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 轶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上海 200234)
“中国模式”这一概念在学界中并不存在完全统一的共识,既有从经验角度、具体特征或是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界定的、亦有从制度和现代化战略的视角来解释的;[1]持积极态度、加以肯定的有之,持消极态度、对其否定的亦有之。①本文在认同“中国模式”理论多元化的情况下,抱着对普遍意义上“中国模式”的存在价值还是持认同态度。就像学者秦宣所说的那样,提倡以“中国道路”、“中国经验”或是“中国特色”、“中国案例”来代替“中国模式”的做法过于谨慎了,没有必要回避“中国模式”这个概念,基于理论总结、过去的经验及现在的实践情况来看,它完全可以用来概括中国的发展道路和发展经验[2]。作者将会自行从一个较为宏观的角度对既有的相关研究进行整合与归类,为本文接下来的研究工作做一个简短的铺垫工作。
首先是新威权主义话语背景下的所谓“中国模式”②。这一语境下的中国模式往往是国内外学者(尤其是西方及台湾学者)对于中国发展至今的一种经验概括,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与近十年学界所提出“中国模式”(即一种总体性的发展模式)应稍加甄别,原因是它被更多地被用来指代当前中国大陆的政治统治形式,一般情况下被简单地概括为“威权统治+自由市场”的组合③。这正如有些学者说的那样,“在经历了三十余年的经济增长和市场化改革之后,政治上却一直保持着权威治理体制,无论对‘中国模式’作何种理论解释,都需要理解在竞争性市场的背景下权威体制的稳定性。”[3]另一些学者更是将这一语境下的“中国模式”直接概括为“市场权威主义”(Market Authoritarianism,或曰“国家资本主义”、“威权资本主义”等),即一方面关注中国模式中属于政治范畴的权力特征、性质或结构;而另一方面所侧重的则是模式中经济范畴的经济结构、特征与制度。[4]更有甚者将这种对西方政治模式和自由市场的优越性产生挑战的模式,直白地称为所谓的“不自由的资本主义”(illiberal capitalism),认为它与中国当前的权威政治是密不可分的,而过去三十多年来在这一背景下产生与积累下来的一个特殊综合体便是“中国模式”[5]。
其次便是以乔舒亚·雷默提出的“北京共识”(Beijing Consensus)为首的、被认为是较为“主流的中国模式”论调,在此类话语模式下,学者对“中国模式”的态度通常较为积极。学界普遍公认正是这位美国《时代》杂志前任编辑雷默在04 年5 月于伦敦所作的题为《北京共识:提供新模式》的演讲,拉开了国际社会大范围热议“中国模式”的序幕。讨论在当时北京奥运、新中国成立60 周年及中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这一连串的令人瞩目的过程中被不断引向深入。[6]在这篇具有轰动效应的文章中,雷默将“北京共识”称作是代表中国崛起的“新的动力和发展物理学”。他认为该共识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取得平等、和平的高质量增长愿望推动下的新的国家发展方针;对简单的、“照搬式”的私有化和自由贸易传统进行颠覆;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不相信对每一个问题都采取统一的解决办法;锐意创新和实验精神;积极捍卫国家边界及利益;积累不对称投放力量的手段;最佳途径是“摸石头过河”而非“休克疗法”和大跃进。“求变、求新和创新是这种公式中体现实力的基本措辞。”[7]俞可平虽进一步区别了“共识”与“模式”的概念,并认为用后者更为贴切,但他基本上将“北京共识”及“中国模式”的内含理念相互等同(认为用“北京共识”相较而言只是更易吸引眼球),把该模式理解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社会现代化的一种战略选择,它是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整套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发展战略和治理模式。其特点是在主动积极地参与全球化的过程中始终保持自身特点和自主性,并且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同时,推行增量的经济与政治改革。[8]另一位学者郑永年从大历史的角度分析,认为以改革开放为首的“中国模式”是对国家发展道路包括经济、社会和整治道路的探索。虽然未重点提及“北京共识”,但他所提及的“中国模式”同样包含着对发展道路的自主性选择,并且注重实践与经验。在对待改革的问题上,他认为需要循序渐进,使中国有时间和空间来不断调整政治制度来适应持续变化中的经济与社会;强调社会政治秩序、社会正义、社会多元的重要性,同时要理清国家制度建设和民主化的先后次序和渐进民主的可能性。[9]
第三类有关“中国模式”的理论往往带有消极的和否定的色彩。如学者秦晖指出,“中国模式”并不指其特殊性,它的增长因素相较于西方来说其实是共通的,并以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混合经济”、“第三条道路”、“中间路线”作为例证。他进一步认为,“中国模式”的特点是非民主平台,即在国家财政收入庞大,“政府特有钱”的情况下并不能最有效的保障民众的自由及福利;政府扩大权力很容易,限制其权力并追问它的责任却很困难。[10]陈志武也同样提出“中国并非例外”,他从人类漫长的整体进程速度来理解,认为“中国一直以来并未偏离人类潮流”,从农业、宗教、航海、商业和文化等角度来看其发展进程大致同步,而这并非巧合;就“改革开放”及其带来的成果来看,这也是“自由”的奇迹而非“大政府主义”的奇迹。中国经历没有偏离其他国家时间所证明的规律,不能以“中国特色”等为由回避实质性问题。在谈到“北京共识”时,他认为论其成功还为时尚早,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对其检验。[11]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北京共识”的发展模式是以经济增长换取政治合法性,但已经显露出许许多多的问题:如收入失衡不断加剧,社会成员的经济和政治权利化作政府持续提升GDP 的代价等。而其他一些否定“中国模式”的学者一般分为“根本不存在论”及“尚未形成论”,前者认为由于各民族、各国家人文社会历史背景和自然环境等因素不同,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统一标准的社会发展模式;而后者只是按照“模式”的内涵和特征,认为“中国模式”尚未形成,如里奥·霍恩认为“模式”一般所需的成功、可复制性和周密计划这三要素之于“中国模式”还有待商榷。[12]
第四类的“中国模式”研究基于一种超然性的视角。所谓的超然性主要指的是针对“威权体制”和“民主体制”这简单的两分法的超越。学者姚洋就提出过相关的论说,他认为在经历了三十余年的发展过后,中国取得了惊人成就,但并不应该将其归功于“威权政府干预市场的优势”。用“威权政府+市场经济”来总结“中国模式”是极为不恰当的;同时,他指出用西方“民主自由体制”的眼光来审视中国的成功、并将其置于当今世界政治话语所设定的“道德低地”也是不合理的。学界的这些表现实际上都是冷战思维的体现④。在《威权政府还是中性政府》一文中,姚洋将过去三十多年来的中国政府比作是“中性政府”(disinterested government),其特征是“无偏的利益、有偏的政策”。其中“无偏的利益”体现在中国政府既没有屈服于精英的力量,也没有迁就民众的短期利益,即不受群体的政治和社会身份影响,也不为社会各个利益集团掌控,全力分配资源以发展生产力,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主要以国家的长远经济发展为导向。如价格双轨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民营化,皆是为了保障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虽然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如“官倒”和下岗),但最终结果都是完成了既定目标的,中国的经济得到了良性转型和长足增长(统一的单一市场价格最终成型及原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同时大多数失业和下岗工人也都被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融入新的工作);而“有偏的政策”是指在总体经济发展目标之下,有轻重缓急的选择性政策导向。如农村改革,核心是提高农产品价格,使得农民得利而城市居民利益受损。再如政府处于纯粹经济收益的角度,对城市投资的力度远远超过农村,从而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一定程度上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当然,有偏的政策会在短时间内拉开收入差距,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城乡收入差距。最后,姚洋认为“中性政府”是个很弱的概念,它并不是不对社会群体感兴趣,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也不是不掺杂自己的利益诉求,它也是自利的,可能对社会群体采取掠夺性行为,只是在这一过程中不分群体的政治及社会身份罢了。也就是说,它并不意味着一个“好人政府”而只是不和强势集团结盟,不被利益集团左右。[13]
以上这些学界已有研究和看法为相关研究的继续开展作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当然由于国内外相关专题的研究者往往具有不同的研究背景、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拥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并且或多或少存在不一样的意识形态,所以自然会得到迥异的研究结论。一方面多元化的研究丰富了视野、防止了武断的结论发生,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研究的难度和复杂性。有些国外学者或许尚未参透中国国情,以致他们的研究成果在我们看来不能接受;而国内学者的一些建树在外人看来可能也是问题重重。当然,本文作者肯定“中国模式”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并且认为它可以用来概括和指代中国自身独特的发展道路和发展经验⑤。
但仅仅得到这些的阶段性结论是远远不够的,作者在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是:这些概念和特征是一种既有经验的总结和概括,但它作为一种理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对当下的分析和对未来的展望,它的概念和特征将会存在无限外延的可能性。故而对“中国模式”理论作动态的、延伸性的、和进一步的思考也是必要的。
在谈论国家角色之前,我们应当先明确一下在本文中“国家”到底所指何物。“国家“一词在学术界拥有着太多的争议,常常会引起人们的困惑,它可以指代一个领土范围、一个政治组织、一种政治思想甚至是暴力工具或者道德共同体等。作者在这里无意介入容易令人混淆的概念纷争,本文将结合功能主义和组织观点,广义的将“国家“定义为:包含既定职能和目标的政府系统⑥,即作为一套“公共的”机构和公权力的代表,享有最基本的合法性的同时对社会负有责任并且得到公共财政的支持。其中心功能是维持社会秩序并保证社会的全方位发展。
我们可以进一步认为,此处“国家角色”指的就是政府系统(或曰公权力代表)所承担的功能和责任是什么的问题。所以询问国家扮演何种角色实际上就是在问政府系统应当做些什么、发挥何种职能、实现何种目标。当然,对于国家要扮演的确切角色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适当的平衡点在何处,学界一直纷争不断。当然我们可以化繁为简,采取一些公认的相关理论成果。如采用著名的政治学者海伍德的分类,他的划分包括:最小国家、发展性国家、社会- 民主国家、集体化国家和集权国家。⑦
首先要谈论的是最小国家。作为古典自由主义的理想型国家,其目标是保证个人享有尽可能广泛的自由空间,是一种“消极”的国家观,国家扮演“守夜人”角色,仅是一个保护性机构,它提供安全、和平的社会秩序以便公民能按照自身所好安排生活。在现实的政治实践过程中,这种国家类型正渐渐变为一种理想(或被某些国家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加以信奉),因为当今世界的发展已经使得国家需要承担越来越多的职能,无法扮演“视而不见”的角色。尤其是经历了凯恩斯主义和福利国家的洗礼之后,就算是作为该理念最具代表性的美国也会持有一定程度的干预政策来保证其社会的稳步发展。⑧同时,作为一种对最小国家理念的总结和延伸,“英美模式”(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企业资本主义)常常被人提及。起初它只是一种经济模式,后来也被用来指代整体性国家发展的概括。其特征是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导,崇尚个人主义和充分竞争性,对利益的追求是经济高效发展的最主要动因;对国家公权力极为不信任,常表现为政府影响力有限,决策范围常被限定;在经济政策上主张减税和放松管制、实行私有化及鼓励个人财富积累。这种模式建立在强大的经济实力及丰厚的物质基础之上,代表国家有美国和英国。[14]这些国家虽然经济相对比较发达,但财富分配的不公及不道德一直被人诟病;而另一些效仿“英美模式”的国家则发现该理论在本国的应用中明显水土不服。
而社会-民主国家往往采取干预政策、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引导占经济生活主体的私有经济发展,其目的是为了社会公平。这种类型的国家角色极为强调社会正义,即平等而又合理的物质报偿分配。与最小国家不同,社会-民主国家扮演的是较为“积极”的国家角色,国家不仅限于保证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它还充分的介入到经济生活中,纠正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不公平结果。作为凯恩斯主义和福利国家的积极倡导者,“莱茵模式”(代表国家为德国、瑞士)尤其是“瑞典模式”可以看做是对社会-民主国家的一种贴切的概括。其中“瑞典模式”(斯堪的纳维亚模式)在政治意识形态上相对更为左倾,即其极为地注重社会公平,该模式下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在当今世界最为全面和完善,堪称同类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中的典范。在强调社会公平的同时更是将充分就业作为首要目标,它的特征包括:十分重视对市场经济的计划调节,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法制对经济的管理幅度范围深远;借助工会对企业竞争施加影响;高税收作为社会福利保障,并以此刺激企业增加积累及投资;相较于“莱茵模式”的企业伙伴关系,“瑞典模式”采取私营企业与公共部门高度合作化的手段,形成“混合经济”(当然相较于苏联等原共产主义国家,其经济体系是根植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作的)。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通常被称为社会民主主义或是“第三条道路”国家,典型代表有瑞典、丹麦、挪威等北欧国家。
发展型国家通常也扮演着一个“积极”的国家角色,但与社会-民主国家积极分配社会财富,注重结果公平不同,它的“积极”表现在创造社会财富,常处于全面现代化的积累阶段。也就是说这些国家通常并没有类似于北欧国家那样业已成熟和发达完善的经济成果,而往往是特指一些尚处在(以国家繁荣为最终目标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之中的国家。发展型国家同样是采取介入经济生活并促进工业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模式,但并不像集体化国家以计划经济体系来代替市场,而是在国家和主要经济利益集团(如日、韩的大财团)之间构筑一种合作关系,我们可以将其视作是引导型的经济合作发展模式。与之相匹配的有“东亚模式”(虎经济体、集体资本主义),它通常是指东亚各国为了实现国家现代化,而以发展经济实现工业化为目标,最终成功地使经济腾飞步入发达国家的一种发展模式。它的特征包括:政府主导经济发展,但职能仅限于为市场交易提供合法机构,并在市场失灵时提供支持;促进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谨慎的财政及货币政策;较高的储蓄率与投资率;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大力发展教育与人才培训;同时,从国际标准(即占GNP 的30%)尤其是与社会-民主国家相比较来看,东亚的税收水平和公共支出均相对较低,国家更为注重扮演一个投资、研究和贸易决策方面的“指导”角色。而又因为社会传统文化的原因,社会团结的重要性显然在个人主义之上,相较于权利而言更为提倡义务的必要性。采用该模式的国家和地区,并取得长足发展成果的主要代表有:1945 年以后至80 年代中后期的日本(政治上长期一党独大,有限竞争),还有民主转型之前的韩国及东南亚的新加坡等在一段时期内被称为典型的威权主义国家(其中许多学者认为新加坡至今仍是该类型的国家)。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中国模式”与最小国家之间有何联系或区别。中国自改革开放后便循序渐进地推行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物质基础生产及社会财富积累的成长手段,其主要目的便是完成经济转型并使其得到长足增长,最终完成国家现代化。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在过去三十年所实施的一系列经济手段恰恰是“华盛顿模式”所倡导的、一些最小国家正在积极实行的东西,比如开放市场、保护私有产权和稳健的财政及货币政策。[15]还有一些相似的解读也同样认为,改革开放的成就与其说是“大政府主义”利用强制力调配资源的结果,不如说是自由选择和市场化才带来了繁荣。[16]尤其自90 年代中后期至新世纪的前几年,中国在经济领域的许多重大决策甚至被认为都带有新自由主义色彩,当然它也带来了部分问题,比如房价泡沫、土地危机、社会分化、社会福利不充分、生态环境恶化等。而在医疗卫生和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中大规模的私有化政策至今还遭受颇多争议。[17]除去上述提到的这些联系,“中国模式”与最小国家之间的最大差距就是政府的干预力度了。仅从经济制度特别是所有制上来看,中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体制。据统计,2012 年中国企业500强名单中,国企有310 家、占总数62%,收入达到36.8 万亿元、占到82%,资产总额更是达到116.7 万亿元、占到总额的将近90%。[18]可见虽然引入了竞争性的市场,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掌控力度与他国相比是空前的。而这也被认为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高效率显著地促使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主导的投资模式虽然产生了一些问题,但也使得国家在短期内拥有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对市场保持始终如一的干预能力使得我们没有经历类似于东南亚以及拉美地区曾爆发的大规模金融危机(如对于公共支出、汇率、流通货币、税收等相对稳健的财政及货币政策和对自由化及市场化的严谨态度)。这也与鼓吹新自由主义式的“休克疗法”的最小国家最大的不同。但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最小国家在对个人的政治社会经济权利的保护上是十分到位的,而我们相较之下仍然有许多方面亟待改善。
其次是将“中国模式”与“社会-民主”国家放到一起来看。两者的共通之处就是政府有意地对经济的计划调节,并扮演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角色。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其初衷一直是倡导社会公平及正义,这点与倡导“民主社会主义”的北欧国家也是相似的。但当下的实际情况是,瑞典模式下的国家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拥有世界上最为完善的社会福利及保障制度,社会相对公平程度也是位列世界前茅;相较之下,中国在经历了三十年后的经济发展之后,社会贫富差距已经成为了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难题。就目前来看,中国在经济转型及社会物质财富的初始积累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未来一段时间之内的首要目标无疑就是进行合理而行之有效的社会财富分配,并大力建设社会公共保障及福利体系。社会-民主国家将其国家角色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延伸到提升其公民的社会福祉范围内,成为了“授权国家”(enabling state,即追求获取个人授权而能有所为)⑨的典范,而从社会公平正义及公民全面发展的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中国模式”应着力克服当前问题并达成的目标。当然,社会-民主国家尤其是瑞典模式并不是绝对完美的,其主要的既有缺陷包括:如制度僵化,过渡重视协商、谈判和共识,使经济发展有时很难适应灵敏的市场条件的变化;再如高水平的社会支出及高赋税,对劳资双方而言其各自的负担都加重了。在社会与市场之间的取舍成为了争议性极强的问题。中国在现有和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也将无法逃脱这些难题的困扰,如何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保持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创造财富的动力、同时又不忽略社会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将是一件需要极其重视并且提前谋划的课题。
再论“中国模式”与“发展型国家”的对话。相较于最小国家与社会-民主国家,发展型国家(尤其是“东亚模式”)在许多地方一直被人视作与“中国模式”极为相近,一些学者甚至将中国视作是“发展型国家”的新近典范。中国近三十多年来的经济社会转型与发展的确体现了发展型国家的很多特点。如以实现国家现代化为首要的发展目标、政府积极干预和引导经济转型与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主导型市场经济、相对谨慎的财政及货币政策、更为重视社会物质财富的初始积累(相对于发达国家在既有经济成果上强调社会公平)、现实中对社会团结及对义务的重视要相对高于个人主义及权利。可是当我们更为仔细的去观察,就会发现“中国模式”与发展型国家尤其是“东亚模式”之间的区别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东亚模式”的经济制度有时亦被称作是集体资本主义,重视长期的合作关系。经济并非完全受非人格化价格机制的指挥,而是处于“关系市场”(relational markets)的指导之下。以日本为例,为了确保产业和金融机构建立密切关系,该国采用了“股份连锁所有制”(pattern of interlocking share ownership)的模式。⑩这种所有权的形式使利益捆绑在一起的同时,又获得了充足的资本,形成了一股联合的力量,能够采取长期而非短期的投资战略。反观中国,由于其特殊的政治环境及经济体制,虽然同样是依仗竞争性的市场在发挥作用,但在其中国家对于市场扮演着更为与足轻重的角色,它以实力庞大的国有企业来直接地介入到经济生活中。从中国现有企业的数量、资产总额、收入、利润,以及政府直接投资的程度和范围(如数量众多的经济开发区以及大规模的工程项目)来看,国家对经济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力,这是“东亚模式”中的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难望其项背的。这就引出第二个主要区别,也就是自主性的问题。中国“自主性国家”的特征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体现。⑪这种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中的主权经济体,其“主权的强韧程度要远远超高一般的第三世界国家,与经历了新自由主义主义浪潮的西方国家也不同。”相对独立的国民经济和工业体系意味着中国的国家角色在于市场经济的关系中与其他东亚国家都大不相同,这既是历史和传统决定的(如不同的冷战背景、迥异的主权结构、地缘政治位置),也是我们特殊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决定的(甚至政治的意识形态也对此也具有影响力)。[19]对自身经济独立性的掌控意味着:在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合作化并逐渐融入其中的环境下,遭遇外部的经济冲击时受到的不利影响将相对可控,自身经济收到的波动较小、发展也会相较稳定。以此来看,97 年的亚洲金融风暴中中国比之日本、韩国还有东南亚等其他“依附性发展”国家受到较小冲击的原因,就在于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性格”(汪晖语)。第三,“东亚模式”往往体现了威权主义特征。如民主转型之前的韩国及现在的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由于他们自身历史、社会文化等原因,在发展过程中的一段很长的时间内形成了威权体制(现在仍有国家保持该体制特征)。就政治发展而言,威权体制是一种从专制制度走向民主制度的过渡性、阶段性的政治制度,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为了避免盲目的政治变革引起的经济衰退、社会动荡和政治颓丧⑫而出的“下策”。但是,威权主义国家一般也被看作是精英主义统治下的压制性政治体制,对于国家整体的过分强调而扼杀个人主义、对义务和责任的赏识要远远高于对权利的尊重,久而久之,原地踏步而没有任何政治变迁的威权国家可能会异化为一种专制主义,或者因为逐渐缺乏合法性而引发自下而上的政治危机。而中国的政治发展有其独特的逻辑,在继承自身传统、借鉴学习他人优秀成果之时,自然也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威权主义就是一副良药,因为至少从前面推断和从现实的观察来看,“东亚模式”并不能说是完完全全地取得成功的,而如果将其放在中国,差异性会使一些该模式下所存在的小问题引发不必要的大麻烦。
上述的比较其实已经告诉了我们“中国模式”许多与众不同之处。而在“中国模式”中,国家扮演的角色既与最小国家、社会-民主国家相迥异,也与发展型国家尤其是“东亚模式”格格不入。那到底如何去界定“中国模式”和其中国家所扮演的角色呢?
本文将“中国模式”中的国家角色定义为:
1、发展至上的国家角色。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所面临最主要的挑战就是要完成国家转型以及国家现代化的最终任务。那么一个全面的发展计划的落实就成了当务之急,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发展便首当其冲地作为排头兵一马当先。中国的国家领导人深信,要完成国家复兴的任务,最重要地便是改变贫困的局面,创造出经济发展的环境并使其能够大踏步向前发展。争取在一块经济贫瘠的土地上逐渐积累社会物质财富,为国家的安康及进一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三十年来,中国各级政府也普遍将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则,采用各种手段大力发展经济。尤其表现在政策制定方面,各种举措都已提升GDP 总值为目标,引导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扶持国有及民营企业转型及发展、积极鼓励招商引资、发展各种地方建设性项目,并且常常直接介入到经济生活中,成为社会经济的最大的投资方。
但发展至今,问题逐渐暴露了出来。如土地危机、三农危机、房价泡沫、环境破坏、社会保障缺失、政治腐败等,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社会的分裂和冲突。社会的不公平表现在收入贫富差距、城乡差别、区域发展失衡及各种公权寻租行为。这些问题使得当下民众不断地对政府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也已经严重地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及进一步的发展,并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危机。自从十七大以来高层就一直强调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民生作为与经济并重的发展要点,并大力提倡全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而近期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也颇为引人关注。就目前来看,这些政策要收到实效恐怕还需时日,其中的关键可能是其是否能被切实的得到执行。
2、稳字当头的国家角色。
前面提到过,中国政府极为重视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辩证关系,尤其是对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些政治、经济及社会危机十分关注和警觉,他们认为这几个方面一旦产生了不必要的动荡和失序,将会严重影响到整体发展,并很有可能使得已经积累的成就被付之一炬,从而在国家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上越走越远。因而“中国模式”中的国家角色一直提倡和追求稳定和渐进式的改革,对类似于“休克疗法”激进式改革非常之谨慎,试图将改革成本及风险降到最低。有学者也将稳定看作是发展的前提,认为没有稳定发展将无从谈起。并提出对于现今的中国,比较现实的策略便是:先稳定后发展、以发展促稳定,以改革促发展,实现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协调与平衡,不能求其一而舍其他;[20]改革的渐进性,是因为要使我们国家有充裕的时间和空间,来不断调整各种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中的经济与社会。而将改革分阶段而行之,并在各阶段中将改革重点优先次序进行排列是为了获得更为积极的发展成果。[21]
还有的声音认为,追求改革的稳定性是导致现有政治制度权力相对垄断的主要原因,也是政治制度以意识形态为基础向能力为基础转变的理由。这其实关注了两个需要令人注意的问题。一是国家并不能轻易地失去其在现代化过程中的维稳职能,仍然需要时时警惕可能会出现的动荡和失序,保证发展平稳顺利的进行;二就是防止政治制度权力朝不可控的绝对垄断方向发展。一旦如此,某种类型的专制主义的政治格局将会是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的。
总之既要了解稳定的重要性,也意识到所有的制度并非铁板一块,尤其是改革决不能止步不前,两者与发展的良性互动将是是不可或缺的。
3、灵活创新的国家角色。
中国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无疑引进了许多当今世界先进的文明果实,同时也十分注意根据自身国情而随机应变。我们并不像拉美有些国家盲目地引入新自由主义从而引发危机,往往采取持续性实验、总结和汲取自己和别人的经验教训的发展模式。经验的总结及与实践的结合,避免了结论在先,分析在后的情况发生。中国坚持自身特色的做法其实也是一种适宜性测试的体现,“中国的新发展方针…有足够的灵活性,它几乎不能成为一种理论。它不相信对每一个问题都采取统一的解决办法。”“对中国来说,主要的参照物一直是中国本身。”[22]即“做中国猫、抓中国鼠”可以体现出“中国模式”中国家角色的灵活及务实性。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解释中国相对于某些发展中国家,其目标为何相对清晰明确,政府及其政策为何相对理性(国家角色中灵活务实的背后逻辑其实类似于一些学者所说的“生存性智慧”、“机会主义立场”或者是“烧锅炉原理”[23])。
雷默的“北京共识”里将创新作为组织发展中国家并使其全面现代化的第一定理这也是理论中最为让人称道的一部分,引起的争议也相对较少。他将这个定理解释为:使创新的价值重新定位。认为发展中国家并不一定要从后沿技术开始循序渐进的发展,而是坚持主张尖端创新必不可少,并以此来带动变革,在整个过程中,变革往往比变革引起的问题发展更快。他更是用了一句物理学上的术语,“利用创新减少改革中的摩擦损失。”在某些时候,危机伴随着机遇,而革新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危机,比如非典的爆发对中国医疗卫生改革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催化作用。创新甚至能进一步地将解决方案成功的引入一个“被希望和增长撕裂的社会”。当然,创新的最大的作用便是缩短改革周期,使发展大幅度增速。这个原理在农业创新增产中已经得到了印证。
4、独立自主的国家角色。
独立自主的国家角色已经在“中国模式”与“东亚模式”的比较中提到过,中国“自主性国家”的特征只要表现在它是一个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中的主权经济体,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虎经济体国家)相比,其“主权的强韧”程度要远远高的多。相对独立的国民经济和工业体系使中国对自身的经济发展有着较大的控制力,遭遇外部的经济冲击时其经济发展也会比较稳定。此外,中国在提倡和平发展的基础上,一直积极地捍卫国家边界和利益,甚至对霸权大国会采取反应迅速的反干预措施。从这点来看,独立自主的国家角色正在悄然改变着国际格局。同时我们要明白自主并非意味着对外封闭或者固步自封,就如同对外也不一定意味着无规则的全盘开放,自主与开放是需要持续进行认识和协调的一种辩证关系。
以上提到的自主性的国家角色更多地以一种对外比较的国家形态出现,而接下来要说的是一种解释模式,即将国家视为具有自主性的能动主体,对应的概念便是社会结构和能动。[24]这就是说自主性的国家角色首先要考虑的是相对于社会利益集团的独立性,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国内资本和国外资本相互融合的情况下,国家要保证其自身以及社会不能被资本(或者其他类型的利益体)绑架。[25]因为一旦国家失去了此种自主性的角色,社会也会随之失去自主性,各种改革可能会误入歧途,发展成果也可能会被窃取,稳定更是无从谈起。
讨论至此,我们对“中国模式”中的国家扮演了何种角色已经或多或少有了自己的答案。但是在文中我们也一再提到了现有发展模式下存在的许多问题。如我们一再强调的社会不公。分裂的社会意味着潜在的冲突,而社会的激烈对抗可能会引发动荡及失序,作为发展前提的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最终国家的前进步伐也会被打乱;再如公权力的制度外寻租行为,这一直是伴随着中国发展的另一个难题。腐败行为已经使得民众对政府的合法性产生怀疑,并常常以各种渠道和方式表达其不信任的声音。在面对这样或那样的困境时,“中国模式”应该如何在发展过程中去完善其内涵?或者说国家在未来应当扮演何种角色去克服困境,处理好社会公平正义、政治发展与转型甚至是民主化的问题?
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我想无论是谁都是无法轻易得出的,世上当然也并不存在什么预言家。我们只能实事求是地按照既有经验,尽力地把握住当前的发展形势,脚踏实地的先将眼前的问题逐步地解决,以便为国家未来的发展目标扫清障碍。比如说,根据目前这一阶段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认为社会基础的进一步夯实(即将更为合理的资源分配、对各种政治经济形态转型更具适应性、自身也变得更为理性等指标作为社会建设的规范性目标)、打造一个可以与国家良性互动的“强社会”也许就是国家进一步实现富强、文明、开放、民主、和谐等核心目标的一剂强心针,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有待于“中国模式”下国家角色更具兼容性的、持续性的自我完善。
注释:
①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有些学者不同意“模式”的提法或者认为该理念的合法性需要受到质疑
②相对于十九后期的威权主义,新威权主义是在二十世纪中后期逐渐发展起来的政治理念。它是上世纪全球化背景下,在二战后以威权手段取得政权、治理国家的一种介于民主和极权之间的政体形式。在自上而下的政治压制(对参政渠道、言论及新闻自由等而言)之下有一定的自下而上的政治活动空间(但往往不具普遍性及决定性,影响力十分有限)。其核心价值是稳定、秩序、发展、精英政治乃至民族主义,亦被许多国内外学者(如美国的帕尔马特及阿根廷的奥唐纳尔)称作“现代威权主义”、“官僚威权主义”、“过渡性威权主义”等。通常被认为是新威权主义的典型国家有新加坡、普京时期的俄罗斯及一些学者口中改革开放至今的中国。
③当然,这种对中国发展模式加以新威权主义界定的方式在其他许多学者看来不恰当、不完整和以偏概全的,是在没有充分了解中国历史与当前国情的前提下所作出的不严谨的判断,其中一些内容甚至是带有偏见的。更有一些较为极端的理论将当前中国称为党国一体的“威权党国”或者“党国中心”。
④姚洋认为这往往是因为在关于“北京共识”和“华盛顿共识”的争论过程中,学界往往没有深刻理解这两者的内涵,往往教条式地将意识形态与之相结合,简单地认为“北京共识”意味着维权体制和政府干预,“华盛顿共识”则体现了民主体制和自由市场。而在现实中,中国政府在过去三十年的改革中所运用的正是“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许多东西,如稳健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开放市场和保护产权等。
⑤学者秦宣认为,“模式”在社会发展的意义上通常指代前任积累的经验的抽象和升华,是从不断重复出现的事件中发现和抽象出的规律,可以视之为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总结。正如“计划经济模式”、“议会民主模式”、“社会主义模式”等。而在经历了60 多年的探索和30 年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在纵向和横向比较上都相对独特的发展经验。所以“中国模式”的概念是具有很强的存在合理性的,而它也可以为研究中国社会发展提供一个新视角。
⑥政府系统通常指代各级官僚组织,但由于我国政治体系的特殊性,有时在使用该词时其指代范围还可能会包括:各级法院和代议机构甚至是国家安全体系(军队、警察等)。而需要强调的是,以上所有组织都是居于执政党权力辐射范围之内的,党内高层往往掌握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如改革开放)。
⑦其中集体化国家指的是将整个经济生活置于国家控制严格范围之下的国家,如早期施行计划经济的苏东及其他共产主义国家;而极权国家指的是全面监控、恐怖警察统治及渗透性意识形态操纵,实际上消灭市民社会和完全取消“私人”领域的国家,以纳粹德国及法西斯意大利为主要代表。从本文的立场出发,这两种国家不纳入讨论范围。详见 安德鲁·海伍德. 政治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08、119 -123
⑧当然,新右派作为最小国家理念的支持者曾掀起一股热浪,但随着时间推移,现在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
⑨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用现代自由主义中的“积极自由”来理解“授权国家”概念,即“干预的自由”,其目的是为了使个人应有的能力更好的获得自我实现,并最终于发展和成功相联系
⑩以现实为例,据统计,东京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约40%的股票为由形成姐妹公司关系的企业集团所持有。而将产业公司同它的各色分包单位联结起来的交叉股权网络,即综合商社又占到了30%的股票。参见 安德鲁·海伍德. 政治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24
⑪瑏瑡“自主性国家”理论在学术研究中一般分为国家形态及解释模式两种,前者是指相对于失败国家、依附性国家的一种概念,通常用来解释国家自主性如何失去或获得;而后者是将国家视为具有自主性的能动主体或结构,对应的概念通常是社会结构、能动等。参见 王礼鑫.论政治科学的“自主性国家-结构-能动”研究途径[J].人文杂志,2009(6):69
⑫瑏瑢政治颓丧(或政治衰朽)指的是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并未使政治制度化,从而使得国家陷入频繁的腐败、政变、暴乱、革命的政治混乱之中,而政治秩序指的是国家政治稳定、井然有序、高度制度化的状态 参见 塞缪尔·亨廷顿.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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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乔舒亚·雷默《北京共识》原文,载 黄平,崔之元主编.中国与全球化: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6
[8][20][22]俞可平主编. 中国模式与北京共识:超越“华盛顿共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2 -15、28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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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姚洋.威权政府还是中性政府[J].二十一世纪评论,2010(10):97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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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国企知多少”2.0 版,政见网[EB/OL]. http://cnpolitics.org/2012/09/soe2,2012 -09 -26/
[23]国家的“生存性智慧”及“机会主义立场“详见 邓正来.“生存性智慧模式”—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既有理论模式的检视[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2)及 邓正来 丁轶. 监护型控制逻辑下的有效治理——对近三十年来国家社团管理政策演变的考察[J]. 学术界,2012(3)等文献;而“烧锅炉原理”参见曹正汉.中国上下分治的治理体制及其稳定机制[J]. 社会学研究,2011(1)
[24]“自主性国家”理论的辨析 参见王礼鑫. 论政治科学的“自主性国家-结构-能动”研究途径[J].人文杂志,200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