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冉++++
摘 要:大学生自杀已逐渐成为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有众多研究者对大学生自杀的原因进行研究。本文对引起大学生自杀的影响因素进行探讨。主要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心理因素以及情境性诱因等。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高校应继续加强生命健康教育、建立对话机制、培养专业的心理教师等。
关键词:自杀行为;影响因素;综述
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的激烈,大学生面临着学业压力、经济压力、家庭压力、恋爱就业等问题的困扰。而大学生心智的不成熟往往使学生们在面临危机事件容易悲观冲动,甚至做出放弃生命的举动。大学生自杀日渐成为值的关注的社会现象。许多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对大学生自杀行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大学生年龄一般在18~25岁,翟书涛[1]认为大学生的自杀概率高于同龄的其他年轻人2~4倍。崔玉华[2]等对1991~1995年间8所北京高校28名自杀大学生的分析得出高校大学生平均自杀率为9~24/10万之间。马建清课题组[3]对杭州高校学生问卷调查可知,1390名大学生中17%曾有自杀或自伤的想法或行为。自杀对当前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形成了巨大的威胁,其影响结果是有严重危害性的,理应受到学校、政府的关注。
一、自杀的界定
文化人类学家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以群体、种族为主体研究自杀现象。认为:“自杀是一个人自愿地、故意的杀死自己的行为,同时也包括任何人杀死自己的意愿或倾向,自杀包括个人的、团体的甚至民族的自我毁灭的行为”。
社会学家Emile Durkheim(1987)将自杀定义为:“由死者本身完成的主动或被动的行为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的结果”。[4] Emile 更多地强调自杀的个体性以及死亡的结果。
从心理危机角度界定自杀则主要强调行为主体的心理危机状态,“蓄意的”自杀意念以及行为动机。指一主体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下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这一界定在大学生的非正常死亡个例中更为常见。
综上所述,自杀是一种行为,如同心理学家Diekstra R [5]所说,自杀是杀死自己的行为,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执行者本人完全了解行为的严重后果。
大学生是家庭的希望,是将来社会发展的依靠力量,大学生自杀现象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不仅给自杀者本人带来强烈的身体伤害甚至生命的终结,而且给周围的亲人、朋友、同学造成极端强烈的心理冲击,同时也给高校带来了不良声誉。研究大学生自杀的影响因素对大学生的身心发展以及高校教育工作都有所助益。
二、大学生自杀的影响因素
1.生理因素
一些大学生由于长期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产生强烈的挫败感,心境低落、悲观厌世、生无可恋最终导致放弃生命。郭黎岩[6]等研究表明,大学生自杀影响因素中身体疾病作为直接影响的占8%。Wechsler (1994)提出美国大学生比其他国家的学生酗酒的比率高出4~5倍。长期酗酒使学生精神不振,自杀比率增高。Barrios(2000)在对美国大学生的研究调查中得出1.4%的自杀行为者考虑自杀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并在此过程中具有长期的身体不适,以及酗酒等不良习惯。
同样,遗传性疾病以及精神分裂症等心因性疾病,由于它的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等特点也成为大学生自杀的重要诱因。Rich[7]研究提出,精神疾病是自杀的高危因素,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杀比率比正常人高出20多倍。Roy [8] 对243例自杀家族史阳性的精神病人进行追踪研究, 发现48. 6%的该类患者发生自杀未遂。而无家族自杀史的精神疾病患者自杀比率高于正常人但明显低于有家族自杀史的患者。证明自杀家族史使各种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杀风险增加, 自杀像一些遗传疾病一样具有家族遗传的倾向。
2.心理因素
(1)非理性认知。大学生正处于人生的第二次“断乳期”,身心发展尚不成熟,遇到挫折容易产生极端化思维,进而做出冲动性行为。有研究者认为,强烈的自杀意念与不恰当的归因和错误的、歪曲的非理性的认知有密切关系。典型的非理性认知有“绝对化思维”“糟糕之极”“过度概括化”等。
Baechler (1975)提出的逃避自我理论,由Baumeister(1990)补充,从认知的角度分析大学生自杀的原因。他认为负性事件可能因为期望高而不切实际,产生挫折,不合理的内归因将对事件的消极评价转化成自我责备。为减少责备的痛苦而降低认知策略、降低自我评价,并产生焦虑抑郁的情绪。长期的消极情绪容易让人丧失生活的意义。大学生的思维敏感性强,冲动性强,往往有美好的憧憬,“我一定要达到某个目标”。但现实一旦失败,对负性生活事件的承受能力弱,情绪容易动荡不稳,负向情绪走向极端,“我没有希望了”,长期的悲观绝望最终导致自杀。
(2)人格缺陷。法国社会学家Durkheim 认为,自杀可分为三种类型:利己性自杀,失范性自杀,利他性自杀。三种自杀类型实际上隐含着共同的人格基础:孤僻、冲动、退缩、生硬、敏感、自忧等。如果这些特征发展到极端,容易形成异常人格,产生极端想法与行为。人格是在遗传的基础上通过同环境、教育的相互作用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人格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人格特质是影响自杀的重要因素。具有边缘性人格和反社会型人格的人往往较正常人有较高的自杀倾向。
高宏生等[9]研究认为:人格是自杀意念的基础性因素。具有神经质倾向的人有强烈的情绪反应,容易产生自杀意念。神经质倾向者往往采用过激的应对方式,并因一些一般人认为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形成心理压力。一些单纯的内向或外向的人格特征也会在特殊情境下产生自杀意念。
(3)应对方式。应对方式,是指在应对过程中继认知评价之后所表现出来的具体的应对活动。当前普遍将应对方式分类为积极的认知应对、积极的行为应对以及消极的回避应对。大学生对挫折的应对方式关系着个人的生活水平。有些学生由于成长过于顺利,抗挫能力弱,遇到挫折时会选择消极的应对方式,退无可退就会将攻击性指向自身,容易导致自杀行为。
有研究者表明,大部分大学生在遇到挫折情境时,例如失恋、挂科等会采用寻找问题原因、解决问题的积极的应对方式;也有大学生会选择退避的应对方式。面对困惑时,不愿暴露隐私或害怕被贴上标签,不愿求助,对老师同学的关心回避不理。一个人“钻牛角尖”,长期的心理矛盾,最终引发自杀行为。
3.情境因素
(1)学习压力。大学生的主要社会活动就是学习,在当前大学扩招,部分学校依然强调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性,把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的最主要标准,大学生学业任务繁重,学业压力也成为大学生目前最为普遍的压力源。
在大学里,远离家庭进入集体生活,教师的授课方式、学习内容、学习方法都与高中时有所不同。有些学生在进入大学后无法适应大学的生活状态,在各种竞争中处于劣势,消极的情绪状态导致自信心下降,自我效能感降低。如果个体的消极情绪郁结容易引发自杀行为。甚至有研究[10]表明由于学习压力引发的自杀行为占大学生自杀总人数的20%。
(2)就业压力。由于社会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学历贬值现象等使大学生面临着“毕业就失业”的尴尬现状,十几年寒窗苦读却无法顺利地找到一份安身立命的工作,理想的落差、竞争的残酷,使大学生不得不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
走出校门面对激烈的竞争,都会有些恐慌。有些学生没有这个勇气承担生活的压力,当即将离开庇护、独立面对生活的时候产生的恐惧没有得到正确的缓解,而选择结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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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感问题。情感问题是大学生面临的另一重要问题,大学生对异性产生好感属于正常,但由于思想尚未成熟,在情感不如愿时容易冲动作出一些过激的行为。爱情是甜蜜浪漫的,而生活现实有时也是苦涩的。失恋容易使人产生长久的苦楚。大学生心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失恋的痛苦有时会使人无法承受甚至绝望。南京危机干预中心的调查研究表示恋爱造成的自杀人数占总调查案例的44.2%。在这些问题中,高校心理健康工作者应该引起重视,在日常生活中,以及课堂教学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学习正确的面对情感危机。
(4)家庭因素。家庭是人的第一课堂,家庭在很多层面影响着个人的成长。首先是家庭教养方式。例如,专制式的教养方式容易使孩子没有自主判断能力,容易性格懦弱或是过分偏激;溺爱型的家庭教养方式使孩子不能自理,大学过程中不容易融入群体,无法独立地生活。国外有研究表明, 在家庭中欠缺社交技巧是导致自杀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另外,单亲家庭,家庭经济状况等都会影响学生的心理水平。孟庆恩[11]对8个大学生自杀个案分析中,其中4例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生,这类学生沉重家庭经济压力是造成自杀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为此,许多学校也提出了许多针对特困生的减免政策,有利于帮助学生应对困难。
三、建议
尼采说,“人只有找到的自身生存的理由,才能承受任何境遇。”大学生自杀已成为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在受到关注的同时,高校应该采取措施避免悲剧的发生。
1.加强心理咨询覆盖面,开展生命教育
高校教书育人,与其因病寻医不如防患于未然。利用讲座、开设生命教育课程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能够逐渐拥有健康的生活状态,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台湾、香港有些大学专门开设“生命伦理课”,教育学生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树立正确的生命观。
同时,训练学生掌握自杀干预的技巧。我们认为,目前在高校针对大学生特点,开展包括生命意识、生存能力和生命价值升华的生命教育十分必要。
2.加强教师与学生的“沟通对话”
机制
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辅导员应多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内心需求,及时发现一些潜在的心理危机,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在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化解学生的内心防御,真正将老师当做可以说心里话的朋友,更加能够感受到来自学校和师长的关怀。采用多种沟通方式、多种沟通工具,在宽松的条件下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
同时,学校应系统建立由朋辈团体、学院、学校共同组成的三级心理防御系统,朋辈团体、心理委员在日常生活中细心观察,关心同学;学院辅导员在心理委员的协助下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一些重要问题辅导员应及时向学校有关机构寻求帮助。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学生的心理素质,帮助学生应对困境。
3.加强心理辅导员的专业技能
专业的心理教育工作者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对心理危机学生做出判断,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将心理危机的危害降到最小。学校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往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处理事故,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在危机状况下,专业的教师是十分必要的。
学校应加强专业教师以及辅导员的培养。通过辅导员对学生的了解和疏导,增强学生的生命意识。组织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加强教师影响力和感染力。建立专业的心理辅导队伍,帮助学生正确的认识心理辅导,有助于学生主动寻求帮助,减少危机事件发生。
参考文献:
[1]翟书涛.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194.
[2]崔玉华,方明昭,马长锁.大学生自杀者社会心理因素和临床特点[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8(3).
[3][10]马建清.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与实务[M].杭州:杭州出版社, 55-64.
[4] Emile Durkheim.自杀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5] Diekstra R.The epidemiology of suicide and para suicide (A). Preventive strategies on suicide. L eiden : Brill,1995:134.
[6]郭黎岩,王 冰,王 洋,朱丽娜,王红艳.大学生自杀心理与行为及预防对策的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6 ( 3):264—267.
[7][8] DanntaWasse man主编.自杀:一种不必要的死亡[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3:189—194.
[9]高宏生,曲成毅,苗茂华,等.大学生自杀意念的社会心理影响因素研究[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3 (9):765—768.
[11]孟庆恩.大学生自杀问题与危机干预的研究[J].健康心理学杂志,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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