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清代,戏剧中涌现出大量节烈题材的作品,体现出统治者对贞节制度的重视。清代节烈戏剧的分期和数量反映了清代贞节制度逐步完善的过程,故事来源和内容揭示了清代统治者不断放宽节烈旌表标准的真实目的是以此实现对女性的束缚。
关键词:贞节制度;节烈戏剧;节烈旌表制度;清代
清代文学家方苞在《岩镇曹氏女妇贞烈传序》中说:“妇人守节死义者,周、秦前可指计,自汉及唐亦寥寥。北宋以降,则悉数之不可更仆矣。”明清以来,在统治者的大力提倡下,旌表节妇、贞女、烈女得以法制化、制度化。清代统治者在明代节烈旌表制度的基础上,逐渐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贞节制度用以表彰节烈妇女。由于统治者的提倡,清代产生了大量的节烈女性,笔记小说、戏曲中也涌现了大量的节烈女子形象。通过研究这些节烈戏剧,我们可以对清代的贞节制度有一个更加全面客观的认识。
郭英德《元明清戏曲小说中的女性形象》一文中列举了夏纶《瑞筠图》、吴恒宣《义贞记》来说明“这些节妇烈女充斥剧坛,组成一道耀眼的风景[1]”。清代统治者旌表节烈女子的从活动顺治初年就已经开始了,从顺治四年开始,每到节庆日清廷就会发布“恩诏”,表彰节妇。到后来的雍正、康熙等皇帝都顺应民意扩大节烈女子的表彰范围。在上层统治者的鼓励下,地方各级官员和一些宗族组织也采取相应的措施表彰节妇、烈妇,社会各阶层逐步形成了表彰节烈的政治舆论氛围。在强大的舆论氛围笼罩下,文人们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对政治的认同感,并将之付诸创作实践,这与郭英德的观点不谋而合,“明清文人传奇作家文学观念之所以自觉地与伦理教化认同,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国文人阶层群体在心理素质上过分形成了对政治的依附感和认同感。[2]”
从节烈戏剧中我们除了可以看见统治者对于女妇贞节制度的重视以外,我们还可以从节烈戏剧的发展中印证清代贞节制度的总体发展脉络。黄义枢在《清代节烈戏剧考论》中将节烈戏剧分为三个主要时期:清前期(1644-1735)、清中期(1736-1840)、清后期(1841-1911),并提出“按这种分期标准可以看出,乾隆之后的节烈戏曲数量呈上升趋势。”清代的贞节制度和贞节观念也是顺应统治者的需要不断发展的,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清代前期,统治者为了砥砺士风,扩大了节烈表彰的范围。到清代中后期,清朝士风、民风都开始走向衰颓,出于重振士风、教化民众的目的,统治者继续大力提倡妇女贞节,妇女节烈旌表的标准一再降低。此外,自乾隆大兴“文字狱”以来,统治者期望通过控制民众思想,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清代的剧作家们顺应潮流,在戏曲创作中希望通过传播节烈人物和事迹来教化民众。40余部节烈戏剧大部分只是当时文人的案头读物,这是戏剧家们的创作心理和创作态度的一种反映。可以说,清代节烈戏剧创作的数量和特点,反映了清代贞节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妇女贞节观念逐步加强,并逐步扎根于社会伦理道德观念之中,成为束缚妇女的一条沉重的枷锁。
节烈戏曲的大量创作和这些作品的分期体现了清代贞节制度的发展,上层统治者不断放宽节烈旌表的标准。但是旌表标准的放宽并不代表着统治者对贞节观念的放宽,恰恰相反,统治者希望通过完善的节烈旌表制度逐步固化了人们对于妇女贞节的认识。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节烈戏曲的故事来源及具体内容中获得验证。虚构性是戏曲创作的重要特征,但是清代的节烈戏剧却大多数取材于真实发生的社会事件。根据黄义枢的研究清代节烈戏剧的故事绝大部分都实有其事,如沈受宏《海烈妇传奇》取材于清康熙年间常州武进县内发生的海烈妇拒奸致死案,汪宗沂《后缇萦南曲》取材于泰州蔡孕琦之女蔡蕙拦康熙驾为父申冤的故事。这些节烈故事虽然经过了剧作家的文学加工,但是我们通过故事情节还是能够感受到贞节观念在现实中对妇女的压迫和束缚。宋以来,社会舆论对于妇女的表彰和批判都逐渐集中到她们是否贞节上来,明清时期妇女的贞节益发受到重视,江苏《晋陵奚氏宗谱·义例志》明确写出奚姓娶妻,若“再醮来者”,家谱中书“侧室某氏”,剥夺再嫁者的妻子名分。清代统治者不断降低节烈旌表的标准,使更多节烈女性得到表彰,根本的目的是希望通过表彰扩大贞节制度的覆盖面,将更多地女性束缚在政府的贞节制度之下。
节烈戏剧大量涌现,体现出清代统治者对妇女贞节的重视。节烈戏曲再现了清代贞节制度影响下的妇女牺牲事迹,可以说,通过节烈戏剧看清代的贞节制度,我们看到了是一条逐渐加固的枷锁,锁住的不仅是清代妇女的婚姻行为,更是女性的自由思想。
注释:
[1]聂石樵. 古代文学中人物形象论稿[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281-323.
[2]郭英德. 是“风教”还是“风情”?——明清文人传奇作家的文学观念散论[J]. 中州学刊,1990(04):78-82.
参考文献:
[1] 黄义枢. 清代节烈戏曲考论[D].福建:福建师范大学, 2011.
[2] 黄义枢. 清代节烈剧的成因和影响[J]. 贵州师范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
[3] 黄义枢. 清代节烈戏曲与方志[J]. 宁夏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02).
[4] 宋清秀.試论明清时期贞节制度的积极意义[J]. 中国典籍与文化, 2004(03).
[5] 郭松义.清代妇女的守节和再嫁[J]. 浙江社会科学, 2001(01).
[6] 杜芳琴. 明清贞节的特点及其原因[J].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7(04).
[7] 王传满.明清节烈妇女问题研究综述[J].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3).
[8] 王传满.妇女节烈旌表制度的衍变[J].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5).
作者简介: 刘赢(1990-),女,江苏南京人,硕士研究生,现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研究方向为元明清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