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士荣
(浙江工业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 浙江 杭州 310032)
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浙江省委十三届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也“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核心战略位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浙江省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系列决策部署,2013年2~4月,浙江省教育厅组织课题组就浙江省实施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环境和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如何为浙江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服务,先后赴金华、富阳、台州等地实地考察,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研问卷、查阅文献等方式,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课题组认真总结浙江省高等教育服务创新驱动的实践经验,分析浙江省高等教育在支撑创新驱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做法,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创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具体对策建议。
最早使用“创新驱动”概念并作为一个发展阶段提出来的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他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将经历生产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四个阶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世情、国情和省情背景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教育,尤其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内在要求。
知识经济时代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氛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发布“2013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报告,瑞士连续三年成为全球创新能力最强的国家。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发布《世界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2)》黄皮书,2010年世界创新竞争力排在第1—10位的国家依次为美国、日本、挪威、芬兰、瑞典、瑞士、德国、丹麦、卢森堡和法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排名第14位。新科技革命和第三次工业革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未来综合国力竞争,将越来越取决于各国之间自主创新能力的消长。当前,世界主要经济强国纷纷将创新驱动发展提升至国家战略,将其视为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牛鼻子”。2011年,美国总统奥巴马推出了旨在确保经济增长与繁荣的新版《美国创新战略》,指出美国未来的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取决于其创新能力。2007年,日本发布长期战略方针——《创新25战略》,旨在通过创新,实现可持续增长。这是一项“社会体制”与“科学技术”的一体化战略,日本希望通过创新立国战略,借此成为世界领先国家中的一员[1]。2003年,德国提出“主动创新”战略,其核心内容是联合经济界和科学界力量,在研发领域缔结“创新伙伴”,开发出更多的高新技术产品,同时重点资助一流大学和主要科研机构,着力培育青年科学家[2]。
从国情来看,创新驱动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最根本和最关键的力量。我国经济将从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进入到一个以创新驱动为标志的时代。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制造业规模已经是世界第一,赢得了“世界工厂”的称号,但生产力总体水平仍然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原本依靠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的外延式、外生性发展模式难以为继,陷入低端产业的“比较优势陷阱”。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质量和效益上来,才能实现科学发展。因此,只有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才能不断增强长期发展的后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从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转向通过技术进步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创新驱动,从过度依赖人口和土地红利转向靠深化改革来形成制度红利,是我国工业产业链由“苦笑曲线”走向“微笑曲线”的关键。
从省情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最突出的特点是“民营+块状+专业批发市场”,这一特点决定了浙江省经济非常灵活,富有生机,但同时也导致浙江省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始终走了一条低成本、外延式和商业化扩张的道路。经济危机倒逼机制使浙江经济“低、散、小、弱”,增长缺乏后劲和抗风险弱等问题充分暴露,企业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完成转型升级,实现“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经济危机蕴涵新科技革命突破和产业结构重新调整。当前,浙江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省份、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新目标,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提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和实现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发明专利授权量、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五年倍增”的发展目标,推进“四大国家战略”,加快“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提升产业层次、提升技术和附加值、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损耗,是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的突出取向。无论是应对当前的经济困难,还是着眼长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浙江都必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是浙江的必然选择,也是科学发展的要求。
创新驱动的本质是科技创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驱动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关键在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力资源素质的提高。抓好了高等教育,就抓住了科技和人才这两大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浙江创新驱动和科学发展就会有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动力。从高等教育自身来看,作为促进知识创新、培育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基地和摇篮,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理应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勇担重任,有大作为。创新本质是基于知识的创新,而知识创新是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和职能,或者说是高等教育的“专利”,这就决定了高等教育是经济创新的源头和支点,同时也表明高等教育对经济创新具有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通常情况下,大学在技术进步中扮演着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不仅是培养产业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地方,而且是与产业技术进步密切相关的研究发现和技术的来源。”[3]高校服务创新驱动,一方面是高校对企业的支持,另一方面也包含着企业和行业对高校以及整个高等教育的促进。高校应坚持在发展中服务,在服务中发展,通过不断研发新技术,不断转化生产力,来导引科研和反哺教学,进一步形成科研、教学、转化的良性循环,以服务和贡献不断开辟高校自身发展的新空间。转型升级,不仅是企业和行业需要,高校同样需要转型升级。
2013年课题组先后对省内60余家企业和60多所高校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抽样调查的47所高等学校中,部属及省市属本科高校18所,占总样本的37%,高等专科及高等职业学校18所,占38%;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电大等其他高校11所,占25%,抽样数占浙江省高校半数以上。
对浙江省47所高校的问卷调查显示,29所高校(62%)对浙江省当地目前创新发展总体环境评价良好,主要表现为高校对接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能力较强(53%),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教育创新创
业载体配套较好;另一方面,36所高校(77%)认为浙江省科研成果转化的现状一般或较差,半数以上的受访高校对浙江省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表示不尽如人意(图1),这对于省内高校服务支撑浙江省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来说,是挑战也是良机。
图1 浙江省高校对当地创新驱动发展环境综合评价(n=47)
受访高校认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最重要的因素(见表1)在于转变思想观念(26%),其次是创新人才(25%)、体制机制创新(24%)和政策支持因素(12%);受访企业认为最重要的因素是科技创新(38%),其次是政策支持(26%)、创新人才(17%)和教育的支撑服务(11%)。企业方面,尽管对于人才按加权处理后综合占比相对显低,但加权前的分项占比为33%,可见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进程中,企业和高校对创新人才的重要性达成共识。
表1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最重要的因素
针对当前高等教育在创新驱动发展支撑服务中存在的问题,22%的受访高校认为最大问题在于体制机制束缚较大(见表2),高教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滞后、教育研究与产业及企业发展脱节、高校内外协同创新能力不足、创新人才培养不足等也是需要迫切解决的主要问题。在具体对策方面,26%的受访高校认为当前在教育领域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发展首先需要强化的政策措施是优化创新环境(26%)和加大创新投入(20%),此外需要加强推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创新人才支持、加快科技研发服务平台建设等。
表2 当前高等教育在创新驱动发展支撑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显示,目前高校改革创新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高等教育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21%)。与此相关,高校行政化程度太深、普遍缺乏应有的自主权、大学精神缺失等也是当前高校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提高创新人才教育质量,当前首先需要提高教师的创新实践能力(23%),切实改变理论教育与产业实践脱节的现状(见表3),要将高校的培养内容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改变重分数轻能力的传统培养方式,加强校校、校所、校企协同创新,通过整合创新要素,促进人才协同培养,加强学生创业教育的力度,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系统培养。
表3 当前高校改革创新中面临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根据问卷结果(表4),当前影响教育改革创新活动最主要的原因是学校本身缺乏创新战略的整体规划(25%)和缺乏学术创新带头人(25%);创新评价体系不完善和导向有偏差(19%)、创新投入不足(11%)等也是影响教育改革创新活动的重要原因。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浙江省企业创新投入明显不足。“技术知识由不同的行为者所创造。在德国,企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支出大约占R&D支出总额的70%,高等教育和政府部门(其他公共资助或赞助的研究机构、私人分营利基金会)分别占17%和13%。”[4]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分析,与发达的经合组织成员国相比,中国当前从研发投资中得到的社会和经济回报较低,“开发”比“研究”多,研发活动主要集中于实验开发,国内研发经费中只有1/4用于基础研究(少于6%)和应用研究,用于实验开发的经费超过75%,基础和应用研究的缺乏表明极少的研究可以产生发明专利;迄今为止投资在研发上的相当大的一部分资源被用于建立创新体系的“硬件”,研发投资的资本密集质在公共科研院所里表现尤为突出,这些机构大规模地更新了研究设备和工具,然而知识资本的累积并没有相应快速地增长[5]。这种情况在课题组的调研中得到确认,浙江高校整体情况大体如此。
表4 影响当前高校改革创新活动的原因
当前浙江省产学研合作最突出的问题是产业、企业与高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25%),此外高校缺乏有良好开发价值的创新研究成果、缺乏风险投资、在产学研利益分配上难以协调等也是当前产学研合作面临的主要困难(表5)。作为对策,23%的受访高校认为由高校派人参加企业设立合作研究机构是最有效模式之一,高校意向较多的产学研合作方式还有:由企业支付经费委托高校从事项目研究、企业与高校共同申请政府研究项目、校企组织产学研联盟、企业参与在高校建立的协同创新中心以及科技中介机构推动校企科技成果交易等。
表5 政产学研合作的困难及有效模式的探索
调研显示,构建高校主导的协同创新最大着力点在于建立健全以创新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机制(20%)(表6)。高校牵头协同创新中心根据产业需求发布课题,强化重大任务牵引的创新模式;推动跨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校所、校企人员有序流动;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构建风险互担和成果合理分配的机制;围绕协同创新的目标,培养高素质的领军人才和专门人才等都有望成为高校主导的协同创新的工作目标。
表6 高校主导协同创新的着力点
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首先需要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在2010年全省高校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上指出,我们的目标是建设教育强省,尤其是要建设高教强省,这个目标的内涵和指标要我们自己来界定,我们要有更多的教育内部的指标,同时要有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服务与率先实现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指标。浙江建设高教强省的内涵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浙江省高等教育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发展、壮大和提高,显著提升浙江省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各种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形成结构优化、特色鲜明、质量优良、功能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有若干高校和部分学科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部分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国内领先[6]。一个省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与该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密切相关的,当该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滞后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时,经济发展后劲就会受到明显影响,反之,则会成为当地经济发展强有力的助推器。
深入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坚持分层分类发展,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在不同层面争创一流,通过政策扶持、资源优配、重点投入等举措,建设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等教育投入联动机制,逐年增加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从根本上形成一种经济与教育互动共赢的良性循环机制。设立高等教育强省专项经费,重点设立高水平大学建设基金和协同创新建设基金,以“投法人”和“投项目”相结合的形式,分类重点支持部分高校的赶超战略。此外,财政投入经费,除了加大强度,还应优化投入方式和投入结构,切实把经费花在刀刃上,如增加直接服务于浙江省发展重大需求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改变生均拨款机制,按生均和师均相结合的方式对高校进行财政拨款。
全面实施“2011计划”是浙江省高等教育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抓手。“2011计划”是继“985”“211”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第三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工程,其核心部分是推动高校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通过瞄准更深层次产学研深度合作来设计,这不仅是教育系统内部的事情,还涉及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国际创新力量,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平台找到深度契合点,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发挥省“2011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努力构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级协同创新中心,重点支持在浙江省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升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协同创新中心,同时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给予人员聘用与评价制度、人才培养机制、招生模式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相对自主权和在科技计划、研究生招生、优秀人才计划、公派出国学习和交流等资源配置方面的倾斜支持;给予参与协同创新的企业相应财税政策优惠,引导浙江省企业面向区域重大需求,积极参与协同创新。落实“2011计划”专项经费,其将重点用于支持现有体制投资不能解决的问题,如高水平队伍组建、协同机制、学者流动机制、学生培养方式以及资源共享方式等。
鼓励建立一批沟通企业与高校、政府与企业的科技和行业协会,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职能,为高校科研人员和企业人员交流技术,企业向政府和高校反馈专业和行业性的需求提供信息平台。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积极推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依托高校成立作为中介组织的科技推广机构,集中转化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做好技术评价等服务业务。引导中介机构恰当定位,加强政府立法、执法监督,有效推进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扩大创新载体的辐射范围,让更多企业和高校加入到科技创新载体中来,实现校企更加有效的技术对接。
以评价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尽快形成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对高校中的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不同类型进行分类评价,推行开放评价,打破小部门、小单位的限制。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更多引入国际同行评价,着重评价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开发应根据需求导向,由代表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的企业专家,代表市场需求的用户评价,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等,避免技术创新目标的学术化倾向。
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校在学科设置与调整中,应多听取企业一线技术人员的意见,重点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并不断完善其课程体系建设,强化专业与产业、专业与就业的“契合度”,大力培养浙江省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海洋经济等领域的急需人才,更加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深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既有深厚的学科知识,又有敏锐的商业化眼光的创新创业人才。
发达国家产学研成功的实践表明,在产学研合作中,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以及高校自身的支持政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政府层面和高校层面,分别设立校企合作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参与校企合作,提高转化升级的能力和水平。对高校及其科技人员向企业转让科技成果或向企业提供其他服务所获得的收入,给予营业税或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并落实奖励高校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等服务经济的制度,加大对高校科技人员服务经济的奖励力度。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带职务技术成果创办企业,并允许其职务成果作价入股。鼓励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明确各级政府应用类的科技计划,要优先支持进入企业的科技人员申报的服务企业的研发项目。
高校和企业在继续加强合作研究外,应该进一步拓展合作形式,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校企对接,提升合作绩效。敦促企业聘请高校或科研院所的资深技术专家担任技术顾问,为企业技术诊断、技术引进、合作研究、并购等重大决策提供技术指导。在企业中建立技术讲座和学习制度,定期聘请高校科研人员为企业进行技术讲座。在有条件的高校中建立专门的专业技术与企业管理培训机构,组建相应的专家团队,为企业培训培养急需的各类技术与管理人才,鼓励高校接收企业访问学者。加强联系沟通,加大力度建设好现有的实习基地,同时继续建立新的实习基地,利用实习基地的发展促进校企的共同发展,寻求更多的合作机会。建立高校和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机制,尝试科研人员在高校和企业之间进行职业转换。建立校企之间的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源共享制度,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率利用。
浙江省是我国中小企业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利用高校技术优势,促进高校与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是浙江中小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渠道。由省科技、教育等主管部门牵头,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中小企业集群地区加紧建设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具有地区产业集群针对性的技术创新载体,积极吸纳中小企业加入到创新载体中来,争取使全省重要集群内的每家中小企业都能够与产业技术相契合的创新载体建立联系,便于获得创新载体的技术支持。由省级科研、教育、经济等主管部门牵头,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根据国际国内各产业市场的变化情况,重点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诸如“千名博士进企业”、“5111”专项行动等产学研服务活动,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诊断、技术讲座等活动。鼓励高校下派科技人员进驻中小企业,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解除科技人员派驻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动员和吸引高校科技人员到受金融危机影响深重、急需技术帮助的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开展企业管理问题会诊,向管理要效益。鼓励和动员高校与中小企业结对,建立长期、长效和全面的帮扶关系。
建立健全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财政、金融、人才、知识产权、技术入股、技术保密、市场准入、评估和鉴定等政策法规;深化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情报系统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健全高校科研成果的发现、跟踪和筛选机制,搭建高校科研成果与信息的供需对接、发布与交流平台。科技创新最需要资金投入的阶段——科学发现成果孵化为新技术阶段,是科研成果投入到市场最为薄弱的环节,应由政府引导,通过政府和企业出资,以企业、研究机构、高校、金融机构为核心,搭建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向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服务。这个合作创新平台应成为政府创新投入重点,科技金融的着力点,应构建以风险投资为核心的股权投资体系,促进产业资本、风险资本和智力资本的融合。加强中试基地建设,借鉴“斯坦福+硅谷”模式,提升高校自我发展和科研转化能力,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浙商+人才”的创新成果研发模式。借鉴日本政府出资创办中小企业大学校的经验,建立浙江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机构,通过系统的经营和技术人才培训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及员工技术素质。把知识产权等同于资本参与分配,特别是鼓励知识产权参与投资入股创业,通过实现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努力让各类创新主体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成果得到充分激发和涌现。进一步加大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力度,确保用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财政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设立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作为高校科研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支持技术基础好、市场前景广、产业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支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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