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建明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 成都 610072)
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和结构分化的背景下,党的群众工作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遭遇到各种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我们只有认清形势,找准问题,因势而变,有效应对,才能真正实践好党的群众路线,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社会结构的分化变动是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突出特征。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基本阶级、阶层内部的分层现象加剧,无论是工人阶级内部还是农民阶级内部,都出现了众多具有不同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不同价值取向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二是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涌现,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社会阶层。三是社会流动加快,一些社会成员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其职业、身份经常变动。随着社会结构的持续变动,今天的群众已经分化为众多的有各自独立的利益诉求的阶层或利益群体,使群众工作对象前所未有的多元化和复杂化。
根据社会分层理论,不同的阶层或群体在社会分层结构中的地位不同、特点不同,从而利益诉求也不相同。因此,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必然带来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并且,各社会阶层、群体的利益诉求常常不是表现出一致性,而是更多地表现为相互冲突甚至对立,从而,在社会转型和结构分化的过程中,各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也就成为一种常态。而利益博弈在多数情况下会造成群体间的关系紧张,甚至演变为利益群体对抗。这种状况,给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和群众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如何对待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如何协调不同阶层和群体间的利益关系,避免群体间的利益博弈走向对抗,实现群体和谐,是十分艰难的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做好党的群众工作需要深入思考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应对的问题。
随着利益分化的加深,各社会阶层和群体对利益的追求表现出一个突出的共同特点,这就是群体利益至上,无论是处于社会分层结构的下层、中层还是上层,把群体的利益(相对于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几乎是所有社会阶层的共同选择。各社会阶层和群体对整体利益的服从和维护,以本阶层的利益能够同时得到满足、至少是不受到损害为前提。当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本阶层利益实现一致时便积极拥护和推动实施,或者争取“搭便车”;不一致便反对,或者消极对抗,谁都不愿成为改革发展“代价”的承担者。这是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这一现象越来越加深了整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内在紧张,使得今天以“为了整体利益(国家、人民的利益)”的名义实施和推进改革政策变得越来越困难。这也是我国目前改革的动力分散和严重不足的一个根本性原因。这种利益至上的群体性特征,对党的群众工作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其困难在于,做群众工作在现阶段所必然涉及的一个核心问题无疑是利益问题,而在群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常常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我们现在已不能再简单地以“与整体利益相矛盾”来否定一定社会阶层追求本阶层的群体利益的合理性。这就使解决利益问题,调适群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成为党的群众工作的一个主要任务,也是一个巨大难题,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并且极大地关系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工作的有效性。
从政治上分析,当今的群众也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在实现向“经济人”和“政治人”的转变。结构分化必然形成多元的政治主体(利益集团)。利益结构的多元化使各利益主体获得相对独立的人格和政治、经济利益。社会成员开始从对国家的依附中解脱出来,成为具有明确权利意识和独立利益追求的“经济人”或社会公民。正如有的学者所言,现代化意味着各种新和旧、现代和传统的群体越来越意识到自己是作为一个群体而存在的,意识到自己在和其他群体关系中的利益和要求。与此相联系,社会群体作为独立的政治主体参与政治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从经济人到政治人成为必然趋势。各社会阶层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必然要求参与政治过程。而政治主体的多元化又势必导致政治诉求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一般而言,各个阶层和社会集团的政治要求总是同各自的利益相联系,以维护并努力扩大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利益为出发点。这就使各个政治主体的要求殊异甚至针锋相对。并且,各利益主体都试图对政治生活和政策制定施加超过其本身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的影响。在实际的政治运行中,强势集团总是试图主导政治生活,对政策制定施加决定性影响;弱势集团则要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并尽可能争取更大的利益和权利;而中间阶层则力图更多地政治参与,使自己成为左右整个国家政治走向的基本力量。在目前的中国社会,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几乎一致地认识到:权利不是靠赋予,而是靠争取。在这样的形势之下,群众工作就与“维权”必然地联系起来了。而在权利竞争以及由此引起的权力博弈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为谁维权、维什么权、如何维权,是非常“高难度”的事情,给党的群众工作带来的挑战也是巨大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深入,人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迅速提高,民间社团和组织迅速兴起和发展。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2 年5 月22 日发布的《2012 年民间组织蓝皮书》的统计,截至2010 年底,全国共有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在内的各类民间组织44.6 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5 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8 万个。这些都是正式登记在册的,加上各种非正式的民间社团和组织,数量将以百万计。同时不可忽视的是,随着近年来政府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清理、整顿和严格管理,民间组织的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其功能和作用也得到了更充分地发挥。应该说,在联系、组织和代表群众方面,民间组织与政党具有某些相似的目标和功能。但在利益代表方面,党和民间组织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区别,我们党所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民间组织,尤其是新兴的民间组织,所代表的则是其所联系的“那一部分”群众的利益,为争取、维护“那一部分”群众的权利和利益服务。因此,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在很多情况下所面对的不仅是“群众”,而且还有群众的“组织”。如何处理好与民间组织的关系,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通过民间组织去引导和团结群众,通过民间组织去做群众工作,使民间组织成为党的群众工作的正能量,而不是像某些势力所希望的那样站在党和政府的对立面,是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和群众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和新挑战。
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也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使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观念、自主精神、平等意识、权利意识等现代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改革开放的环境和结构分化,又使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形形色色的观念冲击下,目前部分群众产生了思想困惑和疑虑,理想信念动摇,政治观念淡漠,有的甚至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而从宏观上看,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极为激烈,情况十分复杂,其要害就在于争夺民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利用互联网、媒体、书籍、影视等各种工具,大力宣传自己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西方文化,我国毫无疑问是西方价值观输出的重点对象国。应该承认,近年来以“普世价值”面目出现的西方价值观对我国群众思想观念的冲击和负面影响日益严重,同时意识形态领域中许多难以防范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危及我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这些情况客观上增大了党宣传和教育群众的难度,也给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