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
中国古代官德,是古代居官从政者的职业道德,其内容涵盖了“道”“德”“法”三方面的问题。“道”,是为官的原则;“德”,是为官的修养道德;“法”,是对为官者权力的规制。古代官德不仅包括古人居官从政的具体道德准则,同时还体现着古人的治国方略和制度设计,具有更深层次的内涵。如西周时期周公旦提出“明德慎罚”思想,认为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以实现“保民”,通过修德性、行德政、施德教,来达到治国安民的目的;春秋时期郑国子产提出“宽猛相济”思想,认为应针对社会形势的需要,灵活确定统治策略,让强硬的治理措施与宽仁的统治策略相互补充;西汉时期董仲舒提出“德主刑辅”思想,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这些向世人展示了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对于“德”的深刻理解,而作为一个明智的历史文化继承者,我们对古代官德内涵的界定及解读也需要放宽视野。
中国历朝历代的官德规定既有共同点,又各有侧重。如西周有智、仁、圣、义、中、和“六德”,以及孝、友、睦、姻、任、恤“六行”;秦朝有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等“五善”;汉朝有质朴、敦厚、逊让、节俭等“光禄四行”;晋朝有忠恪匪躬、孝敬尽礼、友于兄弟、洁身劳谦、信义可复、学以为己等“中正六条”;唐朝有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等“四善”等等。总体上看这些规定既反映了古代从政者的道德修养和素质要求,也确定并引导着从政者职业操守的具体准则。
以上关于官吏职业道德操守的具体规定,大多是关乎道德修养的范畴。从中可以看出,首先,古人都强调居官者必须具备“公正无私”之德。“以公灭私,民其允怀”,“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就是说执政者能以公心灭私欲除私利,百姓才能信赖归服;不偏袒少数人利益,不结党营私,国家的政令就能畅通,国家就能兴旺发达。其次,古人认为清廉勤谨是最重要的官德,“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这一点受到普遍认同。纵观历史资料和文献的记载,古代对官吏的道德要求,大多强调公、善、慎、廉等方面,这四个字形成了对古人为官的比较系统的道德规范。
对古代官德要求的归纳整理,不仅能够体会古人政治智慧的传统魅力,也能够将其中部分内容适应时代需要进行转化应用,促进“现代官德”的确立及构筑,继而提升现代政府官员的执政道德观,有益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
其一,官德维系着为官者的仕途升迁和政绩评价。中国古代官德是古人在长期政治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积淀的历史财富,无论其“修身、爱民、纳谏、尊贤”的归纳,还是“公、廉、慎、勤”的具体准则的总结,都是后世可以传承延续的宝贵遗产,更是现代执政者从政道德的有益借鉴。
其二,官德引导着政府官员的从政道德风气和整体社会风气。实践证明,“上行则下效,大臣不廉,小臣必污;小臣不廉,风俗必败。”统治者的德行就像风一样对社会产生着重大影响,官德不仅事关执政者安身立命之基,更是关乎民风、国风的大事。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仅是对领导干部执政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社会能否清正廉洁、和谐有序的重要因素。
其三,官德关系到权力法规的运行和具体执政效果。为官者的才能固然重要,但是官德更重要,否则其才越大其害越大。中国古代的“德”与“法”从来都不是对立的,但古人相信“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无德者执政无德政,无德者立法无善法,这种对于德与法的辩证看法也不无借鉴意义。
其四,官德体现了治国方略的价值取舍,反映了执政措施对形势的适用判断。中国传统政治智慧博大精深,古代官德中蕴含的丰富内容,是古人在长期政治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积淀的历史财富,不仅仅是古人从政的道德价值观,也体现着各个历史时期的执政者针对不同社会形势需要,对治国方略的判断取舍。其中因形势不同而采取不同治理方法、选择任用不同官员等有效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责任编辑:徐建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