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淑芬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基础部,河南 郑州450045〕
目前,高校已经日益成为科研的重要阵地,2012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合计10,298.41 亿元,发表科技论文151.78 万篇,其中高校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合计780.56 亿元,占比为7.58%,发表科技论文111.77 万篇,占比为73.64%。河南的情况与全国大致相同,2012年我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3,107,803 万元,其中高校为151,353 万元,占比4.87%,全省发表科技论文60,665 篇,其中高校发表47,556 篇,占比为78.39%。河南高校成为我省科研活动的重要载体,但也同样存在转化率较低的问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科院院士王志珍指出,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约25%,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与发达国家80%的转化率相差甚远。
造成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府引导、平台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也有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本身的问题,而科技成果评价的激励机制的导向缺陷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下的内在原因。科技成果评价,既影响到科研工作者自身对科研活动意义的认识,影响到科技工作者参与科研工作的内在动力和科研活动过程,更从宏观层面影响整个社会对科研活动的认识和科研成果的转化。
在高等院校,职称是高校教师自身价值的主要体现,我国及我省多年来实行的职称制度,有效地调动了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有的职称评定条件,在激励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研工作的同时,也出现了导向错位。
从各地的职称评定的标准看,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条件是能否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撰写专著及专著的出版社的级别,发表论文及论文发表的刊物的级别,完成科研项目及科研项目的级别和项目经费的数量,获得奖励和颁奖单位的级别等,成为决定一个人能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标准。
目前我省实行统一的职称评审标准,科研成果的数量是硬条件,不同学科的高校教师必须按照统一的评审标准去评职称。正像高考指挥棒导致中学的“分数崇拜”一样,职称指挥棒导致高校教师对科研成果数量的强烈追求,但是,却忽略了科研成果的质量。
人的精力有限,在一定时间内撰写大量的论文、论著,完成大量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必然无法精雕细琢,导致科研成果的粗制滥造。同时,对成果数量的追求也导致垃圾刊物的衍生,部分刊物一味缩短论文篇幅,增加刊物页码,不断提高版面费,如此导致大量质量低劣的论文及刊物的出现,为此,教师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高校也投入了大量的科研经费。
实际上,职称指挥棒是国内对科研成果数量盲目追求的一个侧面,社会上对各个大学、科研机构的排名也同样是主要依据科研成果的数量,大学和科研机构又把同样的压力分解到教师身上,最后又影响到政府主管部门,反过来影响到职称政策的制定,如此恶性循环。
高校与“科研数量”密切相关的系列评价制度,扭曲了科研成果的本质属性,被形容为“用手工作坊计件制的方法来统计科研人员的创新成果”,如此大造“学术GDP”的行为亟需纠正。
职称晋升标准的引导和拉动,多数教师的科研动力表现为职称驱动型。科技成果完成后,教师所关心的是这些成果能不能变成专著、论文,能变成多少本专著和多少篇论文。一个科研项目结项后,科研人员将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并以论文或专著的形式发表,仅此而已。至于这些科技成果能不能转化,如何转化,他们则很少关心,外界对此也不关注。
事实上,大量科研成果自从结项那一天开始就被束之高阁,缺少市场的评价及推广应用,不少科研项目沦落为“造纸运动”。这其中的人力、财力浪费更是无法统计。
一项科技成果完成之后,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是否达到结项的标准,由谁来鉴定呢?目前通常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鉴定组,由鉴定组确定科研成果的水准。这种结项管理模式弱化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目前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家库成员构成基本上都是学界和科研院所的知名专家学者。他们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是不容置疑的,但由于他们长期工作在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和市场实践有一定的距离,所以他们对科技成果的评判,难免重视学术性、研究性,而缺乏对市场需求的考虑。这样的评价结果使得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缺乏依据,风险投资机构也无法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来判断其社会、市场价值,自然也无法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同样,高校对教师科研能力的评价,侧重于学术性,看重是否承担并承担多少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对于自选课题或来自于企业的横向课题基本忽略不计。而科研课题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发布课题的政府部门的级别,这必然导致教师“唯政府是从”。2012年,河南省高校科研开发经费支出总额为151,353 万元,其中政府资金为94,730 万元,占比为62.59%,高校重视政府项目可见一斑。而政府主导型的管理体制,直接控制了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结项全过程。“市场之手”和“政府之手”有天然的差异,在多数情况下“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逆向而行,政府决定的科研项目与市场的关联度小,科技成果转化率自然就低。
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这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重大举措。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承担者,高校应创造条件,优化科研环境,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正确引导教师的科研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科研上最显著的成就应该是国防领域,核弹、卫星、飞船、航母等,这些都是中国自主研发的高精尖成果,这些研究成果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成为论文并公开发表。与此相关的部门应该也不会用所谓的SCI 来衡量研究人员的水平,当然更没有人会怀疑相关研发人员的学术地位和贡献。他们的学术研究的标准很清楚,就是是否拿出真东西,解决真问题。
在非军工领域,也应当树立同样的理念,科研成果评价的标准是解决了什么样的问题,包括理论问题,也包括经济、社会工作、生产、生活的实践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相关学术成果作出评价,才能真正体现科研的价值。
由于我国高校绝大多数都属于政府办学,政府高度控制高校,不仅办学思想、办学理念由政府指导,还要将各类高校都办成示范性的统一模式,而且对学校的正常运转进行严格控制,比如学校领导的数量及选用,各院校用人编制、用人层次结构等,都有具体的规定,高校的各类行为都有政府制定的细则,对学校办学水平、科研水平的衡量也有全国统一的标准。
行政化的办学模式便于政府管理,但忽视了学校的个性,抑制了学校的特色,更将每个高校和每位老师导向同一目标,大家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具体到科研成果评价上,就是全国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大家都来做项目,都来发论文。而且政府对能够控制的项目(立项到结项)予以认同,而对难以评估的非政府项目不予认可,具体表现就是职称评定时不予认定。至于说到科研成果应用转化,由于涉及市场层面,政府不能直接控制、评判,成果评价自然是空白。
因此,科研成果评价的行政化,是行政化办学的一个侧面,行政干预办学和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效果是一样的。政府过度干预经济,导致我国产业低端化、产能过剩,经济增长质量差,但GDP 增长速度高;行政化办学,各类评价标准单一,导致学术成果很多,“学术GDP”高速增长,但鲜有高质量、原创的成果,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果更是少见。
因此,解决我国科研成果评价机制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解决办学行政化问题,真正落实“去行政化”,给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各高校自然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求,考虑并决定自己的发展定位,构建适合自己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确立自身的发展道路。
应用型的科研成果是否有价值在于能否获得市场的认同和推广,所以应当建立以市场导向为主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各类经济技术资源的决定性因素。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将直接导致项目和经费市场化配置,市场信息必然引导并决定科技资源向研究效率最高、成果转化最快的方向和团队配置,促进科技成果更好地与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
不同类型的科研活动,面向不同的服务对象,基础性研究面向国家需求和理论研究者群体,应用类项目研究面向社会实践,产业化开发项目面向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企业,软科学项目面向经济社会的决策部门。各高校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确立多元化的成果评价体系。
对于基础研究人员的成果评价,要以有利于潜心研究、长期积累、催生重大原创性成果为主,其评价侧重于质量而不是数量,要充分考虑研究周期来确定评价周期,评价方法应当以行业内专家学者的同行评议为主,因为这些原创性成果的应用人也是专家学者。
对于应用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评价,要以针对市场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为重点,侧重于成果对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解决,参与评价的人应当以实际应用这些成果的研究院所的工程科技人员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为主。
产业化开发项目的成果评价要以技术、产品的成熟度和市场反应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项目成果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参与评价的人应当以实际采用这些技术的企业管理人员为主。
软科学研究项目是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以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领导决策为根本目的,对软科学研究人员的成果评价以服务决策需求、形成战略研究报告、支撑思想库、智囊团建设为重点,参与评价的人应当以相关政府部门或政府智囊机构的人员为主。
对于高校教师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认定后的运用,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发展定位、阶段、水平和重点,依据学校发展计划和目标的需要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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