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栓
(闽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长期以来,在我国学术界,学者们总以为列宁是始终主张“灌输论”的。据笔者考察,情况并非如此。在列宁的思想教育思想发展过程中,前后有一个从“灌输论”到“说服论”的转变过程。那种认为列宁始终是“灌输论”者的说法没有可靠根据。现在澄清我国学者在“灌输论”问题上对列宁的严重误解,对于我们从根本上坚持群众观点,更加有效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均有启示意义。
众所周知,“灌输论”是卡尔·考茨基于1901年10 月针对奥地利社会民主党的纲领草案,在《新时代》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出来的。在考茨基看来,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只具有自发性,从中不能产生社会主义意识,社会主义意识只得从外面灌输给无产阶级。这种“灌输论”的要害是否定了无产阶级的意识自觉性。
在俄国建党过程中,经济派崇拜工人运动的自发性,认为自发的工人运动会自然而然地倾向于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自发的工人运动的产物。可见,经济派低估了革命理论和工人政党对工人运动的重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列宁于1902 年写成《怎么办?》一书,在其中阐述并引证了考茨基的“灌输论”。列宁当时主张“灌输论”,目的在于用马克思主义统一思想,组建党组织。这就是说,列宁当时讲“灌输论”是有其特殊背景的,我们不能将它绝对化。然而,围绕“灌输论”却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经济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马尔丁诺夫引经据典,力图证明“灌输论”是反马克思主义的。马尔丁诺夫说:“无产者的人数在增加,团结精神和自觉性在增强……”[1]111在他看来,单凭无产者人数增加就可说明无产者自觉性在增强。这种想从完全的自发性来证明自觉性,是毫无道理的。他的言论遭到了列宁拥护者的反驳。普列汉诺夫一开始支持列宁,后来写下《工人阶级和社会民主主义知识分子》一文,对列宁进行了吹毛求疵式的批评。
“灌输论”的论争也引起了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罗莎·卢森堡的关注。卢森堡认为,从自发上升到自觉,从自在转变为自为,都是无产阶级自身自我发展的过程和产物。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作为理论家只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表者和代言人,无论他们出身如何,一旦成为无产阶级和广大群众的代表者和代言人,就早已与无产阶级和广大群众化为一体了。应当说,无产阶级是通过自己的代表和代言人把自已的利益和意志铸造成为自身战斗的科学的理论武器。可见,无产阶级的自觉性意识决非是从外面灌输的,而是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还是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袖集团都无法从外面凭空创造出马克思主义,也不可能从外面超然地向无产阶级和广大群众灌输马克思主义,把群众当作灌输对象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是相悖的[2]。针对考茨基和经济派的完全自发论,卢森堡指出,不可将自发性简单笼统地归之于纯粹消极的东西。因为自发性本身包含着独立性、自主性和首创精神,是自觉性赖于产生的基础。自觉性与自发性之间具有内在联系。二者虽然有差别,但并非绝对对立和一概排斥。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的过渡过程:自觉性从自发性中产生,并从中不断吸取营养丰富自身;它在不断自我完善过程中克服自发性。而这种克服不是简单全盘的否定,是辩证的否定,是扬弃。因为自觉性永远不能完全离开自发性。全盘否定了自发性,也就等于全盘否定了群众[2]。同马尔丁诺夫不同,卢森堡不主张无条件地排斥领导,反对一切理论指导。在她看来,正确的理论和指导是同群众的内在必然要求相一致的。在这方面她同列宁也没有分歧。卢森堡对群众的自发性不象马尔丁诺夫那样盲目崇拜,而是对其中所拥有的积极的和消极的方面有着较清醒的认识。在描述群众心理时,她说:“它潜伏各种可能性,有时死一般沉寂,有时又汹涌咆哮,既有最奔放的英雄气概,又有最卑鄙的怯懦。”[3]应当看到,在反对考茨基和马尔丁诺夫完全自发论问题上,卢森堡提出了自发性与自觉性关系,这是其较深刻之处。把这个关系再引申一步,就涉及到群众是不是主体的问题,这是“灌输论”争论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可是,“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4]这就是说,围绕“灌输论”的争论要想得到结果,需要依靠实践。
如实地说,在“灌输论”争论后,列宁还在三处用过“灌输”一词[5]732[6]477-478[7]507,但细致分析我们就会发现,有两处所用的“灌输”[5]732[7]507其含义根本不是考茨基所言的“灌输”之意。其余一处所用的“灌输”[6]477-478是在否定意义上使用的。这说明,经过“灌输论”的争论,列宁对“灌输论”的态度开始发生变化。
在实践中,列宁开始认识到人民群众是主体,人民群众有自动性和自觉性。
在著名的《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中,列宁说:“人民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够像在革命时期这样以新社会秩序的积极创造者的身分出现。”[5]601
在《卡·马克思致路·库格曼书信集俄译本序言》里,列宁满怀激情地说:“马克思最重视的是群众的历史主动性。要是俄国社会民主党人从马克思身上学到怎样来估计俄国工人和农民群众在1905年10 月和12 月所表现的历史主动性,那该多好啊!”[5]688
在《斯图加特国际社会党人代表大会》一文中,列宁说:“无产阶级大军在一切国家中正在日益巩固。他们的觉悟、团结和决心不是与日俱增,而是与时俱增。资本主义对危机的频繁深感忧虑,担心这支大军利用危机来抗毁资本主义。”[5]750
在《革命的教训》中,列宁说:“现在,斯托雷平和反动的地主杜马竭力把富农培养成为新的地主式的独立农庄主,作为沙皇和黑帮的盟友。但是,沙皇和杜马愈是帮助富农掠夺农民群众,农民群众就会愈加觉悟,而他们对沙皇的迷信,农奴制度下闭塞无知的奴隶的迷信,也就会保存的愈少。”[6]390
在《在国民经济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中,列宁说:“这时群众们已经自动地和本着自己的首创精神而日益觉悟到:他们不应该等待上面的命令,而应该根据自己生活经验的指示去用联合起来的劳动的新纪律,用人口达几千万、几万万的俄国的联合起来的、有组织的工人和劳动农民的纪律,去代替那种建筑在对劳动者的剥削和奴役上的纪律。”[7]575
这些论述表明,列宁在革命实践中已经看到人民群众有创造性,有历史主动性,有觉悟,有首创精神,这其实是确认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承认人民群众具有主体性。因此,列宁希望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像马克思那样重视群众的历史主动性。因此,我们有理由说,列宁已不将人民群众只当作自发对象,而认为他们是主体。这是列宁离开“灌输论”的关键因素,因为“灌输论”视人民群众是自发对象,只能被灌输,而不是主动受施的主体。
在看到人民群众是主体的同时,列宁主张在实践中教育、启发和说服群众,而不是提倡向群众“灌输”。对待一切被剥削的劳动者,列宁说:把“手工业者、穷人、乞丐、仆役、游民以及娼妓,都毫无例外地吸引到我们党的周围,教育他们,组织他们”[5]636。在《欧洲工人运动中的分歧》一文中,列宁说:“但群众当然是从生活中学习而不是从书本上学习的。”[6]393很清楚,要启发工人觉悟,不是靠书本灌输,而是靠生活实践。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里,列宁说:“任何负有远大使命的政党的第一个任务,都是说服大多数人民,使他们相信这个党的纲领和策略正确。”[7]495对人民群众进行纲领和策略教育时,列宁主张说服,而不主张灌输。在《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里,列宁讲道:“我认为,他们自己已经懂得,决不能再照老样子生活下去,应该按另一种生活方式生活,同时我们应当赶快用一切宣传手段、一切国家力量、一切教育、一切党的手段和力量来说服非党农民。”[8]388他又说:“国家不仅要进行说服工作,并且要用较好的生活条件来奖励优秀的工作人员,懂得这一点是不难的,要懂得这一点并不需要成为社会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早就得到了非党工农群众的同情。”[8]392在谈到工会工作时,列宁说:“工会建立起先锋队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工人通过日常工作说服群众,说服那唯一能够领导我们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去的阶级的群众。”[8]404这几段论述已向我们清楚地表明,在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时,列宁要求党的同志对群众进行启发和说服工作,他已经不再提灌输了。
总起来说,在社会实践中,列宁一方面将群众当成主体,另一方面主张对群众进行说服工作,这就同抹杀群众主体性、对群众只进行灌输的“灌输论”划清了界限。由此可见,列宁的思想教育思想已由原来的“灌输论”变成了“说服论”。实现这个伟大转变,为他后来成功地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实行新经济政策奠定了思想基础。
列宁的思想教育思想由“灌输论”转变为“说服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有重大意义。我们知道,马克思始终将人民群众当成主体,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里,马克思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性”。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确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巴黎公社革命后,马克思热情讴歌巴黎工人阶级的革命首创精神和历史主动性。马克思科学预见到,未来社会将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人不仅是自由自主的主体,而且将在能力方面得到全面自由发展。在马克思看来,既然人是主体,所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工人阶级来说只是行动指南,而不是僵死不变的教条。理论要说服人,就得抓住事物的根本,我们绝不能把理论当成教条灌输给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可见,马克思将人民群众当成主体,用他的理论来说服群众,马克思主张“说服论”,而没有提到“灌输论”。马克思一方面反对把理论当作教条传播给工人,另一方面要求培养工人阶级的独立自主精神[9]372。因此,我们认为马克思绝不是“灌输论”者。“灌输论”是考茨基提出来的,这是有悖于马克思哲学精神的。列宁在特殊背景下提到“灌输论”,但在后来的实践中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精神,主张“说服论”,实现了由“灌输论”到“说服论”的转变。这一转变是对马克思主体思想和“说服论”思想的回归,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对此,我国学术界研究不够。
从拙文第二部分的探讨中,我们可以得知列宁在思想教育思想上前后有一个从“灌输论”到“说服论”的转变过程,这一转变对我们有启示意义。
列宁在思想转变后认为,群众是主体,他们有主动性、创造性和自觉性,不能把群众等同于群氓,也不能认为群众是完全自发的群体。这种思想告诉我们想问题,干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即必须在确认群众是主体情况下,相信他们能自己解放自己,完成历史赋予自己的伟大使命,这是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可靠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革命实践中形成了群众观点,认为群众能自己解放自己,群众是革命取得胜利的可靠力量。毛泽东说:“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10]933,而且认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11]1512。这说明,毛泽东是将人民群众当作主体的。在此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立足于这个观点,在革命战争中,党密切联系群众,同人民群众建立了血肉联系,以此为基础,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又依靠人民群众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为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邓小平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因此,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而不是脱离群众,不能站在群众之上。”因为“马克思主义向来认为,归根结底地说来,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完全劳动人民的群众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解放自己,同时解放全体劳动人民。人民群众的觉悟性、积极性愈是发展,工人阶级的事业就愈是发展。因此,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所以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施、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12]217-218。这就是说,人民群众是主体,必须确立群众观点,在工作中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绝不能把群众当作工具,把党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会失去力量,党就同资产阶级政党没有什么本质区别。这就像邓小平所说的那样:“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13]368可见,坚持群众观点,对于革命和建设事业,对于巩固党的地位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在领导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邓小平坚持了群众观点,他说:“农村搞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14]382正是邓小平倡导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我国的改革开放才从农村到城市,由沿海到内地,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观点的优良传统,在洞察国际政治风云变幻基础上,在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决定》。《决定》强调了人民群众是党取得事业成功的力量源泉,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就进一步把群众观点同党的事业和命运高度结合起来,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同时,江泽民多次强调了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重要性,这就为全党坚持群众观点,切实有效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干部和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观点,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这足以证明自觉和始终坚持群众观点是我们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到本世纪中叶,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必须继续坚持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好发展好和维护好,这是我们从列宁思想转变中所得到的重要启示。
从列宁的思想转变中,我们可以明白,要把具有主体性的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进行伟大的建设事业,必须对其做好思想工作。而要做好思想工作,必须采取说服方法,不能用灌输方法。
毛泽东曾说:“读过马克思主义‘本本’的许多人,成了革命叛徒,那些不识字的工人常常能够很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15]111他进一步指出:“共产党的正确而不动摇的斗争策略,决不是少数人坐在房子里能够产生的,它是要在群众的斗争过程中才能产生的,这就是说要在实际经验中才能产生。”[15]115这就是说,我们要掌握马克思主义,获得斗争策略,就不能脱离群众实践,因为群众是实践主体。对待群众工作,乃至“一切工作,如果仅仅提出任务而不注意实行的时候的工作方法,不反对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实际的具体的工作方法,不抛弃命令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耐心说服的工作方法,那末,什么任务也是不能实现的”[15]140。要批判“左”的和“右”的错误,我们必须“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耐心说服和教育的工作,具体地分析错误的内容及其危害,说服错误之历史的和思想的根源及其改正的办法。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说服党内错误的应有态度”[10]996。对思想问题,草率行事,甚至灌输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思想问题是要采取和风细雨式的说服方法,心平气和摆事实,讲道理,而不能搞运动,搞灌输,这是符合思想教育工作规律的。毛泽东告诫大家做思想教育工作要说服,而不宜用别的办法。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里,毛泽东说:“我们在这方面用的方法,是民主的即说服的方法,而不是强迫的方法。”[11]1476这就是说,对人民实行民主,若人民犯了法,除了受罚外,主要的是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而进行思想教育,是用说服方法,而不用强迫的办法。一个罪犯的思想转变靠强迫不起根本作用,关键要靠思想教育,而思想教育主要是说服方法,即慢慢摆事实,讲道理,只有这样,才能促其转化。用强迫一般不会根本解决问题。在《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文中,毛泽东同志说:“中国是处在大革命中,全中国热气腾腾,有良好的条件去争取和团结一切对人民革命事业尚无深仇大恨,但有错误思想的人。先进的人们应当利用白皮书,向一切这样的人进行说服工作。”[11]1489这里,毛泽东同志告诉我们,对有敌对思想的人,必须进行说服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促其转化。建国初,党就是用毛泽东所提倡的说服方法,教育团结了一大批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军人和皇族权贵,使他们变成了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简言之,毛泽东同列宁一样,主张思想教育工作要用说服办法,采取这一办法,已在我国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作为马克思主义者,邓小平也主张用说服方法教育群众,这样我们才能做好日常工作[12]324。在涉及对青年大学生的思想政冶教育问题时,邓小平说:“正因为斗争是长期的,所以我们不搞运动,主要是进行教育。既是斗争的过程,也是说服教育的过程,但最终说服不相信社会主义的人要靠我们的发展。如果我们本世纪内达到了小康水平,那就可以使他们清醒一点;到下世纪中叶我们建成中等发达水平的社会主义国家时,就会大进一步地说服他们,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才会真正认识到自己错了。”[14]204这即是说,我们进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必须采取说服教育方式,搞运动根本不解决问题。说服教育也不应该急躁,必须用事实才能最终说服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人,因为事实胜于雄辩。在《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一文里,邓小平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既然是长期的事,不可能搞运动,只能靠经常性的说服教育,必要时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14]208。这说明,做好思想工作还得靠说服,必要时辅之以一些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可见,邓小平同革命导师一样,在思想教育方法方面,坚持的是说服方法。
党的十四大以来,党积极探索思想教育方法,提出了包括说服教育方法在内的许多方法,这对于丰富和发展思想教育工作方法,积极有效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产生了重大作用,我国思想教育工作出现了新局面。
在新时期,我们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思想教育工作将面临非常艰巨的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我们必须充分发扬列宁以来无产阶级政党领袖所留下来的说服办法的优良传统,在思想教育工作中主要运用说服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各方面矛盾和问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致,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我们从列宁思想转变中所得到的又一重要启示。
[1]俄共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党代表大会记录(1903 年7 -8 月)[M].莫斯科:莫斯科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1959.
[2][意]莱·巴索.罗莎·卢森堡的革命辩证法[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82(1).
[3]辛 夷.介绍保尔·弗勒利希的《罗莎·卢森堡思想和事业》[J].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1981(S1).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6.
[5]列 宁.列宁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列 宁.列宁选集: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7]列 宁.列宁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8]列 宁.列宁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