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美
摘 要:教学督导工作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却普遍存在“评价难、落实难、易得罪人”等问题。在进行监督与检查过程中,又普遍存在“重检查、轻指导,重发现问题、轻解决问题”等现象。文章从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机制、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处理好四对关系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提出强化教学督导体系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以提升高校教学督导执行力。
关键词:高校;教学督导;执行力
中图分类号: G642.42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4)02011504
教学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而教学督导是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是高校自身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长效机制的要求和体现,是实施教学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却普遍存在“评价难、落实难、易得罪人”等问题。在进行监督与检查过程中,又普遍存在“重检查、轻指导,重发现问题、轻解决问题”等现象,给教师留下的往往是“教学警察”的印象。导致教学督导功能单一,教学督导工作的效力不高,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新形势下,如何提升高校教学督导执行力进行思考。
一、教学督导工作的性质与定位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教育督导事业有了显著的发展,逐步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1991年国家教委颁布了《教育督导暂行条例 》,将教育督导分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检查三大类,明确规定了教育督导的任务、范围和机构设置等,使教育督导纳入法制化轨道。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4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奠定了教育督导不可撼动的法律地位。2012年国家正式颁布《教育督导条例》,更是体现出国家对教育督导工作认识的逐步深化和尊重,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事业法制化发展进入了新阶段。由此可见,我国的教育督导事业的职责范围不断加宽,“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多管齐下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充分体现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督导工作不断迈向成熟与完善。
教学督导不直接组织教学,也不直接参与教学管理,它的主要任务是以服务于教学和教学管理为宗旨,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目标,以教学信息收集为手段,针对教学全过程,对整个教学实践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及时客观的反馈一线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与措施,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因此,教学督导作为监控系统,与决策、执行系统共同构成高校完整、科学的教学管理体系,对提高教学质量,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1]。
由于教学督导是介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第三方,是联系二者的纽带与桥梁,既对管理者负责,也对被管理者负责。因此,上述性质决定了教学督导的定位就是:对本科教学进行质量监控和指导的专家咨询机构。即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建议不决策,咨询不代替,引导不责备,帮忙不添乱[2]。
二、教学督导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时间较长,尽管各高校也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为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对教学督导工作重视不够
一些普通高校,督导工作不被上级领导重视,虽设置具有独立职能的机构,但督导组织通常挂靠在管理部门下,在管理部门领导下工作,存在管理部门自己督导自己,主客体不分的问题。教学督导组组长也多是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即将退休的调研员或退休特聘的教授担任,有的是由教务处一副处长兼职管理这项工作,“临时性”特征明显。教学督导的具体工作则由管理部门的某科室按照教务管理部门的管理需要来安排,教学督导组织实际成了教学管理部门开展各项教学检查工作的填补力量,缺乏相对的独立性。
(二)缺乏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
当前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还不健全,没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比如: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的制定,督导工作过程的组织实施,专家督导组成员的聘任,督导结果的反馈、处理等,都缺乏规范具体的规章制度,使得教学督导工作随意性大,远远没有达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地步,因此有效性也得不到提高。
(三)对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责定位不清晰
在高校教学督导实践中,对教学督导的职责定位不够准确,所实施的教学督导工作都是狭义上的教学督导。把教学督导仅仅理解为教学督导员与教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教学督导仅进行一些常规检查,或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简单评价,把教学督导工作仅定位于督促检查方面,对教学导向的功能重视不够。在实际的工作中只注重发现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注重这些实际问题的解决这种做法如同“走马观花”,仅仅停留在分析问题的表面,把问题留给教师自己去解决,不能深入地解决实际问题。无形中,教学督导员在教师中要么留下“教学警察”的印象,要么留下“走走形式、不负责任”的印象,导致教学督导功能单一,督导工作的效力不高。
(四)教学督导队伍不稳定
目前,一般高校的教学督导员大多数为由德高望重的离退休的教授或专家组成,他们的年龄一般偏大,但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然而这些老同志对于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学科前沿知识、课程改革新理念等方面显得有些滞后。除此之外,教学督导员因身体、精力、年龄等原因,他们无法连续胜任教学督导工作,很多高校教学督导实行1至2年换届的制度,这使得教学督导的持续、深入研究受到局限,不便于教学督导经验的总结和梳理。另外,部分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待遇偏低,一个月工作津贴只有几百元,参与教学专项调研、教学评估等都没有另外的工作补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如何加强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稳定教学督导队伍是我们当前必须思考的问题。
三、提升教学督导执行力的方法和措施
随着高校教学工作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学督导工作也应随着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而不断变革和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鉴于此,努力提升教学督导的执行力的方法和措施是:
(一)提高认识,重视教学督导工作是前提
充分认识教学督导的重要性。学校建立教学督导制度,首先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需要。其次是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需要。再次是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研究与改革,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需要,有利于培养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明确教学督导工作在学校的重要地位,使学校领导及教学部门对教学督导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切实把教学督导工作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常抓不懈。学校领导应主动关心、过问教学督导工作并及时听取教学督导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和被听课教师应充分信任并主动询问教学督导员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不定期地与教学督导员一起开展友好交流活动,切磋教学中的问题,促进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教学督导机制是保证
学校要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就必须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形成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的督导机制是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保证。一是设立教学督导机构。教学督导机构应设置在校长或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建立独立的督导组织“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教学督导组”为“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作为学校教学督导群体决策机构。与负责执行教学决策的“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教务处为教学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平行。“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教学决策与决策的执行。“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学校督导工作的方针、理念和策略,讨论决定教学督导工作中重要事项,对教学决策、执行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咨询,以科学的方式体现学术权威。这种并列分设的组织架构打破了高等院校中教学督导组通常隶属于管理部门的传统格局,改变了教学督导组挂靠教学管理部门导致督导主客体难分的局面,避免了教学管理部门自己对自己的工作质量实施监督的非公正性,避免了学校内部的决策、执行、监控、反馈混为一体的情况。保证了教学督导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3]。二是建立健全教学督导管理机制。制定一个“条例”和三个“职责”,即“教学督导条例”、“教学督导组长职责”、“教学督导员职责”、“教学督导秘书职责”。三是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机制。制定“教师讲课三项考核制度”、“教师备课四项督查制度”、“不正常教学现象的通报与反馈制度”、“督导与被督教师交流制度”。用整体观、系统观来把握教学督导工作,合理安排教学督导工作的全过程,实现教学督导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不断提升教学督导的执行力。
(三)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职能作用是关键
教学督导的主要职能是:对全校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咨询。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收集有关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检查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按照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规范要点,定期检查和评估教学过程规范的执行情况。了解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实验指导等环节的实施情况,指导青年教师熟悉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能力,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形成书面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反馈。
第三,开展教学巡视,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等教学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反馈信息。
第四,参加学校教学评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精品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有关咨询及论证工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第五,深入院系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对学校教学计划的修订、教学大纲的修订、教学竞赛、教学实验室建设等问题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好的教学工作经验,反馈教师、学生和领导干部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督导的职能作用,应在抓好学校开学、期中、期末的教学秩序,教室设施行课情况,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等常规督导外,还要重点开展专题督导工作。常规督导是对教学安排、教学资源整合、教学秩序运行等方面进行检查与指导,对指导对象进行总体评估。专题督导则是针对教与学中某些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系统地了解和深层次的剖析,通过集体研究和诊断,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重点是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建设、教学改革、学生学习情况及到课率不高等方面进行专项督导。
(四)加强教学督导队伍的自身建设是核心
加强督导队伍自身建设是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一环。教学督导员的学识水平、治学态度、品德修养、行为举止、督导动机和督导方式,无一不影响教学督导的权威性和效果。因此,应切实加强教学督导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稳定的督导队伍,是保证教学督导工作高效运行的必备条件。为此,学校聘任教学督导员聘期要求适当长些,最好是3-5年;适当提高教学督导员的待遇,听课、巡查、专项调研另有专项报酬;给教学督导员提供更多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学习有关教育改革的文件和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熟悉教育管理方法 ;要注意知识更新,了解一些学科的当前发展状况,为做好教学督导工作创造条件;要让教学督导员走出校门,与同行进行交流;在上岗前进行培训,明确教学督导的性质定位,职责和自己肩负的责任与义务,提高教学督导能力。
(五)处理好督导工作中的四对关系是重点
1.正确处理好“查问题”与“找亮点”的关系
教学督导工作一方面要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并责成有关方面及时改正;另一方面还要及时总结新经验,发现新成果、新亮点,予以推广,给予正确的指导。在教学督导工作中切忌只“找问题”“查漏洞”,一味地批评指责,不给出任何建议和整改方案;也不能只讲闪光点,不提问题建议。正确的做法是问题要找准,分析要深透,成绩要肯定,经验应总结,建议有质量,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正确处理好常规督导与专题督导的关系
常规督导是专题督导的基础,专题督导是常规督导的升华,有利于教学实际问题解决。因此,二者要有主有次,紧密结合。学校教学督导以专题督导为主,以常规督导为辅。没有常规督导,专题督导的问题就找不准;在强调专题督导时,切不可轻视常规督导工作。只有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督导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正确处理好教学督导与教师群体之间的关系
教学督导不是学校的“教学警察”,应在“督”的基础上,强化“导”的角色意识,其根本目的是找出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教学督导员要以谦虚、平和、商讨的心态和平等交流的方式开展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督要严格,评要中肯,导要得法,帮要诚恳”。要和被督导的教师形成一种和谐、宽容、平等、合作、信任的关系,引导教师积极改进教学方法,使教师心悦诚服地接受意见,成为广大教师的良师益友。
4.正确处理好教学督导与学校教务处的关系
教学督导要和教务处经常互通信息,主动争取教务处对督导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有关会议及时通知教务处派人参加,有关书面报告、咨询建议等及时送教务处备查、参考。教务处对教学督导工作负协调之责,应将学校教学督导组织机构作为固定的紧密联系单位;学校或教务处召开的有关教学工作的重要会议,应及时通知教学督导组织负责人或全体教学督导员参加。在实际工作中,教学督导的工作离开教务处的协调和配合就寸步难行,许多工作如何进行还要听取教务处的意见。所以,客观上存在着教务处对校教学督导工作具有“隐性指导”的关系。因此,教学督导员要尊重教务处的意见、工作中主动与教务处的领导和同志们联系、协调和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4]。
四、结语
总之,随着教育的进步与时代的发展,教学督导工作应主动承担起“监督者、检查者、指导者、协作者”的重任。就要从以上几方面入手,强化教学督导体系建设,提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使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教师的理解与支持,从而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教学督导的执行力,使高校教学质量监控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肖琼琼.新形势下高校教学督导管窥[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10):184-186.
[2]赵菊珊.加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Z].武汉大学督导之声,2008:45.
[3]薛美琼.试论领导学视角下的高校教学督导[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31):227.
[4]娄延常.武汉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特点[Z].武汉大学督导之声,2009:38.
编辑:韩冬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