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帮俊
(中国矿业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特征与联结机制研究
王帮俊
(中国矿业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是由高水平行业大学和科研院所、行业主管机构和社会上的中介服务机构等主体,围绕着行业内基础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扩散所形成的核心创新网络。同时,还包括外部宏观政策环境,社会文化、习俗和规范,地理、历史环境和基础设施组成的辅助网络层。这一创新网络具有功能性、双边性、不一致性和动态性等特征。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在明确各网络节点的作用定位前提下,以信任为基础的联结机制保证了创新网络信息传递和创新绩效。研究目的在于促进高水平行业大学以行业内优势学科为主体,以改造传统产业和培育战略新兴产业为重点,通过高水平行业大学与科研院所,特别是与大型骨干企业的强强联合,将高水平行业大学建设成为支撑我国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研发和转移的重要基地。
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特征;联结机制
协同创新(Collaborative Innovation)最早是由MIT的Peter Gloor提出的,他认为协同创新是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网络小组并形成集体愿景,借助于沟通网络进行交流思想、信息及研究进展状况,从而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Peter Gloor,2006)。[1]产学研协同创新是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知识经济活动的主体,为适应社会经济环境要素的变化,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技术研发、创新、转移为合作纽带,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和联合机构,开展知识创造、科研开发、技术转移及应用、教育实践、人员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协同创新活动,以实现知识创新、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目前,国际上典型的产学研协作类型主要有:资产分拆公司、新兴创业公司、协议研究、咨询及技术许可等(菅利荣,2012)。[2]Kodama(2008)[3]指出产学研协作中的障碍因素包括缺乏高校研究者从事相关研究的信息以及缺乏结识潜在合作伙伴的机会。Colyva等(2002)[4]认为社会中的技术转移是通过研究机构和企业间的非正式网络,而不是通过技术许可而引发的。
网络化的创新已经成为当下创新的最显著组织特征。按照Imai and Baba(1989)[5]的创新网络定义,它是应付系统性创新的一种基本制度安排,是一种更为紧密而系统化的创新机制,网络构架的主要连结机制是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关系。创新网络中的主体通过网络连接不但完成个体的目标,同时也完成共同的目标(Provan&Kenis,2008)。[6]国内学者陈劲(2012)[7]认为,创新网络是从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到市场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在这一动态发展的组织结构化过程中,各方为开发新技术而形成的各种正式与非正式关系。解学梅等(2013)[8]认为创新网络是一种通过交互作用和协同效应构成的技术链和知识链。苟德轩等(2013)[9]将产学研合作创新网络划分为创新行为主体机构(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和制度性基础机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
处于市场与等级结构之间的社会网络不仅是一种混合的、双方同意的交易方式,而且是一种旨在获得并分享资源的制度安排(Andreea,2008)。[10]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作为一种社会网络,是产学研各方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建立产学研合作研发平台,以技术研发、转移为合作纽带,开展知识创造、科研开发、技术转移及应用、教育实践、人员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协同创新活动,并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能够激发并促进创新的、具有本地根植性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总和。目的在于实现知识创新、技术开发和技术人才培养等多种功能。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在高校的引导下,通过信息、技术、资金和人才等在网络主体间有序流动,使得知识的创新价值不断增值,大大提高了产学研各个创新主体自身的创新绩效,也为区域乃至国家创新体系的功能和效率的增强提供了基础。
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主要包括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政府中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等形式主体,其核心层是一种基于“战略—知识—组织”的要素协同,支持层是政府和行业主管机构的政策引导、项目推动和制度激励协同。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主体分属于不同利益主体,彼此之间不是按照固定的、不可改变的等级安排,而是一种相对松散的、非正式的和可分解的关系体系。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以工程技术学科为知识创新主体,通过高水平行业大学与科研院所与行业内的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特别是与行业内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强强联合,将高水平行业大学建设成为支撑我国行业的核心共性技术研发和转移的重要基地。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围绕着行业内的企业,形成高水平行业大学、科研院所、行业主管机构以及社会上的中介服务机构所形成的核心网络层以及外部的宏观政策环境,社会文化、习俗和规范,地理、历史环境和基础设施组成的辅助网络层,网络结构如图1所示。
(一)核心网络层。围绕着行业内企业核心和共性技术需求,形成了高水平行业大学、科研院所、行业主管机构以及社会中的中介服务机构间的互动关系网络。它通过网络主体间的知识流动,产生和支持产业内的创新活动并形成创新成果,并在空间上形成网络化形态。其中行业内的企业是创新成果的运用主体,而高水平行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是创新产生主体,行业主管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是协同创新支撑主体,为创新的产生创造环境和提供服务设施。协同创新网络更强调创新行为主体间的知识交互和技术转移以及扩散,并分散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寻求彼此共赢的结局。网络中联系程度强弱反映了核心网络层中协同创新主体联系的紧密程度,可以分为正式联系和非正式联系。其中正式联系方式主要包括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作开发项目,共建研究中心以及通过大学科技园为载体平台的产学研联系方式;非正式联系主要是指网络内主体关系为基础的传递隐性知识的交流,联系的强度反映了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的协同创新情况,网络运转机制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实现。
图1 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结构图
(二)辅助网络层。主要包括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政策、社会文化、习俗和规范、地理、历史环境以及基础设施等组成。这些要素属于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外部资源。从根植性的角度,核心网络层的各个行为主体总是在一定的网络关系中行动,行动者不仅受所在网络的制约,而且受到来自社会结构潜移默化的影响。[11]文化作为区域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对高水平行业大学协同创新行为及效率具有深远的影响。网络主体间的高信任与合作度将促进高水平行业大学、科研院所、行业内企业与中介服务等机构间的交流、互动,带动信息、知识在网络中的高速流动与共享,提高整个协同创新网络的创新能力。
(一)功能性。功能性是指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各节点在分工中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能够相互为对方做什么。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主体节点间互动,不同的节点可以获得行业技术发展的互补资源与能力,这也是各主体参与创新网络并努力形成协同效应的动机。为了使节点间互动成为有价值的活动,高水平行业大学在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时,应注重从基于网络节点对其他节点有意义的共同点出发,增强其他节点的参与动力。为了实现这一点,高水平行业大学首先应从内部协同的角度来提高外部协同的能力。
同时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节点间的互动,不仅可以协同调动各个节点的能力,而且能够促进节点的进化。它使不同创新主体间产生相互学习的需要,也会不断了解自己对对方的预期。在互动过程中,各创新主体会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资源配置方向。
(二)双边性。双边性是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中关系社会性的重要方面,其中包含着把互动整合主体视为社会性实体的观念,也涉及到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双边性基于这样一个假设:网络中关系成员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共同的目标和利益。[12]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节点的双边性强度取决于协同创新共同利益与个体利益的比较,所以双边性代表着网络成员在多大程度上愿意放弃自己的当前利益和目标来为其他成员做贡献。其中包含着一个短期机会主义与长期利益之间的权衡。
双边性的强度体现在网络中各个节点之间彼此联系的紧密性,是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各节点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彼此之间的信任体现在节点向其他节点做出的相应承诺上。双边性不是冲突的对立面,相反,冲突的存在要求存在一定程度的双边性。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各节点在关注共同利益的同时,因为自身利益而发生冲突是很正常的。如果某一个节点希望在更高的水平上互动整合,也会带来冲突,需要相互协调才能解决。
(三)针对性。针对性是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各节点之间的行为指向对方的程度。针对性是与产学研协同创新复杂互动过程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彼此之间的互动行为很可能会影响到其它节点,而且不同的互动行为之间是相关的,并且相互影响。同时,互动行为中的针对性受特定条件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结构特征的影响。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网络节点之间如果具有紧密的联系,那么他们行为的针对性就会越强。随着时间的推移,节点采取适应对方的行为以后,互动过程中的针对性也会加强。
(四)动态性。在主体嵌入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过程构中,节点间互动的各个特征都是与时间与空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而表现为节点间互动的动态性特征。互动的动态性表明它是一个协商的过程。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各节点只有在一定的时空转换中,通过相互协商才会知道自己应该如何适应对方。同时,在协同创新的互动过程中,每个节点都增加了知识和经验,这些经验不仅仅是关于互动本身的,还包含着对伙伴特征和行为的了解。
正如Freeman(1991)[13]提出的,创新网络的主要联结机制是网络成员的创新合作关系。高水平行业大学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将企业与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创新网络内的支撑网络。行业院校及科研机构是专业化的知识创造、传播机构,除了可以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最新的技术与创新成果,还可以通过高水平行业大学之间的协同创新,为企业直接输送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整个行业内的显性知识的存量和流量。中介服务机构,尤其是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引导和规范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中的合作与竞争关系,促进创新成果在行业内的扩散。金融机构为研发过程的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而这些行为需要高效的创新网络的联结机制才能保证实现。[14-15]
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中的联结机制(如图2所示),是在明确各个网络主体的作用定位前提下,以信任为基础,保障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中联结和信息传递。
图2 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联结机制
(一)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中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高水平行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作为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的组织者,其在网络中的作用主要侧重于生产和传播协同创新所需要的知识,研究开发新技术和成果,并逐步向行业中的企业进行转移,同时做好衍生企业以及咨询和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正是高水平行业大学、研究机构秉承着“利益共享、资源共用、风险共担”精神,融入到创新过程中,为知识在行业内的重新组合以及技术的不断扩散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在协同创新网络中,高水平行业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间主要体现在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三方面的联系,其中物质资源联系表现为行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利用现有的科研平台为企业提供试验场地、设备等研发投入的物质方面,从而参与创新活动;在人力资源联系方面,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人才培养之间的协同创新,为企业输送大量的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以人力资源培养为纽带,高水平行业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还可以开展广泛合作,如联合培养人才等;在技术资源联系方面,高校和科研院所除了向企业提供技术的直接投入外,还表现为以技术创新为内容的相互合作,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面向市场化的改革,协同创新网络主体之间的技术合作也变得越来越广泛。
同时,高水平行业大学长期服务于行业的过程中能够充分把握行业发展脉络,拥有相对集中的学科分布等先天的内在基础条件,其特色学科普遍具备承担国家或地方经济建设所需要的重大科研课题的能力。行业特色高校由于具备了深厚的行业背景、独特的学科群优势和出色的行业影响力等特点,决定了其在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可以通过整合和优化各自的学科资源,在实现院校内部协同的基础上,同其他创新主体一起积极开展多维度的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方面的实力优势,同时也为其自身的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中政府主管机构的作用。协同创新需要社会具备包括创新环境、基础研究、教育、网络等基础设施。[16]由于这些设施具有公共物品属性,是市场失灵的,需要政府部门伸出“有形之手”。政府和行业主管机构不仅是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的主要参与者,更是创新活动的推动者。政府产业政策制定部门和行业主管机构影响着协同创新的整个过程。首先,政府部门能够超越区域和行业的局部利益,从社会福祉角度出发,进行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以降低企业创新的壁垒。通过引导、激励、保护和协调等方式,更好地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角色。其次,政府制定规则并实施监督以及协调创新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行为。这里的规则包括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标准,通过制订一系列的规则、政策为创新主体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引导其创新活动,积极促进高水平行业大学协同创新网络的建设。最后,政府主管机构还可以通过设立行业创新发展基金,使中小企业有足够的创新资金,鼓励企业在创新项目上的投资。[17-18]
(三)中介服务机构在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中的作用。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中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咨询公司、创业中心(孵化器)、高科技园区等。作为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主要节点间的桥梁,中介服务机构发挥作为创新活动的主要辅助者角色,一方面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在协同创新网络主体间穿针引线,引导各类创新资源进行集聚,规范创新主体的创新行为,从而以低交易成本和低风险实现协同创新,起到沟通联结功能,从而在促进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形成和发展方面,发挥着一种粘合剂作用。另一方面,中介服务机构以资源、知识与信息为协同创新网络主体提供如创新知识、项目选择、创新方案设计、财务、营销、策划等知识和全方位的咨询服务功能。
(一)着眼于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创新协同和战略引领,加强协同创新方案的顶层设计。对于高水平行业大学来说,协同创新的战略思考要付诸实施,首先要进行方案的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上,制定出行业具有前瞻性、持续性和操作性强的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实施方案。在行业特色产学研协同创新主体间协同关系确立中,研究促进网络节点协同的顶层平台设计是关键。需要从国家层面,在产业政策制定中确立高水平行业大学协同创新的总体规划、阶段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计划等自上而下的顶层平台设计,突出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在目前14个国家级行业协同创新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业和区域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给予对应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完善产业创新体系建设。
(二)进行行业内共性与核心技术预测,做好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措施建设,确保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的增长性,增强产学研协同网络核心竞争力。在关系到行业未来发展的关键领域,瞄准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行业急需的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预测。在国家整体产业规划下,制定出行业阶段创新发展规划,加强产学研主体间的协同效应,构建开展跨院校和学科的大团队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提升高水平行业大学承担和攻克科技创新项目的能力。按照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通过重大项目研究方向和课题的引导,着力突破一批重点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增强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联系和增长是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网络演化和发展的第一要务,必须要确保科技投入的产出效益,注重效果与效率。选择适合行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来制定行业科技政策,通过行政指导鼓励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长期进行,保证产学研创新网络的增长性,以此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要注意行业内技术惯性和产品的生命周期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运行的影响,注意通过多种产业政策来熨平周期性低潮对产学研创新网络的影响。
同时,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要确保与国家所制定科技政策的衔接性,突出政策的连续性。政府要确保产业政策对协同创新主体的长期吸引力,这对于保持产学研合作网络的规模,确保其演化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强化高水平行业大学内外部协同,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战略平台。在高水平行业大学内部打破院系和专业壁垒,整合各种资源,在院校内部和院校之间层面建设跨学科科研平台,并在协同创新网络中实现科研平台共享,为推动学科集群与行业内企业对接提供基础。突出高水平行业大学在创新方面的优势,以其现有研发基础为生长点,通过机制规范与案例示范吸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注重在技术来源上将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其他行业院校、研究机构的成果在协同创新网络中形成集聚,发挥平台创新优势,提高解决跨领域解决行业核心和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高水平行业大学在建立院校内和彼此之间的学科协同创新的基础上,实行外部协同创新主体之间的一般性资源共享,以项目管理来开展跨院校和跨组织的协同创新,形成稳定的协同创新机制。
同时,高水平行业大学在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可以通过建立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提高同科研机构、行业企业间的深度合作。创新战略联盟可以成为强有力的集成创新平台、合作创新平台、资源共享平台以及服务创新平台,各个成员之间既独立自主又彼此依赖,既有专业分工又有资源互补,从而逐步形成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实行以高水平行业大学为主导,以政府和行业主管机构为推手,行业内企业尤其是大型骨干企业联合共建的发展模式,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网络联结机制,承担起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和战略技术联盟的角色。
通过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使得行业内的院校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相互的沟通与协调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行业内的创新难题。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能有效弥补单个节点在进行独自研究开发时人员、设备以及技术上的缺口,保证创新的有效进行。协同创新实现了高水平行业大学自身与网络其他节点技术资源的互补和共享,每个节点都是产学研合作网络技术要素的构成部分,每个节点都能享受整个网络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收益,这必然使得每个企业都能在网络中获得超越依靠其自身力量所能达到的水平,使其技术水平不断迈向更高的台阶。此外,产学研合作的有效进行还能使企业可以利用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各类科技资源,通过合作创新提高企业自身的技术能力,作为知识创造方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则通过学习企业优秀的应用能力,通过成员互动、人员交流等形式不断增强自己的应用研究能力,这种互动能极大地提高社会的知识水平,实现科技投入、科技应用和科技产出的高水准、高效益。
对于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来说,基于信任的信息联结和传递能有效降低创新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减少因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产生的损失。信任有助于构建节点之间的经常性联结和沟通机制,保证信息的高质量、高速度传递,降低错误与失真信息发生的概率。[19]当网络中信息传递的质量与速度受到影响时,节点接受信息与发送信息的能力就大为减弱,相伴随的是信息收集成本的提高和网络交易成本的上升。那么此时,择优连接机制的发挥就受到影响,网络结构的演化就会出现偏差,节点往往会出于成本的考虑选择与就近的节点连接,导致网络结构向随机网络结构演变。[20]因此,如何保证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中信息联结和传递的顺畅,确保协同创新网络的结构,是培育高水平行业大学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的政策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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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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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3842(2014)01-0023-07
10.3969/j.issn.1671-3842.2014.01.04
2013-09-27
王帮俊(1975—),男,安徽巢湖人,副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后,主要从事产学研协同创新研究。
国家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学青年课题“行业特色院校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研究”(CIA120155);江苏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B-a/2013/011006)。
从2012年开始,国家开始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这是国家在高等教育系统继1993年实施“211工程”、1998年实施“985工程”之后,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高等教育战略举措。“2011计划”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联合了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优势资源。目前全国由高校牵头,共计培育了167个协同创新中心。2013年4月份,国家公布了第一批14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其中涉及到行业的有中南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等4个国家级中心。对于多数高水平行业大学来说,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与行业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在服务行业过程中形成了较为深厚的产学研基础。目前高水平行业大学在组织创新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相当比例的创新项目集中于“短、平、快”项目,缺乏与行业内企业长期性合作。对于企业来说,矛盾主要集中于产学研合作过程中比较看重解决当前技术难题的创新成果,而院校对企业深层次的创新战略和技术需求问题缺乏深入的研究,这就导致了缺乏稳定的产学研协作,使得高水平行业大学难以发挥对行业的技术发展中产生真正的引领作用。要改变这一现状,高水平行业大学必须从全局出发,主动深入行业,对行业内的基础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展持续性的系统研究,以超前于行业和企业思维,站在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高度,通过高水平行业大学引领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发挥协同创新效应,尽快达到创新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