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发展价值观

2014-08-15 00:45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成都610072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价值观主体

文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成都 610072)

一、和平与发展时代首创社会主义发展价值观

邓小平理论,简要地说,就是以邓小平为主要创立者,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的发展理论。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成功开辟及其理论建树,是同邓小平社会主义发展价值观的明确提出与系统创立不可分割。邓小平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从发展价值观上看待一切重大问题,提出并首创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发展价值主题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发展价值主体论,社会主义的本质与价值同构的发展价值客体论,“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的发展价值评价论,分三步走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发展价值目标论,从而形成了崭新而系统的社会主义发展价值观。邓小平理论不愧为独具中国特色并充满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发展价值论。邓小平理论所包含的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是同整个时代、整个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发展密不可分的。

邓小平放眼世界,作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的世情判断,这就意味着我们时代的共同价值取向是反对战争,要求和平;反对破坏,注重建设;消除贫困,追求发展。在这个宏观的社会历史背景下,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必须转换自己的思维坐标、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我们工作的重点、价值的重心应该从革命转向建设,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应该从对抗转向对话,从封闭转向开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合作又竞争。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时代给我们昭示的基本趋势与走向。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时代发展的经济技术形态看,我们已经走过了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步入了知识经济时代,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步入了信息社会。这种社会转型、时代变迁,必然要求我们的价值取向、价值观念发生系统的变化,不仅要求超越农业社会对土地、权力的重视,工业社会对资本的重视,从而把信息社会对知识、信息、高新技术的重视放在至高的地位,而且要求我们摒弃过去对资本主义,对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偏见,大胆利用资本主义的种种文明成果,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争得应有的位次,真正让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上述背景下,中国也进入了空前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由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并由工业社会转向信息社会,由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这是中国几千年来最为深刻、最为广泛、意义也最为深远的一次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这种历史巨变首先会集中地反映在人们的价值观上并引起价值观的历史巨变。没有这种巨变,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上的改革开放也是不可能顺利推进的。可以说,中国社会千变化、万变化,最基本、最关键、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客观的价值关系、价值存在发生了空前变化。

从世界哲学自身发展的历史轨迹上看,哲学的发展从总体上遵循了从古代哲学以本体论为重心到近代哲学以认识论为重心,再到现当代哲学以价值论为一大重心这一历史发展轨迹。可以说,价值论的提出与研究,是现当代哲学发展的突出特征和主要趋向之一。马克思主义本质上也归结为一种实践论基础上的价值哲学、发展哲学。邓小平作为坚定的、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者,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十分敏锐地洞察到了世界发展的时代趋势与价值动向,首先在价值观上实现了一系列革命性的转变。邓小平理论在哲学思维上的突出特点,就是着重从价值观上观察、分析、处理问题,并把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有机结合,由此形成了他的一整套富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社会主义价值观,这既适应了世界发展的历史要求,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例如,什么是社会主义?按传统的观点、视角,这仅仅是一个真理问题。但邓小平却从价值观角度,把真理与价值统一起来回答,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就是社会主义的价值问题,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显然,这五条正是社会主义的价值所在。又如共同富裕的问题,这本身是一个典型的价值取向、价值目标问题,但邓小平是在讲富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即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有一个从先富到共富的过程。由此可见,邓小平理论在对待任何一个社会历史发展问题上,总是把价值原则和真理原则有机统一起来,既不脱离价值原则讲真理、规律问题,也不脱离真理原则讲价值问题、利益问题,始终在真理认识的基础上贯彻价值原则,既重视事实分析,又重视价值分析。

邓小平批评过一种观点:“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这种看法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对的,因为这也是一种事实(狭义的事实),但是,邓小平猛烈抨击了这种观点,他说“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因为“多吸引外资,外方固然得益,最后必然还是我们自己得益。税收方面可以收一些税,为外资服务的行业可以搞一些,我们自己也可以在那里搞一些有利可图的企业,这样就可以搞活。”发展“三资”企业,“国家还要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因此,‘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2]邓小平在这里着重指出看问题,不能只看事实,不看价值;不能只讲外资固有性质,不讲外资对我国的价值;且外资的客观作用也是一种事实即价值事实、发展事实。由此可见,没有邓小平在价值观上的大胆突破,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的成功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崭新的完整的发展价值观体系。

二、发展价值主题论:发展才是硬道理

一涉及价值观,首先就要回答何为价值?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在哲学界历来是争论不休的。邓小平凭借他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更凭借他长期置身于伟大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之中,有了千百次的实践经验、理性思考,终于拨开迷雾,力排歧义,科学、简明、有力地回答了这一理论难题。早在1962年,邓小平针对如何看待“包产到户”时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又说;“刘伯承同志经常讲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是说的打仗。我们之所以能够打败蒋介石,就是不讲老规矩,不按老路子打,一切看情况,打赢算数。现在要恢复农业生产,也要看情况,就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3]在这里,邓小平对价值本质的看法生动具体地表达出来了。“好”与“不好”,“好”与“坏”,这是对“有无价值”、“正负价值”的通俗表述,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也就是生产关系以什么形式为最有价值,这就要看哪种形式群众最愿意采取,最能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最能恢复生产,促进生产力发展。同理,哪种猫是好猫,即有价值的猫?这也只有看实际效果,看它能否满足人们捉住老鼠的实际需要,因而不论白猫、黑猫、黄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就是有价值的猫;反之,就不是好猫,就没有价值。总之,一切事物的价值,最终都以对人的实际效果、效益确定。

邓小平务实的价值观贯穿在他一生的实践活动之中,贯穿在他一系列的论述之中。1978年,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著名的讲话中说:“看一个经济部门的党委善不善于领导,领导得好不好,应该主要看这个经济部门实行了先进的管理方法没有,技术革新进行得怎么样,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多少,利润增长了多少,劳动者的个人收人和集体福利增加了多少”。[4]这就明确告诉我们,衡量经济部门领导的价值,主要是看其经济效益如何。至于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是否正确,也是看其价值,这种价值也由客观的效益确定。邓小平说:“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持续发展。”[5]这里,既有政治效益问题,又有经济效益问题,还有社会效益问题。对于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邓小平则十分看重它的社会效益,他说:“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惟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6]不同部门、不同领域虽然有不同的价值追求、价值目标,但对国家、人民、社会等价值主体来说,都无非是看效益,或政治效益,或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综合效益,一句话,都是务求实效、务求发展。邓小平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和总特征,正是在发展作为主题的时代条件下,产生了邓小平理论及其发展价值观,邓小平理论也顺理成章地高度重视起发展问题。从本质上看,邓小平理论的价值观主要是发展的价值观,这一点集中体现在邓小平提出的著名命题上:“发展才是硬道理。”

为什么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既简单又复杂。从理论上讲,发展问题是典型的价值问题,发展与价值同构。因为这里的发展是对人对社会来讲的,是讲发展对于人民、社会、国家的意义和作用。我们知道,价值在本质上是客体对主体人的生存发展需要的满足关系;而要满足人的需要,只有通过创造价值来实现,创造价值就叫发展,发展就是创造价值。因此,真正科学、进步、积极的价值观必然把发展问题视为最重要的价值问题。正如邓小平把为人民造福当作党和国家一切方针政策措施的出发点和归宿一样,邓小平也把发展问题当作党和国家一切方针政策措施的出发点和归宿,因为在这里,为人民造福与为人民求发展是一个问题而不是两个问题。邓小平不仅反复强调发展,而且反复强调要“加快发展”、“持续发展”、“不断发展”。他说:“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如果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慢,还谈什么优越性?”[7]在邓小平的发展价值观中,发展始终是问题的中心、主轴。由发展问题就会引出一系列重大问题,而一系列重大问题最终又会归结为发展问题。一切阻碍发展的东西都要改革,一切推动发展的东西又都要重视,这是发展价值观的本质要求。

三、发展价值主体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如果说何为价值是价值论最基本的问题,那么,以谁为价值主体,则是任何一种价值观或价值体系的核心问题。邓小平作为一个通晓社会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者,坚定地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因此,他始终把人民群众看作是社会价值关系的主体,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他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作为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价值主体是谁的问题,实质上就是我们经常强调的立场问题、方向问题,而且这里首先是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问题。邓小平所做的一切工作,所强调的一切问题,最根本的就是人民利益问题。一切都要“对人民负责”,一切都要“为人民造福”,一切都必须“取信于民”,一切都要让“人民高兴”。邓小平曾自豪地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这一宣称充分表达了邓小平的价值观是以人民为价值主体的价值观,是共产党人祟高的价值观。

人民群众作为迄今为止最大的价值主体是一个历史概念,其范围是变化的。在其内部有不小的差别和复杂的结构,有不同的阶级、不同的阶层、不同的利益群体,更有不同的多维需要。因而对这一价值主体必须进行具体的分析、分解,以不同的方式、途径,经过不同的过程,满足他们不同的需要。对此,邓小平根据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经验教训,十分注意两个原则问题:一是反对平均主义,反对吃大锅饭,创造性地提出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重大方针;二是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特别是作为共产党人,要把关心群众的利益同关心群众的个人利益统一起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最终都体现在群众个人的利益上,我们反对个人主义,但并不否定个人利益;提倡无私奉献,但坚决贯彻物质利益原则。

四、发展价值客体论:社会主义的本质与价值同源同构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过去,我们都局限在对它的特征、表现,特别是它在具体操作中的一些主观搞法中去寻找去概括,结果远离了社会主义本质,歪曲了社会主义特征,附加了许多非社会主义的东西。邓小平从发展价值观立场出发,力排众议,一针见血地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论述振聋发聩,使人眼前一亮,豁然开朗,不仅拨开了迷雾,而且独辟蹊径,写下了一篇新文章、大文章。

邓小平的论述给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的真正本质在于它的价值,只有搞清了社会主义的价值才能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五条、五个方面,正是社会主义对于人民群众的价值所在。为什么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它的价值?这里必须进行一次思维大转换,犹如平常说的脑筋急转弯,这就是因为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价值客体、价值物、人造物,只能是为人服务的。简单说,任何人造物均是价值物,任何价值物均是人造物。社会主义首先不是什么客观世界固有、本然的事实,而是人们为了超越资本主义,克服资本主义固有弊端,过上更美好生活而应然创造的价值物(人造物)。这一创造从18到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脑子里开始,直到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又从列宁开始,将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实践,理想存在变为现实存在。我们必须明白:天然物、非人造物的本质在于它固有、本然的属性或规定,而任何人造物、价值物的本质在于它对人的价值而不是自身的什么性质、属性等。比如,人造的温度计是什么,本质是什么?我们说这是人们测量温度的一种仪器、工具,也就是用以满足人们测量温度的生活需要的一种人造物。道理一样,社会主义作为人造物,它的本质也只能在于它的价值而不能在于别的什么,离开了社会主义的价值,我们就搞不清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要搞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干什么,以及怎样搞社会主义等等。虽然,社会主义对于人民群众的价值离不开社会主义自身的属性,但社会主义自身的属性、特征、模式等等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也不是它的价值所在。我们应该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即价值要求中去塑造、创造它的属性、特征、模式、体制等等东西,而不能按反方向去进行。我们过去所犯的错误正是从自已规定的一些所谓社会主义的属性、特征、体制(计划经济就是一例)中去回答或确定社会主义的本质。

搞清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社会主义的价值,那么,社会主义的价值是什么呢?这就是上述五条。因为社会主义的价值所回答的是,作为价值客体的社会主义对于作为价值主体的人民群众的作用和意义,即社会主义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关系。显然,上述五条即是社会主义应该具有的功能,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客观利益和需要,这两者的一致就构成社会主义的价值所在。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即价值的揭示中提醒我们:一定要摆正社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一关系最根本的内容就是其间的价值关系与发展关系。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只能是价值客体、发展客体,人民群众才是价值主体、发展主体;社会主义只能是手段,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才是目的,手段必须为目的服务,社会主义必须为人民服务。如果顺倒过来,其后果只能是:把社会主义当作自在的圣物,使社会主义离开人民群众的客观利益和需要而自我设定、自我膨胀、自我实现,把不是社会主义的东西当作社会主义,把唯意志主义的东西当作必须照办的东西,把教条主义的东西当作不能改动的东西,等等,最后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曲折、失败和灾难,必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否定人民群众的需要。这种教训,我们已经经历得太多太多了。

五、发展价值评价论:“三个有利于”标准

价值评价是任何一种价值观体系都要碰到的一个关键问题,也历来是价值理论研究中的难点问题。难在价值作为客观存在没有真假之分,而评价作为一种主观判断却有真假之分,且价值的有无既同价值客体相关,又同价值主体相关,似乎主观性极大,真假难辨;价值关系只涉及价值客体与价值主体二者之间是否满足需要的关系,而价值评价则涉及评价者、评价标准、评价对象三个要素,这之间构成了更为复杂的多重关系。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的评价标准,之所以在人们思想中引起剧烈震荡,形成了一次思想大解放,除了它巨大的政治作用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理论上、价值观上解决了多年来使人困惑的问题,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价值评价及其评价标准问题,使人们破天荒地高度重视起价值观问题、价值评价问题、评价标准问题。

首先,“三个有利于”的提出,回答和解决了价值主体是谁的问题。邓小平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8]这就明确了我们所要评价的价值关系中的价值主体是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群众。任何评价的第一前提条件就是确定价值主体是谁的问题,价值主体搞清了,才能进一步确定价值标准、评价主体(评价者)问题。在这里,又一次体现了邓小平发展价值观的人民立场。事实上,只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才能作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实评价。因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进步、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始终是同社会进步、人类解放的趋势相一致的,所以,只有以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为标准,才能作出科学、进步的社会评价。

其次,“三个有利于”的提出,也回答和解决了评价主体是谁的问题。评价标准是由价值主体规定、选择的,评价主体也应该同价值主体相一致。但是,价值主体与评价主体毕竟不是一回事,价值主体可以直接成为评价主体,这就一致、重合了,但价值主体也可以间接地由它的代表充当评价主体,这就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我们经常说“代表人民群众说话”,“站在人民群众立场上说话”等等,这不等于人民群众在说话,也可能实际上并没有代表人民而仅仅代表自己或别人在说话。邓小平敏锐地觉察到这一点,总是强调价值主体自己说话,特别是人民群众的事情要由人民群众自己决定、自己评价。是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要,人民群众自己最清楚,也最有回答的权威性。在谈到文艺创作时,他说:“作品的思想成就和艺术成就,应当由人民来评定。”[9]谈到人民生活水平时,他又说:“生活水平究竟怎么样,人民对这个问题感觉敏锐得很。我们上面怎么算帐也算不过他们,他们那里的帐最真实。”在选择领导干部问题上,他又说:“我诚恳地希望,在选人的问题上,要注意社会公论,不能感情用事。”[10]总之,人民的评价最公正、最权威,也最真实。

最后,解决了价值主体、评价主体是谁的问题,接下来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评价标准。因为任何评价都是依据主体自己的评价标准作出的一种判断;评价标准不同,评价的结果必然大不相同。不同的人对同一个事物之所以有不同的评价,对不同的评价争议不休,往往就是各人、各评价的标准不一所致。其实,人们主观上坚持的“评价标准”都是客观的“价值标准”的一种反映和表现形式,并且有真实反映与虚假反映之分。过去我们所犯的一个重大错误就是离开社会最大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客观利益和实际需要去判断事物的好坏,决定事物的取舍,而且往往用主观臆断的“革命需要”,用所谓的政治思想要求等等东西为价值标准,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灾难。严格、准确地说,“三个有利于”标准是我们的评价标准,还不是价值标准本身,只不过“三个有利于”的评价标准真实地反映了价值标准,也就是真实地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在这三个方面客观的利益和需要。应该明确的是,在这里,“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一样,都是作为价值主体存在,而且三者的客观利益和需要是根本一致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体,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其主体都是人民群众,因此,三条标准归根到底都是人民利益标准。当然,这三条标准也确实各有侧重,第一条是侧重于生产力标准,第二条侧重于社会全面进步发展的标准,第三条则侧重于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是因为人民群众的客观利益和需要本身就是多方面的,不可能是单一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人民的利益和需要;国家富强、综合国力提高,也是人民的利益和需要;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仅仅是人民的利益和需要的一个方面。这里虽然有手段和目的的区别,但利益主体、价值主体没有变。

六、发展价值目标论:分三步走,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一种价值观体系中,价值目标是根据价值主体的利益和需要,价值标准的选择和判断,价值客体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创造价值的实践活动规定的诸种条件等提出的发展目标和目的。因此,一定的价值目标是一定的价值观的集中表现。

邓小平十分注重价值目标、发展目标的具体性、阶段性和系统性。从邓小平对价值目标的诸多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他既肯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价值目标,又提出了分“三步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性价值目标,还提出了各行各业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有的局部性价值目标,从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多层次的、有机统一的价值目标体系。这既有丰富的思想内容,又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值得我们重视。为什么要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价值目标?邓小平指出:“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从长远说,最终是过渡到共产主义。”[11]这就是说正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社会主义不可分割一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共产主义体系也不可分割。远大的理想同现实的发展、高级阶段同初级阶段必须是相互联系、前后衔接的,硬要割断这种联系和衔接,必然是目光短浅、胸无大志,不仅失去前进的正确方向,而且失去强大的精神动力。在这一点上,邓小平十分清醒也十分明确。但最可贵的是,邓小平将共产主义远大价值目标具体化、现实化、量化,指出了分三步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他说:“总的来说,我们确定的目标不高。从一九八一年开始到本世纪末,花二十年的时间,翻两番,达到小康水平,就是年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八百到一千美元。在这个基础上,再花五十年的时间,再翻两番,达到人均四千美元。那意味着什么?就是说,到下一个世纪中叶,我们可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12]

邓小平关于当代中国发展的价值目标的总设计,最精彩、最集中的阐述是在“共同富裕”问题上。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越来越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13]这段话比较全面地说明了邓小平在价值目标上坚持了几条基本原则。第一,共同富裕是以人民群众为价值主体、发展主体作出的目标选择。人民群众追求的目标当然是富裕,但两极分化不可能使他们富裕,只能使他们贫穷(相对贫穷),只能使少数人成为富豪,多数人还是穷人,因此,他们追求的富裕只能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需要,这是价值目标提出的根本依据之一。第二,共同富裕也是有可能实现的,也就是说,共同富裕的主体要求同客观规律是一致的。这里,最重要的就是要尊重富裕的规律。从社会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看,富裕的规律至少规定了两条:一是不可能在时间上同步富裕,二是不可能在空间上平均富裕,而是人们从共同贫穷走向少数人富裕,再逐步扩大富裕的人群,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大体上说,从原始社会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是人们从共同贫穷走向少数人富裕的阶段。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则是逐步扩大富裕人群,最终达到共向富裕的阶段。在资本主义的早期到20世纪50年代,两极分化十分严重,中产阶级不占社会的主流。但随着新的科技革命浪潮不断掀起,资本主义的体制改革不断深人,比较富裕的中间阶层大量涌现,虽然两极分化还严重存在,但社会中富裕的人群确实在扩大。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将重复类似的过程,这就是也只能是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有条件先富起来,在宏观调控的作用下,先进帮后进,逐步扩大富裕的人群并改善穷人的状况,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还需要明确的是,即使达到了这一目标,人群之间富裕的程度也是有差别的,即更高基础上的贫富差别仍将存在。这些都是规律使然而不能靠愿望改变。第三,共同富裕也是有条件实现的。这些条件包括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最根本的制度条件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定位;最根本的物质基础是科学发展生产力;最根本的经济手段是利税调节、宏观调控。第四,共同富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应该人为地超越其必经的一些阶段。贫富差别,甚至一定程度上的贫富悬殊就是难以避免的历史性过程。在这里,防“左”比防右更重要,任务更艰巨。

[1][2][5][6][8][10][11][12][13]邓小平文选(第 3 卷)[M]. 人 民 出 版 社 ,1993,373、313、213、145、373、300、101-111、224、374.

[3]邓小平文选(第 1 卷)[M].人民出版社,1994,323.

[4][7][9]邓小平文选(第 2 卷)[M].人民出版社,1994,150、12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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