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择校热”“超大班额”等问题在我区各城镇小学、初中普遍存在,我区近期出台了什么政策予以解决?
答:为了解决城区“择校热”、城镇“超大班额”等问题,我区近期启动实施了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4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探索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问:试点范围包括哪些地区?申报成为试点城区需要什么条件?
答:《方案》提出,在设区市的城区开展试点。申报试点的城区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试点城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自愿在本地区和学校积极进行学区制改革探索;第二,对开展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有明确的思路、措施和特色,制定有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包括工作任务、保证条件、实施步骤和预期目标等);第三,具有一定的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基础和条件保障,包括开展试点的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投入保障、教师和专业技术队伍保障等;第四,试点工作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和支持。
问:试点从何时起实施,何时结束?
答:根据《方案》,试点在2014年5月启动,2016年12月结束,其中2014年5—7月为申报部署阶段,2014年8月—2016年8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9—12月为检查总结阶段。
问:试点城区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方案》提出,试点城区应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学区。各市城区教育局要按照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根据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将初中和小学结合成片,科学划分为若干个学区。学区内学校一般以1所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捆绑若干所相对薄弱学校,组成“1+x”学区管理模式。
二是均衡配置学区学校办学资源。学区建立后,均衡配置场地、设施设备等硬件资源和课程教学资源、学区管理措施等软件资源,并实现学区优质办学资源共享、差异互补。
三是均衡配置学区教师资源。按照学区学校教学需要,配齐配足各学科合格教师。建立健全学区内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促进学区内优质学校教师与薄弱学校教师对口交流,实现学区学校师资配备基本均衡。
四是实行学区学校管理一体化。在城区教育局的统筹下,按照“相对一体,整体规划,统中有分,分中有合,分而有序”的原则,推进学区内学校管理一体化,努力实现学区内学校教学管理“三个一”,即统一招生管理、统一教学管理、统一教学评价。
五是构建学区教学研究和评价共同体。各学区要整合学区内学校的教学力量,组建学区学科教研组和教学质量评价组,定期开展学区教学研修、教育质量评价等活动,努力实现学区内学校共同提高。
问:试点城区能获得哪些政策支持?
答:《方案》提出,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发文批准开展试点,并对试点城区优先给予项目支持。自治区对试点工作进行过程指导,总体把握试点进程,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适时组织试点城区开展培训、经验交流和区外考察。自治区还将以召开研讨会、督导检查等多种形式,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与成果,奖补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的试点城区。
问:如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答:《方案》指出,自治区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从项目上支持试点城区开展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各试点城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学区实际,创新学区制改革试点管理机制,对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此外,各试点城区教育局要结合督学责任区工作,定期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督查报告。自治区教育厅适时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今后重点支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