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壮+刘源
摘 要:从“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的组成及其物流成本控制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中国超市“农超对接”产销模式中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提出其供应链成本控制模式。最后,针对 “农超对接”供应链分析了相关成本控制措施。
关键词:成本控制;供应链;农超对接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0-0017-02
引言
“农超对接”是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农超对接”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为宗旨,以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为总体要求,把“农超对接”作为发展现代流通、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任务。发展“农超对接”,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成本,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和保障供应,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改变长期存在的“中间笑,两头叫”畸形现象,最终达到生产者、消费者、商家三方得利共赢的目的,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优质农产品需要寻求更广阔的市场,农超对接由此诞生。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农超对接模式不仅可以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同时,还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通过直采可以降低流通成本20%~30%,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一、农超对接的供应链成本控制分析
超市农产品“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主要是针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在该模式下,生产基地、超市企业、物流中心等逐渐发展成农产品流通的主体,组成以成本控制为中心的供应链。尽管供应链模式组织原则不同,但对于大型超市企业供应链组织来说,都可以成为其“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体系的一部分,从而适应不同的成本控制环节和业务类型。归纳来看,它们主要通过以下途径降低供应链的成本:(1)稳定可靠有农产品供应源;(2)优化供应链业务环节;(3)通过供应链联盟减少达到规模经营,实现长期合作;(4)通过开展一体化成本控制。但是,由于“农超对接”产销模式在中国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1)“农超对接”模式较单一,供应链整体效率还比较低;2)农民对“农超对接”参与意识较淡薄,相关配套体制机制还不健全;3)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等技术与装备有待提高;4)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还没有有效实施应用。由此可见,供应链成本控制是一个体系,必须从整体上把握和控制“农超对接”供应链整体成本。
二、中国超市“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模式
目前,对供应链成本构成和相关研究结论已经较多,具有代表性结论为:供应链委员会认为供应链成本的主要构成是运营成本、存储成本、信息成本和附加生产成本等;另外,一些学者认为供应链成本包括订货成本、购买成本、存货存储成本、仓储成本、运输成本、管理成本、交易成本、资金转移成本、信息成本、财务费用、经营成本、供应链相关的机会成本和整合成本等。
(一)大型超市“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体系
基于前人的研究结论,结合农产品供应链的特点和各个交易环节发生成本的情况,在超市“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体系中,将对超市农产品“农超对接”供应链影响较大的交易成本和损耗成本归入核算体系,将农产品供应链的成本分为交易成本、作业成本、损耗成本。
(二)超市“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模型
基于上述“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分析,我们提出了成本控制模型:从生产与运作和保障机制两个方面来控制供应链成本。在生产与运作上,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及时更新供应链技术与装备,提升员工的认知行为和技能,实现专业化分工,改善工人中存在的“磨洋工”情况。建立一套完整而具有实施价值的保障机制,实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让员工有被信任的感觉,培养其忠诚度;企业还可以采取新型的领导方法和适当的奖励,激励员工,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三、农超对接中的问题和对策
国家在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通货膨胀的形势下大力提倡和推广农超对接这种新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目前已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据商务部6月26日新闻发布会介绍商务部从2008年开始推动农超对接的试点,到2011年年底,中央财政总共安排了7亿元的资金,在19个省市支持1 000多个农超对接试点项目,目前开展农超对接的连锁经营企业已经有800家左右,从业人员已经有200多万。与超市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突破了1.56万个。但农超对接仍存在一系列突出的问题。
(一)农业合作社自身建设的滞后
由于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农业生产率较低,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偏小,往往难以满足超市集中大规模采购的需要。农产品的质量品牌意识较淡,难以满足现代都市市民的高品质要求,也没有通过创建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美誉度的长远意识。农业合作社本身是一个法人组织,对内担负着对合作社各农业户的技术指导,规范生产的职能。对外则担负着代表各农户和超市的沟通议价职能。这需要在农业合作社内有专业的农业技术能手、管理能手、营销能手。专业能手在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中不可或缺,国家和有条件的合作社应该主动把专业的人才吸引过来,促进农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现代化。
(二)进超市后的费用过多,普遍存在货款拖欠
虽然通过直采,流通环节的费用大为降低,但是在农产品进入超市卖场以后却存在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比如进场费、促销费、赞助费、宣传布展费等。农户的传统交易习惯是现金交易,而在农超对接中常用的付款方式是农产品到达门店后几个工作日甚至更长的周期,使农户垫付的周转资金过长,挫伤了农户农超对接的积极性。endprint
(三)政府的宏观政策扶持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1年“两会”期间,商务部、农业部已经联合印发《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建设改造与农超对接相适应的专业生鲜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等农产品流通设施,改造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区。这些政策无论从优惠力度还是普及面上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在宏观上制定全面的详细规划,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优惠。首先,建立供需信息平台。最方便快捷的信息平台莫过于网上电子信息平台。政府以自己的信誉作担保可以提高信息的信誉,同时大规模的供需作息收集、发布、整理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需要政府出面进行统筹施行。此外,政府还可以牵头办农业洽谈会、展销会进行推介。其次,给予税收优惠政策。超市农产品经营按税法需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同时可以抵扣13%的进项增值税,由于超市农产品购货区域的分散或者农业合作社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一些原因,进项增值税的抵扣存在一些困难。国家可以考虑直接给农产品的进销给出优惠税率,此外农产品的成本中包含有运输、仓储、检验等各个环节,在这些环节上也需要制订一些优惠税收政策,切实直接有效地降低农产品的成本。再次,推广现代化农业。农超对接的发展的基础是农业的发展,农业发展的根本在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业现代化是一个系列的宏大工程,包含有制订稳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农业技术的进步、农业人才的培养、农业品牌营销、农业信息化建设等。
(四)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
在一些农超对接项目中存在一些超市凭借在在农超对接中的强势买方地位,掌握农产品销售渠道,借此压低农产品收取时的价格,而增加销售价格。一套合理而稳定的利益体系应该是农民增收、超市获利、消费者得实惠,三方获利。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该通过一些好的组织方式,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结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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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高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