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教学价值的哲学思考

2014-08-06 10:37黄荣光
湖北教育·教育教学 2014年7期
关键词:客体主体价值

黄荣光

阅读教学从本质上讲,是阅读主体与阅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如果我们从哲学的角度来思考,那么它的价值就是指阅读教学的客体满足阅读教学主体需要的程度。判断阅读教学的价值,要根据主体的需要以及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这里,我们要把握三点:

一、阅读教学的主体是谁

从教学的双边活动来看,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但是,从阅读教学的具体过程来看,双主体并不总是平行发展的,而往往是教师主体从属于学生主体。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来取舍教材,根据学生的需要来设计课堂、选择教法。更重要的是,由于阅读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故学生才是阅读教学的真正主体。从本质上讲,阅读文本与教师教学相对于学生而言均是客体,其功能均是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只不过阅读文本相对而言是固定的,教师教学则是动态的或者说是能动的,其教学流程如下图所示:

<\\U01\本地磁盘 (e)\骆秋清\教育教学\2014-7\q2.tif>

从图中可看出,教师导读是手段,阅读文本是媒体,其最终目标是培养学生。阅读教学价值的大小,只能由学生来评判,而不能由教师来评估。“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没有主体的“心知”,教师哪怕讲得天花乱坠,也不一定有多大价值。

二、阅读教学的主体有哪些需要

阅读教学的价值取向,必须依据学生主体的内在需要。学生对阅读教学的需要绝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层次、多角度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掌握知识的需要。这是学生最基本的需要,包括对生字的认读、词语的理解、句义的分析、层次的划分、主题的概括、写法的把握等,“理解”是这一需要的基本特征。

2.陶冶性情的需要。对课文人生观的认识、情感的体验、美感的欣赏等均属于这一需要。例如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对保尔意志的崇拜,阅读《与妻书》时对烈士人格的赞美,阅读《窦娥冤》时对窦娥遭遇的同情等。“共鸣”是这一需要的基本特征。

青少年产生这一需要的原因是,他们生理的成熟与心理不很成熟的矛盾,迫切需要情感来平衡与化解,从阅读教材中汲取情感因素也是他们丰富情感生活的重要途径。其次,青少年人格还不完善、尚未定型,需要从社会参照系中寻找参照物来完善自己,文本就是重要的参照物。他们通过“共鸣”这一途径来发展自己的心智,完善自己的人格,陶冶自己的情操。

3.发展能力的需要。完成对一篇课文的解读不是终极目的,学生希望从典范文本的阅读中发现阅读的一般规律,掌握打开其它文本的金钥匙,真正发挥“教材无非是个例子”的功能。我们有些阅读教学,让学生茫茫然不知所措,同一篇或者类似的文章,小学这么教,初中、高中仍然这么教。学生学习了不少文章,碰到新文本,仍然望而生畏、不求甚解。这样的阅读教学,其价值能有几何?

阅读能力的提高,需要对阅读规律的探索。没有知识的类化、方法的迁移、视野的拓展,就不能真正满足阅读主体的需要。举一反三,是这一需要的价值体现,“迁移”是这一需要的基本特征。

4.学会表达的需要。写作是人类信息传递的重要途径,写作能力是人们不断追求的社会目标之一。阅读目的决不是单纯在“读”上,“读”是为了“写”。常有这样的现象,读到精美的句子,或者精巧的文章,许多学生跃跃欲试,迫切希望仿写一番。学会表达是阅读主体的高层次需要,是创造性阅读的重要体现。

在阅读教学中,教师理应把文本作为主体写作的范例,将读与写沟通起来,以读促写、以写促读。注意加强仿写训练(仿词、仿句、仿段、仿篇章、仿技法、仿修辞、仿结构等等),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仿写”是这一需要的基本概括。

学生对阅读教学的需要是多元的,故教学目的就不是单一的(不能只停留在知识层面上);他们的需要是统一的整体,故教学目的就不能任意分割(当然有所侧重);他们的需要是有层次的,故教学目的就不能一成不变(应该因文、因人而异)。

研究阅读教学主体需要的意义在于,它是确定阅读教学目的的决定因素,也是阅读教学有无价值的根本依据。在探讨这一问题时,要注意三点:其一,应区别阅读的需要与阅读教学的需要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均不相同,不仅主体对象不同,主体需要的价值对象不同,而且主体需要也不同。要防止混淆阅读的需要与阅读教学的需要,否则,容易导致教师阅读教学的需要代替学生阅读需要,或者学生阅读需要代替学生阅读教学需要这一不良后果,从而脱离阅读教学的正确轨道。其二,学生主体的需要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发展性或超越性,故确定阅读教学目的就不能只考虑现实性的一面,例如分数与升学;还应考虑超越性的一面,例如能力与人格。其三,学生主体的需要也是可变的,旧有的需要满足后会产生新的需要,已有的需要也会受某种因素的干扰而消失。因此,教师要注意引导与激发、培养与扶持,加强对学生需要的了解与调控。

三、客体如何满足主体的需要

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取决于客体的属性。在阅读教学过程中,存在两个客体,即阅读文本与教师导读。阅读文本属性是相对稳定的,当其作为教材固定下来以后,其功能是普适的,其特征具有相对非选择性(不能随意排斥于教材之外),而教师导读属性则是动态的,具有可变性与能动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支配性。即教师客体支配文本客体。教师客体可以根据阅读主体的需要,对阅读文本进行改造、取舍、再创造,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主体的多元需要。在阅读教学系统中,文本客体作用于学生主体,直接力量常常退居二线,代之以教师导读这一桥梁,可图示:<\\U01\本地磁盘 (e)\骆秋清\教育教学\2014-7\q3.tif>

同样,学生主体对文本客体的解读也往往不是直接的,而是在教师的引导下完成的。可图示:

<\\U01\本地磁盘 (e)\骆秋清\教育教学\2014-7\q4.tif>

同理,教师解读文本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发展学生,也可图示:<\\U01\本地磁盘 (e)\骆秋清\教育教学\2014-7\q5.tif>

根据阅读教学中双客体的属性及其关系,我们可以看出,要想提高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增大阅读教学的价值,关键在于改变教师导读属性。教师除了真正明确学生的内在需要以外,还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努力。

第一,对自我文本解读加以取舍。在阅读教学过程中,往往存在三种文本解读,即教师文本解读、学生文本解读和教师引导学生文本解读,而我们需要的是第三种。但是,在教学实践中,有些教师常常以自我文本解读代替学生文本解读,忽视了学生的内在需要和发展实际。教师的文本解读是建立在教师个体认知水平和主观需要基础上的,与学生的实际肯定有差异。因此,教师在进行阅读教学的文本解读时,要善于取舍自我文本解读,去掉那些贪高、求全、程式化的成份,以适应学生的发展需要。比如处理教材,照本宣科式的导读,其价值肯定不高,我们应该善于剪裁课文,不必拘泥于也不应拘泥于课文固有的程式,可以“中心开花”,也可以“后发制人”,还可以“一字生辉”等等,让教材为我所用,为发展学生所用。

第二,不断改进导读方法。教师客体属性的改变,更多地体现在教学方法上。要想不断提高学生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需要不断改进导读方法,以灵活的而不是呆板的、多样的而不是单一的、鲜活的而不是僵死的教学艺术,来创造阅读教学的最大价值。

第三,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阅读教学。在阅读教学价值的主客体关系中,教师导读的客体属性是学生主体需要的价值对象,而学生主体的需要则表现为对教师导读客体属性的价值认识。学生的需要如果同教师的教学相分离,则这种教学是无价值的;同样,教师的教学如果不能获得学生的认同与接纳,那么这种教学也是无意义的。因此,教师要千方百计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引导他们积极地参与阅读教学,不断提高他们对教师导读价值的认识,进而深刻认同与实践、接纳与内化。这样的阅读教学,其价值可谓大矣。

阅读教学的价值最终体现的是学生主体的需要和教师导读客体对学生需要的满足程度,因此,其价值取向就必须是学生主体的内在需要。只有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多元需要,才能收获阅读教学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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