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文 杨庆雄
海南省安宁医院四科,海南海口 570206
嚼食槟榔可引发口腔黏膜下纤维化、心血管疾病、上呼吸消化道癌等严重的疾患[1-4],早在21世纪初,世界卫生组织就已将槟榔列为一级致癌物质[5]。精神分裂症患者嚼食槟榔,无疑将增加其患病的概率与疾病负担。目前,全世界约有2400万人患精神分裂症,其中数百万患者生活在嚼食槟榔地区[6-7],但针对这一特定人群嚼食槟榔的国内外相关研究甚少。2010年12月~2011年10月本研究对于海南省安宁医院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嚼食槟榔行为进行了抽样调查,旨在为进一步干预提供依据。
采用方便抽样法获取在海南省安宁医院住院的25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为:符合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中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8],年龄15岁及以上,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病情稳定,能进行正常的语言交流,自愿接受访谈调查的精神分裂患者。访谈调查中途退出3例,因此共完成调查247例,其中,男165例,女82例,年龄 15~83岁,平均(35±13)岁。本研究获得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所有受访者均获知情同意。
自编一般情况调查表,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职业、吸烟及饮酒行为、居住城市或农村、平常休闲活动等。采用嚼食槟榔行为问卷[9-10],内容包括是否嚼食过槟榔、嚼食槟榔的频率及年限、平均日嚼食槟榔数量、嚼食槟榔原因、同伴嚼食槟榔的情况等。“经常嚼食槟榔”定义为每周嚼食槟榔3次及以上;“偶尔嚼食槟榔”定义为间断嚼食槟榔,嚼食总次数超过3次及以上;“不嚼食槟榔”定义为从过去到现在,从不嚼食槟榔。调查前访谈员接受统一的严格培训,调查采用逐一面对面访谈的方式进行。针对嚼食槟榔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调查者每次访谈调查结束时,将对其施以简单的健康教育,以鼓励其放弃嚼食槟榔。
将全部资料进行整理,输入SPSS 13.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数据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率表示,采用χ2检验;采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相关因素(α进入=0.05,α排除=0.10)。 以 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1 嚼食槟榔率及首次嚼食槟榔的年龄及地点 247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中,经常嚼食槟榔28例,偶尔嚼食槟榔83例,只嚼食槟榔1~2次者8例,嚼食槟榔率为48.2%(119/247)。嚼食槟榔患者与不嚼食槟榔患者年龄分别为(31±11)、(38±14)岁,前者明显年轻于后者(t=4.167,P < 0.05)。首次嚼食槟榔者年龄 7~48 岁,平均(22±10)岁。首次在家中嚼食槟榔 56 例(47.1%)、同学或朋友家中17例(14.3%)、学校11例(9.2%)、放学途中 4例(3.4%)、桌球店 4例(3.4%)、亲戚家 2例(1.7%)、茶厅或餐馆2例(1.7%)、在其他地方 23例(19.3%)。
2.1.2 经常嚼食槟榔的频率、数量、费用及年限分布经常嚼食槟榔的患者一般每周嚼食槟榔3~7次,平均(3.96±1.67)次;每次嚼食槟榔 1~10 粒,平均(3.34±2.25)粒;每天为吃槟榔花费 0~10 元,平均(2.43±2.29)元;嚼食槟榔1个月~16年,中位数为12个月。
2.1.3 嚼食槟榔的主要原因 在嚼食槟榔的患者中,经常嚼食者与偶尔嚼食者嚼食槟榔的主要原因分别为提神[42.9%(12/28)比 26.5%(22/83)]、保暖[21.4%(6/28)比 10.8%(9/83)]、已成习惯[7.1%(2/28)比 2.4%(2/83)]、无法拒绝朋友或亲人的槟榔招待[7.1%(2/28)比 13.3%(11/83)]、对身体有益[10.7%(3/28)比 26.5%(22/83)]、其他[10.7%(3/28)比 20.5%(17/83)]。嚼食槟榔的前5位原因依次为提神(28.6%,34例)、对身体有益(23.5%,28 例)、其他(18.5%,22例)、保暖(15.1%,18例)、无法拒绝朋友或亲人的槟榔招待(10.9%,13例)。
2.1.4 最常与他人一起嚼食槟榔的情况 经常嚼食槟榔的患者中,最常与同学、同事或朋友一起嚼食槟榔的患者20例(71.4%)、与家人一起嚼食槟榔的患者2例(7.1%)、独自一人嚼食槟榔的患者6例(21.4%);而偶尔嚼食槟榔的患者中,最常与同学、同事或朋友一起嚼食槟榔的患者52例(62.7%)、与家人一起嚼食槟榔的患者7例(8.4%)、独自一人嚼食槟榔的患者24例(28.9%)。
2.1.5 嚼食槟榔、吸烟、饮酒习惯的情况 嚼食槟榔的患者中,只嚼食槟榔者占37.8%(45例),有吸烟习惯的患者占58.0%(69例),有饮酒习惯的患者占26.1%(31例),嚼食槟榔、吸烟、饮酒习惯皆有的患者占21.8%(26例),而以嚼食槟榔且有吸烟习惯的患者居多。
2.2.1 影响嚼食槟榔因素的单因素分析 单因素分析发现,男性、吸烟、饮酒、居住农村和家人从事过与槟榔有关职业的患者嚼食槟榔率分别高于女性、不吸烟、不饮酒、居住城市和家人未从事过与槟榔有关职业的患者,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此外,不同职业的患者嚼食槟榔率差异亦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1。
表1 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嚼食槟榔的单因素分析
2.2.2 影响嚼食槟榔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采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以嚼食槟榔为因变量(从不嚼食槟榔=0,嚼食槟榔=1),以调查对象的社会人口学变量及以前有无接触过有关避免嚼食槟榔的知识或活动、家人有无从事过与槟榔有关的生意或职业等为自变量。结果发现,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嚼食槟榔的显著相关因素是性别、饮酒、家人从事过与槟榔有关职业(P<0.05),其中,男性、饮酒、家人从事过与槟榔有关职业的患者嚼食槟榔的可能性分别是女性、不饮酒、家人没有从事过与槟榔有关职业患者的4.02、4.32、4.65倍。见表2。
表2 精神分裂症患者嚼食槟榔相关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槟榔是世界第四大最常使用的精神活性物质[11],一项来自亚洲6个样本地区的研究显示,槟榔依赖率为2.8%~39.2%[12],槟榔有害使用正日益突显为槟榔地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印度和我国台湾地区,口腔癌的患病率显著增长,而这些地区嚼食槟榔十分盛行[13-14]。台湾一项研究揭示1年嚼食槟榔1~495个或495个以上者患食管鳞状细胞癌的风险分别是不嚼食槟榔者的3.6倍和9.2倍[15]。本研究发现,精神分裂患者嚼食槟榔率较高,占48.2%,且嚼食槟榔以男性青壮年患者居多,经常嚼食槟榔者1年至少消费槟榔600个以上,患者嚼食槟榔行为与海南盛产槟榔、槟榔容易获得性、槟榔文化密切相关。同伴是患者的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研究提示,同伴嚼食槟榔对患者的影响较大,嚼食槟榔的患者最常与同学、同事或朋友一起嚼食。本研究还发现,嚼食槟榔患者常伴有其他精神活性物质的使用,其中有3/5、1/4、1/5的嚼食槟榔患者分别有吸烟、饮酒、吸烟与饮酒习惯,增大了其患口腔癌的风险。有研究表明,有嚼食槟榔、烟、酒习惯的人患口腔癌的危险性比无这些习惯的人高123倍,仅有嚼食槟榔习惯的人患口腔癌的危险性比不嚼食槟榔的人高22倍[16]。
本文单因素分析发现,男性、吸烟、饮酒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嚼食槟榔率较高,这与槟榔使用地区普通人群嚼食槟榔流行特征一致[17]。另外,居住在农村、家人从事过与槟榔有关职业的患者嚼食槟榔率亦较高,可能与海南农村种植槟榔广泛,槟榔可及性好及从事过与槟榔有关职业的家人对嚼食槟榔的认同感有关。目前,槟榔在海南热带作物中仅次于橡胶,已跃居第2位[18]。多因素分析进一步显示,性别、饮酒、家人从事过与槟榔有关职业是患者嚼食槟榔的显著相关因素(P<0.05)。值得一提的是,本研究并未发现患者受教育程度与嚼食槟榔存在统计学关联,有待进一步研究。
国内外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症(也包括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物质滥用率最高[19],嚼食槟榔可增大患者的治疗难度、卫生服务使用及费用支出,而健康观念往往是健康行为的重要决定因素[20]。在海南,应通过在精神卫生机构及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人群中开展嚼食槟榔的危害宣传,积极开展同伴教育,提高患者对槟榔危害的认知,自觉抵制槟榔,以降低嚼食槟榔引发的健康损害。
本研究不足之处在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样本来源局限于精神卫生机构,缺少社区样本,尚不能较好地反映槟榔地区精神分裂症患者嚼食槟榔行为特征等情况,拟在下一步的研究中加以改进,并将研究对象进一步拓展到普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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