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飞,于婧,马金凤,张如蓓
(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北 武汉430062)
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城镇用地与其他行业的用地矛盾日益突出.同时,农村居民点用地呈现散乱扩张和利用效能低下的态势[1-2].在此背景下,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成为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提高用地集约水平的必要选择.因此,许多学者围绕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内涵、测算方法和分区展开了探索[3-8].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潜力内涵主要指可增加的耕地面积,因此其潜力可根据增加土地的用途、时间、来源和可实现程度而划分[5,7],由于思路清晰、计算简便,按可实现程度划分潜力的方法运用较广.潜力测算是推进整治的前提,目前的主要测算方法有人均用地标准法、户均用地标准法和内部闲置率法[5-7],且3种方法各有优缺点:人均用地标准法简便易行,但缺乏限制因素的考虑而导致结果偏大,此外,在测算区内采用同一用地标准的算法很难反映实际[5,8];户均用地标准法转换了测算单位,且易导致计算结果的偏差[6,9];内部闲置率法测算对象明确,但工作量较大,同时忽略了非闲置用地而易使结果偏小[5].此外,由于现行的以增地系数进行潜力分区的方法有待完善,一些学者开始尝试以综合指标进行潜力分区[3,5].
在山多地少的资源约束和现代化、城镇化以及南水北调库区工程等社会经济建设的压力下,十堰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在2005—2010年间年均扩张规模达100hm2以上,人均用地超标严重.因此,十堰市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工作,是实现其满足城镇发展用地需求、严格保护区域耕地平衡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等多重目标的必由之路.因此,本文中在调查分析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基础上,采用人均用地标准法测算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潜力,并通过修正系数法求算现实潜力,最后对现实潜力进行分区,提出整治方向,为国土部门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推进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提供思路和参考.
1.1 区域概况与数据来源 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地处秦巴山腹地,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山地多、平地少,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现辖两区五县一市,一个经济开发区和一个旅游经济特区,2010年全市GDP产值为736.78亿元,常住人口334.0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1.87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3 498元.
2010 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42 859.23hm2,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5.64%.全市人均耕地0.073hm2,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为193.17m2,但各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呈现较大的区域分异,此外,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还存在无序扩张和利用效率低等问题.
本文中的社会经济数据来源于2009—2010年十堰市统计年鉴,土地利用数据来源于2005年和2010年十堰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图1 研究技术路线图
1.2 技术路线 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可分为理论潜力和现实潜力,理论潜力是理想状态下的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2,5],现实潜力是考虑各种限制性因素后可有效释放的潜力.本文中以十堰市各县市(区)为测算单元,用人均用地标准法测算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理论潜力[10-11],选取社会经济等因素构建现实潜力修正指标体系,然后用层次分析法yaahp软件获取各层权重[12],进而求得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最后在理论潜力的基础上求取现实潜力[12],具体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1.3 人均用地标准法 本文中采用人均用地标准法测算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理论潜力[2]:
然后通过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将其修正为现实潜力:
式中,ΔS为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潜力,ΔSk为农村居民点整治现实潜力,S为农村居民点现状用地面积,B1为目标年人均用地标准,Qt为目标年农村人口数,Y为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
1.4 极差标准化方法 由于选取指标的量级和单位不同,故采取极差标准化处理法使处理后的指标值均在0到1之间[11],以利于计算:
式中,X为标准化指标值,Xj为指标统计值,Xmax为指标最大值,Xmin为指标最小值.在此基础上,将各标准化指标值按下式加权求和,可计算各单元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
式中,Y为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Wj为因素层指标权重,Wk为因子层指标权重,X为标准化指标值.
2.1 理论潜力测算 根据各县市(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现状和《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并结合专家意见,确定各测算单元目标年的人均用地标准,见表1:茅箭区现状人均用地面积较小,测算期人均用地水平应有所改善,但考虑自然条件的限制,需控制幅度,因此将规划期末的人均用地调整为50m2;山多地少的市情和耕地保护的压力,使十堰市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实行严格的集约用地措施,因此其余各县市(区)的人均用地标准均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中的调整上限设定.以2001—2010年十堰市各县市(区)的人口数据为基础,首先取一元线性回归和自然增长率预测模型预测的人口均值为总人口数,然后用联合国法和趋势分析法预测的城镇化率均值确定城镇化率,进而求取规划期末的农村人口数.根据预测,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口数为188.79万人,见表1.由此,按(1)式可测算各县市(区)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潜力.
表1 十堰市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及理论潜力
结果表明,2010—2020年间全市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潜力为17 900.53hm2,约占现状用地的41.77%,可见居民点现状用地效率较低,整治潜力之大.其中,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和丹江口市的理论潜力占现状用地的比例分别为12.85%和50.94%,表明了两区在农村居民点用地效率上的差异.在绝对数值上,郧县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理论潜力达4 239.27hm2,居全市之首,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的理论潜力为全市最小,其余各县市(区)则居于中间.上述理论潜力的分布是多因素非均衡作用的结果,如郧县的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农村人口数量和人均用地面积都较大,因而理论潜力最大,其余各县市(区)则由于现状用地面积、人口等因素的差异而理论潜力大小有别.
2.2 现实潜力测算
2.2.1 现实潜力修正指标体系构建和权重确定 农村居民点整治是社会经济行为[7],必须考虑社会因素和经济可行性[13].十堰市已实施的居民点用地整治项目的资金主要源于国家和地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基础建设越多,项目投入水平越高,理论潜力就越能得到充分的释放.此外,在一些山区,由于涉及到农业发展和农民生计问题,农村居民点整治进展缓慢,而非农业人口较多和收入水平较高的地区则由于对宅基地的依赖性低,项目推进的阻力也较小.因此,选取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农村居民纯收入和非农业人口比例,分别表征全市未来经济发展潜力、整治项目投资能力[2,5,7]、农民改善居住条件意愿和整治项目推进的难易程度.
土地资源是区域发展的基础,十堰市土地资源的空间及数量分布对农村居民点整治产生重大影响.实践表明,人均耕地和可开发复垦的后备耕地资源量越少,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的动机越强[7,10,13],在处于耕地保护、占补平衡等多重压力下的十堰市西部、南部地区表现尤为明显;同时,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超占量越多,越利于整治推进[14],农村居民点布局极为分散的十堰市,人均用地超占量的多少对能否实现规模化整治和项目选址至关重要.因此,选取人均耕地面积、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超占量以及后备耕地资源量来衡量土地资源对农村居民点整治的作用.
效益因素是促进潜力转化的直接因素,经济效益对政府推进整治的积极性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在经济发展中土地日益稀缺的十堰市,在其他途径不能满足用地需求的情况下,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协调挖潜与效益,是缓解用地供需矛盾必须考虑的因素.由于现阶段全市农村居民点整治出的土地主要作为耕地和建设用地,因此以粮食单产量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分别衡量整治后土地不同用途的效益大小[15].
基于上述分析可构建现实潜力修正指标体系,选取9位来自国土资源规划部门的工作者和武汉地区的高校中从事土地资源研究的专家采用1—9标度法对各层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的两轮打分,通过一致性检验(CR=0.051 6)后将其汇总并通过yaahp软件计算出各判断矩阵及各层指标权重,见表2.
表2 现实潜力修正指标体系及其权重
2.2.2 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计算 将各项指标统计值按(3)式、(4)式处理,可计算各县市(区)的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根据计算结果,全市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范围为0.186 0~0.738 7,见表3.地处秦巴山区的郧西、竹山等县由于海拔高、地势崎岖、经济发展水平低而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较小.茅箭区、张湾区和丹江口市则由于地形条件较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较高,从而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较高.总体上,各县市(区)的综合修正系数受自然、社会经济等条件限制而地域差异显著,因而理论潜力的转化能力差异也较大.
表3 十堰市农村居民点整治现实潜力
2.2.3 现实潜力测算结果 各县市(区)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与其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理论潜力之积为现实潜力,根据计算结果(表3),全市农村居民点整治现实潜力为6 400.92hm2,约为现状用地面积的14.81%.各县市(区)的现实潜力大小不等,介于19.55~1 523.52hm2之间,丹江口市在一定的理论潜力基础上,由于其地形条件有利于整治推进,后备耕地资源不足和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较大,因而其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较大,成为全市现实潜力最高的地区,其现实潜力达1 523.52hm2,为现状用地的29.27%;而理论潜力为全区最大的郧县则由于山地较多,投资能力不强,因而其转化能力不强,现实潜力为1 339.61hm2.可见,由于受自然、社会经济、资源等因素的影响程度不同,现实潜力和理论潜力之间的关系也表现得较为复杂.
2.3 潜力分区
2.3.1 现实潜力分区 为了寻找各县市(区)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共性与差异,增强整治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用SPSS软件对各县市(区)农村居民点整治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和现实潜力面积做K均值聚类分析,将其划为3个潜力区类型,其空间分布状况如图2所示.
2.3.2 潜力区整治方向 Ⅰ类潜力区为城市用地集约区,包括茅箭区、张湾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现实潜力面积共202.78hm2,占全市总潜力的7.90%.该区地形条件较好,但由于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较少或用地水平相对集约,其现实潜力较小.该区是全市经济增长的核心区,经济投资能力较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推行农村居民点整治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因此,推进城中村和城市周边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化整治,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协调各方利益、引入市场机制建设居民小区是该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整治方向.
图2 十堰市农村居民点整治现实潜力区图
Ⅱ类潜力区为城镇化与生态建设协调区,包括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和房县,现实潜力面积共3 032.01hm2,占全市总潜力的47.37%.该区主要位于十堰市西北部和南部,山地面积广,现实潜力大.经济基础薄弱,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低,对土地需求相对较小是该区的发展现状,但由于其人口众多,区域面积广,因此是全市经济未来发展的突破区;同时,该区内的高海拔地带由于生态脆弱、农民生计困难而成为扶贫区.因此,应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城镇聚集区(带),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推进农村居民点的归并和布局优化,加快竹房城镇带建设;另一方面,应整合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等资金,对环境危害高发区内的农村居民点实行迁建,整治出的土地用于生态建设.
Ⅲ类潜力区为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优化区,包括郧县和丹江口市,现实潜力面积共2 863.13hm2,占全市总潜力的44.73%.该区处于十堰市中东部,地形条件相对较好,耕地质量较高,社会经济处于中上等水平,是农村居民点整治现实潜力的重要分布区.郧县的耕地面积为全市最大,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20.58%,在未来发展中如何保护耕地并为市区外拓预留空间是土地利用需考虑的问题;丹江口市处于南水北调工程淹没区,在发展中要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来优化库区工程建设、移民迁建和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因此,为优化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宜先易后难地结合耕地占补平衡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综合整治.此外,在南水北调库区移民迁建中还应严格限定宅基地标准.
在分析十堰市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的基础上,本文中测算了其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理论潜力和现实潜力.研究表明,2010—2020年间全市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潜力为17 900.53hm2;现实潜力综合修正系数介于0.186 0~0.738 7之间,它表示了理论潜力转变为现实潜力的能力和可能性大小.全市农村居民点整治现实总潜力为6 400.92hm2,占现状用地面积的14.93%,为理论潜力的35.76%,说明社会经济、资源等因素对理论潜力的转化影响较大.本研究以现实潜力为基础进行聚类分析,划分了3个潜力类型区,并分别提出了整治方向.
本文中参照相关标准,采用分别设定人均用地标准的方法测算理论潜力,避免在全区内采用统一标准的弊端,应进一步加强在区域自然、社会等条件下设定人均用地标准的研究,使计算结果更接近实际.此外,本文中在现实潜力的基础上提出各潜力区的整治方向,但现实潜力的释放还有赖于采取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更具体的实施方案,这些问题均有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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