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专业探讨

2014-09-04 05:11邓海涛
广西教育·C版 2014年7期
关键词:本科院校广西高职院校

【摘 要】分析广西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的重要意义,提出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的模式,阐述联合办学的实施与管理以及保障机制。

【关键词】广西 高职院校 本科院校 联合举办 高职本科专业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7C-0078-03

“十二五”时期是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富民强桂”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社会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规模不断扩大、需求层次不断提升,迫切要求举办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高职本科教育作为一种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新型办学模式,近年来成为多个省区直辖市探索和实践的热点,其发展的路径主要有本科院校独立办高职本科、高职院校独立办高职本科、高职和本科院校联办高职本科三种模式,其中,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是较为直接的方式。在新的形势下,广西高等院校需更新教育理念,探索多元开放的办学之路,以适应社会人才需求变化,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广西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是指高职与本科院校合作培养本科层次的高端技能型人才。由合作的院校按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共同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理实结合的课程体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又具有较高实践技能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一、联合举办的重要意义

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旨在发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创新高职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利于培养契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北部湾和广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使社会对生产过程各个环节中人才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大批高端技能型人才作为强大的支撑力。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广西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日益增强,但还不能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产业升级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办本科层次教育,能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人才,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有利于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未来几年直至2020年,全国高等教育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广西高等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正是由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外延式发展转向以全面提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转变的时期。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专业是广西高等教育探索办学形式多样化的具体体现。而且,本科教育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种类型,但广西普通本科教育以学术型为主,单一的普通本科类型培养的人才不能适应教育多样化发展和广西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多样化的需求。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修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以及先进国家的高等教育实践经验来看,高职教育也应该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等多个层次。而广西高职院校目前只有专科层次的教育。因此,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联合举办本科专业,有利于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内涵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优化广西专业布局结构、促进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多样化、多规格、多层次,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三)有利于高职和本科院校优势互补。高职教育和普通本科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在人才培养、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师资力量等方面有着各自的特点与优势。通过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可以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办学优势互补。

人才培养方面,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技术应用型人才。普通本科院校培养具有“厚基础、宽专业、强能力、高素质”特征的有较高文化素养和创新精神人才。

专业设置方面,高职院校主要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岗位设置等设置专业,具有明显的职业性。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科教育,主要按学问的性质和知识门类(或领域)来设置。

课程体系方面,高职院校课程体系的构建以校企合作为原则,在对企业典型岗位(群)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归纳专业学习领域,其课程注重实用性。本科院校的课程体系考虑学科的完整性,以“宽口径、厚基础”为标准,注重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教学模式方面,高职教育强调应用性,重视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做”一体化、项目化、理实一体化等是常用的教学模式。本科院校教学模式以知识传授、发展思维能力、人格导向型为主。

师资力量方面,高职院校教师具有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本科院校教师学历高、理论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

二、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的模式探索

(一)联合办学模式。面向普通高考生、高职生和中专生三种不同的招生对象,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本科专业,可采取以下几种人才培养模式:一是4年制高职本科,即招收普通高考生或中专生,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4年的方式;二是“2+2”高职本科,即招收普通高考生或中职生,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2年、在本科院校就读2年的方式;三是“3+1”高职本科,即招收普通高考生或中专生,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3年、在本科院校就读1年的方式;四是“1+3”高职本科,即招收普通高考生或中专生,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1年、在本科院校就读3年的方式;五是2年制高职本科,即招收高职生,学生在本科院校就读2年的方式。

(二)联合办学的主体选择。联合办学的主体选择,可优先考虑行业背景厚重、办学特色鲜明的广西高职院校及具有对应学科的本科院校作为联合举办高职本科专业的办学主体。或者先在全区国家(骨干)示范性、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举办高职本科专业试点班。

联合办学的高职院校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双师型”的教师队伍,能满足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符合高职本科专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满足专业教学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场地和设施;有效的产教结合机制等。

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应具有下列条件:有拟办高职本科专业的学科优势,在教学队伍、行业影响力、国内国际影响力方面有优势。

原则上,1所广西高职院校对应1所广西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专业。申报高职本科专业的试点工作应由高职院校牵头,由本科院校协调合作。

(三)高职本科专业的开发与设置。广西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其专业设置和建设必须能很好地满足广西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使高职本科教育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成为推动广西与区域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强大支撑力量。

具体而言,高职本科专业设置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了解国家及广西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其专业设置要对国家及广西的经济体制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变化作出积极响应。二是要了解广西产业调整政策,特别要关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九大重点产业以及新兴产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方向。三是要了解行业、产业对人才需求的标准。高职本科专业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行业、产业调整对人才需求变化的要求,及时调整培养目标、更新课程内容,使专业和课程的设置保持发展性。四是要体现超前性、标准化。专业设置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指导下进行,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相一致,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相一致,体现超前性。在专业划分时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专业分类的有关标准,名称要规范,内涵要明确,课程结构要合理,体现标准化。

(四)高职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施。举办高职本科专业,要根据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和实际情况,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高职本科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构建基于工作任务的专业课程体系;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现有的校企合作资源和实验实训教学平台,以工作过程为主线,以职业能力为基础,开发专业核心课程;明确专业核心技能,采用行动导向、任务驱动等的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方法实施教学;注重过程性考核,构建符合高职本科教育特点的课程评价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三、联合办学的实施与管理

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专业,应以“政策引导、共同管理、分工实施”为原则。具体办学实施与管理建议如下:

第一,招生对象。具有广西籍的普通高考生、高职生、中职生。

第二,招生工作。面向普通高中生的招生工作建议由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在本二批次招生。面向高职生、中职生的招生工作建议由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组织单独招生考试。

第三,招生规模。原则上,当年的高职本科专业的招生数量不应超过同期该高职院校相同专业的招生数量。应根据广西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发展等的客观需要,依据适度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第四,学制年限。招生对象不同,学制也有所不同。面向普通高考生或中专生的学制为4年(包括4年制高职本科、“2+2”高职本科、“3+1”高职本科、“1+3”高职本科)、面向高职生的学制为2年(包括2年制高职本科)。

第五,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西教育厅、广西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贷款、学生生活补贴等方面,高职本科学生与其他类型的高职高专学生应执行同样的政策,一视同仁。

第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确定。由联合办学的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共同制订高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该方案应明显区别于三年制高职和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应经过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和论证,开展专业分析工作,准确定位高职本科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等,体现高职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能满足预期就业岗位(群)的要求。二是职业面向及岗位能力培养要求。主要就业岗位明确,在对典型工作过程及工作任务分析分解基础上,按照高职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明确就业岗位的具体能力要求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三是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按照高职本科应用型人才要求构建课程体系,基础课适应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专业课突出实践技能的培养,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课程内容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衔接,以工作任务组织教学内容;在模拟或真实的工作情景中实施教学,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培养。四是教学进程及教学安排。按照高职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充分利用高职与本科院校的资源,合理设计各学期起止时间、教学安排。

第七,日常教学及学生管理。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期间,由高职院校进行日常教学及学生管理。在本科院校学习期间则由本科院校进行管理。

第八,学籍与毕业生证书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由本科院校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科院校正式学籍的高职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达到高职本科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本科院校高职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编号采用高职编号,并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本科院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四、联合办学的保障机制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的首要目标,而构建完善的保障机制是合作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构建完善的合作保障机制,政府、高职院校、本科院校各方都有责任。在宏观方面,对校校合作办学,国家需有政策引导和强有力的法律制约;在微观运作方面,应是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校校双方应该责权利明晰,管理有序。如应签订校校合作协议,建立和实施《校校合作管理办法》《校校信息交流反馈制度》等制度和办法。通过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防止责权不清和短期行为,有利于在校校办学运行过程中规范双方行为,形成契约机制,保障校校合作办学长期稳定开展。

【参考文献】

[1]董静,裴晓玲,卢今.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研究综述[J].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3)

[2]刘晓.加快发展本科高等职业教育[J].职业与教育,2011(28)

【作者简介】邓海涛(1975- ),女,广西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系副主任,讲师。

(责编 黎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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