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崇政
我们打开一幅抗战时期济南的女子命运变迁图,有这么几类最为经典的姿态让人一直瞩目:为生活所迫投身暗门的娼妓;被迫卷进战争洪流,沦为“性奴”的慰安妇;在底层挣扎的普通女性。她们身上既有时代的伤痕,又有时代柔情。
“十三钗”的济南还原
1938年,日军一个班在济南马家庄苗圃寻找中国妇女,村中一名妇女主动将自己献出,才使村里其他妇女免受日军蹂躏。
我们无法猜测当时她以怎样的勇气走进日军魔窟,这个故事有着与《金陵十三钗》相似的情节,却因其细节的缺失而淹没于历史。然而,慰安妇所承载的,远非“战争性奴”这么简单。
与这一时期并列的还有另一种女性生态——娼妓。其实,伴随整个上世纪前半叶,娼妓问题一直困扰着济南。
1927年,济南有公娼1800人,至于私娼则不可考。当时济南娼业分为两帮,扬州帮势力较大,多在一等书寓,本地帮多集中在二三等书寓。
头等妓院最多时约有近百家,大多数是扬州帮开设的。在八卦楼等地的二等妓院,也有百余家,二等要比头等的卖身代价低一半。至于北岗子和南圩子门的三、四等妓院更可谓“人间地狱”,她们多住在临街破旧小屋里,卖身代价相当低,没有官府规定价目,只要一二元,甚至几角钱。这里的妓女,有10几岁的幼女,也有四五十岁的婆娘。
日据济南时期,催生了一个庞大的娼妓产业区,诸如济源里、大生里、共和里、恒善里、第一楼、纬八路乐户消纳区等。史料记载:“群魔乱舞的济南,有几条广阔的大街,昼夜一样繁嚣,那里有咖啡馆、妓女馆,这区域是不让中国人到的,每个门前坐十数个花枝招展的神女,专供寇兵兽欲的发泄,这种神女听说比从前增加了三四倍。”
这些不知亡国恨的“商女”,她们的内心深处,是愈加苍白的物欲,还是早已绝望的家国?
上世纪40年代,济南当局还搞了妓女“皇后”的竞选活动。谁卖得选票多、捐得钱多,谁就可争得“皇后”、“总理”的桂冠,并可登报表扬。当然这种竞选只存在于“有头有脸”的牌楼翘楚,那些散布在南城根、东更道、西更道和王府池子一带的偏僻小巷中的暗娼,却只能苟且偷生。
按照当时的说法,“文明日进,生活日艰。生女已属不易,至流而为娼,尤不敢公然为之形同盗窃”。而为了躲避几元“警费”,暗娼们无时无刻不在提心吊胆。
她们住在僻街陋巷里,表面上看,与一般居民没有两样。去逛暗娼的,多由熟人介绍。有的暗娼还兼营黑烟馆,供人吸鸦片烟,这样的叫“花烟馆”。有个外号叫“盖济南”的,就是以擅长烧烟泡出名的暗娼。她长得俏丽多姿。善于应酬,那时有不少军政要员,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大明湖畔的娼女姿态:
侠妓与暗娼
一首济南妓女唱的《悲秋》歌,唱出了妓女们的辛酸:
“皓月当空明如昼,妓女悲叹独站在青楼,斜倚栏杆皱着眉头,受罪的日子还在后头。心恨爹娘将奴卖出了手,贪图银钱好几大斗,推到火坑何日出头,面皮老了无人收留。”
就像《大宅门》中白景琦掳了头牌杨九红一般,有“狗肉将军”之称的军阀张宗昌,曾将名叫“娟娟”的妓女收为小妾。在他遇刺后,娟娟回济重操旧业,在济源里开了妓院。据说,娟娟为人颇有些江湖义气,结交了不少三教九流的人士,还为社会救灾捐助过款项。有文人甚至把她捧为“侠妓”。
“侠妓”更多只是街头巷尾的谈资,更多妓女面对的则是惨淡人生。老舍的小说《大明湖》讲述了一对母女为了生存不得不投身于娼妓之所。母亲无法忍受折磨,投进大明湖而死,女儿在自杀时遇到了兄弟三人,从而获救。老大、老二爱上了这个姑娘,最后老大成功了。不久,“五三惨案”爆发,老三被日军杀害,小说结束。
彼时的妓女一般有两种身份:一是没有人身自由的,指买来或骗来的。这类妓女较年幼,处境最为可怜,穿衣吃饭全由院里安排,卖笑和卖身的收入全部交给妓院,即使嫖客私下给的金银首饰,老板都要搜出。
另一种是有人身自由的。这类妓女混得时间长些,当自己积存些私蓄后,就把身体赎出来,以后再操这种生涯,就与柜上劈账,有的与老板四六分成,也有三七分成的。她们可以随时停业嫁人,或者转到别的妓院去。
只不过,再风光的红楼女子也扭转不住红颜老去。运气好的妓女,尚可能遇到来济良所寻找家室的男子;如若运气不好,因营养不良死在济良所里的妓女比比皆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