造成。
记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人员有什么具体要求?目前,我国高校是否有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专业?
姜学鹏:《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规定:1、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并无与“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的专业,但安全工程专业和消防工程专业的培养计划中均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管理内容。
记者:您认为要提高危化品运输安全系数尤其是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系数,最关键的是什么?可以采取哪些根本性措施?
姜学鹏:危化品道路运输系统由危化品、运输车辆、有关人员、道路及环境、应急救援等要素组成,可以说运输过程影响因素众多、随机性大。要提高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系数,最关键是就要对运输设备、有关人员、应急救援的管理。
可以采取的根本性措施有:
1、提高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准入条件。现行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其准入门槛偏低,导致企业质量参差不齐,成为制约安全运输的关键。
2、完善危化品运输设备的技术规范。国内某些液体类公路危险货物罐式运输设备,在安全技术规范方面仍存在一些欠缺,相比较而言,国外,如欧洲、美国等地区相应的规则较健全,应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
3、建立危化品运输安全监控预警和应急救援系统,关键是出台一个统一的对危化品车辆实施动态监控的标准、规范,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危化品运输安全监控预警和应急救援系统,用物联网等高科技手段实行动态管理,促进部门、地区之间的监管衔接。
记者:危化品运输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灾难和损失,当事故或险情出现后,相应的应急救援体系、机制尤为关键。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状况如何?可以从哪些方面去加强和改善?
姜学鹏:危化品运输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灾难和损失,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开展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活动,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为:
1、快捷高效的危化品运输事故信息网络没有覆盖。部分运输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营运,违章行驶,硬件投入不够,车辆没有装载GPS卫星监控仪,即使装配,由于GPS监控平台各自独立,没有全国联网,造成对跨区域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难以监管,使运输事故信息、物质特性及救援急需数据难以清楚。危化品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又往往未按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更缺乏事故宏观分析和预警预测指导,耽误了事故救援的最佳时机。
2、专业强大的危化品运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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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危化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严查13类工作落实情况救援队伍没有建立。目前危化品专兼职救援队伍仅满足企业自身一般事故救援要求,人员数量少,技术素质低,救援能力弱。危化品运输事故救援有时调动这些化工企业专兼职救援力量,但主要还是依靠公安消防力量。
3、功能齐全的危化品运输事故救援装备缺乏。危化品一般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高温低温等性质,事故危害较大,需要专用工具、救援器材及特别防护用品,目前大多危化品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装备落后、数量较少,更新换代不及时,配备标准较低,远不能满足救援需要。公安消防部队虽然人员充足,但是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经验不足,特种装备缺乏,急需救援物资没有储备,使危化品运输事故救援效果欠佳。
4、协调统一的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机制没有形成。应急救援体系未建立,事故救援信息滞后,队伍与机构之间配合协作性差,具体救援行动存在很大分歧,协调指挥能力较弱,严重影响了危化品运输事故救援效率。2008年“6·28”周口大广高速二硫化碳泄漏燃烧事故,虽然得到成功处置,没有人员伤亡,但因救援方案多次研究不能统一,救援所急需的专业人员、专用车辆、倒罐容器寻找困难、到位较慢,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联动多头指挥,现场指挥部忙于事故报告和汇报、疏于指挥和协调,使得事故救援过程缓慢,更使大广高速封闭长达60多小时,8000村民被疏散,有家难回,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为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事故救援,建议采取以下三项对策:
1、全方位、全过程、全面监控危化品运输车辆。要求危化品运输车辆100%安装行驶记录仪,各地建立GPS卫星定位平台,全国联网,区域互通,信息共享,对每一台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全程动态监管。
2、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开通事故救援信息网络,促进事故救援互助。设立24小时咨询电话,开展危化品运输信息查询和技术援助,提供化学品物质性质、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等办法,使危化品运输事故救援得到有效保障。
3、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队伍及人员的资质管理。运输事故统计分析表明,我国许多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与运输人员的守法意识不强、安全意识低、应急救援能力差有关。因此,建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队伍的安全培训和资质考核管理,避免发生类似于2005年3月29日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氯气罐车泄漏司机逃逸的运输事故。
近日,湖南省安监局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时间持续到10月底,将严查13类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严查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是否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对危险化学品隐患大排查工作及时作出安排,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否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划定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是否组织编制并颁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甲醇汽油等重点危险化学品专项规划,是否对化工园区进行了整体安全评价。
二是严查危险化学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水平专项行动、成品油安全专项整治、金属粉体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是否按要求部署开展了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有关企业是否对化学品罐区强化监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严查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是否开展了油气管道专项检查,是否开展了油气管道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建立了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和安全隐患整改月报制度,是否加强厂地联动,督促管道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四是严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是否依法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是否通过安全审查。试生产(使用)是否取得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试生产超过规定期限,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
五是严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情况。企业各项安全责任制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作业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管理、吸取同类企业事故教训等情况。
六是严查企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湖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两个规定执行情况。
七是严查企业夏季高温的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落实防高温、防雷电、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生产设备及原料、产品储罐和仓库是否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是否落实员工防暑降温措施。
八是严查“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是否装备完善了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生产项目,是否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了HAZOP分析;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是否完成安全设计诊断。有关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和备案;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完善、正常运转。安监部门是否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是否及时将重大危险源汇总信息报送向上级安监部门。
九是严查各级安监部门是否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完成其分管负责人、装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再培训,并组织专题考试;企业是否存在未按“九大特殊作业”规范规定擅自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了作业审批和作业票证。
十是严查危化品使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十一是严查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情况。各地是否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装置、容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以及产品购销、流向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收发货登记制度。
十二是严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
十三是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大检查开展情况。
在大检查期间,省安监局将不间断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检查,严格执法,大力查处,并将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安全隐患通过相关媒体进行曝光,及时通报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