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成霖 刘骏
摘 要 本文基于推测性论断和假设性解释,重点通过考察农户个体约束条件及其对预期和偏好的影响,研究分析湖北省农村农户土地流转动力机制,结合相关制度环境因素,以期实现宏观制度影响因素与个人行为影响因素的有机结合,印证出农户个体土地流转行为的动机极其影响原因,从而为进一步探讨农户土地流转动力机制提供依据与方向。
关键词 假设性推论 土地流转 动力机制
中图分类号:F310.2 文献标识码:A
1 农户土地流转动机评述
1.1 农户土地流转动机
动机是指由特定需要引起的,欲满足各种需要的特殊心理状态和意愿。根据这一界定方式可以将农村土地流转动机理解为农户为满足自身追求各种利益的需要而产生的各种心理状态、意愿以及这些心态意愿影响农户决策的过程,这是本研究的核心概念。
1.2 农户土地流转动机特征
(1)土地流转动机的主导性与依从性。在复杂多样的动机中,有些动机是强烈而持久的,不断驱使农户采取行动,始终向着土地收益的目标努力。这种主导性动机具有突出的主导性。(2)土地流转动机的动态性与转移性。需要的变化必定导致动机的转化,农户的各种动机总是在动态与转移中不断调整。比如,当看到其他农户通过流转土地实现收益时,也会倾向于为了获取收益流转土地。(3)土地流转动机的潜在性与冲突性。农户在对土地流转做出意愿决定时是比较隐蔽,具有潜在性。同时,由于农户对实现农业比较利益的需要很难同时得到满足,所以,对主导性动机的选择总是处在矛盾与冲突中。
2 相关理论基础的引入
(1)产权理论与农户土地流转动力。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局限性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土地产权权能内涵不完整以及现行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使得土地流转非常困难。因此,只有先明确谁是产权主体,才能有效发挥产权制度功能。(2)心理预期理论与农户土地流转动力。现有的研究得出,承包经营权调整的心理预期对农户土地转出的意愿影响较大。农户的非农收入越多,便意味着对土地的依赖性越小,发生流转的几率就会越大。农户在土地流转的心理预期中最为看重,并且排在第一位的便是租金合理,在租金一定的情况下,农户则更看重政府是否担保、租期是否合理与提供非农业收入多少。
3 农户土地流转动力机制假设研究
为使本研究目的更为明确,本文在吸收了前人研究基础之上,结合经验和科学理论对湖北省农村农户土地流转动力机制进行了推测性论断和假设性解释,并在湖北省荆门市发放问卷实地调研,最后通过主成分因子实证分析来证明我们的假设,以此来得到结论。
3.1 关于动力机制外生因素的假说
通过对以往相关研究的综述和本文研究的视角与目标,提出以下几点假设。
假设1:年纪越大的农户越不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2:教育程度越低的农户越不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3:离城市越远的越不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4:劳动力越充足的越不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5:非农收益越高越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6:土地流转配套制度越完善(如养老保险、安置就业),农户越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7:城乡一体化程度越高,农户越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8:新农村建设程度越高(如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户越倾向于流转土地。
3.2 关于动力机制内生因素的假设
假设9:农户对农村土地产权(所有权、经营权)的认知程度越低越不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10: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认知程度越低越不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11:农户对土地流转规范性的认知程度越低越不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12:农户对土地养老功能的认知程度越高越不倾向于流转土地。假设13:农户对交易费用的计算越高越不倾向于流转土地。
4 湖北省农村农户土地流转动力机制主成分因子实证分析
4.1 分析方法说明
为验证上诉假设推论的合理因素与不合理因素,本文采取主成分因子法,通过对受访农户流转动力机制因子进行区分和提取,以找出关键因素,作为后续分析的基础,以便得出实证结论,从而印证前述假设。
4.2 数据检验
(1)无流转行为农户数据检验。本文在对抽样的数据进行主成分因子分析之前用KMO值检验法对数据组进行检验,以考察该组数据是否能采取因子分析。为了方便分析,这里将提炼出来没有流转行为农户的18个行为动机影响因素进行编号,这18个影响因素分为:性别、年龄、家庭年收入、受教育程度、家庭农业劳动力数量等。将这些因素依次进行编号为:X1、X2、X3、…X16、X17、X18。根据检验结果,农户年龄、家庭农业劳动力数量、对流转权利的认知、对土地流转用途认知是独立影响变量,年龄这一变量也不适合进行因子分析,给予剔除。
(2)有流转行为农户数据检验。本文将提炼出来有流转行为农户的19个行为动机影响因素进行编号,在没有流转农户行为影响因素基础之上增加一个新的变量,即土地流转期限(X19)。将这些因素依次进行编号为:X1、X2、X3、…X16、X17、X18、X19。首先对19个影响因素进行相关性检验,如果某一变量(变量等同于影响因素这一说法)同其他变量之间都没有较强相关性,则表明其不适合采用因子分析,需要将其剔除。根据检验结果,剔除掉影响因素X1、X2、X9、X16这五个变量,表明农户的性别、年龄、对承包经营权认知和土地农业用途是独立影响变量,同时农户对对流转权利认知度这一变量也不适合进行因子分析,给予剔除。
4.3 因子分析
在无流转行为农户的因子分析中,通过观察载荷表得出农户对土地流转规范度认知因子、收入结构因子、地权稳定性与规模经营认知因子以及土地功能认知因子为四个关键因子,可以看到尽管抽取的4个公因子都是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关键因子,但由于其贡献率存在差异,表明其对农户行为动机的影响也是有大有小,说明农户土地流转影响因素还较多,无法完全忽略其他影响变量,在考察动力机制问题时还需综合考察诸多其他变量。
在有流转行为农户的因子分析中,农户对土地流转规范度认知因子、流转区域和年限因子、家庭收入因子、行为扩散因子和地权稳定性与土地功能认知因子为5个关键因子,这5个公因子都是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关键因子,但由于其贡献率存在差异,表明其对农户行为动机的影响也是有大有小,同样也说明农户土地流转影响因素还较多,无法完全忽略其他影响变量,在考察动力机制问题时还需综合考察诸多其他变量。
5 假设推论的实证印证结果
(1)无论是有流转行为还是无流转行为农户的动机首要因素在于土地流转的规范程度,包括法律规定的规范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范程度,流转过程是否有合理、合法的合同,以及是否按照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开展流转。从统计分析来看,无流转行为农户对现行土地流转规范程度的认知较有流转行为的更低,表明这一因素是阻碍农户行为的一个关键变量,进而验证了假设13。
(2)尽管家庭收入公因子和土地养老功能认知公因子在两类农户行为中的影响排序和影响程度存在差异,但却是共同的影响因素。结合统计分析来看,有土地流转行为和无土地流转行为农户家庭收入分布情况差异并不大。而从非农业收入这一变量来看并不足以证明假设5。就农户对土地养老功能认知情况来看,两类农户的认知分布情况并无太大差异,也不足以验证假设12,但从基本统计分析来看,目前湖北省农村农户对土地养老功能呈现明显的分化趋势,即认同土地养老功能和不认同的农户都占据了一定的比例。
(3)对地权稳定程度认知因子也是影响两类农户行为的主要因素。从统计分析来看,无土地流转农户对承包经营年限认知较低的高于土地流转农户。这某种意义上说明了农户对农村分配制度的一种认知和反映,可以得出假设10得到验证。
(4)两类农户的主要影响因素上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农户所在地理位置、土地流转年限。尽管就无土地流转行为农户而言,地理位置并不是其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但从实际统计分析上来看,有流转行为农户中地理位置处于城市郊区的高于无土地流转,某种程度上可以验证假设3。
(5)由于在因子分析中没有得出农户对产权认知对其流转行为产生主要影响的结论,结合统计分析可以看到,两类农户在这一认知上保持了较高的一致性,所以可以排除这一因素对行为动机的影响,故假设9不成立。
(6)对于因子分析检验剔除的几个影响因素,我们采用单独的相关性分析可以得到其与农户行为选择间的关联性,具体见表1:
表1 独立变量同农户行为选择相关性表
可以看到三个变量同流转行为选择的相关性系数绝对值均没有超过0.3,表明其之间的关联性较弱,因此可以验证假设1、假设2、假设4不成立。
6 结论
通过上述实证分析与验证,可以归纳出,本文所推断的13个假设,假设3、假设10与假设13可以得到有效印证,假设5与假设12不足以得到充分印证,而假设1、假设2、假设4与假设9则不成立。因此,通过以假设的方式推断农户土地流转动力机制的影响因素,并结合实地具体分析湖北省农村农户土地流转动力机制,从而对所推定之假设加以具体断定,为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湖北省农户土地流转动力机制演化的方向与路径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方案。
基金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号:20132s 002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成果(No. 2012-ib-035)
参考文献
[1] 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9.
[2] 徐勇.三农中国[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
[3] 孙佑海.土地流转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1.
[4] 张征.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研报告[J].宏观经济研究,2009(4).
[5] 刘守英.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J].农业经济,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