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达勤 卓高强
作者信息:乐清市农机管理总站,325600,浙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特别是2008年以来,乐清市农机部门针对农机事故逐年上升、农机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和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乐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遵循 “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以警农合作为框架,以农机交通管理警务站(以下简称警务站)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农机安全监管模式。2008年6月成立警务站,人员由交警部门和农机部门共同组成。5年来,交警、农机部门始终做到警农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根据警务站工作职责,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打击整治拖拉机违法行为,加强对外省籍拖拉机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巡查,促进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市拖拉机事故和人员死亡数逐年下降,拖拉机事故死亡人数2009年前3年平均每年5.3人,2009年(含)后5年平均每年为3人,拖拉机道路运输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由于工作成效显著,自2009年以来,连续4年被温州市农机处评为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多次在温州市级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和经验介绍。
警务站成立之初,各方面的工作都是从头开始,人员的融合与工作职责的明确都需要一个过程。工作上既有交警大队的领导,又有农机总站的指导。一是沟通融合,警农双方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坐下来认真研究,根据各自的特点,统一思想,理清思路,确定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全市农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日常道路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规范对外省籍拖拉机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全市外省籍拖拉机信息档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并健全农机与交警的信息互通网络,实行信息共享;负责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二是农机和交警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拖拉机安全管理要求,强化职能、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三是交警大队领导不定期来指导工作,农机部门摆正位置,取得他们的重视支持。四是定期会商,根据各个时期农机安全的特点,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提出安全监管建议和措施,落实拖拉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根据每个时段的工作重点适时调整宣传主题,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做到面、线、点相结合、相呼应,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面上宣传。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每年春运期间确定宣传主题;清明节、三月初十“白石会市”和“杨梅节”期间以“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为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宣传。二是加强媒体宣传。乐清电视台多次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传。三是开展特色宣传。录制《春运期间致全市拖拉机驾驶人的公开信》《关于加强清明期间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倡议书》《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书》等宣传录音带,通过宣传车深入农村巡回宣传。四是为了增强宣传效果,扩大影响,将每起拖拉机重大事故制成图板,列举事故经过,分析双方责任,展示现场照片。
(2)加强线上宣传。通过公安信息网络,省、市农机化信息网及时上报并发布工作动态。
(3)加强点上宣传。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向违法人员宣传相关法规,讲解安全驾驶知识,利用春运期间集市、拖拉机年度检验、大型工程施建、矿山企业等拖拉机驾驶人和流量相对集中的时期和作业区域,警务站联合监理站科学安排警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近两年,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展了专题宣传,由于新规定对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办法变动,特别是其中涉及牌证和超载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有大幅提高,而拖拉机驾驶人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使用污损号牌、不随车携带证件等违法行为较常见,但驾驶人对此知之甚少;因此警务站专门制作了拖拉机常见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彩色宣传资料,在上路时分发给广大拖拉机驾驶人,又通过悬挂横幅、用农民信箱发布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取得很好效果。
开展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一直来是一块难啃的骨头,这既是警务站的主要工作职责,也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警务站成立不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外省籍拖拉机管理作为警务站工作的突破口。首先掌握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第一手信息,包括数量多少,主要分布在哪些镇(街道),为哪些矿山企业所有。其次,分析外省籍拖拉机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是否存在技术标准超标、超速超载、假牌假证、肇事后逃逸等违法行为。早在2004年,浙江省农机局就要求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对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的信息进行登记,但由于缺乏抓手,工作难度大,成效不明显;因此警务站成立后,就以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信息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管理。
(1)开展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登记建档试点。对2004年以来全市的拖拉机事故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翁洋街道为登记建档试点,在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宣传发动,通过召集矿山、轮窑企业主开会等形式,发动村居干部对辖区内的拖拉机和驾驶人仔细排摸,警务站安排警力深入一线现场办公,根据要求收集资料,登记建档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并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
(2)农机和交警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外省籍拖拉机安全管理要求。采取“部门联动、核对信息、建立档案、集中整治”的方式进行规范化管理。一是充分发动基层交警中队的力量登记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信息,在各交警责任区中队的违法行为处理窗口设立工作提示牌,提示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按规定到警务站登记信息,要求中队民警在查得这类机车和驾驶人时,立即告知驾驶人先做信息登记,后接受违法行为处罚。二是对查得的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牌证,一律通过信函或电话形式,向牌证核发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核对,对属于假牌假证的,一律从严处罚。三是警务站设置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信息登记岗,受理信息登记和建档业务。登记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警务人员一次性告知驾驶人要提供的证件、凭证,对手续齐全的,除按规定建立纸质档案外,还在“浙江省农机监理业务系统”中登记备案。四是定期梳理和汇总信息,全面掌握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的分布情况,定期安排执法检查和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
(3)通过建立外省籍拖拉机驾驶人安全片组,实现自我管理。在掌握信息之后,在拖拉机和驾驶人数量较多的盐盆街道和柳市镇建立3个外省籍拖拉机驾驶人安全片组,这3个片组以矿山企业为主,安排在周边暂住的驾驶人就近参加片组安全日活动。警务站站长定期到片组指导安全日活动,现场解读典型事故案例,讲解安全行车知识,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通过5年多的努力,对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管理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现在外省籍驾驶人能够主动上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同时,警务站也定期检查自己的工作,一旦发生外省籍拖拉机事故,第一时间查阅档案:拖拉机登记信息,机主和驾驶人的详细情况。各交警责任区中队也与警务站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
警务站能否真正发挥作用,有效形成全市交通道路的管控,在农用拖拉机管理中产生大的震慑作用,起到压降农机交通事故的效果,则强化安全监管是关键;因此,每年年初,警务站确定全年工作重心,每个月制定工作重点,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确保农机生产安全。一是明确年度工作重心。警务站将查处外省籍拖拉机、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室超员、人货混装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违法行为作为年度工作重心。考虑到全市拖拉机营运情况的特殊性,即机手一般选择监管部门非工作时间营运,违法严重和事故多发,警务站错开工作时间,有意识在早上、中午、晚上等重点时段开展执法工作,强化路面监管,严格执法。二是对查得的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属于假牌假证的,严格按规定处罚。三是定期分析全市拖拉机事故和违法行为情况,联合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召开拖拉机事故分析会,提出下阶段执法整治和预防事故的具体措施。
警务站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当地政府的重视,离不开财政的支持。2008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购置了警务车辆,在农机总站腾出2间办公用房作为警务站办公室和专用服务大厅,设立违法处理岗和外省籍拖拉机登记岗,警务站内安装计算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相关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上墙,设立警务站咨询点,发放警民联系卡,公布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合法、公正地为农机从业人员服务,为农机安全生产服务。财政保障上,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每年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近11万元,作为警务站日常办公经费、车辆经费、宣传教育费、特殊岗位人员经费、违法拖拉机拖车费等,从而确保警务站工作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