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地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构建普惠金融中的作用

2014-04-29 00:44赵凤霞
时代金融 2014年24期
关键词:信用贷款支农小额

普惠金融概念是联合国在“2005国际小额信贷年”推出的。普惠金融体系(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是以小额信贷为核心,同时涉及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的农村金融政策“新方法”,强调应把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小额信贷纳入正规金融体系,从而把那些被排斥于传统金融服务和整体经济增长轨道之外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农村金融服务范围并使他们分享到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利改善。

中国十分重视普惠金融的构建与实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都提出了“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的具体要求,对“三农”的支持与投入上不遗余力:为了解决农民在生产中所需资金的不足,自2001年开始,在全国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为一项特殊的金融工具,旨在降低农业贷款门槛,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抵押担保难的状况,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方式,为农民发放生产性贷款,手续简便,不需要抵押担保,按照“广覆盖、深受惠、长相助”的普惠金融理念,为弱势群体提供可得性金融服务,是一项深受广大农民欢迎的惠农政策。但从实践效果来看,虽然该项业务已惠及到广大农村千家万户,但反映到部分地区、部分农村信用社,还没有充分发挥它应有的金融工具作用,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一、影响农户小额贷款发挥正常效益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推广使用过程中,由于农户认识和了解不足,信用观念和法治意识缺失,导致贷款逾期

有的农户在认识上存在误区,以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国家的政策性扶贫手段而不是商业银行经营性的金融服务,以至出现了极少数不具备贷款条件的农户持身份证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强迫贷款的极端现象;有的农户信用观念淡薄,存在赖账心理,认为贷款是国家的钱,不借白不借,贷款到手后抱着能躲就躲、能拖就拖的观望现象,以种种理由推诿,不按时归还,一旦出现经营上的困难或与政府机构发生矛盾更是借机不还。

法律意识不强、违规用贷,突出表现为因大量代借而导致的顶名、冒名、假名贷款行为。有借款资格、有授信资格的农户虚报借款用途,立据为他人借贷,将贷款转给他人使用,由于这类贷款极具隐蔽性,形成农村信用社贷款监管盲区,导致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等现象。另一方面,因为借款人转让了贷款使用权,责任心丧失,不承担监管和催收义务,一旦实际用款人在贷款使用上出现意外,因为无法落实还款责任而形成风险。

还有少数信贷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缺乏金融工作者应有原则和立场,首先沦丧,内外勾结,纵容迁就违规行为,人为造成操作风险,带来大量顶名、冒名、假名贷款,形成了一个小范围内垄断金融服务的小群体,使贷款回收不利,危害不可小视。

(二)由于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大、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造成的贷后管理缺失,形成贷款逾期

近几年,由于城市建设步伐加速,农村人口大量涌进城市务工,“空巢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农户贷款后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年初走年末回年中不见人,有的农户甚至举家外迁查不到下落,给贷款催收和管理带来极大困难。客观上造成了农村信用社对失信农户无法进行有效制约,妨碍了信用环境和经营环境的优化,造成贷款损失。

另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具有金额小、利率低、户数多、分布广等特点,加上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而基层农村信用社又普遍存在信贷员力量薄弱,工作量大,管理地域广的情况,加上信贷员实行岗位轮换制,要求按限期交流,在一这程度上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导致催收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后续衔接差,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使用,也难以保证顺利回收。

(三)经济环境以及天灾人祸造成的“三农”抗风险能力差,直接影响到贷款质量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一些相对不发达、不活跃地区,由于缺乏支柱型产业和特色产业,没有足够带动经济发展的力量,仍以传统农业为主。而传统农业以分散经营为主,存在小户单干、盲目生产、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很容易与市场需求脱轨,导致贷款无法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

另外,农业本来是弱质产业,极易爱自然环境影响,天灾人祸的现象往往无法避免,导致“三农”抗风险能力差,一遇到灾年或者项目选择不当,直接导致贷款回收困难。加上目前我国涉农保险业务发展尚属起步阶段,存在农业保险立法缺位、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难以为继、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或是需求无法满足、缺乏政府有效的引导和扶持的现象,客观上加剧了农业的高风险性和农村信用社的趋利避害性。

二、怎样才能做好、做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个品牌,使农村信用社更好地实践普惠金融,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一)改善农民信用观念、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是实践普惠金融的首要前提

农村信用社要面向广大农村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农民认识到人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因为普惠金融下农民获得贷款等金融服务的权利也是实现自身权利的一种形式,要珍惜属于自己的权利,并理性运用。还要大力宣传、深刻认识到与权利并重的义务,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加大对贷款违规使用和违约行为的制裁、惩罚力度,使“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观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与时俱进加强业务宣传,不断充实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内涵,使农户小额贷款的政策、原则、意义广为人知、家喻户晓,充分调动起广大农民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最大限度减少普惠金融下的信用风险。

(二)提升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是实践普惠金融的重要基础

农村信用社由于其特殊的社会身份和机构分布特点,自然而然承担了推广普惠金融的重任,其自身只有更新思想理念,找准经营定位,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经营水平,才能有效发挥潜能,做好金融服务。

要提高员工素质,通过推广“阳光信贷”规范贷款流程,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办贷透明度,切实防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风险,为广大农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加强员工道德风险的防范,通过警示教育和规章制度的约束,提高员工的道德水准;推行问责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追责力度,从源头上避免道德风险。

积极开展金融创新,进一步细分市场需求,开发新的涉农贷款产品,以个性化、差异化、丰富多样的产品拓宽农户增收和融资渠道,并运用信贷杠杆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与市场对接,增强项目搞风险能力;要充分利用好现代化金融工具,加大自助存取款机和POS机的布设和推广力度,消除盲区,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卡业务办理流程的开发和完善,使农民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利用政策引导、实施财政补贴是实践普惠金融的巨大动力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管理难等特点,根据世界银行测算,金融机构开展此项贷款年利率不低于25%才能盈亏平衡,而目前农村信用社该项贷款利率多控制在基准利率上浮70%以内,因此多数农村信用社因为特殊的支农使命,在支农业务上形成大量账面亏损和潜亏,造成了农村信用社承担支农义务与获得的经济回报不相衬的尴尬局面。虽然,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经常出台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但相对农村信用社办理支农贷款业务的风险和亏损,依然是杯水车薪。只有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和补贴力度,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加宽松的发展空间,减少因为政策性支农带来的副作用,才能加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巩固其支农主力军地位。

(四)建立科学的农业保险体系是实践普惠金融的必要保障

农业因为是弱质产业,面临着巨大的自然风险和不可避免的市场风险,具有“周期长、风险大、回报低”的主要特征,因此,要想解决农村信用社的后顾之忧,必须构建经营形式丰富、支持多渠多样化的农业保险体系作为保障,为农村信用社撑起一顶“庇护伞”,有效减少产业风险,最大限度减轻农村信用社的负担,降低农村信用社在落实支农服务、推广农户小额贷款中形成的资金损失,才能不断保持其服务“三农”的实力,增强其对加大农业投入的信心,更好地实践普惠金融。

综上所述,农村信用社要有效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一特殊金融工具在金融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必须坚持“因农而生,随农而变,为农转型,助农富强”的使命,努力寻求社会公正,将弱势群体也纳入经济增长轨道,在农民既无财产抵押又无有效担保的情况下,坚定不移地支农支小,扶微扶弱,并使其公平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达到社会和谐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目标和理想,使普惠金融的成果惠及中国大地。

作者简介:赵凤霞(1971-)女,汉族,内蒙古宁城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就职于内蒙古宁城农村商业银行三座店支行。研究方向:农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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