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讲坛——北京市医学影像检查及图像资料共享指南(第一版)连载(四)
北京市医学影像X线检查及造影图像资料共享指南(2011年版)
本指南由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放射科主任、北京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李坤成教授担任主编,2013年8月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内容主要包括北京市医学影像X线检查及造影图像资料共享指南(2011年版);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检查图像资料共享指南(2012年版);北京市医学磁共振成像(MRI)图像资料共享指南(2012年版)。
本刊征得了李坤成教授的同意,独家连载本指南,以资读者借鉴。
(接上期)
(一)颈椎摄影
1.颈椎正位摄影
(1)影像要求
① 显示包括颅底、第一胸椎和颈部两侧软组织的颈椎正位像;清晰可见棘突、横突、骨皮质和骨小梁;可见椎间隙与钩椎关节、气管及邻近软组织边界。
② 第三至第五颈椎位于该图像中心部位;两侧横突、椎弓根对称显示;下颌骨下缘与枕骨下缘重叠。
③ 密度和对比度良好,无运动伪影及栅切割伪影。
(2)摄影技术要求
① 摄影距离100~120 cm。受检者取前后立位、仰头,摄影范围为外耳孔上1 cm至第一胸椎。
② X线中心线向头侧倾斜5°~8°,经甲状软骨射入影像接收器。
2.颈椎侧位摄影
(1)影像要求
① 显示包括颅底、第一胸椎和颈部前后软组织的颈椎侧位影像;清晰可见棘突、椎体、椎间隙、骨质结构及颈部前后软组织。
② 第三至第五颈椎位于该图像中心部位;一侧椎间关节呈切线位显示;椎间隙无双边影,下颌骨不与椎体重叠。
③ 密度和对比度良好,无运动伪影及栅切割伪影。
(2)摄影技术要求
① 摄影距离100~120 cm。受检者取侧立位,上肢放于身体两侧尽量下垂,头略后仰,摄影范围为外耳孔上1 cm至第一胸椎。
② X线中心线经第四颈椎射入,垂直于影像接收器。
3.颈椎后前斜位摄影
(1)影像要求
① 显示棘突、椎体、椎间孔,清晰可见骨质结构;可见颈部前后软组织边界。
② 第三至第五颈椎位于该图像中心部位;椎体显示为斜位影像、椎间孔边缘清晰锐利。对侧椎弓根位于椎体前1/3;下颌骨与椎体无重叠。
③ 密度和对比度良好,无运动伪影及栅切割伪影。
(2)摄影技术要求
① 摄影距离100~120 cm。受检者取后前立位,人体冠状面与影像接收器成45°,头颅矢状面与影像接收器平行,下颌前伸。摄影范围为外耳孔上1 cm至第一胸椎。
② X线中心线向足侧倾斜5°~8°,经第四颈椎射入影像接收器。
(二)胸椎摄影
1.胸椎正位摄影
(1)影像要求
①显示第一至十二胸椎的正位像;清晰可见椎间隙、骨质结构;对称显示胸锁关节、横突及双侧肋骨。
②第一至十二胸椎及第七颈椎或第一腰椎呈正位,显示于该图像中心部位。
③密度和对比度良好,无运动伪影及栅切割伪影。
(2)摄影技术要求
1.摄影距离100~120 cm。受检者取仰卧位;身体正中矢状线与影像接收器中轴线重合。
2.X线中心线经胸骨角与剑突连线中点射入,垂直于影像接收器。
2.胸椎侧位摄影
(1)影像要求
① 显示第三至十二胸椎的侧位影像;清晰可见椎间隙、骨质结构。
② 第三至十二胸椎显示于该图像中心部位。
③ 密度和对比度良好,无运动伪影及栅切割伪影。
(2)摄影技术要求
① 摄影距离100~120 cm。受检者取侧卧位,双手抱头,两髋和两膝屈曲,脊柱长轴与影像接收器长轴平行,摄影范围为第三胸椎至第一腰椎。
② X线中心线向头侧倾斜5°,经第七胸椎射入影像接收器。
(三)腰椎摄影
1.腰椎正位摄影
(1)影像要求
① 显示第十一胸椎体至第二骶椎骨及两侧腰大肌的正位像;清晰可见椎弓、椎间关节、棘突和横突、椎间隙、骨质结构;可见腰大肌。
② 椎体序列位于该图像中心部位,两侧横突、椎弓根对称显示;第三腰椎椎体各缘呈切线状显示,无双边影。
③ 密度和对比度良好,无运动伪影及栅切割伪影。
(2)摄影技术要求
① 摄影距离100~120 cm。受检者取仰卧位,身体正中矢状线与影像接收器中轴线重合。双膝关节屈曲,腰部靠近影像接收器。摄影范围包括第十一胸椎至上部骶椎。
② X线中心线经第三腰椎射入,垂直于影像接收器。
2.腰椎侧位摄影
(1)影像要求
① 显示第十一胸椎体至第二骶椎骨及部分软组织;清晰可见椎体骨质结构;可见椎弓根、椎间孔和邻近软组织、椎间关节、腰骶关节及棘突。
② 椎体序列位于该图像中心部位,腰椎体各缘无双边显示。
③ 密度和对比度良好,无运动伪影及栅切割伪影。
(2)摄影技术要求
① 摄影距离100~120 cm。受检者取侧卧位,两臂上举,双手抱头,双膝关节屈曲,身体正中矢状面与影像接收器平行。摄影范围包括第十一胸椎至上部骶椎。
② X线中心线向足侧倾斜5°,经第三腰椎射入影像接收器。
(四)骨盆正位摄影
1.影像要求
(1)显示骨盆诸骨及关节;清晰可见骨盆诸骨骨质结构。
(2)对称显示双侧骨盆结构和髋关节。
(3)密度和对比度良好,无运动伪影及栅切割伪影。
2.摄影技术要求
(1)摄影距离100~120 cm。受检者取仰卧位;身体正中矢状线与影像接收器中轴线重合;双足内旋15°;摄影范围包括髂骨翼至耻骨联合及坐骨。
(2)X线中心线经髂前上棘连线中点垂直射入,垂直于影像接收器。
腹部前后立位摄影
(一)影像要求
1.影像应最大限度地包含双侧横膈至耻骨联合的范围,应包括部分肺野。根据X线检查申请单的病史,设计腹平片的范围和对比度。
2.双侧横膈边缘锐利清晰并与肺野形成良好对比,并能分辨肾脏外形、腰大肌、腹壁脂肪线的层次及软组织轮廓,脊柱位于该图像中心。图像内尽量不含有身体以外的异物。
3.密度和对比度良好,无运动伪影及栅切割伪影。
(二)摄影技术要求
1.摄影距离100~150 cm。受检者取前后立位,两臂置于身体两侧,人体正中矢状面垂直于影像接收器。
2.X线中心线经剑突与耻骨联合连线中点射入,垂直于影像接收器。
3.受检者平静呼吸,屏气曝光。
泌尿系统平片摄影(K.U.B平片)
(一)影像要求
1.显示从第十一胸椎下缘至耻骨联合;可见肾轮廓、腹脂线及双侧腰大肌。
2.人体正中矢状面位于该图像中心部位;肠内容物清除良好,对诊断无影响。
3.密度和对比度良好,无运动伪影及栅切割伪影。
(二) 摄影技术要求
1.检查前一天晚餐后半小时服用缓泻剂,以清除肠道内容物。
2.摄影距离100~150 cm。受检者取仰卧位,人体正中矢状面与影像接收器垂直。
3.X线中心线经剑突与耻骨联合连线中点射入,垂直于影像接收器。
4.受检者平静呼吸,屏气曝光。
(未完待续)
编者按: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32号)精神,为指导各医疗机构从医学影像常用检查方法、检查部位、观察条件、诊断要求和参考标准及重要细节显示、数字图像介质、规格等环节加强医学影像图像质量控制,规范影像检查,特制订《北京市医学影像检查及图像资料共享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