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老年人的积极精神养老

2014-08-15 00:45赵素梅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子女养老老年人

赵素梅

(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山西 阳泉 045001)

2011 年4 月28 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该数据显示:至2010 年11 月1 日零时,我国总人口为13.4 亿,其中60 岁及以上人口为1.78 亿人,占总人口数的13.26%。这意味着我国即将正式迈入“老龄社会”,预测到2035 年,我国将进入超级老龄社会。加之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家庭子女数量减少、子女异地就业或学习、家庭结构小型化、子女孝顺程度等原因,使我国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随着我国居民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健全,养老中的经济和生活照料问题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而精神慰藉的问题是目前最不容乐观的。

鉴于此状况,国家提高了对老年人精神赡养的关注度,并立法规定了精神赡养的内容。2013 年7 月1 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这一法律的出台,再次引发了人们对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各种研究从内容到形式再到支持体系不一而足。但在研究过程中,大多数研究者习惯于过多的将老年人作为赡养对象、客体,而忽视了老年人的主体地位;过多的强调赡养者应尽的义务,而忽视了双方需求之间的相互沟通。基于此研究现状,笔者认为,在对老年人进行精神赡养中,不仅要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更主要的是“激发其生命潜能”,提高主动性,使老年人自身成为精神养老的主体,并在代际平等、代际互惠的基础上为老年人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老年人要转变观念,增强其自身的精神赡养意识与能力

(一)老年人在思想上要增强独立意识,减少对子女的精神依赖

在传统观念中,人进入老年后,随着生理机能的衰退,会从各种社会关系中退出,回归家庭,由子女照料,颐养天年。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主要由子女来提供,无论是老年人自身还是整个社会都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然而在当今社会,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家庭子女数量的减少、子女的异地就业或学习以及激烈的社会竞争等现实状况,使许多子女根本无法“分身”或无暇及时给予老年人情感抚慰或亲情关爱。传统观念中“理所应当”的实现基础已受到了严峻挑战。因此,需要老年人转变观念,树立自我养老的独立意识,减少对子女的精神依赖。

(二)老年人要树立“老有所为”的积极心态,在发挥余热中找到自身价值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高,身体等条件的变化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加上由社会发展带来的价值观念、伦理、习惯等方面的影响,难免会认为自己精力与能力均急剧下降,渐渐失去了往日的精神和活力,对生活失去激情,进而产生无力感或无用感。精神上的消极必然会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等产生负面影响。而这些单方面依靠外界提供的服务或关爱并不能解决,关键还要让老年人转变观念,激发其主动性,树立“老有所为”的积极心态。老年人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智慧对家庭及社会都是宝贵财富,支持老年人在能力范围内做一些事情,不仅能让其充分实现价值,更能改善老年人的自身条件,同时也能为社会发展作贡献。

(三)老年人要通过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尽量避免陷入“与世隔绝”状态

生理功能的衰退加上心理的衰老,使老年人对生活的适应能力减弱。由于退休、亲友离世等原因,老年人原有的社会关系网会不断缩小,许多人变得离群索居。再加上现代社会尤其城市社会既是陌生人的社会,又是年轻人主导的社会,无形中为老年人建立新的社会交往关系制造了障碍。在这些因素综合作用下,许多老人主动或被动地与社会隔离。而这种“与世隔绝”的状态必然导致老年人生理心理加速老化。所以,老年人自身要转变观念,提高参与社会活动的主动性。只有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才能使其重新认识自我,保持生命的活力。

二、社会提供平台,促进老年人积极精神赡养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一)加强心理辅导,帮助老年人实现自我调节,培养积极精神赡养意识

在心理机制衰退和社会因素影响下,老年人具有了独特的心理特征和心理期待。无论是成功型还是知足型或者孤独型老年人,他们的生理心理普遍比较敏感脆弱,容易产生失落感、孤独感、寂寞感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社会组织可以有针对性地举办一些老年人心理知识讲座,通过普及心理知识引导老年人学会自我调适,使老年人能对自己的一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正确认识自身价值,做到凡事保持一颗平常心,从而实现自我精神慰藉。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养老过程中许多老年人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子女的“反哺”上,不能随现实条件的变化转变观念。因此,国家和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教育和宣传,让老年人在精神养老方面树立起新的观念,让他们逐步从“依靠子女”转变到“依靠自己”。这就需要老年人在生活中学会根据各自身体状况和生活环境的变化调整自己的心态,培养新的兴趣、爱好与生活方式,以实现心理自立。

(二)社会和家庭要为老年人发挥自身优势创造平台

人进入老年后,确实在精力上会有所下降,但不可否认,老年人也有自己的优势和特长。老年人在自己的不同人生阶段积累了许多真才实学,对人生意义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时,在这一时期,家庭等方面的负担减轻了,他们可以集中更多的精力从事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尤其是一些低龄老年人,他们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有很强的生命活动能力,他们大多数愿意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社会或家庭发挥余热。所以,社会和家庭要从情感上支持老年人,摒除对老年人的种种偏见,给老年人发挥自身的优势创造平台,让老年人在服务社会、服务家人的过程中实现自我精神赡养。

(三)整合资源,为老年人参加社会活动提供平台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和居住结构的变化,单一的家庭赡养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社会精神赡养在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方面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当前,社会精神赡养的主要实现途径是社区组织的各类老年人活动。但由于社区资金不足、资源缺乏等原因,使得社区服务存在形式单一、组织者缺乏积极性、老年人参与热情不高等问题。而要改变现状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就需要整合政府、社会、民间等各方资源,在社区组织各类多层次有针对性的老年人活动,为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提供平台。如社区可整合社区内企业、学校的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身、娱乐、学习的场地和设施,以弥补社区活动场地的不足;可以动员社区内学校、企业的人力资源为社区老年人举行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培养老年人的兴趣爱好。

要激发和挖掘老年人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要求社区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要从老年人自身出发,以提高其主动性为切入点,培养老年人的“积极精神赡养”意识。如针对老年人不愿主动参与任何对自己有益的活动,社工可以在社区挑选威信较高的人做活动负责人,再由负责人带头动员和组织所辖范围内的老年人参与社区各种活动。针对老年人对社区认同度较低现状,社工可以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元化服务和提高服务质量等方法增强其认同感。

总之,要解决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问题,需要老年人自身、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老年人要转变观念,增强自我精神赡养的意识和能力;社会要为培养老年人的“自养”能力提供机会和平台;子女和家庭成员要尽自己的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慰藉。

[1]刘同昌.论老年人精神赡养的社会支持系统[J].中共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8(9).

[2]徐小美.浅议社区在老年人精神赡养中的作用[J].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10(3).

[3]李瑞芬,童春林.中国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J]. 中国老年学杂志,2006,12(26):1754 -1755.

[4]穆光宗. 老年发展论——21 世纪成功老龄化战略的基本框架[J].人口研究,2002,26(6):29 -37.

[5]王 影,朱盈盈.发展社区组织,完善社区养老功能[J]. 社会工作,2007(10).

猜你喜欢
子女养老老年人
认识老年人跌倒
老年人再婚也要“谈情说爱”
老年人睡眠少怎么办
为子女无限付出,为何还受累不讨好?
与子女同住如何相处?
农民工子女互助托管能走多远?
养生不是养老
越来越多老年人爱上网购
养老更无忧了
以房养老为何会“水土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