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飞 李双雁
美国肯塔基州教师评价体系述评
李双飞 李双雁
美国肯塔基州教育部依据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基础教育提出的要求,对教师评价体系进行全面改革。修订后的教师评价体系标准具体详细,评价方法多元有效,评价过程完整有序,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质量具有积极作用。我国可借鉴美国肯塔基州教师评价体系的经验,将评价目标致力于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进一步加强评价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全面性,并为教师提供足够的改进机会。
美国;肯塔基州;教师评价;学习质量
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教育法案中提出:“每个班级都应当拥有高质量的教师,因为只有高质量的教师才能确保所有学生的成功”,“教师的素质决定了教学的质量。这些素质包括:教师职业道德、知识基础、人际交往关系、教学组织能力等”。基于此法案,美国肯塔基州教育部将教师质量视为基础教育发展的关键,并对教师评价体系进行了全面改革。其主要目标是通过提高全州教师的教学水平,确保所有学生都能获得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获得最大的发展和进步。本文将着重阐述美国肯塔基州教师评价体系的标准、过程与方法,以期为我国教师评价改革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美国肯塔基州在原有教师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美国肯塔基州共同核心标准(Connecticut’sCommonCoreStandards,简称CCS)》和《美国肯塔基州教学共同核心(Connecticut’s CommonCoreofTeaching,简称CCT)》(其中,CCS明确界定出肯塔基州对所有学生学习确立的高期待,CCT则界定一名专家型教师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做了进一步修订。
新的教师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三个维度,即教师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和课外活动能力。每个评价维度下有具体的评价标准,每个评价标准包括更加详细的评价指标,从而使该评价标准更清晰,更具有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评价者将依照上述评价标准对教师作出合理的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典范”、“熟练”、“发展中”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美国肯塔基州教师评价过程至少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环节。
(一)目标设定会议
评价开始前,评价者要向教师介绍评价的主要目标、基本过程和评价方法,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供教师熟悉和学习;然后,召开目标设定会议,组织教师专题讨论教学目标,指导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能力、州和学区的相关要求、教师评价标准以及学生的学业水平等,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教学目标和个人专业发展领域。
(二)收集信息
肯塔基州教师评价体系采用多种方法,全面收集各种数据和信息,以期对教师作出公正、有效的评定。这些评价方法没有严格的实施时间,可根据教师的实际教学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贯穿评价过程始终。
美国肯塔基州教师评价标准[1]
1.课堂观察
评价者深入课堂,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和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观察,并依据评价标准作出合理评定,其中,包括至少一次正式课堂观察和两次普通课堂观察。正式课堂观察是指在观察前要召开观察前会议,评价者和教师都要明确课堂观察的重点内容、评价标准和观察时间等;观察后要召开观察后会议,评价者要及时为教师提供口头和书面的反馈信息。普通课堂观察是指随机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观察,并为教师提供反馈信息。
2.同行评价
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教师代表也需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及其他相关方面作出评定,为教师评价提供信息,并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及时与被评价教师沟通。
3.学生和家长反馈
肯塔基州特别重视来自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反馈,因此,在评价过程中不定期采用问卷调查或访谈等方法,收集家长和学生对教师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
(三)中期检查
在学年中期,评价者负责组织一次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两个部分:第一,教师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教学情况、评价者提供的反馈信息等内容,对前期教学实践进行自我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向,形成一份自我评价报告;第二,教师要提供自己收集的关于学生学业成长的数据和信息,结合年初目标设定会议上确定的教学目标和发展领域对照检查和分析,以便做出有效的调整和改进,确保在接下来的教学实践中收到良好的效果。中期检查的主要目标就是保证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具有及时准确的认识,充分发挥形成性评价的导向和调整功能。
(四)总结性评定
评价全部结束后,评价者要对教师进行总结性评定。该环节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教师自我评价和总结会议。教师首先需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数据对自己的教学情况进行分析和评论,对目标设定会议上确定的评价目标和发展领域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并形成一份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至校长。教师完成自我评价后,评价者将根据自己收集到的评价信息和教师自我评价报告对教师作出总结性评定。最后,校长负责召开总结会议,通报评价结果,并组织评价者和教师对评价信息进行讨论和交流,包括教师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建议等内容。
会议结束后,评价者须完成一份总结性评价报告,上交至学校和学区相关部门。地区教育委员会将与学校一同,为评价结果为“发展中”和“不合格”的教师制定个体发展和改进计划,并提供足够的支持和帮助。[2]
1.评价的目标应致力于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
肯塔基州教师评价的目标非常明确,即致力于通过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以改进学生的学习质量。通过评价,教师不仅可以明确自己存在的不足和优势,还可以根据同行、学生和家长的反馈不断调整和改进教学,从而不断完善和提升自我,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教师,有关部门将为其制定“个体发展和改进计划”,并提供足够的专业支持,使其能够有效调整和改进教学水平。而我国教师评价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考察和检验教师的教学水平,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忽略了如何通过教师评价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因此,我国应把教师评价的核心目标放在“通过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提高学生学习水平”上,减少单纯的甄别和评选。
2.评价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全面性需进一步加强
肯塔基州充分依据CCS和CCT,对教师评价标准进行改革和调整。新的教师评价标准包括三个维度,即教师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和课外活动能力,涉及内容全面详细;每个评价维度又包括具体的标准和指标,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从而确保评价者对教师作出全面、公正的评价。肯塔基州教师评价的标准既包括教师的认知因素,又包括教师的非认知因素;既包括教师的一般性教学能力,又包括交流合作和专业发展能力;既包括课堂上的能力和表现,又包括课外的一些能力和表现。评价标准包括三个维度,每个维度都有具体清晰的指标描述,这样全面的评价标准能够确保对教师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而我国教师评价标准多为课堂教学和专业发展等认知因素,忽略了教师的交流合作、问题解决等非认知因素,内容比较单一;评价标准指标描述不够清晰,在实施的过程中比较缺乏可操作性,这些方面需要做进一步改善。
3.需为教师提供足够的改进机会
肯塔基州教师评价充分发挥形成性评价的功能,为教师提供足够的改进机会。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教师需进行一次中期检查,通过自我评价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改进。总结性评价之后,即便评定结果为“发展中”和“不合格”的教师,也仍有一次改进机会,地区教育委员会连同学校一起为其制定合理的个体发展和改进计划,并为其提供足够的支持和帮助。目前,我国教师评价仍以总结性评价为主。在评价过程中,教师暂时没有机会做及时修正和调整。而且大多数学校不能为教师提供足够的专业支持,从而影响了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因此,对教师的考核和评价不应只限于总结性评价,要重视和倡导不同阶段的形成性评价,可以采用中期检查、教师自我评价等方式,为教师提供及时的反馈信息,从而确保其做出有效改进。
[1]刘振中.美国肯塔基州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探析[J].教学与管理,2011(3):87~88.
[2]Connecticut Guidelines for Educator evaluation.The Connecticut State of Education[EB/OL].http://www.sde.ct.gov/ sde/lib/sde/pdf/rfp/connecticut_guidelines_for_educator_evaluation.pdf,2012-06-22.
责任编辑/林 洁
G451.1
A
1674-1536(2014)03-0021-04
李双飞/沈阳音乐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的管理和评价。(沈阳 110004)
李双雁/沈阳音乐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