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青 黄薇
【摘要】目前我国小微企业面临着融资难、成本高、税收负担重等一系列的发展困境,国家因而出台了相关的免税政策来帮扶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这将有利于小微企业减轻负担,也有利于促进就业激励创业。然而,此项免税政策也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有些免税细则没有规定清楚,行业普及不均衡,优惠力度较低。本文结合小微企业的免税背景,通过对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利弊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完善我国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出发、来促进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体系的不断完善,对免税政策提出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 免税背景 免税政策
前言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国家也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帮扶小微企业走出发展困境,实现发展壮大。2013年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这一免税政策将会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切实减轻税收负担,为我国超过600万户的小微企业带来实惠。
一、小微企业免税背景概述
(一)小微企业的发展困境
1.融资难。小微企业由于自身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资信度不高、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很难从正规银行体系获得贷款。同时,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愿贷款给贷款额度小又分散的小微企业,因为这样会增加银行的成本。这样一来,不少小微企业为了维持生产经营不得不转向民间借贷,但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这些因素都会使得原本就资金不足的小微企业融资更加困难了。
2.成本高,利润减少。随着近几年来通货膨胀的不断上升以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人力成本、原材料成本不断上涨,大大提升了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加之小微企业普遍缺乏核心技术,议价能力低,难以抵御市场风险,从而使得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被大大压缩。如果高成本问题得不到控制,就将导致大批小微企业面临倒闭。
3.税收负担重。目前,我国的小微企业除要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外,还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税种,费包括教育附加费、水资源费等。据全国工商联的统计,截止到2011年底,面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性收费的部门仍有18个,有关的收费项目达到了69个大类。由此可见,小型微型企业的税费负担是很大的。此外,小微企业征税制度的不合理容易产生重复征税问题,也使得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大了。
4.人才匮乏,用工难。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实力不足,经济能力弱等原因,不能解决好人才保留、长期职业规划等问题,同时有些企业严格守法意识不强,难以履行好自身义务,在招聘人才时随意性大,容易引起劳资纠纷。而高级人才对薪酬要求较高,小微企业难以承受。这些问题都造成了小微企业人才匮乏,用工难的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5.管理不规范。小微企业一般都是私营和个体经营企业,企业主的素质不高,由于企业成本和规模的限制,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管理决策时常随意变动,加上财务制度不健全、用人制度不规范,使得小微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我国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回顾
为了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国家因而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的政策。特别是2011年以来,在本来原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政府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
二、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有利影响
(一)对小微企业内部的有利影响
1.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经营成本。税收负担重,经营成本高是小微企业面对的发展难题,免征两税能够直接减轻企业的税负,降低其运营成本,从而能增加小微企业的利润,使企业拥有更多的资金去进行进一步发展。对于小本经营,只靠几万元资金维持运营的小微企业来说,一年能省下的几千元税费就显得比较重要,特别是对于那些在盈亏线上挣扎的企业,免税政策或许会使他们处于亏损的局面得以改变。
2.增强市场竞争力。小微企业通过减免两税,可以拥有更多的精力用于企业的扩张,同时也可以促进小微企业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壮大。
3.间接解决了融资难问题。迫于生存发展的压力,小微企业需要融资来进行发展,融资难问题一直都困扰着小微企业,相比于其他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的成本更高,融资能力较弱。对小微企业免征两税后,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其运作资金及可支配收入,从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
4.促进小微企业从偷税漏税走向合法经营道路。由于小微企业所要承担的税收负担较重,从而迫使不少小微企业想尽办法来躲避税费,另外,繁琐的纳税程序与众多的征纳税目也容易使得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小微企业采取偷逃税款的行为来减轻企业负担。所以,对小微企业免征两税的政策不仅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也减少了相应的纳税程序,从而有利于帮助其向合法经营的方向改进。
5.节约纳税成本。在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小微企业需要拥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才能够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又由于受到雇员数量以及纳税成本高的限制,再加上小微企业数量较多,因而,从总体上看,减免小微企业税收将会节约一大笔纳税成本。虽然在实行减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后企業在程序上仍然要履行一定纳税申报手续,但与之前需要缴纳税款而言,纳税的成本要节约不少。
(二)免税后的外部有利影响
1.促进就业。据统计,在城乡地区,大约85%的就业岗位是由小微企业提供的,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在充分配置劳动力资源和提高社会生产力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另一方面,相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小型微型企业的管理成本低,灵活性强,容易吸收就业,有利于提高居民的收入和保障民生。对小微企业减免税收,减轻其负担,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小微企业发展了从而又能够大大的缓解就业压力,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
2.激励创业。由于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灵活性强、创业成本低等一些特点,一直在创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另外,小微企业是大企业的摇篮,成功的企业家都有从小微企业逐步成长的经历,小微企业为锻炼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企业家精神提供了平台。可以说,小微企业的拼搏创新,为带动产业生产技术升级、促进实体经济结构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1]对小微企业免税,降低了创业的成本,将会极大的激励一些人去创业。
3.体现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对于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是非常重要的。关于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缺乏公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同等规模的小微企业,由于组织形式不同,却要承担不同的税负。第二,产业不同税种也就不同,税收负担的轻重也有所差别。现行税法规定,从事制造等行业缴纳增值税,纳税主体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分别为17%和30%。小微企业多数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服务业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按行业不同分3%~5%、5%~20%三种。因此,从税率上看,相对而言,同等规模的小微企业,缴纳营业税的服务业税收负担要比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业重。[2]对小微企业免征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税收的公平性,以更好地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
4.节约征税成本。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类规模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税务部门日常税收征管负担日益加重。尽管小微企业缴税数额不大,但花费税务部门的征税成本却不低。从日常税收征管角度看,税务部门要按月或按季受理小微企业的纳税申报,整理相关小微企业的纳税资料,适时检查或审计小微企业纳税是否属实。从征税收益与征税成本对比角度看,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可以大大节约税务部门的征税成本。[3]
三、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弊端
(一)免税政策中存在尚未明确的细则
1.两万元是免征额还是起征点不明确。免税规定中只强调了是对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两税,但并未说明这两万元是起征点还是免征额。税法中都对起征点和免征额做了不同的规定,起征点与免征额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混用。
2.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在免税范围之内不明确。对于核定征收的企业,在税收上就有一定的折免,是否还能享受免征两税的优惠没有明确规定。
(二)认定标准过于严格
符合免税政策规定的首先要是小型微型企业,又不能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混淆。其次,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这两项标准对于很多小微企业来说不易达到。工信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分行业规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认定范围,不同行业的划分标准不同,这给企业在划型上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此外,按月销售额来免税的话,一些小微企业的月销售额会存在高于2万元的月份,那么就不能享受免税了。
(三)行业普及不均衡
这项免税政策并没有分行业制定免税标准,由于不同行业的成本、利润额度大小不一,月收入2万元的标准只适用于从事食品、小日用品贸易的小店。而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工业等行业的小型微型企业来说,2万元的免税标准过低,这些行业的小微企业根本享受不到免税政策,同是小微企业却不是都能得到免税的优惠,这样,免税政策行业普及不均衡问题就有违税收的公平原则,影响税制的正常运转。
(四)优惠力度过低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免税标准在目前物价上涨、原材料价格不断上升下显得过低,较低的免税力度难以帮扶更多的小微企业,也带来了行业普及不均衡问题,而对于能够享受免税的企业,通货膨胀的上升也会使其收益程度有所降低,2万元的优惠力度显得比较低,从而使得免税的优惠力度明显不够,而难以解决小微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也难以解决其实际需要,更无法促进小微企业的长远发展,免税政策的执行效果就不佳。
四、完善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建议
(一)完善免税政策细则
国家应出台更为详细的免税政策,完善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第一,明确2万元是属于起征点还是免征额,免税政策规定的是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税,而非“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免税”,由此可见该2万元的额度,或许是更偏向于一项附条件的免税优惠,既不是免征点也不是免征额,对于这个问题应该明确说明。第二,对于已经享有一定税收折免的核定征收企业,要明确其是否也享有这项免税优惠。
(二)拓宽认定标准
一方面,虽然2万元的免税优惠对于小微企业有一定的帮助,但实际作用不是很大,建议提高免税额度,最好是按年销售额免征,这样可以使那些收入不稳定,月销售额时多时少的企业也享受免税优惠。另一方面,享受免税优惠的增值税纳税人,只限于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则仍需纳税,建议放宽免税企业的认定范围,对于销售额同小规模纳税人相同的一般纳税人也实行免税。
(三)分行业制定免税额度
免税政策没有分行业制定免税标准,会使得一部分行业的小微企业不能进行免税。国家应分行业对小微企业制定免税政策,具体可以根据《中小企业划型规定》中的不同行业划分不同的免税额度,如,对需要运作资金较大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等制定较高的免税额度;对于运作资金较少的农、林、牧、副、渔业,餐饮业制定较低的免税额度。这样通过对具体行业制定具体的免税额度,可以扩大免税的范围,真正帮扶到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有利于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促进国家税制的正常运转。
(四)加大减税优惠力度
就目前情况来看,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上升再加上竞争日益激烈,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2万元的优惠力度还比较低,国家可酌情考虑加大免税的优惠力度,提高减免额度,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同时,加大减免税优惠力度就可从另一个角度解决目前的免税政策行业普及不均衡问题。要统筹考虑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现状、转型发展难度,以及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力度更大、惠及面更广、更切合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总之,国家对小微企业免征两税将会产生一系列的有利影响,但任何政策的制定都需要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也要具有有一定的广泛性,才能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受益,才能真正做到,既大力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帮小微企业解决了资金难题,又,使百姓从中受益,也使国家最终受益,实现经济的繁荣发展。
參考文献
[1]罗燕.加快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J].河北联合大学学报. 2013(1):35-41.
[2]王桂英.当前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证券期货.2013(5):114-115.
[3]任寿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更需要税收优惠长效机制[J].证券时报.2013(8):1-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论文,项目号:10XJC880003。
作者简介:赵云青,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学专业2014届毕业生;黄薇,本文通讯作者,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经济法、创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