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明群 (江苏省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苏 盐城 224003)
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由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和T淋巴细胞等多种炎性反应细胞共同参与作用下导致的气道慢性炎性反应[1],临床上多数呈现反复急性发作的特点,多数患者表现为呼吸困难的症状。通常为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多数患者可在有效治疗后得到缓解,但若治疗不当,也可产生气道不可逆性缩窄,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糖皮质激素是当前治疗支气管哮喘最有效的和临床使用最广泛的药物,笔者对我院就诊的支气管哮喘合并肺结核的40例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取得的临床疗效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2年1月~2013年12月期间收治的支气管哮喘合并肺结核患者40例,其中男22例,女18例,年龄28~75岁,平均(52.5±3.5)岁;患者确诊有肺结核病史为3~30年,平均(19.8±2.3)年;出现反复发作的支气管哮喘症状表现为2~15年,平均(8.1±1.9)年。在40例患者当中出现有呼气性呼吸困难并伴有哮鸣音患者18例,出现胸闷和咳嗽患者9例;急性发作患者11例,中度发作患者5例,重度发作患者4例;慢性发作患者31例,中度发作患者18例,重度发作患者13例。引起支气管哮喘发作的原因有:呼吸道感染30例,外界环境刺激6例,其他因素导致4例。对照组患者选取的例数、患者的年龄、疾病的特点等方面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治疗方法:所有患者在进行抗结核治疗的基础上进行对症支持治疗,包括低浓度持续给氧、抗感染、补液及纠正酸中毒,同时加用氨茶碱、β2-受体阻滞剂等。对于急性中度以上发作的患者在发作的72 h内,给予甲基泼尼松龙80~160 mg/d进行静脉静注,待症状缓解之后改为口服16~24 mg/d,药物需要连续使用2周以上再逐渐减量直到停药。对于慢性发作的患者根据患者具体的病情可以每天吸入剂量为200~600 μg/d糖皮质激素,并嘱咐患者在用药后及时漱口,避免口腔感染的发生。慢性哮喘中度持续发作的患者吸入糖皮质激素量需要在200~1000 μg/d之间并同时联合吸入长效β2-受体激动剂。慢性哮喘重度持续发作的患者吸入糖皮质激素量需要大于1000 μg/d,且也需要联合吸入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对照组患者使用药物进行对症治疗。
在40例患者当中,支气管哮喘症状得到控制的患者32例,占治疗有效率的80%;治疗后症状有所缓解的患者7例,占17.5%;治疗无效的患者1例,占2.5%。治疗无效的患者进行进一步的实验室相关检查后再拟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对患者进行为期3个月的随访,3个月后复发的患者有2例。其临床治疗有效率为80%以上,要远远高于对照组2012年全国的平均治疗有效率70%。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临床上常见的慢性炎性反应性疾病,治疗不及时、不规范可能导致哮喘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诱发支气管哮喘最主要的因素是呼吸道感染等,临床上该类疾病治疗多以症状控制为主。糖皮质激素是目前公认的最有效的控制气道炎性反应的药物,其主要的作用是可以干扰花生四烯酸的代谢,减少白三烯的合成,减少炎性反应。同时还能够抑制组氨酸脱羧酶,减少组胺的形成,减少过敏的发生。给药途径包括吸入、口服和静脉应用等,吸入为首选途径,吸入激素的局部抗感染作用强;通过吸气过程给药,药物直接作用于呼吸道,所需剂量较小。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进入血液药物的大部分被肝脏灭活,因此全身性不良反应较少。本组资料结果表明,在40例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支气管哮喘合并肺结核的患者当中的治疗有效率为97.5%。但是在临床使用当中需要注意避免口腔咽喉部念球菌感染等情况的发生。
总之,无论是治疗单纯性支气管哮喘或是其他肺部疾病合并有支气管哮喘的患者,糖皮质激素都是一种治疗效果较好的药物,且对人体临床使用的安全系数较高,所以值得在临床上推广使用。其具体的给药途径针对于支气管哮喘的症状表现来说,吸入疗法是一种痛苦小,且对局部抗感染有良好的选择性,是治疗支气管哮喘的首选方法。
[1] 钟南山.内科学[M].第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556-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