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卓
摘要:Langacker 于70年代初开始着手创建一个不同于主流生成语法的一个全新的理论体系,本文在此仅对Langacker 认知语法中意象的纬度与象征性进行论述。
关键词:认知语法;意象;象征性
一、意象
认知语言学是以意义为中心的语言学,认为语义等于“概念或意象的形成过程”。它在描写词语意义时是用认知域,认为可以用一些基本的认知域,如时间域、空间域、颜色域等等,来描写事物,甚或参照一些较复杂的或多个认知域,但是描写语义,止到认知域远远不够,还需要描写一个词语约定俗成的意象,也就是形成一个概念或概念结构的具体方式。
(一)基体和側面
Langacker 认为词语的意义可以由侧面和基体结合起来描写。一个语义结构在相关认知域的覆盖范围称作基体。一个词语的基体就是它能在相关的认知域中涉及到的范围,所以基体是意义形成和理解的基础。与基体相对应的是侧面,基体的某一部分如成为“注意的焦点”或被突显叫做侧面。基体是侧面描写的出发点,侧面是基体内容的聚焦。一个词语的意义既不完全取决于基体,也不完全依赖于侧面,而在于两者的结合。
例如:描写“车窗”和“车胎”,两者的基体均为“车”,但“车窗”的侧面为“镶嵌在车内的玻璃窗”,“车胎”的侧面是“组合在车床下的轮胎”。两者基体相同,侧面不同,语义结构也不同。对语义极的描写必须依赖基体和侧面这两个概念,两者互为依存。
其实侧面也可以是一种“关系”。在每个关系性述义中,各个被突显的参与者是不对称的。最突显的参与者叫做射体,它是关系侧面中的图形,标示了关系述义中被聚焦的一个实体,处于一对或一组关系中最突显的位置,而关系侧面述义中其他被次突显的实体叫做界标,它可以为射体定位提供参照。
(二)详略度
在对同一事体进行描述时,人们可以从不同精确程度和详略程度来进行,它可能出现在词汇层面,比如:名词、动词等。例如:药品>中药>中成药>丸剂>蜜丸>人参健脾丸。如果将这些词语运用到语句中,同一情景就可获得详略程度、精细度层次不同的分句。
(三)辖域
述义的辖域指它的基体,也就是在相关认知域中的覆盖区,其边界往往不是太清晰。语言中的每个表达式都有一个对应的认知域,其管辖的范围有大有小,人们在理解一个事体时所涉及到的辖域也有大有小,这就形成了辖域的级阶。根据辖域范围的大小,可分为最大辖域和直接辖域。前者指整个视野中的内容,或一个表达式所能激活的最大内容;后者是最相关、最临近的概念。
直接辖域的运用体现在很多语言现象中,如在两个名词构成的定语结构中,前一个名词总是后一个名词的直接辖域,如“眼睫毛”、“指甲盖”、“手指头”等。
(四)突显
形成突显的认知基础在于我们有确定注意力方向和焦点的认知能力。语法构造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讲话者对周围环境进行概念化过程的反映,而这个概念化过程是受注意力原则制约的。
1.Langacker 认为每一种识解都将一个侧面建立于一个基体之上,这与认知主体的视角和主观因素密切相关。认知主体从不同的识解角度出发来观察同一情景或事件就会产生不同的认知过程和结果,出现不同的语言表达,它们也就突显了同一情景的不同侧面。
2.关系中突显的成分不同。
在很多情况下,真值条件上等值在现实话语交际中常有不同的语用效果。例如:a. 那位女孩的钱包和我的一样。
b. 我的钱包和那位女孩的一样。
这两句话在真值效果上是真值的。但“一样”的关系中突显的成分不同,前一同是以“我的钱包”为背景,后一句“那位女孩的钱包”为背景。
3.明显和隐含。
例如:beef(牛肉)--cow meat (牛的肉);
说话人无疑会知道beef是来自牛身上的肉;但他说“cow meat”是在明确这种来源,而“beef”只是隐含这种来源。这就是说,两个词语的语义组合成分可能是一样的,但它们的组合途径是不同的,描写语义不仅要描写组合成分,还要描写组合途径。
4.假设或期待不同
例如:a. There is a little water in the cup. (杯子里还有一些水。)
b. There is little water in the cup. (杯子里没有多少水。)
“a little” 和”little”表示的实际数量大致相同,差别在于”little”表示的数量是相对某一期待的量而言的,”a little” 表示的数量相对于零而言。
5.视角
视角指人们对事体描述的角度,涉及到观察者与事体之间的相对关系,人们的观察角度可能会直接影响对事体的理解和语言的表达,不同的视角会产生不同的认知参照点,然后人们以此为出发点来认知其他事体,从不同视角进行观察,选用不同的目标作参照点,这样就有不同的认知途径,在语言中就自然会有不同的表达形式。这与“横看成岭侧成峰”所蕴涵的道理是一致的,同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山”,从不同的角度看就会有很大的变化,可以是“岭”,也可以是“峰”,不同的结果完全是由不同的“视角”造成的。
二、象征性
认知语法把语言定义为“规约语言单位的结构化清单”. 所谓单位,指完全被说话人掌握了的语言结构。单位可以是具体的语言结构,也可以是对语言结构的抽象,即结构图式。结构图式一旦形成,即可对新的语言成分进行范畴化。如果具体语言单位完全符合结构图式,并成为语法系统的一部分,那么该具体语言单位就是规约的,即合格的。结构图式、具体语言单位以及尚未成为单位的语言成分构成一个结构化的清单,即它们之间具有类似网络的特征。
每一个结构图式或单位都包括两个方面,即语义极和音系极之间的联系是象征联系,即音系极象征语义极。语言结构必须满足内容要求的原则,即只允许包括语义内容和音系内容的三类要素进入认知语法系统:(1)作为语言单位的语义、音系和象征结构;(2)结构图式,即规约语言单位的抽象化;(3)规约语言结构的范畴化。
三、结语
认知语法重语义,以语义为中心,认为语义等同于概念化,而且包含了人的识解,即人以不同的方式构想同一情境的能力。句法不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也不再是语法的中心;一定的形式约定俗成地代表一定的意义,词汇如此,句法也是。语言不再是一个独立的认知系统,人的语言能力和一般认知能力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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