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区近期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答: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今年4月25日,我区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问:如何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答:为了解决“入园难”,《意见》指出了三种途径:第一,继续办好公办园。重点抓好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建设。2014—2017年,全区将支持各地新建公办幼儿园590所,其中县城(城区)新建131所,乡镇新建459所。2014年支持新建80所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20所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和改扩建100所城区公办幼儿园。第二,大力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2014—2017年,全区规划发展4 000所多元普惠幼儿园。2014年自治区认定和扶持1 000所多元普惠幼儿园。第三,鼓励支持示范园和教育集团积极开展集团化办学。鼓励和支持示范幼儿园和经认证有实力的教育集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办分园、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合作办园,积极开展集团化办学。2014—2017年支持200所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组建若干个学前教育集团开展试点,带动600所以上的薄弱幼儿园全面发展。
为了解决“入园贵”,《意见》提出了三项举措:一是加大投入,大幅增加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园位,满足更多的幼儿进入平价的公益普惠幼儿园的需要。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一批多元普惠幼儿园,鼓励示范幼儿园创办一批分园,大幅增加公办园、普惠园、优质园的园位,改变学前教育园位供不应求的现状。二是建立多元普惠幼儿园奖补政策。对达到自治区标准的多元普惠幼儿园进行生均补贴,对达到一定星级的多元普惠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励,多元普惠幼儿园实行政府限价收费,减轻家长负担。三是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在大力扶持公办幼儿园、多元普惠幼儿园的同时,加强对幼儿园准入审批、规范收费等方面的监管,确保幼儿园规范办学、合理收费。
问:创立公办幼儿园可以得到哪些政策扶持?
答:《意见》提出,2014—2017年,自治区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同建同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对公办幼儿园进行奖励补助。对列入当地幼儿园布局规划和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工程新建、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根据建设规模,每所城区、县城公办幼儿园给予400—600万元补助,每所乡镇公办幼儿园给予200—400万元补助。改扩建城区、乡镇公办幼儿园按照每所50万元给予补助。
问:哪些主体可以创办多元普惠幼儿园?创办多元普惠幼儿园可以获得哪些政策扶持?
答:《意见》指出,多元普惠幼儿园可由社会组织、国有企业、优质公办园、个人等多种社会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政策创办。
《意见》提出,自治区将建立奖补分开新机制,支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
一是设立生均补助经费。对达到自治区一星级以上的多元普惠幼儿园,从2014年秋季开始按照在园幼儿数给予生均每学年200元的补助。补助经费可用于支付教职工社会保险、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等。
二是实行升级奖励政策。2014—2017年,经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认定,对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标准、自治区星级幼儿园标准的多元普惠幼儿园予以一次性奖励。对于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自治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标准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和3万元。
三是落实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多元普惠幼儿园可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公办学校同等的用地优惠政策。
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免征营业税。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服务性收费及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收费,均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
五是建立限价收费和体现优质优价的收费制度。对办园水平较高、办园具有特色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其最高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其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可视办园成本比同辖区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分别上浮适当比例。
六是建立师资扶持机制。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由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派驻师资对多元普惠幼儿园进行帮扶,帮助多元普惠幼儿园规范管理,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多元普惠幼儿园的整体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问:什么叫集团化办园?开展集团化办园试点可以得到政府哪些补助?
答:自治区教育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办法》,规定学前教育集团的构成采用“1+X”的方式,“1”为1所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作为1个学前教育集团中的龙头园;“X”为若干所潜力园,作为学前教育集团中的分园;每个集团包括2所及以上分园。集团龙头园应获得市级示范幼儿园1年以上;园长任职年限3年以上,幼儿园领导班子按标准配备;教工队伍实力雄厚,指导能力强,其中幼儿园高级教师3人以上,一级教师6人以上。集团模式主要有自办分园模式、加盟分园模式、混合分园模式。各地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其他形式的集团化办园模式。
我区建立集团化办园工作激励机制,对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开展集团化办园的龙头示范幼儿园,自治区每年对每所补助10万元,用于龙头示范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指导集团内幼儿园的工作经费。优质公办园承办的新园或分园,可享受多元普惠幼儿园的办园政策。
问:如何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待遇?
答:《意见》提出,建立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规定的工资倾斜政策。多元普惠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由创办者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聘用的编外教师和多元普惠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幼儿园创办者和聘用人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意见》规定,幼儿园应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经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将获得生均每学年200元的补助经费,补助经费可用于支付教职工社会保险,进一步保障聘用教师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问:《意见》对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答:我区大力推进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评价机制。参照与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相当的原则确定幼儿园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在教师职称评聘方面实行倾斜政策,让有能力、有上进心的公办和多元普惠幼儿园的教师能安心乐教、长期从教。
问:幼儿园教师可以得到哪些免费培训?幼儿园教师有没有个人提升和发展的空间?
答:我区开展幼儿园教师分类培训。对于新聘任的教师,坚持岗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对于在职教师,实行全员培训,每位教师每5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由自治区、市、县、幼儿园四级分级负责,自治区级主要负责培训骨干园长和骨干教师。今年自治区将重点对1 000名普惠幼儿园园长和5 000名骨干教师进行免费培训。
我区将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提升激励机制,支持公办园和多元普惠幼儿园的教师进行在职学历提升和参加培训,为广大幼儿园教师提供个人提升和发展的空间。
问:如何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
答:第一,落实学前教育机构安全保障措施。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建设标准,加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质量监督,加强对现有幼儿园、幼儿看护点房屋、设备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建立晨检记录、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
第二,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学前教育机构公示制度,各县(市、区)公布辖区内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看护点名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公布相应等级的幼儿园名单。
第三,建立学前教育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保教质量差等问题的学前教育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开展无证幼儿园、幼儿看护点治理整顿工作。
问:如何认定多元普惠幼儿园?
答:自治区有关部门配套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等系列配套政策,作为认定多元普惠幼儿园的依据。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自治区有关政策,对申报单位进行认定,并根据得分情况划分为相应的星级。拟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为多元普惠幼儿园。凡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当地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其签订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范围和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问:如何确保学前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
答:《意见》提出,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在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学前教育,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合理。《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自治区财政、教育部门将制定出台《广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自治区将为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补助项目和多元普惠幼儿园补助项目建立各级财政资金分担机制,补助资金除中央给予的补助,其余由自治区和市县按6∶4的比例分担,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同时,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