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

2014-09-21 12:46陈嘉佳
企业导报 2014年11期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

陈嘉佳

摘 要:本文简要描述小微企业的融资特征,总结其融资现状及其困境,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并从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等三方面提出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银行困境

2014年7月27日,银监会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响应国务院方针,提出银行可给符合条件小微续贷,成小微企业融资突破口。《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首先,要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其次,要丰富完善贷款品种;再次,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小微企业融资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如何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尤其是银行资本进入小微企业流动,需要政府、企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需要共同推进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的定义

改革开放之后,个体、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部分企业不断做大,成为大中企业,但是多数的企业仍然属于小微企业,在各行各业中默默前行。当前在我国经济体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5%以上,这些企业为为社会提供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完成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同时还贡献了近50%左右的税收。小微企业成为了大中型企业的补充,并完善各个微观的行业和市场。

(二)小微企业融资特征。(1) 小微企业规模小、设立门槛低,按照现行《公司法》设立企业仅需要3万元的注册资金,但其存活难度却高。首先其前期的资金来源往往是亲友借贷或者个人存款等,一旦企业开始运营,就需要通过盈利来保证还款。其次,其需要融资的金额相对少,但是时间急且次数多,但是贷款程序与普通企业相同,增加了贷款的管理成本。(2)小微企业家族企业特征明显,其融资亦多数为家族内部私募。现阶段多数的小微企业往往为个体或者家族式企业,管理者往往就是所有者、创办者。因此也导致其融资多数为家族成员直接的借贷,其扩大经营的资金来源多数为盈利留存,而不是通过银行信贷来获得。(3)融资方式相对简单,易于引发非法集资。小微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简单,在排除银行贷款、公开上市等渠道外,私募和集资是主要的途径。而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个别小微企业往往会以提高回报率对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终走向金融犯罪。

二、小微企业融资的现状及困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当前我国针对小微企业的货币信贷总量不小,但其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不仅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也带来金融风险隐患。从2013年末各银行年报来看,我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对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最多,为18400亿元,交通银行次之,为10932亿元。然而其融资难的困境仍然极为明显。

(一)融资周期既长且繁。商业银行对于企业的融资具有相对固定的流程,其审查严格、手续复杂。诸如小微企业在贷款过程中,需要经历:申请、评级、调查、审批、签约、放贷,等过程,往往历时一个月左右。而小微企业对于至今的需求却与之相反,“短、小、频、急”是其主要的特点。商业银行的审批手续繁杂、申请周期长,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

(二)融资渠道狭窄。对企业而言,现行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私募、发行企业债、公开上市、吸纳风投等。而小微企业的现状决定了其无法通过直接融资来实现,只能走间接融资,即银行贷款或者私募的途径。而银行贷款受政策、具体条件的影响,导致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私募主要是通过私人借贷,利息远高于基准利率。因此小微企业在融资选择上渠道狭窄,极大地限制其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三)融资门槛高。大部分的小微企业多数属于家庭作坊式或者个体经营的企业,其技术水平、生产效率、盈利能力、行用记录相对较低,多数无法满足银行对于完整会计年度销售收入增长,毛利率为正值,且会计记录完整的基本要求。因此,面对商业银行的融资基本条件,多数的小微企业面对高门槛的融资要求,只能退而求其次,转而走向私募。

三、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

(一)小微企业内部原因。(1)自身发展的先天性缺陷。小微企业本身在融资方面具有先天的缺陷,其规模小,可抵押固定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等相对不足,或者无法支撑相应的融资金额。面对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价的70%更是让其无法足额得到贷款。其次,小微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信用制度的不完善,财务管理上的不透明,生产管理技术上的相对落后,往往使其在抵抗风险的能力上存在较大的不足。与大型企业相比较,其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远大于银行能承受的范围,难以获得银行信贷。(2)收益率低,无法承担高融资成本。小微企业缺乏一个相对易于实现的融资渠道。因受其发展规模及风险的限制,小微企业往往无法发型公司债或者通过证券市场实现融资,借贷是其获得资金的主要渠道。而各种类型的信用社者民间借贷,往往其利率均为商业银行基准利率的2~3倍,达到年利率18%左右。小微企业根本无法承担如此高的融资成本。(3)起步较晚,吸纳风投能力不足。对于多数小微企业而言,风投仍然是遥不可及的新鲜事物。由于小微企业往往也缺乏现代企业制度,多数停留在家庭作坊或者家族企业的阶段,其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偏低,对于吸纳外部资金的能力估计严重不足。(4)经营成本过高,业主进取心不足。小微企业面临经济发展不振、内需不足,以及前期产能集中释放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其用工成本、原材料成本、税费等不断提高。而原材料的价格上升,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不断提高,利润率却下降的窘迫情况。因此,小微企业渴望融资与利润率较低之间的矛盾很难调和,也使得业主进取心不足,小富即安、不求扩大经营。

(二)金融机构惜贷原因。(1) 信息不对称的贷款难关。小微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其公司治理结构简单,财务报表缺乏,使金融机构难以做出有效财务判断。如果加上小微企业逃避税负而采取不做实帐情况,银行更是难以进行信用评估。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惜贷也就无可厚非。(2) 缺乏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现阶段,商业银行一级支行才具备完整的贷款权限,二级支行作为直接面对小微企业的营销机构,其对公业务相对受限,尤其是面对融资业务限制更为严重,无法直接提供服务。同时,由于网点分布的不均匀,偏远地区、乡镇等仍然是大型金融机构的空白区。虽然也有乡镇银行、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在填补空白,但是其自身的融资能力,无法承担较大的坏账风险。此外,因此增加的融资费用,也使得小微企业望而却步。(3)银行机制不够完善。银行的审核机制成为制约小微企业贷款的桎梏。对于小微企业而言,银行往往没有针对其具体的状况的信用评级机制,阻碍其融资的顺利进行,无形中增加融资成本和难度。银行在信贷审核过程中对于企业规模、财务管理、技术水平、信用等级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而多数的小微企业根本无法达到基本的要求,能从银行获得融资的小微企业相对有限。(4)贷款风险高、收益低。对于银行而言,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但是资金不足,缺乏战略规划,其持续经营的能力不足,抗风险能力较低。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在风险内控、市场劣势的情况下,其经营绩效往往无法保证。银行通过其融资请求,易于就出现违约、甚至形成不良贷款。对于理性的银行经理而言,宁可为大型企业融资,也不愿意批准小微企业也是情有可原的。同时,对于大型企业而言,银行也可以通过一些金融产品来协助其控制风险,而小微企业往往只能听天由命,因此也使得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收益远远高于风险。此外,小微企业的抵押物不足也削弱了银行对风险的控制,增加贷款的成本。endprint

(三)社会原因。(1) 地方政府重视不足。小微企业经济总量小,且分散,在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易于被“抓大放小”而“放”了。一些地区的政府往往会因追求大企业,大项目带来的经济重量增长,而对于身边的小微企业,尽管也是关系国计民生,却往往视若无睹。有些地方也会出台一些政策,但是在落实上面缺往往乏善可陈,流于口惠而实不惠的尴尬情况。(2) 缺乏明确的法规来协调关系。自2002年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后,我国陆续出来各项针对小企业的金融促进法案,尤其是在金融危机后,力度不断提升。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定9项专门政策。2012年国务院再次提出“国四条”后,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然而,由于缺乏独立的法律法规条款,尤其是在针对小微企业担保、民间借贷界定、担保公司法律地位及其监管的界定上相对模糊,使得对其扶持相对乏力。

四、小微企业融资对策分析

(一)小微企业自身融资策略。(1)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小微企业自身完善的制度管理是其融资的关键,作为一个期待蓬勃发展的小微企业,应积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做好企业信用管理。小微企业的个体性、家族性特征使得企业管理流于“家长制”的管理模式,缺乏完整的管理机制和规划,往往依靠经验,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导致小微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上远远落后。因此也引发金融机构对于小微企业能够持续经营的担忧,阻碍小微企业的发展。(2)规范经营,树立良好的信用。小微企业面对惜贷困境,需要不断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在资金使用、合同履行、社会评价等方面都要作出规范。通过规范的操作,树立良好的信用评价,降低银行对风险的危机意识,以期顺利通过贷前信用审核。(3)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意识。小微企业在经营模式上,多数为市场边缘或者不易于规模化生产的产品,为增加其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必然要求其在产品和技术上积极创新,强化品牌意识,提升产品的利润率,进而提升抵抗风险的能力。(4) 转变创业意识,积极主动融资。小微企业的特性使得多数创立者往往停留在小富即安的状态,进取心不足。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家必须转变创业的观念,制定稳健的市场战略规划,通过主动融资,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在市场博弈中,强化进取意识,努力寻求自身企业的发展。

(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策略。(1)机构创新。金融创新必须是机构的创新,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大力发展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诸如市商业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等,为小微企业提供贴身服务。本土化的中小金融机构,因其地方性、草根性的优势使得更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从根本上降低了信用风险,降低了交易监督的成本。其次,扩大中小型金融机构信贷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出台一部分政策,使其更愿意对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进行融资。(2)开发新的融资工具。针对小微企业抵押物匮乏的问题,金融机构可以考虑开发贷款类的金融创新,诸如在原有不动产抵押的基础上,将易于监管和封闭运行的流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或者仓单质押贷款、租赁权质押担保、多户联保团购贷款、供应链融资等方式,来拟补因为个体的小微企业的信用不足。(3)建立信用等级数据库。对小微企业的放贷难的关键是信用评价的问题。金融机构应该通过系统地构建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数据库,并逐步形成征信体系,建立评级制度。通过信用登记,拓宽信息政绩渠道,对其进行系统、权威、专业和规范的评价,便于各个金融机构的审核。(4)转变信贷观念。金融机构需要转变信贷观念,摒弃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倾斜的观念,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尤其是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发展潜力高的“三高”小微企业。部分一级支行可以考虑成立针对小微企业的部门,提供个性化服务,调整产品营销策略,制定专门的贷款业绩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对于“三高”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引导扶持其进行资产证券化,不断扩大对其融资规模,推荐公开上市等。

(三)改变观念,强化政府服务职能。(1) 运用财政政策,培育小微企业。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不应人为拖沓,对相关政策的执行逐项落实。政府可通过设立相关常设管理机构,履行对小微企业的管理职能,尤其是对小微企业进行投融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引导。(2)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政府可考虑设立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基金,并利用金融发展资金,对给予小微企业融资额度较大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和补贴。同时,对因小微企业融资造成坏账、呆账的款项,进行适当的差额补贴,缓解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对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金融支持,并努力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公开上市。(3)积极引介风投进入小微企业。政府在增城上应该鼓励境内外投资机构和个人,对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在关于小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知识产权交易等方面进行把关和扶持,吸引风投对小微企业的关注度。(4)成立担保公司,建立信用体系。政府应考虑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整合资源,正对小微企业对融资担保工作,对部分实力强大,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提供各项支持。诸如利用财政资金的补贴和奖励,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小微企业,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其重信守法,提高信息透明度,维护自身信用等级,进而提升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需要建立和健全担保公司的风险预警和内控机制,保证社会私募融资的安全。

尽管前路依旧艰辛,但各项政策已经为小微企业们带来更多希望,各方发力更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从而实现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全义.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国际经验借鉴[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2):94-95

[2]庞岩.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策略[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483(2):38-39endprint

(三)社会原因。(1) 地方政府重视不足。小微企业经济总量小,且分散,在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易于被“抓大放小”而“放”了。一些地区的政府往往会因追求大企业,大项目带来的经济重量增长,而对于身边的小微企业,尽管也是关系国计民生,却往往视若无睹。有些地方也会出台一些政策,但是在落实上面缺往往乏善可陈,流于口惠而实不惠的尴尬情况。(2) 缺乏明确的法规来协调关系。自2002年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后,我国陆续出来各项针对小企业的金融促进法案,尤其是在金融危机后,力度不断提升。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定9项专门政策。2012年国务院再次提出“国四条”后,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然而,由于缺乏独立的法律法规条款,尤其是在针对小微企业担保、民间借贷界定、担保公司法律地位及其监管的界定上相对模糊,使得对其扶持相对乏力。

四、小微企业融资对策分析

(一)小微企业自身融资策略。(1)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小微企业自身完善的制度管理是其融资的关键,作为一个期待蓬勃发展的小微企业,应积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做好企业信用管理。小微企业的个体性、家族性特征使得企业管理流于“家长制”的管理模式,缺乏完整的管理机制和规划,往往依靠经验,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导致小微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上远远落后。因此也引发金融机构对于小微企业能够持续经营的担忧,阻碍小微企业的发展。(2)规范经营,树立良好的信用。小微企业面对惜贷困境,需要不断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在资金使用、合同履行、社会评价等方面都要作出规范。通过规范的操作,树立良好的信用评价,降低银行对风险的危机意识,以期顺利通过贷前信用审核。(3)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意识。小微企业在经营模式上,多数为市场边缘或者不易于规模化生产的产品,为增加其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必然要求其在产品和技术上积极创新,强化品牌意识,提升产品的利润率,进而提升抵抗风险的能力。(4) 转变创业意识,积极主动融资。小微企业的特性使得多数创立者往往停留在小富即安的状态,进取心不足。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家必须转变创业的观念,制定稳健的市场战略规划,通过主动融资,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在市场博弈中,强化进取意识,努力寻求自身企业的发展。

(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策略。(1)机构创新。金融创新必须是机构的创新,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大力发展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诸如市商业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等,为小微企业提供贴身服务。本土化的中小金融机构,因其地方性、草根性的优势使得更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从根本上降低了信用风险,降低了交易监督的成本。其次,扩大中小型金融机构信贷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出台一部分政策,使其更愿意对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进行融资。(2)开发新的融资工具。针对小微企业抵押物匮乏的问题,金融机构可以考虑开发贷款类的金融创新,诸如在原有不动产抵押的基础上,将易于监管和封闭运行的流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或者仓单质押贷款、租赁权质押担保、多户联保团购贷款、供应链融资等方式,来拟补因为个体的小微企业的信用不足。(3)建立信用等级数据库。对小微企业的放贷难的关键是信用评价的问题。金融机构应该通过系统地构建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数据库,并逐步形成征信体系,建立评级制度。通过信用登记,拓宽信息政绩渠道,对其进行系统、权威、专业和规范的评价,便于各个金融机构的审核。(4)转变信贷观念。金融机构需要转变信贷观念,摒弃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倾斜的观念,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尤其是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发展潜力高的“三高”小微企业。部分一级支行可以考虑成立针对小微企业的部门,提供个性化服务,调整产品营销策略,制定专门的贷款业绩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对于“三高”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引导扶持其进行资产证券化,不断扩大对其融资规模,推荐公开上市等。

(三)改变观念,强化政府服务职能。(1) 运用财政政策,培育小微企业。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不应人为拖沓,对相关政策的执行逐项落实。政府可通过设立相关常设管理机构,履行对小微企业的管理职能,尤其是对小微企业进行投融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引导。(2)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政府可考虑设立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基金,并利用金融发展资金,对给予小微企业融资额度较大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和补贴。同时,对因小微企业融资造成坏账、呆账的款项,进行适当的差额补贴,缓解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对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金融支持,并努力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公开上市。(3)积极引介风投进入小微企业。政府在增城上应该鼓励境内外投资机构和个人,对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在关于小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知识产权交易等方面进行把关和扶持,吸引风投对小微企业的关注度。(4)成立担保公司,建立信用体系。政府应考虑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整合资源,正对小微企业对融资担保工作,对部分实力强大,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提供各项支持。诸如利用财政资金的补贴和奖励,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小微企业,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其重信守法,提高信息透明度,维护自身信用等级,进而提升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需要建立和健全担保公司的风险预警和内控机制,保证社会私募融资的安全。

尽管前路依旧艰辛,但各项政策已经为小微企业们带来更多希望,各方发力更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从而实现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全义.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国际经验借鉴[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2):94-95

[2]庞岩.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策略[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483(2):38-39endprint

(三)社会原因。(1) 地方政府重视不足。小微企业经济总量小,且分散,在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易于被“抓大放小”而“放”了。一些地区的政府往往会因追求大企业,大项目带来的经济重量增长,而对于身边的小微企业,尽管也是关系国计民生,却往往视若无睹。有些地方也会出台一些政策,但是在落实上面缺往往乏善可陈,流于口惠而实不惠的尴尬情况。(2) 缺乏明确的法规来协调关系。自2002年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后,我国陆续出来各项针对小企业的金融促进法案,尤其是在金融危机后,力度不断提升。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定9项专门政策。2012年国务院再次提出“国四条”后,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然而,由于缺乏独立的法律法规条款,尤其是在针对小微企业担保、民间借贷界定、担保公司法律地位及其监管的界定上相对模糊,使得对其扶持相对乏力。

四、小微企业融资对策分析

(一)小微企业自身融资策略。(1)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小微企业自身完善的制度管理是其融资的关键,作为一个期待蓬勃发展的小微企业,应积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做好企业信用管理。小微企业的个体性、家族性特征使得企业管理流于“家长制”的管理模式,缺乏完整的管理机制和规划,往往依靠经验,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导致小微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上远远落后。因此也引发金融机构对于小微企业能够持续经营的担忧,阻碍小微企业的发展。(2)规范经营,树立良好的信用。小微企业面对惜贷困境,需要不断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在资金使用、合同履行、社会评价等方面都要作出规范。通过规范的操作,树立良好的信用评价,降低银行对风险的危机意识,以期顺利通过贷前信用审核。(3)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意识。小微企业在经营模式上,多数为市场边缘或者不易于规模化生产的产品,为增加其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必然要求其在产品和技术上积极创新,强化品牌意识,提升产品的利润率,进而提升抵抗风险的能力。(4) 转变创业意识,积极主动融资。小微企业的特性使得多数创立者往往停留在小富即安的状态,进取心不足。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家必须转变创业的观念,制定稳健的市场战略规划,通过主动融资,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在市场博弈中,强化进取意识,努力寻求自身企业的发展。

(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策略。(1)机构创新。金融创新必须是机构的创新,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大力发展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诸如市商业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等,为小微企业提供贴身服务。本土化的中小金融机构,因其地方性、草根性的优势使得更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从根本上降低了信用风险,降低了交易监督的成本。其次,扩大中小型金融机构信贷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出台一部分政策,使其更愿意对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进行融资。(2)开发新的融资工具。针对小微企业抵押物匮乏的问题,金融机构可以考虑开发贷款类的金融创新,诸如在原有不动产抵押的基础上,将易于监管和封闭运行的流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或者仓单质押贷款、租赁权质押担保、多户联保团购贷款、供应链融资等方式,来拟补因为个体的小微企业的信用不足。(3)建立信用等级数据库。对小微企业的放贷难的关键是信用评价的问题。金融机构应该通过系统地构建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数据库,并逐步形成征信体系,建立评级制度。通过信用登记,拓宽信息政绩渠道,对其进行系统、权威、专业和规范的评价,便于各个金融机构的审核。(4)转变信贷观念。金融机构需要转变信贷观念,摒弃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倾斜的观念,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尤其是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发展潜力高的“三高”小微企业。部分一级支行可以考虑成立针对小微企业的部门,提供个性化服务,调整产品营销策略,制定专门的贷款业绩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对于“三高”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引导扶持其进行资产证券化,不断扩大对其融资规模,推荐公开上市等。

(三)改变观念,强化政府服务职能。(1) 运用财政政策,培育小微企业。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不应人为拖沓,对相关政策的执行逐项落实。政府可通过设立相关常设管理机构,履行对小微企业的管理职能,尤其是对小微企业进行投融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引导。(2)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政府可考虑设立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基金,并利用金融发展资金,对给予小微企业融资额度较大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和补贴。同时,对因小微企业融资造成坏账、呆账的款项,进行适当的差额补贴,缓解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对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金融支持,并努力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公开上市。(3)积极引介风投进入小微企业。政府在增城上应该鼓励境内外投资机构和个人,对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在关于小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知识产权交易等方面进行把关和扶持,吸引风投对小微企业的关注度。(4)成立担保公司,建立信用体系。政府应考虑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整合资源,正对小微企业对融资担保工作,对部分实力强大,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提供各项支持。诸如利用财政资金的补贴和奖励,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小微企业,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其重信守法,提高信息透明度,维护自身信用等级,进而提升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需要建立和健全担保公司的风险预警和内控机制,保证社会私募融资的安全。

尽管前路依旧艰辛,但各项政策已经为小微企业们带来更多希望,各方发力更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从而实现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全义.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国际经验借鉴[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2):94-95

[2]庞岩.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策略[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483(2):38-39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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