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软件外包服务校企合作模式的探究与改进

2014-09-24 20:20李洋
软件工程 2014年8期
关键词:第三方服务外包校企合作

摘 要:针对高职软件外包服务专业校企合作过程中的问题,探讨校企合作的模式与思路。认为校企合作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市场交易关系,遵循价值交换原则,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处于弱势地位,无法提供企业所需的相等价值,只能通过引入第三方来提供价值平衡。根据学院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有益经验,提出IT职业培训机构可作为理想的第三方候选代表共同参与到校企合作中。

关键词:服务外包;软件外包服务;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第三方

中图分类号:G718.5;G719.21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on the specialty of software outsourcing servic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this paper explores better mode and idea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The essence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s a kind of market relationship,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exchange value.The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re inevitably in a weak position in the process of cooperation between enterprises,unable to provide the equal value required for the enterprises,only to introduce the third party to provide the value balance.According to the useful experience in the cooperation process,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the IT occupation training institutions could be used as the ideal third party candidate to participate in the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Keywords:outsourcing services;software outsourcing service;talent training;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the third party

1 引言(Introduction)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不断完善,以软件技术为核心的软件外包服务产业发展迅速。据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的信息,我国软件市场销售额正以30%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2010年销售额已突破一万亿元大关,2013年服务外包产业执行金额达638.5亿美元,其中软件外包服务占据着最大约65%的份额。软件外包服务已成为当今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和转移中不可逆转的巨大现实市场,随之而来的是对软件外包服务人才的巨大需求[1]。

与此相比,目前高职院校的软件外包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明显处于滞后状态。与传统行业不同,IT行业的知识、技能更新速度很快,这造成软件相关类人才很难跟上行业发展步伐。新技术首先运用在企业,基本由“企业拉动高校”,而高职院校在专业方向设置、办学理念、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技术传授等方面存在定位不准、陈旧滞后、实践教学跟不上等问题。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生往往要到企业再进行一年时间的培训,才能适应企业的需求,这给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增加了额外的成本[2,3]。因此,高职软件外包服务类专业如何与IT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有效务实合作,为企业提供符合职业规范要求的人才,是高职院校一直探索的问题,对其他软件及工科类专业也具有推广意义。

然而现实状况是,高职院校渴求企业合作,企业却多是若即若离。在探寻校企合作问题成因和对策的思考中,高职院校总是站在教育教学角度思考校企合作,或认为学校企业各取所需实现了共赢,或认为校企合作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而企业的感觉却是向学校提供实习实训资源的成本收益不对等,校企合作更像鸡肋,局面始终难有根本突破。如果换个角度来思考问题,即站在企业的角度审视校企合作的关系属性,从经济学而非教育学视角重新认识和界定校企合作关系的性质与特征,就不难理解其中所存在的障碍[4]。

2 校企合作是市场交易关系(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s market transaction relationship)

高职院校的职业教育属性决定了必须提供符合真实工作情境的实习实训环境,而高职院校大都从学历教育的院校转制而来,不具备很强的这种教育支撑功能。高职院校要提供真实工作情境的实习实训环境,有两条途径:校内自行建设和通过市场交易购买。选择哪种方式涉及到经济学的效率成本问题。按照科斯理论,效率边界取决于两种方式的交易成本,应选择交易成本低的方式满足组织功能需要。根据多数高职院校IT类专业开设的实际情况,校内自行构建企业级实习实训资源的成本高于市场交易的成本。因为构建IT实习实训教育资源的初始投资大、持续更新快、随行业变化而转化的成本高,且缺乏成熟有经验的行业操作人员。若通过市场交易购买提供实习实训资源的服务则是更划算的选择,也就是说通过校企合作来达到目的。这样,校企合作的基本属性就是市场交易关系而非公益性合作关系,校企合作机制建立的关键问题与障碍也就在于此[4]。endprint

3 校企合作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does not follow the equivalent exchange principle)

既然校企合作的基本属性是市场交易关系,就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市场交易原则,也就是说高职院校和能提供真实工作情境的合作企业之间必须同时满足对方的需要,以实现共赢,才能确保市场交易能够顺利、持续进行下去。而实际情况是,企业能提供的场地、设备、技术、经验、资金都是高职院校所需要的,而高职院校能提供的所谓“人才”却未必是企业所需要的。

首先,企业需要的“人才”其实是一泛化概念,具体到校企合作的企业未必需要这个学校或这个专业的学生,况且现在高职院校IT类专业的中低端“人才”供应是过剩的,而IT类企业亟须的高端人才高职院校却培养不出来。即使IT企业需要一定量的中低端“人才”,高职院校目前培养的学生普遍与企业需要的存在相当差距,暂时不能很好满足企业的真实需求。其次,企业需要的创新资源、技术开发能力,是能够给企业带来利润和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而高职院校能够提供的只是技能操作层面的,没能力输出企业需要的创新资源和技术开发能力。

因此,企业实际提供的价值高于高职院校所能够提供的价值,企业获得的回报却低于高职院校的回报,双方处于非等价交换状态,交易不符合市场交易的等价值交换原则,自然难以进行下去,更不可持续。

4 重构等价值交换需引入第三方(Introducing the third party to reconstruction of the equivalent exchange)

要平衡高职院校与企业市场交易的交换价值,仅靠高职院校自身的努力是存在严重障碍的,必须从这组交易关系之外引入第三方的价值,形成高职院校的价值增值,或者帮助企业分担校企合作的成本,使得双方能够提供对等价值,通过重构等价值交换状态的市场交易关系,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市场动态机制,才能确保校企合作能够顺利、可持续地进行下去。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谁作为第三方最合适?而且第三方与校企合作双方又是什么关系?因为第三方介入校企合作必须有相应激励的存在,如果没有激励,第三方参与的动力必然很低,校企合作还是无法持续进行[4]。

5 IT培训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校企合作(IT training institutions as the third party)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IT培训机构,如安博牛耳、北大青鸟、北邮3G等,这些公司脱胎于信息化革命的大潮,抓住了现有公办体制下IT职业教育满足不了行业需要的机会,的确为培养IT蓝领队伍发挥了一定作用。这些培训机构的特点:一是构建起了准企业级的IT教育资源和平台;二是开发了一批实用的IT培训案例和素材;三是教师团队有较好的软件开发经验;四是紧跟行业企业变化趋势,培养的IT人才有较好的适用性;五是积累了广泛的IT企业资源,为培训学员的就业提供了较宽阔的渠道。IT培训机构所具有的这些特点正是高职院校IT类人才培养所亟须的。但这些机构对人的全面性素质教育能力不足,重技能轻素养,过于推崇实用价值观,忽视人的个性培养,而这正是高职院校所能发挥优势的地方。当前在经济利益驱动下,IT培训机构向职业院校拓展业务,其动力在于高校充足的生源和和相应政策的扶持。

首先,IT培训机构本身也是一个教育机构,尤其具有自负盈亏的民办背景,生源成为它的第一生命线,除自身吸纳的社会生源外,职业院校的广大生源成为其渴望扩充的重要力量。其次,国家和各级政府已先后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比如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就曾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又如湖南省2011年颁布的《长沙高新区促进服务外包、电子商务、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等[5,6],对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职业培训,都有相应的资金奖励或补助政策。把高职院校软件外包服务专业学生纳入其培训范畴无疑对IT培训机构将产生一定吸引力。

从企业方面来讲,通过IT培训机构与高职院校合作可获得以下益处:其一,经过市场化和专业化程度更高的IT培训机构的“再造”,高职院校软件外包服务专业学生更符合他们的需要,实现更快上岗;其二,减少直接与高校合作时对企业各项资源的占用与耗费,降低其担负的成本和风险;其三,IT培训机构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就业渠道,可极大减少单个企业对毕业生就业人数消化的压力;其四,可以继续享受相应鼓励服务外包和软件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而不受影响。因此,第三方的引入对企业来讲也是受欢迎的。

6 结论(Conclusion)

综上,在现阶段把意欲拓展空间的IT培训机构作为第三方,引入到校企合作中来,搭建起高职院校与IT企业之间合作的桥梁,以此来平抑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市场交换价值,实现高校与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与IT企业之间两厢市场交易关系的等价值交换,三方优势资源互补、各取所需、合作共赢,这无疑会对深化校企合作将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李洋.高职院校软件外包服务专业学生的培养定位与思考[J].计算机教育,2012(24):20-23.

[2] 王斌,刘全,任士干.高校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J].计算机教育,2010(20):24-27.

[3] 徐丽.职业岗位群:软件技术专业教学改革的新目标[J].职业教育研究,2008(12):123-124.

[4] 黄志平.高职校企合作机制建立的关键问题与障碍分析:来自经济学视角的观察[A].Advances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Proceedings of 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C],成都,2011(05):567-569.

[5]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长沙高新区促进服务外包、电子商务、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暂行办法[S].2011.

[6]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S].2011.

作者简介:

李 洋(1974-),男,硕士,讲师.研究领域:软件开发及应用,Petri网及应用,软件职业教育.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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