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把握和控制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全过程,核算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才能创造土地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从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概念内涵,土地一级开发的作用,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核算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开发 成本 核算 效益
一、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概念内涵
依据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开发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开发主体。获得项目一级开发权的开发企业,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实施土地开发项目,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组织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交通环境建设,和投资融资,把握和控制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全过程,创造土地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的费用。土地开发过程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众多,费用种类多种多样,核算开发区土地一级开发成本,需要依据不同的建设项目,分门别类进行成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分为两大类,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成本,直接成本包括五个方面,征地成本、动迁拆迁成本、前期工程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公建配套实施成本。期间费用包括三个方面: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目前,土地一级开发商大都使用征收土地——平整土地——出售土地的土地管理手段。一级开发商受某些机构的委托实施土地开发,在移交后向委托机构收取一定的开发费用。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作用
项目决策要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为依据,土地一级开发具有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对项目决策的重要性。开发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施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项目决策中的主要问题,开发成本超过投资者的财务承受能力,决策者就会放弃开发项目。在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决策阶段,开发成本是项目财务分析重要依据。
(一)项目融资是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为依据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所需资金量较为巨大,这就要求项目投资者要有较强的融资能力,确保土地一级开发的资金需求。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决定了资金的需求量,提供资金筹集的依据。金融机构在对项目进行融资评价时,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决策的主要依据。所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同样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融资的依据。
(二)项目成本管理也是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为依据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通过各个阶段的预算,以及竣工决算确定下来。不同阶段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预算是成本管理的主要方法,后期成本估算都不能超过前期估算的限度。数值准确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成本管理的基础,在准确确定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基础上,实现成本管理的有效性。
(三)土地出让价格同样是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为依据
土地出让交易价格是指具有使用权的地块完成“七通一平”,直接用于建设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交易价格是由毛地价和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构成。毛地价是指在基准地价的基础上,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报国土局审定通过的地价,毛地价较为稳定,对土地出让交易价格的影响不大。所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决定土地出让价格的重要依据。
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核算
土地开发也叫建设场地开发,有两种形式,第一,企业为了自行开发出租房和商品房等建筑物而开发的自用建设场地。第二,企业为了有偿转让和销售开发的商品性建设场地。自用建设场地属于企业的自身的产品,费用支出应记入商品房和出租房产品成本,商品性建设场地是企业的终极产品,开发成本需要单独核算。
(一)土地开发费用的归集
企业在土地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自用土地开发支出直接计入房屋开发成本,进行账户核算,其他土地开发支出都需要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进行账户核算。按照“自用土地开发”和“商品性土地开发”设置二级明细账户,依据企业选择的成本核算对象设置账页,进行明细核算。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基础设施费和建筑安装费等可直接记入各土地开发成本明细账,这些费用,可计入成本核算对象,并记入“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账户的“银行存款”、“应付工程款”等账户的贷方。
配套设施费的归集,不管配套设施的建设与土地开发是否同步进行,费用归集的方法有两种,第一,与土地开发同步进行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受益对象明确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受益对象不明确的,先通过“配套设施开发”账户归集,待配套工程竣工时,再按一定方法,在受益对象中进行分配。第二,与土地开发不同步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可先通过“配套设施开发”账户归集,待配套设施完成时,再转入“土地开发”账户中。假如配套设施未完工而土地开发已完成,等待出租或出售,对这类配套设施的费用可先按其计划成本在土地开发成本中预提。实际产生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通过“配套设施开发”账户核算,待配套设施完成后,根据实际发生的配套设施费与预提的配套设施费差额,调整有关土地开发成本。
间接费用的归集,企业内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费用,要通过“开发间接费用”账户核算,再按一定标准计入有关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负担的间接费,要记入“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如果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的部门,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费用直接计入开发间接费用项目。
(二)土地开发完工的成本结转
根据完工土地开发项目的用途,采用不同的成本结转方式:
1.对有偿转让或销售开发的商品性建设场地,在开发完成之后,将其实际产生的成本从“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产品——土地”账户的借方。
2.对直接用于本企业商品房等建设的建设场地,开发完成后,把土地投入实际产生的成本,采用归类集中结转法或分项平行结转法,结转计入房屋的开发成本。然后转入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和“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有关的费用,都需要转入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项目,其他土地开发支出费用,合并转入房屋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费”。自用土地开发支出费用,从“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的贷方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的借方。
总之,土地一级开发规模大、工期长,地貌复杂,土地成本的归集中分配问题难度很大,选取最佳方法对土地经费进行核算,对于企业合理归集经费及税务负担都有直接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刘俊峰.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北京房地产,2008(05).
[2]聂仲秋,李世平.激励性规制视角下的土地一级开发政策的比较研究,.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02).
[3]陈春,张婕.土地一级开发模式比较研究,中国房地产,2010(01).
作者简介:孙静(1975-),女,汉族,陕西西安人,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投融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