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周富
作者为泰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中介机构是市场机制运行的最主要主体之一,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承担着比较重要的责任。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泰顺县城乡大规模开发建设,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的身影日益活跃。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质量、职业道德的管理与监督机制的健全与否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造价的有效控制起着关键的作用,也影响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甚至影响整个建设市场的竞争秩序。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建设领域中介机构改革,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2013年以来,泰顺县政府多次组织建设领域中介市场专题调研。在深化审批提速过程中,发现尽管建设工程项目报批部门的审批时间已一再提速,但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审批办理时间仍然比较长,其中中介审批服务时间长达6个多月,约占整个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的2/3,特别是由于中介市场竞争主体偏少、业务办理偏慢,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要想进一步加快建设项目审批速度,必须破解中介机构这个“瓶颈”。
一是中介市场业务规模偏小。2012年以前,泰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环节年平均支出仅数千万元,2012年和2013年大投资、大建设的情况下,每年仍不到1亿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本上属于规模小、造价低、数量多、利润少,难以吸引资质、信誉较高的中介入驻泰顺县中介市场。同时,县内中介企业起步较晚,技术力量薄弱,承接工程量不多,资质水平难以提升。
二是中介组织机构不完善。从中介组织的发展规律来分析,应设立项目咨询和管理、地质勘察检测、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房地产评估(交易)、工程测绘(房产测绘)、土地评估、环保评估、安全生产评估、检测鉴定等14类。但目前基本满足市场需求的中介机构有土地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招投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的中介机构有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勘察机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测绘机构等;县内市场缺位的中介机构有项目咨询和管理、施工图审查、环保评估、安全生产评估等。上述缺位的中介机构基本上处在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进度有直接的影响,难以适应当前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的实际需求。
三是资质等级和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不高。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兴行业越来越多,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对中介组织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专业要求越来越高,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主要表现在总体规模小、资质等级低、专业化程度不高、机构分散,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总体不高、专业人员数量少,难以为重大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中介服务,同时企业挂靠、恶性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政府投资项目经常出现设计不足、工程变更、造价调整等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
四是行业监管不到位。政府部门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存在较为严重的缺位现象,由于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相对还不够健全,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往往是重审批轻管理,缺乏对中介行业发展的统一规划和具体的支持引导措施,没有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进行监管的具体制度;行业自律途径缺失,泰顺县建设领域里行业协会只有1家,行业协会缺少相关制度和自律途径,难以起到应有的自律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一些中介机构恶性竞争、违法经营和失信行为时有发生。
通过前期的调研摸底,我们基本掌握了泰顺县建设领域中介市场的情况,经分类梳理、全面分析,结合泰顺实际,规范建设领域中介市场的总体思路是:加强领导、扶持培育、严格监管、规范市场。具体措施如下:
加强领导,部门履职。加强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介机构管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建设领域中介市场的整治工作。从源头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环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意见,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编制本地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自行设立的项目予以取消。严肃纪律、合力推动。按照行业分类和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各职能部门对相关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真正把所担负的管理同监督工作担当起来;加强协调联系,适时沟通反馈信息,防止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
因地制宜,培育扶持。对规划、建筑设计和工程监理等“缺位”的中介机构,制订引导奖励办法,争取在2014年6月底前引入若干家相应资质的县外中介机构。考虑到工程项目小等原因,外地综合实力强的中介机构无意进入,可以鼓励其在泰顺建立承接点,不求所在、只求所用。试行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集中采购形式,在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区政府投资项目先行试点,首选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环节,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或打包招标的方式每年度确定2-3家中介机构,打包承接中介业务。加强本地现有中介组织培育,在资金、税收、技术创新和业务承接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本地高资质、技术力量较强的建筑施工企业创办中介机构;鼓励本地中介企业引进外地高水平技术人员;制订《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管理暂行规定》,优选本地中介机构;同时鼓励中介组织兼并重组、资源互补,形成专业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的机构。
严格监管,信用评价。严格把好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备案制,按从业资格的管理规定,审核并认定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从业范围,对外来中介机构实行进市登记制度,适当放宽进入门槛,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以工程建设领域中介从业人员的资质、执业记录、遭受投诉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对全县中介机构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根据考评体系得出的结果将中介机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档次,并把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考评不合格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的中介机构纳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泰顺县的经营活动。实行中介服务技术成果常态化评价管理,涉及中介服务内容的技术审查和评审会等,由专家在评审意见同时附评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并作为考评依据之一。实行中介机构全面复核制度,对各类中介机构编制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重大变更价款,以及经中介机构审定的竣工结算、竣工决算,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对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处理。推行中介机构预选制度。在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目录的基础上,建立中介机构预选承包商目录,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中介业务从预选中确定。对预选机构每年评价一次,实行淘汰制,进一步清理整顿不良中介机构。部门和中介捆绑考核,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政府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或检验检测的,将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检验检测的时间与该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捆绑计算,强化责任考核,督促中介服务按约定时限兑现。
行业自律,健全制度。建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督促和帮助建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的执业规则和管理制度,加强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制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奖惩规则、信用等级制度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约束执业行为。建立服务平台,统一租赁场所设立“中介服务超市”,引导中介机构集中入驻,由松散型管理转变为集中型管理,通过部门推荐、中介自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等形式确认并引进一批信用等级高的中介机构进驻服务平台。汇编中介机构行业收费目录参考,并进行公布,逐步建立中介服务“三个统一”机制,即统一服务承诺时间、统一规范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将中介机构的运行纳入到服务质量好、办理时间短、竞争公开透明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