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雇佣与已婚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迁移——基于6省12市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

2014-06-12 01:45周敏慧魏国学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4年3期
关键词:户主流动人口流动

● 周敏慧 魏国学

■责编/倪超 Tel: 010-88383907 E-mail: nichao2011@126.om

一、引言

“家庭化迁移”①指的是在流动人口家庭中,随着最初流动的先行者逐步在目标城市站稳脚跟,他们会逐步的把其他的家庭成员也带进城,从而形成流动人口全家都在城市安家的现象(盛亦男,2013)。随着我国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流动人口群体中,“举家外出”或者叫“家庭化迁移”的趋势已经开始出现,并且越来越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发布的“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举家外出的农民工为2966万人②;而到2012年,这个数字已经上升到了3375万人③。2009--2012年这三年间,举家外出的农民工平均每年增长约136万人,平均每年增长约4个百分点。

近年来,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迁移也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周皓(2004)利用国家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证明了家庭迁移是90年代人口迁移中的一个重要特征,并且以核心家庭的迁移为主要形式;段成荣(2008)总结了反映流动人口家庭化趋势的几个特征,即流动人口中女性占比增加、已婚比例提高以及举家迁移的比例提高。一些学者利用北京流动人口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流动人口也已有明显的家庭化特征(翟振武、段成荣,2007;侯亚非,2007)。陈卫,刘金菊(2012)根据2006年北京市千分之一流动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统计,分析得出75%的已婚流动人口携带了配偶,有孩子的流动人口中有一半携带了孩子。

根据新迁移经济学理论的观点,流动人口的迁移决策并不是简单的个人决策,而是由家庭成员共同做出的(Stark, 1985)。因此从家庭决策的角度上看,家庭化迁移其实主要涉及的是已经有外出打工者的家庭,这些家庭需要决定是否让配偶以及孩子也进入城市。并且一般来说,配偶指的是女性,一方面是因为在我国,特别是农村社会,依然维系着父系父权制,家庭中男主女从(金一虹,2010);另外一方面是,即使女性可以外出打工参与劳动力市场,在家庭中女性的工作大多也属于从属地位,女性的工作选择大多受孩子的约束(Carr,1996)。

那么,哪些因素会对流动人口的家庭化产生影响,已婚的流动人口又会怎样安排配偶以及孩子呢?现有的探讨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影响因素的文献,如洪小良(2007)、陈卫等(2012)、王志理、王如松(2011)等,其研究方式是,首先根据流动人口带眷外出的情况,将流动家庭分成多个种类,或者构造所谓的“带眷系数”(王志理、王如松,2011),然后使用OLS(王志理、王如松,2011)、Logisitic(洪小良,2007;侯佳伟,2009)或者Ordinal Logisitic(陈卫、刘金菊,2012)回归分析模型验证各种因素对带眷外出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个人特征、家庭特征以及其他社会经济因素。但是已有研究的缺陷在于,首先在考虑个人特征的时候,一般只考虑先行者的个人特征,很少考虑被携带的家人的特征;其次,一般只考虑了经济上的因素,很少谈及家庭在时间分配上的安排。而这两点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迁移决策是家庭决策,决策涉及家庭内部的每一个成员的安排,那么跟先行者的进城决策一样,后入城的或者说被携带进城的家人的个人特征显然也会对家庭迁移的决策产生影响④;其次,如果涉及到孩子是否进城的决策,那么根据贝克尔的家庭时间分配模型(Becker,1965),流动人口家庭势必要考虑照顾孩子和工作之间的一个权衡,所以流动人口的职业特征等也会影响整个家庭迁移的可能性。

因此,本文将弥补上述缺陷,我们的研究将更加细化和深入。首先我们把研究对象锁定在已婚并且有孩子的、男性户主已经在外打工的流动人口家庭;然后在此基础上探讨流动人口家庭中配偶和孩子的外出决策,验证哪些因素会对核心家庭的迁移产生显著影响,与此同时,我们将特别考虑从事自我雇佣的流动人口与受雇于人的打工者之间在迁移决策上的差异。

二、自我雇佣与家庭化迁移

本文中,自我雇佣指的是那些不受雇于人,自己从事经营活动、自负盈亏的流动人口。他们从事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经营店铺(如餐馆、小型超市、理发店等)、流动摊贩、保姆和钟点工、街头散工(如三轮车货运或者小型面包车搬运)、摩托车搭客者、拾荒者(如废品回收)等等(万向东,2008)。而自我雇佣者内部又可以根据是否有雇员分成两类(Henrard, 2003),一类是有雇员的高水平自我雇佣(比如说经营餐馆、小型超市、理发店等),这类自我雇佣者从事的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经营活动较为复杂,需要雇佣其他员工,一般而言他们的收入也较高;另一类是没有雇员的低水平自我雇佣,他们多为缺乏经验技能、在城市找不到正式工作的流动人口,他们的收入一般较低。

自我雇佣对家庭化迁移有两种可能的影响途径,一种是收入效应,自我雇佣的家庭往往比纯打工的家庭收入更高(万向东,2008),而收入对家庭化迁移有正向的影响(洪小良,2007;侯佳伟,2009;王志理等,2011);另一种就是工作时间效应,自我雇佣的工作时间相对更有弹性,能够更好的兼顾家庭与工作(Carr,1996;Zhang& Pan,2012),这为流动人口将孩子带在身边照顾提供了可能性,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自我雇佣对家庭化迁移有正向的影响。也有研究表明,相比纯打工的流动人口,自我雇佣的流动人口有更强的定居城市的意愿(Tao et al.,2012),但是定居意愿还需要有条件来实现,因此我们主要考虑前面两种影响途径。

三、数据与方法

本文数据来自“城市化过程中的农地制度与相关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组在2009年进行的城市流动人口调查。调查组在长三角、 珠三角、 环渤海和成渝地区这四个主要的城市化地区⑤,利用各市外来流动人口登记计算机系统,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等距随机抽样,最终获得2397个有效样本。调查的内容包含被访者个人与家庭情况,包括被访者本人与配偶的就业情况、劳动合同情况、城市居住情况、以及被访者孩子的照顾与教育情况。根据本文的研究主题,我们从这2397个样本,也相当于2397户被访流动人口家庭中,筛选出已婚并且有孩子的(至少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男性户主已经在外打工的家庭,最终得到919户。然后根据这些男性户主已经外出打工的家庭对其核心家庭成员——妻子以及孩子的不同安排可以将他们分成四类型:妻子和孩子都在老家,妻子进城孩子在老家,孩子进城妻子在老家,孩子和妻子都进城。在我们的样本中,这四种类型的占比分别是11.53%,31.66%,2.94%和53.86%。也就是说已婚并且有孩子的流动人口中,有85.52%的人和配偶一起外出,56.8%的人带孩子外出。被访家庭户主的年龄在21岁到58岁之间,其中30岁以下的占16.03%,30岁到40岁的占57.91%,40岁到50岁的占24.54%,超过50岁的占1.53%,并且有50.82%的户主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

虽然流动人口家庭对妻子以及孩子有四种潜在的安排,但对于家庭样本来说,我们一次只能观测到他们的一种选择,其他的选择是观察不到的,适用于这种情形的一个简单的模型就是多元Logit模型(Multinomial Logit Model),模型的表达式如下(引用自伍德里奇《横截面与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一书):

其中pij表示第i个家庭选择第j种安排的概率,X是自变量向量。

这样的多元Logit模型具有响应概率(在x这组条件下,个体选择j选项的概率):

因为响应概率的和为1,所以我们可以得到基准选择即y=0时的响应概率为:

所以对于大致连续的某个自变量xk而言,pj(x,β)/p0(x,β)上的变化近似地表示为βjkexβj∆xk,所以对数发生比可表示为:

在给定y关于x的条件密度函数的情况下,多元Logit模型可以通过最大似然法进行估计,通过计量软件我们就可以很容易算出对数发生比的估计值,本文将给出利用Stata 13.0计算的各个自变量的对数发生比的估计值。

在本文中,我们要考虑的自变量包括:户主是否从事自我雇佣,户主的个人特征(年龄、受教育水平、流动年限、是否为非农户籍、工作的稳定程度(2004年以来换过几个工作)),配偶的个人特征(年龄、受教育水平)、孩子的特征(孩子的个数、是否有在上学的孩子),家庭特征(上一年家庭收入的对数、祖父母是否在世、是否为省内流动),社会关系变量(在城里亲戚的个数、在城里的朋友的个数),另外我们还控制了城市虚拟变量⑥。变量的描述统计见表1。

表1 解释变量的描述统计

四、实证结果

本文采用多元Logit模型检验各种因素对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决策的影响,在回归中,我们将核心家庭迁移到城里(也就是已经外出的男性户主将妻子和孩子都带进城)作为基准组。表2给出的回归结果显示,与基准组相比,如果外出打工的男性户主从事自我雇佣的工作,那么家庭选择将妻子和孩子都留在老家(状态1),或者把孩子单独留在老家(状态2),或者把妻子单独留在老家(状态3)的对数机会比率分别减少了1.93、0.81和2.07,并且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也就是说,从事自我雇佣的家庭更加倾向于举家外出。

对举家进城的决策有显著正向的因素还包括户主的流动年限和家庭的人均收入,有城市户籍的以及属于本省流动的家庭也更倾向于举家外出,另外,在迁入地的社会网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家庭的外迁。这些与之前的研究文献的发现是一致的,但是与之前的研究文献不同的是,我们并没有发现户主的年龄还有受教育程度对家庭外迁有显著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发现如果家庭中有孩子正在上学,那么妻子和孩子会更倾向于留在老家。可能的解释就是,即使打工的父母知道城市公立学校的教育水平要比农村的高,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流动人口的孩子很难在迁入地就学(辛小柏,2006)。义务教育阶段,迁入地的教育部门并不向外来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⑦,即使是持有本省的农村户口,也不能在城市公立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而在高中阶段情况更严重,因为不能异地高考,即使流动人口的子女在迁入地完成高中教育,也必须回原籍报名和参加高考,这也导致很多流动人口在孩子上高中的时候选择回原籍。

表2 多元Logit回归结果⑧

五、结论

本文基于2009年的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利用多元Logit检验了影响已婚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决策的各个因素,我们发现,从事自我雇佣的流动人口会更倾向于举家迁移;家人的特征,比如说孩子上学的状态会对家庭化迁移产生显著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如果孩子正在上学的话,家庭会更少地选择举家外迁。也就是说,本文提出的,流动人口本人的职业特征以及被携带进城的家人的一些个人特征,的确会影响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迁移。此外,我们的研究结果还表明,除了流动年限和家庭人均收入等家庭因素外,流动人口在迁入地的社会网络也会对其家庭化迁移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发展经济学中,自我雇佣被认为对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收入的来源和就业的渠道(Blau,1985)。从我们的研究结果来看,自我雇佣还意味着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迁移。而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95.3%,自营人员占4.7%;在本地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72.8%,自营人员占27.2%⑨。这个数据表明,我国的农民工或者说是流动人口 中,自我雇佣的人员其实已经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是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得他们即使能够把家人带到城市生活,实现家庭化迁移,却很难获得城市户口,成为市民。这也就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半城市化”或者叫做“伪城市化”的现象。也就是说户籍制度提高了流动人口的流动成本,当他们觉得这个成本(孩子不能在身边上学,牺牲孩子的前途)是不划算的时候,他们情愿放弃流动。也正是因为如此,很多流动人口家庭在孩子上学之后,或者在孩子升学的关键阶段,都会选择放弃工作回老家。这部分人回老家就减少了部分城市低端劳动力的供给,这也是城市低端劳动力短缺的一个重要原因(陶然等,2012)。也有学者指出,民工荒的出现正表明我国半城市化的模式已经走到尽头(杨永华,2010)。

户籍制度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阻碍因素。要促进城市化的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必须改革户籍制度。2012年2月23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放开了小城市的落户政策;而在同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尽管这些政策实际上都有所保留,但我们也可以看出政府在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所作的努力。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央表示要推进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如果我国要真正实现城市化,那么必须进一步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使农民工真正实现市民化(叶剑峰,2011)。

注释

① 针对流动家庭,学界有不同的定义,有的研究定义为夫妻双方(周皓,2004),也有的认为是指有婚姻或者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盛亦男,2013),而本文采用的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定义方式,即核心家庭,也就是指包括父母和孩子两代人的家庭(侯亚非,2007;张文娟,2009)。

②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网址链接: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100319_402628281.htm。

③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网址链接:http://www.stats.gov.cn/tjfx/jdfx/t20130527_402899251.htm。

④ 一般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迁移和城乡迁移同时发生,这被叫做“双重迁移”(李强,2012),所谓的城乡迁移也就是说流动人口要完成从农业劳动转化成非农劳动,也就是说被携带的家属并不是简单的转变生活地点,而是也面临在城市就业的问题,基于这个原因,在家庭化迁移决策中考虑被携带者的个人特征是很有必要的。

⑤ 这12个城市包括:浙江省的宁波市和乐清市,江苏省的江阴市,河北省的燕郊,山东省的济南市和潍坊市,广东省的广州市、中山市和东莞市,重庆市以及四川省的成都市和南充市。

⑤ 数据涉及12个城市,所以在回归中我们加入了11个城市虚拟变量。

⑦ 城市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设有门槛,一般来说流动人口必须办齐“五证”(一般包括暂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务工就业证明、监护条件证明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才能让孩子入学。

⑧ 由于没有特别解释的必要,所以我们回归结果的表里面没有放11个城市虚拟变量的对数发生比的估计值。

⑨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网址链接:http://www.stats.gov.cn/tjfx/jdfx/t20130527_402899251.htm。

1.Becker, Gary S., A Theory of the Allocation of Time, The Economic Journal,1965,75(299):493-517.

2.Blau, D., Self-Employment and Self-Selec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y Labor Markets , 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 1985, 52(2): 351–367.

3.Deborah Carr, Two Paths to Self-Employment? : Women's and Men's Self-Employ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1980, Work and Occupation , 1996,23(1):26-53.

4.Stark, O.and David E.Bloom, The New Economics of Labor Migratio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5, 75(2):173-178.

5.Tao Ran, Ming Li, Lu Yao and Yan Ma, Self-Employment and Intention for Permanent Urban Settlement: Evidence from a migrant survey across China’s four major urbanizing areas, 2012, Working paper.

6.Valentine Henrard, The Determinants of Transitions from Wage-work to Selfemployment in Colombia: an Empirical Analysis, 2003, Working paper.

7.Zhang, Qian Forrest and Zi Pan, Women's Entry into Self-employment in Urban China: The Role of Family in Creating Gendered Mobility Patterns, World Development, 2012, 40(6):1201-1212.

8.陈卫、刘金菊:《人口流动家庭化及其影响因素——以北京市为例》,载《人口学刊》,2012年第6期,第3-8页。

9.段成荣、杨舸、张斐、卢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路东人口变动的九大趋势,载《人口研究》,2008年第11期,第30-43页。

10.洪小良:《城市农民工的家庭迁移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以北京市为例》,载《中国人口科学》,2007年第6期,第42-50页。

11.侯佳伟:人口流动家庭化过程和个体影响因素研究,载《人口研究》,2009年第1期,第55-61页。

12.侯亚非、洪小良:2006年北京市流动人口家庭户调查报告,载《新视野》,2007年第3期,第61-64页。

13.金一虹:流动的父权:《流动农民家庭的变迁》,载《中国社会科学》 ,2010年第 4 期,第151-165页。

14.李强:《“双重迁移”女性的就业决策和工资收入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北京市农民工的调查》,载《中国人口科学》,2012年第5期,第104-110页。

15.盛亦男,中国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迁居,载《人口研究》,2013年第7期,第66-79页。

16.陶然、孔德华、曹广忠,《流动还是留守:中国农村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地选择与影响因素考察》,载《中国农村经济》,2011年第6期,第37-44页。

17.陶然、周敏慧,《父母外出务工与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基于安徽、江西两省调查实证分析的新发现与政策含义》,载《 管理世界》,2012年第8期,第68-77页。

18.万向东,《农民工非正式就业的进入条件与效果》,载《管理世界》,2008年第1期,第63-74页。

19.王志理、王如松,《中国流动人口带眷系数及其影响因素》,载《人口与经济》,2011年第6期,第9-16页。

20.辛小柏,《解决我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途径》,载《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6年第5期,第20-26页。

21.杨永华,民工荒、半城市化模式和城市化模式,载《经济学家》,2010年第9期,第71-76页。

22.叶剑峰,《有力扎实地推进城市化》,载《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年第7期卷首语。

23.翟振武、段成荣、毕秋灵,北京市流动人口的最新状况与分析,载《人口研究》,2007年第3期,第30-40页。

24.张文娟,《流动人口的家庭结构——以北京市为例》,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09年第6期,第88-92页。

25.周皓,中国人口迁移的家庭化趋势,载《人口研究》,2004年第11期,第60-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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