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 焱
高等职业教育是教育体系中的一种特定教育,此种教育的重点在于强调“职”字特征,而“职”字特征的充分体现则取决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效果。
对于“校企合作”,国内外文献专著中对其表述体现了多样性。国外的表述如,cooperation between industry and education,cooperative eduction,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business—education partnership,business involvement in education,school—business link,cooperation between industry and education,combination of industry and teaching等。虽然表述有所差别,但是,其中的关键词“教育、学校、企业、合作”实际上表明了校企合作的构成要素。而在国内,“校企合作”一词常被表述为工学结合、产学研研究、产学合作等。目前我国的校企合作主要体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其二是职业教育与企业的合作。根据本课题的研究方向,笔者主要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方面进行阐述。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内涵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理解。广义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指所有与职业教育相关的各类教育机构、培训机构与企事业单位的各种层次、各种方式的合作。而狭义的合作则更多强调教育对于学生的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以及对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等方面的培养。即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将不同的资源充分结合起来,通过课堂教育、顶岗实习等来实现对企业所需人才的培养,其培养原则体现为产学合作,双向参与。本文研究的立足点即为狭义的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并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实施机制进行研究。
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自1981年在深圳成立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始,至今已经走过了三十余年的历程。三十余年来,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物业管理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服务品质和客户满意度有了提升。一批优秀品牌企业逐步成为行业的中流砥柱,职业经理队伍日益壮大,物业管理对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的作用全面发挥。物管行业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快速推进、蓬勃发展的局面。
伴随着行业的深入发展和竞争的不断加剧,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在发展模式和发展趋势上应借鉴海外经营型物业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依靠中高端物业管理专业知识技能,更多地向设施管理、资产管理及组合投资管理方面渗透,从而实现从基础物业管理市场向高端物业资产管理方面的转变已经在业内达成共识。行业的转型发展势必对传统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与此同时,作为行业发展的人才支撑力量——高等教育物业管理专业建设却显得滞后了许多。尤其是在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中,物业管理专业成立时间较短,招生规模较少,教育培养模式与其他成熟专业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我国的物业管理模式也在不断走向成熟,中国的物业市场对于物业管理人才的要求,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方面都在不断提高。我国已有高校尝试在大专层次上开办物业管理专业,发展至今,很多高校针对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设了物业管理专业。但是,同样的物业管理专业依开设高校的特色不同,有的挂靠在工程学科下,有的在工商管理专业中发展,还有的在房地产经管管理专业下拓展。在不同高校分属不同学科的局面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诸如不同高校对于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教育模式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导致本专业继续发展和不断扩大的障碍难以消除。
教育部在《2004年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若干意见》中已经把就业作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导向。进一步地,2005年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也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纳入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的校企合作模式业已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而实施效果则以就业来体现。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院校学生的优势在于其实用技能,这就意味着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不能像本科院校一样强调学科理论性和系统性,而应以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需要的实用知识与技能为主;另外,高职院校教育又不同于职业上岗培训或工种培训,因此在强调就业的同时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学生不仅在毕业时顺利就业,也能在后续工作中适应转岗、换岗和跨岗工作的需要。
另外,从物业服务行业来讲,当前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不再局限于传统范畴,即物业管理区域内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而是更为突出了物业服务的现代理念,即侧重于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服务功能,以及对于物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经营管理职能。可见,物业管理与服务本身虽然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但是其专业化的要求非常深,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经验和技巧都有一定的要求,甚至还要求从业人员懂得诸如工程技术以及管理知识等多方位的全面的知识。因此,对于高职物业管理专业来说,人才培养目标既要以就业为导向,也要关注学生的职业发展,从而可以为物业管理行业输送既可以直接胜任岗位工作,又具有终身发展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可以说,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一方面为物业管理专业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提升搭建了广阔的平台;另一方面,作为推进高职教育向更深层次发展的动力,校企合作模式为我国物业服务行业整体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多年来,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模式虽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和尝试,但是,无法否认的是校企合作模式仍表现为浅层次、松散、短期的特点。目前业已形成的校企合作,大多是学校求生存、求发展以及适应市场化需要而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表现形式上也大多集中于订单培养、项目支持及实践基地建设和员工培训等有限的几个方面。具体而言,高职物业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实践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1.合作形式呈松散、短期、浅层次的特点。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适合国情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虽然我国政府和高职院校都高度重视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从国务院、教育部乃至地方教育部门,都积极引导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但还没有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至今尚未出台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法律法规,对于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缺乏奖励机制,对校企合作中企业的利益保护不够。
包括物业管理专业在内的校企合作通常表现出松散、短期、浅层次的特点,合作形式多是学校与企业间签署约束力十分有限的“校企合作框架协议”,实际操作中,能不能真正合作下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方与企业领导之间的私人感情及人脉关系。其他的校企合作形式也仅限于组成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专业建设提供咨询建议、接收学生顶岗实习、捐赠实习设备等,企业没有真正融入办学主体。
2.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动力不足。大多数企业认为如果实质性地参与高职教育,势必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企业却没有明显的回报预期,无利可图,甚至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企业普遍积极性不高,缺乏合作动力。因此,在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主要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及适应市场化需要主动向企业寻求合作;从另一方面看,主动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少之又少。
3.学校积极性虽高,但缺乏对企业的吸引力。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的目的是希望获得学校技术与人才资源支持,高职院校只有发挥技术优势,提高服务能力,才能吸引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然而,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大多师资力量紧张,教学任务繁重,无暇顾及技术含量较高的应用技术研究;另外,与本科院校相比,高职院校科研试验条件有限、科研能力相对较弱,对于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作用不大。而在人才资源方面,高职院校多数专业培养的人才缺乏特色,距离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目标尚有一定差距,还不能满足企业的特定要求。所以,虽然学校从多方面考虑,热衷于校企合作,但是,高职院校对企业的吸引力仍显不足。
4.学生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高。校企合作实践中,出于多种考虑,企业不愿意把关键岗位作为学生的训练岗位,有时候训练岗位成为一般的生产劳动,或者适应了企业的特殊要求,却无法教给学生广泛适用性的技能,所学技能在学生重新择业时缺乏实用价值。
上述校企合作实践反映了以高职院校为主导的人才培养模式中所存在的误区,即大多数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过于强调企业的育人责任,校企合作主要体现在学校对学生的实践教学上 (即学生到企业实习和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训基地),忽视了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对自身利益的诉求,造成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不愿将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融入企业的价值链条中。企业普遍缺乏合作的驱动力,使得校企合作举步维艰。而上述表象原因背后的根源则在于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利益诉求未达成统一,即利益机制作为推动校企合作发展的动力源泉和维系其良好运转的纽带,并未引起政府、高职院校和企业的足够关注。
因此,探讨高职物业管理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校企合作参与主体的利益机制入手,构建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不但可以明确物业管理专业发展的人才培养方向,更有利于形成校企合作参与主体的良性互动机制。从而为物业管理行业及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1]喻忠恩.校企合作运作机制评析[J].职教论坛,2009(7).
[2]王振洪,王亚南.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利益机制及构建路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30(4).
[3]王自勤.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博弈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08(9).
[4]何成才.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