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文江
肺癌的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 申文江
申文江教授现任《癌症康复》杂志副主编,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放射肿瘤科主任医师、教授、研究生导师、政府津贴获得者。中国抗癌协会儿童肿瘤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抗癌协会理事。擅长对肺癌、大肠癌、恶性淋巴瘤等恶性肿瘤的诊治。
肺癌是世界上恶性程度高、发病率高、死亡率居首位的恶性肿瘤,因为发病人多而备受重视。在肺癌治疗的关键手段中,除手术、放疗、化疗之外,近年来,更多的发展和引入的是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肺癌可以分为两大类:小细胞肺癌和非小细胞肺癌,后者又可以细分为鳞癌、腺癌和大细胞癌。肺癌中85%是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就诊时大多属于晚期。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相当困难。晚期病人难以手术,放疗对肿瘤的局部控制不可能完全和有效,多数只能是延长生存期,缓解症状的作用。化疗的疗效目前已经达到一个平台,毒性和不良反应限制了临床应用,而且化疗达不到根治的目的。靶向药物治疗有一定的疗效,且毒性和不良反应相对较轻,可能是比较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癌细胞目前已知有3个分子靶点。研究最多的是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存在于许多恶性肿瘤之中,如果非小细胞肺癌病人癌细胞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发生突变,就可以试用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进行治疗。中国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表皮生长因子总的突变率是30%,腺癌的突变率是50%,不吸烟的腺癌病人突变率可以高达60%~70%,鳞癌病人EGFR的突变率只有10%。凡有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可以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现在临床使用最多、最具代表性的是易瑞沙(吉非替尼)和特罗凯(厄洛替尼)。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没有突变的病人,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无效。因此,医生在决定病人是否用药前,必须先给病人化验肿瘤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是否有突变。
香港中文大学的专家对亚洲肺癌患者进行观察后得出结论: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的病人,用吉非替尼治疗后,死亡率和疾病进展降低了52%,而没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的病人用吉非替尼治疗后,死亡风险增加185%。
检测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的标本有两类:手术或穿刺的肿瘤组织,或是采集外周血。无论用哪种标本,都要求标本上含有200个~ 400个肿瘤细胞。血液标本的灵敏度不如组织学标本。
第二个基因检测项目是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融合基因。这是肿瘤中发现不久的一个基因,主要存在于不吸烟或少吸烟的肺腺癌患者中,而且和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突变不同时存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和KRAS基因均为野生型时,ALK基因突变阳性率为30%~42%。
第三个基因是ROS-1融合基因。ROS-1是另一种酪氨酸激酶受体基因的融合基因,也是发生非小细胞肺癌的相关基因。在非小细胞肺癌中约占1%,发生在年轻、不吸烟或很少吸烟的病人中。
第二个和第三个与肺癌发病相关的基因,是目前研究的重点之一。
临床众多的试验证实,吉非替尼和厄洛替尼比化疗的疗效好。晚期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的肺腺癌患者,用易瑞沙的无进展生存期达到9个月,用特罗凯达到7.6个月,总生存期达到18.3个月。
使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一般在用药3周左右进行评估,如果有效继续用药;如果无效,应当停药,改用其他有效治疗。
用药有效的病人,应当按时、准时服药,不要自行停药。停药后肿瘤会很快复发,并且加速进展。使用有效的靶向药物,不可擅自停药。用药、停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分子靶向药物都有有效期限,用药一定时间后(一般是8个~12个月)会出现耐药,经医生核实,也需改用其他有效治疗方法。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的毒副作用一般较轻。最常见的是皮肤反应,皮疹、搔痒、皮肤干燥及痤疮等,此外还有腹泻。第一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在50%以上,但3级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10%。较少见的不良发应是严重的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为1%,要特别重视,处理不当或未予正确处置,可能导致死亡。第二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阿法替尼,比第一代的副作用发生率更高且更为严重。
用分子靶向药物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个“新生事物”。因此,总结几个要点,仅供参考:
⒈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分子靶向药物都具有有效率的问题。大约有效率是10%左右;特定人群:东方人、女性、腺癌、无吸烟史,有效率60%~70%。
⒉有效时间有限,大约是8个~10个月。应该在靶向药最有效的时间内,采取最佳有效治疗;待靶向药无效时,已经错过和丧失最佳治疗时机。即在靶向药有效时,采用手术和放疗,处理好原发灶。
⒊靶向药不可乱用,一定掌握基因谱检测,找到适应证。且不可擅自停药,致使病情加重。
⒋观察毒副作用,处理严重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