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国明+薛云峰+历亚敏
摘 要:首先分析中国发展“家庭农场”的有利条件:部分成功试点的经验借鉴、土地流转成为可能与现实需要、市场环境和龙头企业观念的改变、良好政策环境。其次,剖析中国发展“家庭农场”的制约因素:土地规模扩大困难、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融资困难。最后,从政策与制度、家庭农场规模和农业科技与农民三个方面提出中国“家庭农场”的培育路径。
关键词:“家庭农场”;发展条件;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2-0030-0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从长期来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土地集体经营的监督和激励无效等外部性问题,比较符合中国的社会发展状况[1]。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中国农业用地不断减少的同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也急剧减少,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这使得农业萎缩,目前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户经营方式走到了瓶颈之处。中国农业经营模式该如何延续和突破?2013 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而这一概念的出现,也为中国农业经营模式如何摆脱目前的困境找到了突破点。
一、中国发展“家庭农场”的有利条件
1.部分成功试点的经验借鉴
近年来,中国已在多个地方进行了家庭农场的试点培育工作,其成功经验对于家庭农场在中国的发展推广具有借鉴意义。如浙江宁波以市场为主导,培育一批生产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规模大户,规模大户还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成立了公司,进一步寻求贴近市场的发展方式。湖北武汉2011年确定“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鼓励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通过承包、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安徽郎溪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安排项目资金90万元,在全县优选10个家庭农场,每年为每个农场投入项目资金3万元,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农民家庭通过租赁、承包或者经营自有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形式。
2.土地流转成为可能与现实需要
发展家庭农场,具有规模的土地是前提,土地流转是当前实现土地规模化的最有效途径。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很多农民工还长期在城市驻扎下来。而与之相对应,在不少村庄则出现了“青壮年荒”,或者说是“劳力荒”,村里留守的大多是老人和儿童 [2]。可以预见的是,一方面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将会出现部分土地得不到打理甚至撂荒的现象,在利益的驱动下,土地流转便成为现实需要;那些想离开土地转营非农产业的农民可以将土地承包权进行转让从而享受承包权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的普及,农民对于土地的依赖性有所减轻,很多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愿意将土地进行转让,这从思想上部分解除了中国农民千百年来的“惜地”心理。
3.市场环境和龙头企业观念的改变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成熟,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趋重要,而农业也必然要投身于市场才能寻到出路,市场环境的变化使得部分农民更有机会接触和学习外界知识,这也使得部分农民的信息采集能力、决策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博弈市场的能力、盈利能力得到了提高。部分龙头企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突破发展的桎梏,纷纷改变发展思路,而这种发展思路往往与“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不谋而合。例如广东省的温氏集团由于意识到其传统的“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遇到了多方面的挑战包括“用工荒”冲击、传统的养殖业对于年轻人没有吸引力、环境污染问题等,温氏集团决定将原有的“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升级为“公司+家庭农场”的新模式以期谋得更好的发展[3] 。
4.良好政策环境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这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基础。农业部表示,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从试点地方的经验来看,各地对于“家庭农场”建设的投入力度必不会少,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农民往城市转移较多的地区。
二、中国发展“家庭农场”的制约因素
1.土地规模扩大困难
土地规模难以扩大总的来说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土地流转不规范。近年来土地流转市场发展较快,但仍存在不规范之处,如很多地方确权不到位,部分农户长期流转的意愿不强,大多“一年一租”、“三年一租”,随意性较强,土地细碎化问题也困扰着家庭农场的发展 [4]。二是流转土地租金过高。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周边的土地流转费高达2 000元/亩左右,适合发展家庭农场的地域如珠三角周边地区,土地流转费一般高达1 200元/亩左右,如果种常规粮食,一年的收益只能勉强支付租金和农场的日常维护费用,农户无利可图,这要求农户必须转向高效农业的生产发展。
2.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中国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首先体现在农业中介组织不成熟。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作为新型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力量,对农户的服务能力有限甚至于忽略服务功能,尤其被人们寄予厚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重视生产功能却忽视服务功能。中国社会服务体系在农业生产的前、中、后均存在问题:产前对家庭农场提供的生产资料供应服务、农业保险服务、农产品市场反馈和预测服务体系不健全,家庭农场产品的盲目种植性很大;产中的科技信息服务、贷款服务体系也不健全,难以适应家庭农场的需要;产后对家庭农场提供的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不健全,难以为家庭农场提供科学、合理和有效的销售方式[5]。
3.融资困难,资金不继endprint
进行家庭农场的建设所需资金远远高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一般来说规模为100亩的家庭农场所需投资资金为5万元以上,如从事园艺作物或养殖业的家庭农场所需资金则更多。大多数家庭农场由于自身资金积累不足,往往需要一定的资金借贷,但是,由于从事农业经营收益慢,农户往往没有实体资产作为抵押,这使得农户无法从银行得到贷款。有部分金融机构允许用家庭农场的农村建设用地或者住房作为抵押进行贷款,但是一般只愿意为收益稳定的较大型农场提供贷款,这严重制约了多数中小型农场的健康发展,也造成家庭农场朝着“强者越来越强,弱者越来越弱”的恶性循环方向发展。
三、中国“家庭农场”的发展路径
家庭农场在中国的培育与普及之路必定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扬长抑短,在充分发挥有利条件的同时必须正视客观存在的制约因素。就目前来看,培育中国“家庭农场”至少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政策先行,制度随后
各级政府理应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导下顺势出台配套的扶持政策。各级政府要因势利导,促进城乡金融、土地等要素流动,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流转、设施用地、品牌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具体的扶持措施,如进行担保抵押融资、财政贴息贷款、地租贴补等等[6]。完善配套制度,主要包括:(1)完善注册登记制度,为农产品规范化、品牌化创造条件,确保农场主的自主经营权;(2)在实施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通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3)在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完善农村金融制度。
2.立足国情,规模适度
城市化的进程是影响中国“家庭农场”是否能培育成功的重要因素。目前通过城镇化中国还要将约1亿农户转移到各类大小城市,这需要一个过程,相应地,土地流转、集中与家庭农场的发育也需要一个过程[7]。这也决定了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家庭农场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大规模的土地。那么,中国的家庭农场的土地应该达到何种规模呢?从试点经验上看:浙江宁波和安徽郎溪单户农场面积50亩以上;上海松江为100 ~150亩;湖北武汉为15~500亩。从这个区间范围来看,少至15亩,多至500亩,相比于欧美国家少则几百亩多则上千亩的规模有一定差距,但是,这却符合中国国情。因此,中国应立足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
3.重视农业科技与经营,提高农民素质
家庭农场要得到发展,农业科技是动力,而掌握农业科技和农业经营之道的农民是关键。当前农民整体知识水平不高,对于新技术的掌握有一定难度,故应加强培训,使得中国家庭农场的农场主成为懂技术、精经营的新型农民。要提高农民素质,最有效的方法在于有效的培训,但是这于目前的实际来说却不简单:一则当前农民的知识底子薄;二则农民再培训的热情不高。这需要政府或者相关组织通过政策支持的形式加以鼓动,如可逐步建立培训与扶持政策相挂钩的制度,凡参加过培训并且取得毕业资格或者毕业等级的农民可获得相关证书或证明,以此作为土地承包、政策优惠享受等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张一帆.中国家庭农场:一条农村改革新途径[J].现代经济信息,2013,(7).
[2] 董亚珍,鲍海军.家庭农场将成为中国农业微观组织的重要形式[J].社会科学战线,2009,(10).
[3] 金剑峰,张乐柱,胡浩民.“公司+家庭农场”:温氏集团的新探索[J].南方农村,2012,(4).
[4] 张照新,张海阳.家庭农场发展对策[J].农村经营管理,2013,(4).
[5] 马彦梅.兵团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的策略[J].兵团党校学报,2002,(5).
[6] 楚国良.新形势下中国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粮食科技与经济,2013,(3).
[7] 党国英.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J].农村工作通讯,2013,(7).[责任编辑 吴高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