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
(中共汕尾市委党校,广东汕尾516600)
良好的道德建设是社会进步的表征,是提高全体社会成员文明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道德建设,就是指从当前农民工的道德实际出发,依照现代城市核心价值体系,采取正确的方法和手段,不断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群体在行为准则、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建设,通过灵活多样的教育和实践方式以及完善的道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其自身主观能动性,使其传统道德观念向现代道德观念转化,塑造出现代道德人格,为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提供道德层面的引导与保证,最终使农业转移人口具有现代城市的文明素质,完成农业转移人口在深层次意义上的转化。
“以人为本”有着丰富的科学内涵,在当代社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强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努力做到尊重农业转移人口的人格和尊严、保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利益、培养农业转移人口的道德主体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人。人的本质力量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得以确证,人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人类社会发展的目的都是为了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
以人为本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价值取向和基本要求,其主要任务是关心和照顾人的实际利益,培育和发展人的道德主体性,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具备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在进行农民工的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同样要坚持“以人为本”,一切工作要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首先,要做到尊重人的人格和尊严。尊重人,就是要尊重人之为人的根本权利,应当充分认识到人不仅仅是客体和手段,而且也是主体和目的。如果不能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思想道德建设就可能会迷失方向、失去意义。我们在进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尤其要注意这一点。因为农业转移人口是社会弱势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时常会遭受到职业歧视、教育歧视甚至是人格歧视等不公平的待遇,这会使农业转移人口在心理上产生自卑感和被剥夺感。如果我们在道德建设中不引导整个社会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的人格和尊严,消除对他们的偏见与歧视,道德建设的效果肯定会不尽如人意。只有采取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教育态度以及采用平等、民主的方法去进行农业转移人口的思想道德建设,把尊重人,理解人作为基本原则贯彻到农业转移人口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工作中去,思想道德建设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其次,要关心人的利益。利益主要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等几个方面,利益是道德的基础。马克思曾经说过:“‘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因此,我们在进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道德建设必须加强农民工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的物质利益问题。农业转移人口对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目前,他们在城市中的处境还是很艰难:有的还不能及时足额的领到自己微薄的工资;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难以公平地享受应有的城市社会福利,比如,子女上学,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费用减免和受教育机会的提供等。马克思主义认为,利益决定思想,群众的实际利益决定其思想进程。要想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思想道德素质就不能无视他们利益的存在,应该关心他们的切身利益,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只有如此,思想道德建设才具有现实可靠的基础。
再次,要培养农业转移人口的道德主体性。所谓道德主体性主要是指人在道德生活中处于主体地位,具有自觉的能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在开展农业转移人口道德建设过程中应突出农业转移人口的道德主体地位,培养农业转移人口的道德主体性,具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第一,它有利于增强农民工的道德责任感。主体不到位、不明确就会使得道德建设的目标落空。因此我们在进行农业转移人口道德建设过程中必须不断强化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意识,使农业转移人口在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评价和选择中增强道德责任感,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敢于承担责任。第二,它有利于农业转移人口增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道德意识。市场经济强调公平竞争,强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主体意识的农业转移人口,就会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赢得主动性和更多成功的机会,每个农业转移人口都可以通过诚实劳动追求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现代社会是一个强调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追求个体至善、追求社会公正与社会至善相统一的社会。每个人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完善自己的道德人格固然很重要,但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却是个体不断完善自我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十分注重个体道德修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最为根本的事情。它强调推己及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性,他们不会去克群,使群不致侵略个人的权利”。强调个体的道德修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忽视了对社会制度公正和合理的诉求,在某种情况下就可能会产生“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因而道德不能只追求个体人格的完善,而必须追求和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合理,只有这样,道德才能转化为改造社会的现实力量。”“传统社会道德的特征在于其封闭自守、单向一统、自然等级观念和心性伦理倾向。而现代社会的道德特点则首要在于它的开放多元、丰富交往、理性秩序和普遍可操作性程序。其中,理性与秩序是现代社会道德的核心和现代社会道德合理性的基础。”理性与秩序特征的形成,并非自然地产生,必须通过道德制度化过程获得实现,制度具有普遍性、群体性等特征,产生的是群体善。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也必然伴随着只注重追求个体善的道德向注重追求个体善与群体善相结合的道德的转化。
罗尔斯说,离开制度的正当性来谈个人道德的修养和完善,甚至对个人提出各种严格的道德要求,那只是充当一个牧师的角色,即使本人真诚相信和努力遵循这些要求,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好牧师而己。而一个道德的、文明的社会必须以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和正义的制度安排作为存在与发展的前提性条件。
制度伦理具有平等与公正的品质,它表达着人们对社会至善的追求,强调社会对个体的伦理责任,以追求社会公正与社会至善为宗旨。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群体来说,他们更渴望获得制度伦理的关怀。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由于受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影响,城市对农业转移人口采取了经济吸纳与社会排斥的双重态度,从而使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缺乏心理归属感。比如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不太公平的制度,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户籍制度的存在已失去意义。由于受户籍身份及其相关的各种福利待遇的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处境并没有因经济状况的改变而改变,他们依然处在城市主体社会的边缘,从而影响了他们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现代性转变。
随着个体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农业转移人口也开始有了期望社会公正和合理性的诉求,再加上现实社会生活中较大的经济收入反差,比较容易导致心态不平衡而带来一些消极的社会后果。因此,我们必须努力消除制度性障碍,从保障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的立场来强化对进城农业转移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与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道德建设所必须解决的制度伦理问题。
美国思想家阿历克斯·英格尔斯深刻阐述过人格现代化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他说:“当今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它的国民不经历这样一种心理上和人格上向现代化的转变,仅仅依赖外国的援助、先进技术和民主制度的引进,都不能成功地使其从一个落后的国家跨入自身拥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国家的行列。”这里的人格现代化也包含了道德人格的现代化。当代中国人正在从狭隘地域性的人走向世界历史性的人。在这种宏观时代背景下,我们要进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道德建设,必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道德人格现代化,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政治和“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文化为架构的乡土社会。传统中国人主要是依托家庭出身来获得一种难以靠自身的努力取得的“先赋地位”,他们所拥有的各种资源主要是通过家族、家庭的分配形式所获取的。传统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具有狭隘地域性特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一辈子守着那块相依为命的土地,社会交往仅仅局限于亲缘关系、邻里关系。这样就使得传统中国人具有典型的人的依赖关系,成为了狭隘地域性的人。
计划经济依然是封闭型经济。计划经济是从国家的需要出发通过行政手段来安排计划,个人的自主性空间不大,国家几乎包揽了一切,造成了个人对国家和集体的依赖性很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们仍然具有显著的狭隘地域性特征。要想改变这种境况就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改革开放,使中国纳入世界市场,迈向“世界历史”。马克思曾经指出:“每一个单独的个人的解放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序一致的。”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发展,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中国历史开始转变为“世界历史”,中国人也由狭隘地域性的人,逐渐转变为世界历史性的人。富有狭隘地域性特征的农民工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从较为封闭的乡村社会来到了开放的城市社会,他们朝着“世界历史性个人”迈出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一步。思想家英格尔斯通过对智利、阿根廷、以色列、印度、尼日利亚和孟加拉国六个国家6000人的研究,提出大众传播媒介、学校、工厂和城市经验等是实现人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最重要的背景因素。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社会的生活经历必将促进自身现代性品质的形成,我们所开展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道德建设就是要通过正确的价值导向、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促使其更为自觉地加快传统道德人格向现代道德人格的转化。
马克思曾提出著名的关于人与社会发展的“三形态”理论。他认为:“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依据这一理论,人格的历史形态相应的也有三种,即与“人的依赖关系”相应的“依赖人格”,与“物的依赖关系”相应的“独立人格”,与“个人全面发展”相应的“自由个性人格”。马克思的社会“三形态说”很好地说明了个体道德人格发展的三个阶段。
市场经济主体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和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由。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的农业转移人口的现代道德人格应该是一种独立的、平等的人格。首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交往的扩大,具有身份和地域限制性质的制度性壁垒正在逐渐被破除,他们从较为封闭的乡村社会来到开放的现代化城市社会。要在这个新的社会空间中求得生存与发展,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摒弃原有的依附性的道德人格,形成自主自强的独立的道德人格。
其次,农业转移人口的现代道德人格应该是一种具有平等性的人格。市场经济崇尚平等,它有助于农业转移人口平等地获得发展的机会,有利于农业转移人口平等意识的增强。从根本上说,平等观念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因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要求商品必须实行等价交换;市场交换以其特有的方式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和等级意识,客观上要求交换各方的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所以,马克思特别指出,商品是天然的平等派。而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也必须以全体社会成员的平等为前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城市市民应该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他们应该以平等的身份在市场上进行公平地竞争。
再次,农业转移人口的现代道德人格还应该是一种积极进取、敢于竞争、勇于创新的人格。传统中国社会处在以农耕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把“致中和”以及“和为贵”视为最重要的道德信念。到了计划经济时代,仍然由于实行高度的“计划”管理,一切经济活动服从于行政命令,缺乏内在的竞争机制。而“左”的思潮把竞争斥为“资本主义的产物”,认为“竞争必然导致两极分化、尔虞我诈”,导致整个社会道德沦丧,从而反对竞争。然而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基本制度原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观念必然会形成。而竞争在相当范围内培植进取心和首创精神。农业转移人口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较大,他们往往容易自我满足,故步自封,小富即安,缺乏必要的忧患意识。倘若农业转移人口要在竞争激烈的城市社会中寻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不断地积极进取,转变自己怕冒风险和墨守成规的处世态度。创新意识是现代人应当必备的最重要的素质。市场经济需要创新,它要求农业转移人口必须抛弃一切保守落后的观念,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和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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