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明 闫海涛
学术界对民间美术的分类可谓多样,有用途说、质地说、制作工艺说、造型说、艺术门类说等,目前尚未有统一的分类方法。民间美术主要是通过物质载体来表现,还有作为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形式的道具。因此无论是哪一种分法,都不能概括民间美术的全部内容。只有从美术创作形式进行分类,才能将民间美术的所有内容表现出来,具体可分民间绘画、剪纸、雕塑、皮影、刺绣、织锦、印染、陶瓷、木作、玩具、编结、金属制作、民俗用品以及其他艺术形式的道具等。那么作为东北地区民间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就目前而言没有包括织锦和印染两项,其他的都有所触及,特别是绘画、剪纸、雕塑、皮影、刺绣与服饰比较突出。从民间美术的纵横时空去考察,具有实用美观性、历史传承性、原生本真性、民族民间性、传播交流性、区域结构性等文化特征。
目前,学术界对民间美术的分类可谓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大致有七种分类法。
第一种分类法是张道一先生在《中国民间美术概说》中的观点,认为:“民间美术归纳为三大类属:其一,以欣赏、装饰和点缀生活环境为主的品类;其二,结合民间传统礼仪和岁时节令的品类;其三,以日常生活为主的品类。具体表现在九个方面。(1)年画花纸(春节张贴的喜庆故事画、吉祥寓意画、风俗画和用木版印刷的彩色墙纸、喜庆包装纸等)。(2)门神纸马(春节张贴大门上的门神、居室房门上的吉祥画和民间各类木版神像、祖师爷等)。(3)剪纸皮影(剪纸的窗花、喜花、门笺、鞋花、枕顶花和各路皮影)。(4)陶瓷器皿(各地的瓷器、陶器、沙器和砖陶等用品)。(5)雕刻彩塑(木雕、砖雕、石雕和泥塑、面塑等)。(6)印染织绣(蓝印花布、彩印花布和刺绣、挑花、织锦等)。(7)编结扎制(竹编、柳编和灯彩、风筝、纸扎等)。(8)儿童玩具(泥、陶、竹、木、布、纸等材料所制作的各种玩具)。(9)其他(以上八种所不能概括,但很有艺术特色者)。”①
第二种分类法是王树村先生在《艺林摭珠》中,根据造型与外观将民间美术分为三类。即“(1)流通于广大城乡,既有观赏价值,又含教育意义,但不依附于实用器物上或建筑物上的装饰或食品上的花样、包装纸上的印花等(如中堂画、门神画、年画、影壁画、纱灯画、纸编画、玻璃画、西洋景、花灯、彩塑、面塑、陶瓷、玩具、棕制戏人、窗花剪纸等)。(2)属于生活用品或衣、食、住、行等人生所需的各种手工制品(如糕点模子、刺绣花样子、博戏印画、影戏人、木偶人、演员脸谱、龙凤花烛、香蜡包装花纸、糕点花纸、扇画、漆盘画、糊墙花纸、香案木雕、屋宇砖雕、陶瓷人、瓷猫枕、彩印桌围、衣装配饰等)。(3)既不依附于各种物品上,又非建筑或器物上的油漆彩画、雕刻装饰,也不可作为独立观赏的一般绘画或年画来悬挂,而是随着宗教活动,或逢年过节、祖宗祭日出现于寺庙道观、氏族祠堂等公共场所者(如佛教‘水陆大斋’道场上悬挂的‘水陆画’、彩塑神像、木刻纸马、寺庙壁画、道释经卷画、全神画像、瓷塑神佛、朝衣大像、纸扎轿马、西装酥油塑像、唐卡、脱模小佛、嘛呢旗、纳西族佛像、白族佛像、塑神稿样等)”。②
第三种分类法是邓福星先生在《中国民间美术全集——神像卷》的序言中,根据功能学原理分为六类。即“(1)供奉类(祭祀供奉活动中的用品、用具)。(2)宅居类(民间宅居或聚落周围的亭桥楼牌和陵墓建筑,及附着其上的装饰,包括室内的家具陈设)。(3)服饰类(用以装饰自身的服装鞋帽及各种用品)。(4)器用类(生产生活中富有造型意义的器具)。(5)贴饰类(主要指年画、剪纸类等)。(6)游艺类(民间游艺活动中器具或场景布置用品,主要指娱玩活动中的各种道具)”。③
第四种分类法是《中国民间美术全集》中,按照类别分为六大册。(1)绘画,包括绘刻年画、民俗版画、画工字画、水陆画、塑神秘谱、神佛唐卡、玻璃瓷画、灯屏绢画、诸般杂画等。④(2)雕塑,包括泥塑、砖雕、石雕、木雕、陶瓷雕塑、面塑等。⑤(3)剪纸,包括居室剪纸、岁时节令剪纸、人生礼仪剪纸、巫术剪纸、祭祀剪纸、服饰剪纸等。⑥(4)玩具,包括古代玩具、淮阳泥泥狗、浚县泥咕咕、方城石猴、天门吹糖、长沙棕编、凤翔彩绘泥塑、新绛布虎、千阳布枕、合阳花馍、高密叫虎、玉田泥娃、邯郸棒棒人、潍坊风筝、北京刀马人、北京兔儿爷、北京棕人、毛猴、北京曹氏哈氏风筝、东北泥玩、无锡阿福、嘉兴蚕猫、南通板鹞、广州纸盔、佛山陶塑、泉州纸扎、建水陶塑、平塘陶哨、黄平泥哨、成都浇糖人等。⑦(5)演具,包括面具、木偶、皮影等。⑧(6)饰物,包括银饰、玉饰及象牙雕刻等。⑨
第五种分类法是顾森等在《中国民间艺术》将民间美术分为七类:(1)织绣;(2)剪刻;(3)画绘;(4)塑作;(5)编扎;(6)埏烧;(7)雕镌。⑩
第六种分类法是王平在《中国民间美术通论》中,根据民间美术的概念分两大类。即“一类是为满足精神需求而创作的,一类是为满足生产、生活需求而创作的。满足精神需求的有:民间年画、民间剪纸、民间雕塑、民间玩具、民间编结、民间娱乐用品等;满足生产生活需求的有:民间刺绣、民间印染、民间织锦、民间陶瓷、民间服饰、民居陈设与家具、民间生产工具等”。⑪
第七种分类法是山东省工艺美术学院教授潘鲁生先生在《民艺学论纲》中,从用途上分为八个方面。“(1)祭祀类。民众对民间诸神崇拜所雕刻、绘画的各类神像、神马,在祭祀活动中制作的各类面花、纸扎等供品和供具。(2)娱教类。民众在戏曲文化传播中所使用的面具、脸谱、皮影、木偶及相关的戏文美术品,以及具有启蒙教育、开发智力和审美功能的民间玩具等。(3)装饰类。民众对环境和自身的美化和装饰。主要表现在节令中的年画、窗花、布画、杂画和室内装饰品;民众对自身的装饰,包括服饰剪纸花样、鞋样等。(4)游艺类。民众在游艺民俗活动中所创造的民间乐舞、舞具、道具、乐器以及相关的乐舞表演形式;民俗活动中常见的灯彩、竞技及其它杂艺品等。(5)穿戴类。民众用来装饰自身的艺术,主要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服饰、饰品、鞋帽和首饰,以及印染、刺绣、挑花、织锦等服饰用品。(6)起居类。民众居住的宅舍及与生活有关的其它建筑物,其中包括建筑构件的各种砖、木、石雕刻饰品和室内的家具陈设等。(7)生产类。民众在日常劳动中所创造和使用的各种农业生产工具、交通运输工具、手工业工具等。(8)用品类。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所创造和使用的各种质材的餐饮厨炊用具、起居用品及其它生活用品等”。
综上所述,每一种分类方法都有各自的依据,导致了侧重点的不同。在各级政府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分为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音乐、传统曲艺、传统戏剧、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中医、民俗、杂技与竞技,但这里涉及的民间美术范围并不宽泛,有很多属于民间美术的种类没有包含在内。笔者在梳理各家之言的基础上,根据民间美术创作形式和东北地域特点,将作为遗产的东北民间美术分为十二类,具体表现在:(1)民间绘画(包括桦树皮镶嵌画、桦树皮画、鱼皮镂刻粘贴画、农民画、年画、布贴画、根须画、缝绣画、葫芦画、硬笔画、无笔画、指画、炕围画、版画、烙画、羊皮画、建筑彩绘、描金工艺、书画装裱技艺等)。(2)剪纸(包括剪纸、刻纸、撕纸、刺绣花样等)。(3)雕塑(包括纸扎、骨雕、山核桃雕刻和拼贴技艺、冰雕、角雕、面塑、木雕、泥塑、彩灯、匏器制作、松花砚雕刻、布偶、石雕、根雕、蛋雕、玉雕、玛瑙雕、煤精雕、琥珀雕等)。(4)皮影(包括各种皮影的制作和道具)。(5)刺绣与服饰(包括鱼皮衣制作、狍皮制作、枕顶绣、衣饰绣、荷包绣、地毯织造、各民族服饰制作等)。(6)陶瓷(包括黑陶制作、粗陶泥塑制作、缸窑烧造技艺等)。(7)木作(包括桦树皮船制作技艺、鄂伦春族斜仁柱营造技艺、漆糊酒容器技艺、橡木酒桶制作技艺、民族乐器制作技艺、鄂温克族撮罗子建造技艺、满族木屋建造技艺、朝鲜族民居建筑技艺、蒙古包制作技艺、达斡尔民居营造技艺、勒勒车制作技艺、桦树皮制作技艺、蒙古族马具制作技艺、弓箭制作技艺、达斡尔猎刀制作技艺、木刻楞制作技艺、榆鼓制作工艺、鄂温克族鹿哨制作技艺等)。(8)玩具(包括青牛葫芦、风筝、达斡尔族哈尼卡——纸偶等)。(9)编结(麦秸工艺、革兀革拉制作技艺、柳编技艺、稻草编制、高粱杆哨、草编技艺、绳编技艺等)。(10)金属制作(包括青铜镜透光工艺、铁制品制作技艺、锡雕、银铜器制作技艺等)。(11)民俗用品(与民俗活动有关的具有审美价值的各种用品,如朝鲜族花甲礼中的服饰和面塑、蒙古族婚礼中的服饰、社火中的服饰和道具、朝鲜族农夫节中的生产工具等)。(12)其他艺术形式的道具(与音乐、舞蹈、戏剧相关的道具,如蒙古族马头琴、拉弦乐器、鄂温克族口弦琴、木偶戏中木偶、高跷、龙舞中龙道具等)。
东北民间美术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就出现了用鸟类肢骨、贝壳、兽牙、小砾石组成的装饰品。新石器时代,人类在社会生产中,根据生活的需要发明了陶器、玉器、骨器、磨制石器等用具或工具,从而产生了最初的原始美术品。随着人类审美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原始美术创作有了固有的发展形式,如彩陶和彩绘陶、仿生玉器、祭祀礼器等在原始社会中都脱颖而出。到了夏商周以后,美术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无论是形式、造型、风格,还是制作技艺、审美观念都有长足的进步,从而形成了各阶层的美术形式,如宫廷美术、文人美术、宗教美术、民间美术等。特别是民间美术作为一切美术形式之源,虽然在古代社会中并非作为主流,但其创作群体比较广泛,艺术资源在广大的农村、牧区、林区根深蒂固,并为其他的美术形式所吸收和容纳,以至明清时期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民间美术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特征,归纳起来有实用美观性、历史传承性、原生本真性、民族民间性、传播交流性、区域结构性等。
民间美术的实用美观性,就是指民间美术来自于民间人们的生产与生活之中,在创作中首先要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的需求,然后才上升到审美的领域。民间艺人充分利用当地价廉物美的材料作为创作原料,凭借对生活情景、传统图案、戏剧故事、神话传说、宗教信仰的敏锐观察和丰富的想象力,创作各种质地、造型的美术作品,并且以实用为第一目的,在此基础上为了愉悦心理和精神的需要而又具有审美价值,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实用功能是民间美术创作的前提,同时在审美意识中不能忽视作品的实用价值。在实用美观性方面,东北地区作为农耕文化、游牧文化、渔猎文化的交错分布的地区,各种文化适应于农田环境、草原环境、森林环境,民间美术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创作的作品必须具有适应各种生态环境的实用功能,同时又兼备一定的审美价值。如吉林东丰农民画、辽宁大连庄河农民画、黑龙江绥棱农民画等,都是在农耕文化的背景下而产生,用于装饰屋内的环境,并描绘农民生产、生活的情景。内蒙古科尔沁蒙古族民间剪纸、巴尔虎服饰、扎鲁特刺绣、阿鲁科尔沁旗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等,这又是适应游牧生活产生,用于装饰、穿着、出行等,属于实用性的民间美术创作,同时以草原上常见的动植物作为造型题材,起美化生活的作用,集实用性和审美性为一体。黑龙江黑河市鄂伦春族桦树皮镶嵌画、哈尔滨桦树皮画、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艺、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和根河市桦树皮制作技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车制作技艺、鄂伦春自治旗斜仁柱制作技艺等,充分利用了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赫哲族生活在森林环境中的桦木和河流资源,制作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出行用具等,用动物、植物、几何形等象征性和借鉴性的纹样作为器物的装饰,反映出适应于渔猎文化而创作的实用美观性的民间美术品。
民间美术的历史传承性,就是指民间美术的发展历史与延续。从东北地区美术出现的历史来看,最早可追溯到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到新石器时代,彩陶、陶塑、石雕、木雕、骨雕、煤精雕都有一定的进步。各古代民族诞生以后,美术创作包括金银、铜铁、陶瓷、玉石、骨牙、漆木、皮革、刺绣、绘画、建筑等内容,各民族或相互继承,或相互影响,留下了丰富的民间美术遗产资源。近现代的各种民间美术遗产,最短的也有三代以上,并以家族传承、师徒传承、群体传承、学校传承等“活态”传承的方式流传至今。如大连庄河剪纸,代表人韩月琴、孙秀英,以家族传承为主,师徒传承少。韩月琴家族传承谱系为王宋氏(1875年生)、卢宋氏(1873年生)——王淑芝(1907年生)——韩月琴(1940年生)、韩月娥(1930年生)、韩月凤(1938年生)、韩月巧(1942年生)——孙盈秋(1964年生)、刘洋(1983年生)四代,其中第四代的刘洋为师徒传承。近年来,韩月琴在庄河市河东小学,孙秀英在明星小学,分别确定了各自的民间剪纸技艺传承基地,在其他的小学中也开设剪纸课,因而庄河剪纸已成规模。庄河谱绣的传承人杨传浩,其家族先祖在清乾隆年间族内开始绣作品,主要是为有钱人家绣制,采取了母教女、婆传媳的传承方式,一代传一代,直到现在,其传承谱系为杨钱氏(祖母,1870年生)——刘洁清(母亲,1899年生)——杨传浩(现在的传承人,1938年生)——杨雪梅(女儿,1965年生)——杨欢(孙女,1999年生)五代。早在1930年,庄河女子师范学校就开设了“家事课”,主要科目就是刺绣工艺品,对民间谱绣艺术起到推广作用。
民间美术的原生本真性,就是指民间美术创作的真实本原,是原生态地反映出作品的真实性。民间美术一旦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探索其最初的生存环境,追寻其原生态的文化内涵。民间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原生态的追求,与民俗学探求本真性有密切关联,即包括民俗文化本身的真实性和媒介化民俗的真实性两个方面。民间美术有很多内容反映了民俗活动的某种文化现象,在创作中必然有其最原始的状态,保留有原初的民俗或民族文化。但是,在民间美术的传承过程中,当从身体传承、技艺传承转换到由文字或其他载体记录传播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或多或少的失真,加之随着社会历史文化的变迁而发生变化,传承也会发生变异,从而会失去一定的原生态下的本真性。如古代东胡系民族的桦树皮制作技艺,最早可追溯到东北地区新石器时代仿桦树皮制作的筒形陶器,后来的鲜卑、契丹、室韦、蒙古等民族都有发达的桦树皮制作技艺,从工艺到造型几乎一脉相承,保留了原生态的制作工艺。在近现代,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赫哲族、满族等民族都继承了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和制作工艺,并且在建筑、交通及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广泛地使用。所以说,用桦树皮创作的民间美术品由于独特的生态环境保留了原生态的艺术风格和制作工艺。但在当今的传承过程和随着诸民族生存环境的变化,桦树皮制作无论是造型、工艺、用途都发生了变化,更多地向旅游产品转化,特别是手工技艺逐渐弱化,导致了桦树皮制作技艺的失真。另一方面,由于学者、媒体等介入,强调要保留包括民间美术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和本真,促进了各级政府对原生态文化遗产保护区的建立,使之定型、固化,来提取民间美术的本真。但迄今为止,宣传和研究的较多,真正落实的则较少,因而也只能停留在表面的形式而已。因此,必须挖掘民间美术的原生本真性,在此基础上进行创作,使其保持有生生不息的活力。
民间美术的民族民间性,是指每一个民族或村落都有自己特色的民间美术形式,反映了各自的传统文化内涵,如蒙古族服饰、满族刺绣、鄂伦春族的狍皮工艺、鄂温克族的桦树皮器、赫哲族鱼皮衣等,都是各个民族创作的富有民族特色的民间美术形式。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和内蒙古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历史上先后形成了东胡民族系、肃慎民族系、秽貊民族系,包括了东胡、肃慎、秽貊、乌桓、鲜卑、靺鞨、高句丽、契丹、女真、蒙古、满族等古代民族,近现代有满族、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赫哲族、锡伯族、朝鲜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因而民间美术带有地域性和民族性的特点。如长白山满族剪纸,多表现满族男女人物、萨满崇尚与神灵崇拜、生活习俗、生产习俗、婚丧习俗等,具有十分浓郁的民族特色。造型独特,剪纸中的人物多是正面站立、左右对称,五官阴剪,男人的长辫子可折到背面去,人物的身子和腿是双层的,可站立。剪技独特,有许多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剪纸技艺,人物、动物身上多不打毛,常用香火烧出动物的眼睛和花纹,用炭黑画出纹饰,随意自然。还用红松明子烟熏出黑地白画的“年画”,形成鲜明的艺术个性。材料独特,满族剪纸一般不用纸,而是用树皮、树叶、包米窝等材料代纸来剪,形成鲜明的地域特色。满族剪纸常常不是剪,而是撕,以手代剪,撕纸线条弯曲,有毛边,别具一格。突出了东北民间美术的民族性特点。
民间美术的传播交流性,是指一个民族或区域内创作的民间美术与其他民族或区域的美术形式进行造型、题材、技艺等方面的交融。每一个民族或区域内的民间美术在发展中都有延续的过程中,但不是静止不变,而是与其他民族或区域的民间美术必然发生相互的借鉴、吸收、融合,来丰富本身的美术形式。在东北地区的民间美术遗产中,有许多都是从外地传入与本地的美术形式交融而形成的。如黑龙江方正剪纸,由于受满族萨满教文化的影响,在题材上多为神灵造像、图腾性质的动植物、人物故事等,当萨满教逐渐退出人们的生活以后,中原地区的剪纸技艺也传入方正县,将一些象征吉祥、美好心愿的题材融入到方正剪纸中,使其具有多民族的艺术风格。大连瓦房店市复州皮影,在清朝嘉庆年间由河北滦州皮影艺人和山东登州皮影艺人传入形成南北两派,以历史传说、风土人情、人物典故、传统戏目为表演内容,在辽南的艺术形式中独树一帜。丹东宽甸八河川皮影戏,起源于清朝晚期的“王氏皮影”,1865年举家从山东迁入宽甸境内,后移居八河川镇。从清末民国初到20世纪60年代,“王氏皮影”在宽甸、凤城、本溪、岫岩、桓仁等地,每年要演出数百场。逢年过节、喜庆丰收、祈福拜神、嫁娶宴客、添丁祝寿,往往少不了搭台唱影。大连庄河剪纸,始于唐朝,明清时期开始流行,民国初年达到了兴盛,由于中原、山东等地移民的大量涌入,接受外来剪纸艺术的熏陶,在表现形式上既体现出北方剪纸粗犷浑厚的特点,又兼容了南方剪纸细腻精巧的风格。营口陈氏面塑工艺是山东菏泽面塑的一个分支,道光末年,陈氏先人从山东逃荒到辽南华铜落户,为了养家糊口,一面做木活,一面搞泥塑和做面活,主要是祭祀品和随葬品用的面鱼、神虫、枣花馒头以及各类面花等,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民间美术的区域结构性,指因地域形成的民间美术及构成。东北地区地处“白山黑水”之间,在大兴安岭山脉以南、以东、以西的延伸地带,在区域分布上相对独立,形成了明显的地域文化,导致了民间美术地域性的形成。从民间美术的形式来看,是其依附的物质载体,即质地,如金属、陶瓷、玉石、纸张、绸布、皮木、泥土、植物纤维等,用于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同时,不同的民间美术种类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功能,主要表现在岁时节庆、人生礼俗、交际交往、宗教信仰等方面,还有民间艺人的审美情趣、传承技艺等,即上升到精神文化的内容。这些物质与精神要素构成了民间美术的结构性。如长白山满族枕头顶刺绣,流行于吉林长白山地区,品类繁多,针法多样,绣工精道,流传普遍,由于地理因素、民族因素使该地的民间刺绣艺术在学习汉文化的基础上形成地方特色与民族风格,多以花草、鸟兽、鱼虫、人物、戏剧、文字、符号为题材,寓意吉祥如意、幸福平安、婚姻美满、多子多寿等深刻的文化含义。通榆县闯关东年画是一项有关东北木版年画制作技艺的文化遗产,清代随着山东李姓木版年画世家李祥携儿子闯关东来到吉林西部白城通榆落脚,开始了“关外”(指东北)木版年画的生产过程。在创作中开始使用中原地区传统的版画制作工艺,早期以木版印刷为主,兼用套红、套蓝、扑灰等技法,后期又以胶版印刷为主,制作技法融合了中原地区与东北地区的风格。辽源市沙氏木雕是以沙德全家族的手工木雕技艺为代表的民间老作坊雕刻手艺的汇聚,沙氏祖先于清光绪中期闯关东来到东北,并把在山东老家开创的木雕手艺带至东北,开始了沙氏民间手工雕刻生涯。主要以东北长白山各种优质木材为原料,结合山中的平整石片、金属等材料,使用浮、立、镂、透等技法,雕造出独具一格的沙氏手工艺品,以手法新颖、作品题材广泛成为东北民间木艺的典型代表。这些民间美术的创作形式,突出了东北区域的特点,并集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为一体,构成了民间美术的主要内容。
总之,民间美术的分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可循,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不能拘泥于某一种分类方法,只要能全面而完整地反映民间美术形式及所包含的文化内涵都可以去划分。笔者就是以现有东北民间美术的种类,结合美术形式与地域特点,将东北民间美术划分为12类,其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将所有民间美术都表现出来。同时,从东北民间美术的文化特征看,无论是实用美观性、历史传承性、原生本真性,还是民族民间性、传播交流性、区域结构性,都是中国民间美术完整体系中的一部分,在民间美术发展史上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东北地区与朝鲜、韩国、俄罗斯、蒙古国等国家相邻或近邻,处于东北亚的核心区域。因此,研究民间美术的分类及文化构成对东北亚区域文化的交流将会起到促进作用。
[本文为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东北地区民间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保护与开发研究》(批准号12 Y J A 760090)阶段性成果]
①张道一《中国民间美术概说》,《美术长短录》,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1992年,第286页。
②王树村《艺林摭珠》,《中国民间美术全集——绘画卷》,长春,吉林美术出版社,2002年,第6-7页。
③邓福星《序言》,《中国民间美术全集——神像卷》,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山东友谊出版社,1994年,第7页。
④王树村《中国民间美术全集·绘画》,长春,吉林美术出版社,2002年。
⑤薄松年《中国民间美术全集·雕塑》,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年。
⑥程征《中国民间美术全集·剪纸》,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2年。
⑦李寸松《中国民间美术全集·玩具》,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年。
⑧周林生《中国民间美术全集·演具》,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02年。
⑨唐绪祥《中国民间美术全集·饰物》,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2002年。
⑩顾森等《中国民间艺术》,上海,上海美术出版社,1992年。
⑪王平《中国民间美术通论》,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9页。
⑫潘鲁生《民艺学论纲》,北京,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