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 婧
(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保证教育公正,促使受教育个体的均衡发展,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那么,如何在教育公正视域下,使受教育个体得到良好的均衡发展?有何种方法和要求?本文基于教育公正的理念,提出了实现个体均衡发展的相关建议。
教育公正是个体均衡发展的前提条件。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物质生产方式下,教育的公正程度对于一个人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在现代社会中,教育作为个人发展的初始点,教育的公正性关系到每个受教育者的切身利益。当今社会出现的各种激烈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拥有知识、富有创造性、各方面均衡发展的人才,是当今知识经济的创造者和推动者。而这样的人才,需要依靠教育的培养和造就。合理公正的教育关系到人们能否更好地生存,享有现代文明,过上舒适的生活。因此,教育的权利、机会和资源的分配是否公正、是否合理,是促进社会发展和个人幸福的重要因素。
教育公正需要依靠个体均衡发展得以实现。个人得以均衡发展,就必然要求在共同的教育环境下,能够满足个体均衡发展的各种需求,即教育资源在不同区域和学校得到了合理优化的配置,每一个受教育个体得以接受相对均等的教育,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学习潜能获得学业成功的平等机会,使得每个受教育个体在教育公正的前提下,都能得到合理的自我发展。如果不从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等方面转变固有的思维模式,就不可能有教育公正。而个人的能力、素养和品质,正是教育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个体的均衡发展是教育公正的动力源泉,主导着教育公正的性质与方向,推动教育公正的正常发展。
一些区域为了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着重发展重点学校,使原本就有限的财力和师资大力投入到重点学校的建设中,导致对普通学校的教育投入有所偏差。有限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使得同一区域校级之间的教育发展差距日益扩大,学校的“因材施教”建立在不对等的资源配置上,其本身存在的差异性使受教育个体在同一时期,受到不同等的教育辅导,进而在之后的教育过程中,出现越来越大的差距。
同时,城乡师资队伍的配置不均衡致使城市教师扎堆、超编,而农村部分区域的师资严重紧缺。农村教师在职率低下,福利待遇相对较差,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应津贴通常难以落实,多数优秀教师对薄弱地区容易采取回避态度,使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师资差距日益增大。师资资源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心骨的重要作用,明显的分配不均衡使得受教育个体在教育过程中不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和知识,其本身的发展受到明显的局限性。
城乡、区域之间的经济差距致使城乡、区域之间受教育个体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城区与乡镇的就学率在初、高级教育发面依旧存在差距,受教育机会大打折扣。同时,一些经济困难家庭没有经济能力支持子女的教育,贫困家庭的受教育者只能选择普通或者教学环境较差的学校进行学习。此外,有生理或心理缺陷的受教育个体在行使教育权力和获得教育机会方面,也不能得到良好保障。由于家庭经济窘迫、社会歧视与排斥等原因,加之特殊教育学校相对较少,导致他们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这些弱势群体的教育是教育均衡的难点,也是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弱势群体本身处在劣势,所以其受教育个体均衡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比普通受教育个体更多、更复杂。
中国现行教育模式依旧以应试教育为主。这种形式主要以考试分数衡量受教育者的教育水平,容易忽略特殊人才的专项才能,也违背了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受教育者为了通过各种考试而学习,以应付考试的方式获得知识,从根本上抑制了受教育个体的均衡发展。
教育模式的影响下,我国教育教学评价的主要方式、标准依旧以考试和分数为主要考察目标,忽略了个体差异和个性化发展的价值。注重学科知识,忽视对个体自身特殊才能的发掘;重视结果而忽视受教育个体在各个时期的发展状况,不能很好地发挥评价促进个体发展的功能。因此,应该通过综合性的考核对受教育者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估,这符合人才教育成长规律,也符合受教育个体均衡发展的需求。
1.坚持教育公正原则,促使受教育个体均衡发展
每个社会个体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的机会和享用教育,其表现为教育权利的平等和教育机会的均等,人人都能享用符合自己需要的教育。教育是提高全民素养、稳定社会发展的必要手段,个体的全面均衡发展是教育的终极目标,也是教育公正的追求与保障。教育权利是当今民主制度下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必须平等地分配给每个人。教育机会均等为每个人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受教育者有权利决定是否接受。个体获得教育的机会,未必就能享受到该教育,这还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坚持教育公正的基本原则,使每个受教育者都能得到符合自身发展的要求的教育,是受教育个体均衡发展的前提。
2.尊重差异性,激发个体潜力
每个受教育个体都有自身的特点,强调共性的同时还需尊重他们的差异性。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加德奈教授研究指出:“每个人生来就有8种智能,分别是语言智能、数理逻辑智能、视觉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智能、人际关系智能够、内省智能和自然智能,这些智能只有差异之分,而无优劣之分。”,故而,应针对受教育个体自身特点,开发其潜能,以个人特点带动整体全面发展。当前,由于社会、历史、家庭环境等原因,每一个体的情况各不相同,从而导致其先天和后天条件有所差异,在统一教育的前提下,因人而异地采取合理教育手段,亦能从公平的角度提高教育质量。
不同的受教育者在理想追求、教育背景、个人素养、个人经历、文化基础以及学习能力等各方面存在着个性差异,承认差异性的存在,针对受教育个体的不同特质采取差异性的教育措施,才能使其在不同条件下均衡发展。
3.关注弱势群体,尊重受教育个体
受教育者中存在的弱势群体,总是有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为社会背景的影响,造成弱势群体的孤独、自卑和无奈感。学习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长期的低分,使他们丧失了学习的自信心。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由于父母外出打工不在身边,因而更加渴望别人的关注和关怀。有残疾的受教育个体,因为生理或心理的原因,胆小、孤僻、不善与人交流,长期的封闭容易产生心理上的障碍。不同性质的弱势群体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状态,容易阻碍他们的正常发展。从公正的角度出发,他们的教育问题需要以尊重为前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优化教育薄弱地区的资源配置,促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区域和环境决定了教育环境的差异性。为了保障每个公民平等地受教育权利,国家应采取各项措施对最小受益者和条件最差者进行补偿,对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是依照个体需要“量才分配”。有学者提出:“按照能力或才能进行分配,把受教育者的能力或才能同自身的切身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实际效果来看,这有利于调动每个受教育者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激发教育的活力。”真正的公正允许差异存在。进而,教育公正必须承认个体差异,故把资源简单地分配给个体,显然是不公正也是不合理的。教育公正在教育过程中关注的是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确立资源的合理分配标准。政府应加大力度对改善教育薄弱地区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水平,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尤其是对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仅从硬件建设上增加教育投入,而且在师资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同时,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提供有利条件,保证受教育个体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得到良好的均衡发展,做到每个人都有权利分享优质教育资源。
2.合理分配师资力量,提高教育者自身素质
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村和弱势学校的教师质量,在数量上保证偏远地区的学校和弱势学校对教师的需求。加强对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培养,进一步完善该地区教师培养体制和机制,落实教师的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促使青年教师真心实意的投身到教育事业中,能够真切关怀并深入了解不同受教育个体的特性。
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自由平等、民主法公平正义是政治观念文明的主要内涵,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孜孜追求的目标和本质要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因而公平观念与人的全面发展是统一的。”个体教育的良好环境,关系着社会成员的健康发展,关系着社会和谐进程和稳定。教育公正作为一种观念,要在实际生活中发挥作用,有相应的教育制度作为载体的同时,制定合适的教育制度可以形成教育相对公平的大环境。此外,还需加强对教育投入和管理的监督,保证每个受教育着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社会民众树立正确的教育公正观念,为受教育者的个体均衡发展做到良好的思想保证。
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者的均衡发展是教育的终极目标。通过实施良好教育,可以持续提高民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人的主体意识,激发自身自觉性,以实现人的均衡发展。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发展过程,我们仍需不断探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受教育个体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得到其应得且良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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