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美日英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及其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作用进行分析,发现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在利率实现完全市场化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维持金融市场稳定,保障利率市场化顺利推进有重要作用。以实证的角度来看,美国及日本在利率完全自由化前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得以顺利推进;英国由于没有建立该制度,中途出现银行业危机及市场化进程倒退现象,因此,在利率完全市场化前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必不可缺。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进程;存款保险制度;息差;金融体系
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及债券市场已经实现利率市场化,但存贷款利率仍受管制,存贷款利率开放的步伐始终十分缓慢。这是因为存贷款利率的放开,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步,对银行业和金融体系稳定影响巨大,因此在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开放存贷款利率风险较大。本文首先简述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阐述存款保险制度及其重要作用,然后通过回顾美日英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及利率市场化进程,说明在目前阶段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具有必要性。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面临最后关键时刻
我国央行在1996年开始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思路是:先开放外币,再开放本币;先开放贷款,再开放存款;先开放长期、大额,再开发短期、小额,逐步建立由资金供需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
截至2014年,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了17年,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已经实现了利率市场化,目前只剩下存贷款利率还没有实现完全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经历了以下重要过程:2007年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发布。2012年6月,调整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至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浮动下限至基准利率的0.8倍。2013年7月,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金融机构自主决定票据贴现利率;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取消。
可见,在存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目前贷款利率已经实现了市场定价,但最关键的存款利率还没有放开,只有存款利率取消管制,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才最终完成。存款利率市场化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最后及最关键的一步。
二、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存款保险制度包括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两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在某些国家的银行体系中,金融机构以国家的信用背书,当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破产或遭遇挤兑时,中央银行和政府承担储户的个人债务清偿责任,这些国家多是发展中国家或国有银行为主导的国家。我国建国以来至今实行的一直是国家全额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国家出面或者存款机构联合起来专门组建一个保险机构,当投保人出现经营危机或破产时,该专门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资金救助或代其向存款人支付,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业整体信用,稳定金融秩序;该保险机构的救助及支付资金来源于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向其缴纳的预先规定比例的保险费。自美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以来,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先后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已经达100多个。
相对于政府介入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具有明显优势:避免政府介入金融市场,提高银行自身风险管理责任,明确银行倒闭时各方责任;以法规的形式提前明确银行破产时存款人可获得赔付额度,稳定存款人的信心;事先成立基金用于赔付存款人和处置银行,避免临时筹措资金不足;建立专门机构,以事先确定的方式迅速有效地处置破产银行,节约处置成本。
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完善及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政府及央行为隐性保险人,金融机构无需承担破产风险,易于造成金融资产规模无限扩张及金融风险积累。例如,2008年底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仅为62万亿,但至2013年底,银行业资产规模已经迅速增长至145万亿元。并且,从理论上看,在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后,我国银行业高达3%的高息差现象将有所改变,市场竞争带来的低息差有可能导致部分银行出现亏损,如果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有所欠缺,则有可能出现兑付或破产危机,如同过去在美日英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发生过的。因此,为了顺利推进利率市场化,避免部分银行经营不善或破产引起金融体系连锁反应和社会恐慌,建立保护存款人利益以及规定破产银行处置程序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尤其重要。
三、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与利率市场化进程
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前。20世纪初的经济大萧条,美国有9700多家银行倒闭,存款人存款损失金额达14亿美元,此次经济大萧条促使美国成立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目前美国强制要求银行和储贷机构加入存款保险体系。多年来尽管美国发生了多次金融危机,危机中多次出现银行倒闭现象,但都没有出现存款人挤兑现象,有效地避免了盲目恐慌的蔓延,大大提高了公众对于存款安全的信心,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历时16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0年至1979年:美国放松了对部分存款的利率管制,同时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实现利率市场化,并取消了大额定期存款利率上限。第二阶段是从1980年至1982年:该阶段美国分阶段取消“Q条例”对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利率限制,渐次放开大额定期存款、小额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第三阶段是从1983年至1986年:在该阶段,美国逐渐彻底废除“Q条例”,利率水平由市场定价,完成了利率市场化改革任务。
美国完成利率市场化后,银行业息差降低1%,大量风险管理水平欠佳的中小银行破产。仅1986年一年,美国经营亏损的银行比例便翻倍至31%;1986年以后,7年中倒闭的银行达近2000家。在银行破产倒闭浪潮中,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充分扮演了保护中小存款人,迅速处置破产银行的角色,避免了银行破产累及其它金融机构及经济运行。
四、日本的存款保险制度与利率市场化进程
日本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早于利率市场化改革。1971年日本公布了“存款保险法”,建立日本存款保险公司,该公司负责银行破产时对存款人赔付。1986年,存款保险公司被允许并购破产银行机构,并提高保险费率,对存款人赔付额度增加,从此该公司真正具备了稳定金融体系的必要条件,成为日本金融体系中重要一员。
日本的利率市场化也经历了三个阶段,前后共17年。第一阶段从1977年至1983年:该阶段日本实现了国债市场利率市场化,同业拆借利率和票据发行、转让利率市场化,以及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市场化。第二阶段从1984年至1990年:该阶段日本降低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发行的标准,放松对大额存款的利率管制。贷款利率变为银行筹集资金的成本利率之上加点。第三阶段从1991年至1994年:随着存款和贷款利率全部实现市场定价,利率市场化完成。
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经营状况不断恶化,破产案件不断增加,日本出现银行业危机。为应对这场银行业危机,1986年日本政府修改“存款保险法”,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数次改革和完善,赋予存款保险公司处置破产银行的权力,存款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存款人损失及迅速处置破产银行,发挥了其稳定金融体系的重要作用。
五、英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与利率市场化进程
英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晚于利率市场化改革。为防范1973年银行业危机重演,英国于1982年成立存款保险委员会,建立并运用存款保障基金来保障破产银行的存款人利益,并规定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均需参加。1998年,存款保险委员会权力移交至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
英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1971年至1981年。第一阶段从1971年至1973年:在该阶段英国公布金融改革方案,废除银行间利率协议,银行拥有自由决定利率的权力。第二阶段为1973年至1975年:在利率市场化后,英国经济面对高通货膨胀、经济衰退及英镑贬值的压力,不得不再次进行利率管制。第三阶段为1975年至1981年:该阶段英国央行取消最低贷款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改革最终完成。
在利率市场化前期,英国出现了历史上第一次银行危机。1973年下半年,通货膨胀严重,市场利率急剧上升,房地产业落入低谷,一些银行坏账增加,客户挤提事件,企业最终因资金无法周转而倒闭,英国出现历史上第一次银行业危机。由于英国当时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应对这次危机,英国央行与票据交换所会员银行合作,动用巨额资金为发生危机的20多家银行提供救济性融资。然而,这种由中央银行与民间金融机构临时联手来应对银行危机的做法,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期性,存款人利益仍然不能得到确定的可预期保证,不能树立存款人对银行业的信心及避免存款挤兑现象的发生。因此,1979年英国提出必须在1982年成立存款保险委员会,建立并运用存款保障基金。
六、结论
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美日英国家经验来看,利率完全市场化以后,由于息差缩小,银行业经营状况变差的状况不可避免,银行面临挤兑风险的风险变大。美日英的正反面经验表明,在利率完全实现市场化之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避免稳定存款人信心,避免挤兑现象出现,避免部分银行破产危及金融体系稳定,保障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顺利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目前处于贷款利率已经放开,存款利率仍受管制的阶段,只要存款利率实现市场化,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全部完成。本文认为,我国必须先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破产银行处置程序的存款保险制度,再取消存款利率管制,才是合理而明智的做法。
参考文献:
[1]肖欣荣,伍永刚.美国利率利率市场化改革对银行业的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11,(1)
[2]闫素仙.论日本的利率市场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管理世界,2009,(3)
[3]盛朝晖.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对我国金融运行的影响[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 7)
[4]尹继志.从美日经验分析利率市场化对金融运行的影响[J].亚太经济,2011,( 3)
[5]刘冰.借鉴国际经验稳步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J].经济研究导刊,2013,(23)
作者简介:
谢晓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利率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